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2、一 初相遇 ...

  •   [一]

       一如任何一个忙碌的早晨,办公室里杀气腾腾。各人坐在自己的电脑面前对着荧光屏狂敲键盘。即便是那种优质的SOFT TOUTCH的键盘,一室仍旧狂乱的敲击声不绝于耳,间杂某些人大声的“发棵”,引众人无数同情心(因为眼光是没办法浪费的,要用来盯荧屏):不知道哪个倒霉蛋又被卡住了。可怜的。而根据我们IT室的大虾们一致公认兼切身体会,电脑这玩意犯贱,你越骂得凶它运行得越畅快。最主要的是你把今早塞车差点迟到睡眠不足女友不乖等一众因素归纳到这台机器的愚笨上的时候,堵塞的思路利马灵光一现,什么问题都不在话下。
      所以,我们室的人工作时都粗话不断。Fuck,Bloody idiot(超级白痴),Son fo beach(狗娘养的)之类的,实属小儿科。
      当然,混迹于这群臭男人中间,我仍不会失去东方古国文静女子应具备的彬彬有礼,这种F打头的词是绝对不会说出口的。我骂TMD,发音轻柔嗓音甜润,在那些金头发的耳里,说不出的文雅动听。

      刚浪费完本人的同情心,自己的程序就卡壳了。
      眼白一翻:人生果然不能承受轻敌之重。无法承重之余,山穷水尽,只能骂TMD。
      耳边有人问:“需要帮忙吗?”
      什么?!本办公室什么时候来了个听得明白国语的?我抬头向来人望去:一米八五左右的个子,小麦色的皮肤,眼里擎满了笑意。
      “新来的。”他一笑,露出整齐的白牙。亮得我有点晕。
      办公室里的人纷纷过来打招呼。
      爱耍宝的汤姆伸出手自我介绍:“MR. PERFECT。WELCOME。(完美先生。欢迎加入)”
      迈克不动声色:“SEXY MAN。NICE TO MEET YOU。(性感男人。幸会)”
      众人绝倒。

      不待我开口,汤姆自告奋勇:“兰,本办公室唯一的女性。不过年纪一大把,已婚,是两孩子的妈。”
      我开心的在一旁点头:真是孺子可教也!
      MICHAEL一脸问号。也对,没有哪个女人喜欢这样介绍自己吧。
      我才不管。我只要永绝后患。

      MICHAEL一典型的香蕉仔,外黄内白,不出半小时,已和其它几个人拍着背称兄道弟,无话不谈。还真是属韭菜的呀,一混就熟。
      不像我。当初共事快一个月了,还叫不出他们几个的名字。一天早上实在把TOM惹毛了,一声令下,几位男士一字排开。TOM指着左边第一位,“他,叫洋葱头。”因为小贝似的头发。
      “这一位,火鸡。”因为酒精一样的脾气。
        “至于本人,你可以叫我完美先生。”
      当下众人一顿暴拳。

      我也趁乱踹了两脚。
      从此便记住了他们的绰号。
      真名都忘了。压根没记住过。

      作为交换,我让他们叫我LAN。
      “WHAT? LOCAL AREA NETWORK?”
      “我的中文名,兰兰。兰色的兰花。”
      真是不解风情。那样古雅的名目,谁知道到了这群IT白痴嘴里成了局域网?

      午间,好不易撕杀完毕,大家抱杯咖啡泡论坛。
      不知道谁又在网上找到一个MM,一群臭男人蜂拥而上意淫而后快。愤愤的看着那堵人墙:天知道我有多想看看那波涛汹涌的MM。这种鸟不下蛋的破地方(这的鸟都长肉去了,乌鸦比鸡还大个),只盛产一个物种:满女,即丰满的女人。夏天走在街上,几乎不见天日:因为有种名为“波涛”的风景比“天日”更吸引人。看着眼前前浪推后浪,几乎被淹死之余,只得挺挺胸膛告诉自己: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咱又不缺啥,干吗自弃?

      “是你喜欢的类型吗?”天下男人一般淫,总不忘记打探新人品味。
      “我对比我的宠物狗还轻的女人不感兴趣。”他答。
      有偏见。有些女人虽然瘦,依然风情。站在人墙外嘀咕,替那位MM抱不平。
      “你的狗多重?”有人开口。是啊,哪有小狗比人大个的,难道是大型牧羊犬吗?
      “49KG。”他答。

      我直接反应,在人墙外操起国语:“喂,你是说我连狗都不如吗?”
      “我不知道你连49公斤都没有。”他从人墙里站出来,试图解释,可眼里掩不住的笑意。
      “哼,你这种四肢发达的沙文猪就了不起了吗?脑满肠肥,除了站在体重秤上会爆秤,不知道还数得出什么好处?”这小子戳我多年痛处,害我火气超大。
      “我以为,至少我体力比你好很多。”
      说罢,他伸过手,提起我下巴就吻上来。

      被他这一突兀举动吓得手脚冰凉,脑袋空白。感觉得到被他拎得脚跟离地,听得见他的唇舌辗转,就是回不过神来。
      等他放开手,才想起要呼吸。
      他得意非凡,对旁人说:“她说她爱我。”
      “你!”我气得发晕,手指发抖地指着他,愣是说不出一句话来。

      真是,真是天大的浩劫!本人二十八年的牌坊,就这样不明不白的毁于一旦。
      看着旁人的疑惑他的得志,我忍了又忍,终于按下冲动。算了,估计这会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好汉不吃眼前亏。发扬本人于乱世中生存下去得不二法则:忍。

      尽量调整呼吸,转头走出办公室。惹不起,我躲,不成吗?

      好在午间休息后,办公室又恢复常态。
      当下祈祷这些超智商得人有失忆症。
      可见人的欲望是无穷的。
      办公室没有长舌妇兼八卦男已属不幸中的大幸。大家受过高等教育知礼而退又是一万幸。而我却希望大家把这段记忆象对待垃圾邮件一样“删除”,不是贪念是什么?
      赶紧收敛心神,和电脑较劲。
      也只能和这种弱智商的机器较劲了。这间屋子里,还能找出比我更没用的东西吗?口不善言肩不能挑的。郁闷啊!

      我原来以为都是不会说话的人才来学电脑的。比如说我,读书时最头痛的一科莫过于PROFFESIONAL COMMUNICATION。看着教授在台上滔滔不绝,我恨不能拿根牙签支在上下眼皮间才不至于睡翻过去。要学怎么跟顾客老板沟通,要让别人接受你的新产品新观点,不如去学IB国际商务。我学IT就是为了不说人话兼看小说的。

      可MICHAEL显然与我异类。

      不出一个星期,他不仅和我们办公室的人打得火热,秘书科里的辣妹们似乎也暂时把对楼顶那位经年见不了几面的总裁失了兴趣,全数热情都倾注到我们办公室这位帅哥身上来。是嘛,MICHAEL人单纯又直线,不论对谁,都是咧嘴一笑,阳光得女人犯晕男人刺目。比某些拿冷背对别人热脸的人强多了去了。那种只等女人和他上床却不问是谁的不是种马是什么?一副自以为是的样子,天下的女人少了他就活不下去了么?
      切。倘若我是男人,一定让这些MM们活得更好。

      很为秘书科里的MM们不值。而这种惋惜与不值,混合了我对美好事物的痴迷和对弱者的同情,与“同性恋”没有什么联系。当然,同性相恋在我的字典里,纯属褒义。

      有道是:不入园林,怎知春色如许?

      尤记当初,我第一次迈入秘书科时,当下把肠子都悔青喽:当初怎么就没学上文秘咧?瞧这个春色满的。我真算开了眼了。就算是套装,也可以穿得风情那个万种。小MM们套装基本上领口很低,露出BRA的蕾丝花边,嗓音更是嗲得我都忘了“拒绝”两字怎么写的,叫我杀人放火估计都成。跺跺脚,“下辈子,一定做男人去!白便宜了那些混小子。”

      而REBECCA半开玩笑靠过来,小手捉着我的衣角,甜甜开口:“不用下辈子了。就算这辈子跟你,我也愿意的。”
      末了,还抛了个飞吻。

      惊得我,装了弹簧一样跳开去。

      惹得周遭一阵窃笑。
      “你还没尝过女人吧。”她又牛皮糖一样粘上来,故意紧紧搂着我的胳膊。
      顾不得尴尬,人立即僵硬了。她丰满异常的□□就贴着我的胳膊肘。人长这么大,还没见过这阵势。
      她可是女人也。
      倘若我是男的,给她个激烈的法式长吻,满足一下观众要求也就罢了。可问题是,我也女的呀!
      总不能甩开她吧。
      伤着了MM怎办?
      我,怎办是好?
      急得我,头顶冒烟。

      ROSE适时过来:“好了,别闹了,嫌你们的活少了么?”
      众MM这才饶了我,各自散去。暗地里大大舒口气:再被这样闹几回,非出心脏病不可。还真得感谢ROSE。

      说起ROSE,她是秘书科里少有的美丽智能兼具的佳人。她中等个头,栗色的及肩长发盘在脑后,总是一身利落的套裙。和别的MM不同,她的套装里有一件碎花的丝质衬衫。是我极赞赏的穿法。
      薄如蝉翼的雪纺,印上碎花,穿在身上宛若一层奇妙的文身:你既看得见肉色,又看不清那碎花下有怎样的精彩,让人徒添遐想和困扰,尤其是男人。

      唯一不足的是这个冰山美人从不闹什么办公室绯闻,独来独往,能干得不象话。听说是先生在国外工作。
      能为千里之外的他管得住身守得住心,赞赏之外,又搏我多一层好感。
      曾很认真的对她说:“有需要我能帮得上忙的,一定要开口。”
      她也点点头:“一定。”
      唉,这栋楼里,只有我们两个是不对楼顶那位大人动情的雌性生物了。
      哼,楼顶那算什么鸟呀?四只眼吗?
      从脚趾头鄙视这种不把MM当人看的生物。

      好在,来了个可以与他抗衡的—阳光少男MICHAEL!
      他不但阳光,而且温情,就算拒绝,也不给人冷场子,手腕之高,常唬得我一愣一愣的。
      自从他入驻办公室一个星期后,我的办公桌就暂时成了他的情书信物中转站。秘书科的家花和他那些在外不知名的野花送他的玫瑰、纸条儿、爱心饭盒、节日礼物什么的,占去我大半边桌子。
      他的理由是我是这唯一的女性,有必要负责内务。

      “难道把这些东西直接扔出去?”他问。
      那不成!伤了MM们的心怎办?!这种事是人干的么?我赶紧屁颠屁颠的跑过去,把花呀小盒子呀的什么抱在手里。
      “好,那就这么定了。”
      定了什么了?
      “你喜欢,就放你那里好了。”
      我晕死。就这么被他算计了。

      幸而公平第一原则,我也有好处。
      好处是他帮我干活,我可以看小说。
      而且看网上小说不用摊开书,省了不少地。

      “你怎么不跟她们明说呢?”读书间隙关心一下埋头苦干的兄弟。
      “说过。没用。”
      果真,祸水。
      “可你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呀。”再送几束花来,我都要被花海淹没了。
      “难道你不内疚吗?”我问过家花们为什么没回应还送,她们说“只要东西收下了,他就欠我一个人情。欠多欠久了,就会内疚。内疚多了深了,就会迷途知返。”末了还轻蔑我:“懂吗?”
      我是不懂,所以直接来问答案。
      他竟笑出声来,“爱情游戏,不懂规则就别问。小P孩的……”
        “喂,我比你大!”
      “哪儿?”他伸手作势来捏我的胸。
      “少来!”
      最最痛恨他这点。明明自己比我小三天,还抵死不认帐。从不把我这种高深的问题当回事。没大没小的。
      都怀疑他是不是把我当女的看。
      我有这么寒碜么?就算是恐龙,也分雌雄吧。
      难不成我长得雌雄莫辨?

      自尊心受损。
      不是一般的损。

      是夜,洗完澡,换上蕾丝睡裙跑去问陈汉。
      书房里,我红着脸,艰难万分的开口:“那个,老婆,还美吗?”
      “还好。”他头也不抬就答。
      郁闷。那些研究报告的吸引力比我更大吗?问他东就答西。给我的答案千篇一律,“还好”,“还行”,“不错”,除了这些,再没有别的。
      闷闷从书房退出来,掩上门,躺到床上。

      月光悄悄溜进来,泻了一地。

      有多久,他没抱抱我了。
      夜凉如水呢。

      一树春风万万枝,
      嫩于金色软于丝。
      永丰南角荒园里,
      尽日无人属阿谁。

      可怜我身有所属、心有所托,却一样的寥落。
      “唉。”不由又感叹出声。

      八年前,我把手放到他宽大的手心时,从不知道婚姻会是这个样子的。
      那时,他捉着我的手,郑重告诉我:“兰兰,我会用一辈子来疼爱你。”
      盈盈泪光里,我用力的点头。
      我相信的。
      我的那颗心,从此为他封印。
      封印了我的青春华年,我的浓情蜜意,我的一往情深。从此,再不为别人开启。对这个我生命里迄今为止唯一的男人,我敬他重他爱他疼他,我珍惜和他度过的每个点滴,苦也好甘也罢,周遭的一切于我都不重要。

      尤记结婚初初,他博士学位在读,我随他初到墨尔本,人生地疏,一切从头开始。那种深入骨髓的寂寞和失落,不可言喻。可我无怨无悔。C大学附近那间两室一厅的UNIT里,永远的春色盎然。他常为论文忙得整天泡图书馆,陪伴我的是初生的大儿强强。那时我们并没钱请保姆。这的保姆每月工资将近人民币一万,外加假期和养老保险。况且,我也相信人生来就是平等的,没有谁比谁高贵一些,不习惯有人伺候。所以,常拖着未坐满月的身体帮宝宝洗澡、帮他做晚餐。
      最喜欢他吃完我做的简单晚餐,搂着我的肩说:“兰兰,以后我一定挣好多钱,给你和宝宝享福。”
      简简单单一句话,便要叫我眼角湿润。心想,我不要好多钱呢,只要跟着你便是享福。
      不过看着他眼底的决心,我没说出口。
      所以,就算现在,我的生活和以前没什么大区别。
      即使他是C大学经济学院最年轻的教授,即便我自己的薪水每年可以买辆BMW,可我一样每天早上一片面包,中午一杯咖啡,一样帮他和宝贝们准备饭盒。只是学校下午三点下课,我却五点放工,迫不得已,请了个钟点保姆洁茜。

      一句话,我信仰爱情。倘若有人兜售爱情,我一定跑上前振臂三高呼:爱情有理!爱情无罪!爱情永垂不朽!

      真正的“爱情第一偏执狂”。

      于爱于情,我永不言弃!

      试问,没有灵魂,躯壳要来何用?
      那若没有爱情,灵魂怎样独存?

      所以,我是在用灵魂和生命在爱着他。

      我的用心良苦,我想,他是知道的。
      否则,他怎会如此辛苦的工作呢?他一定还在为我们的梦想努力罢。
      我们很早就希望存够钱,等到宝宝们十八岁独立后,我和他携手游天下去!他说,那是他补给我的蜜月。只有我们两人的世界!
      光用想的,就已美好,也是支持我继续努力下去的动力。

      算起来,再有十二年,宝宝们就长大了呢。二儿壮壮现在也六岁了。
      光是看我给宝宝们取的小名,就知道我这个妈妈只希望他们健康成长、开心做人。宝贝们,你们一定要长成像爸爸那样,做个有担当、让人放心依靠的好男人哦。

      只是,他工作得太辛苦了。
      每天累得倒头就睡,我这个老婆都快成摆设了。偶尔的,才在半夜我的睡梦里突的脱光我下身的衣服,毫无预警的进入。
      上一次是什么时候了?只记得在黑暗里疼醒过来,他已经离开我的身体了,象进来时那样突兀。夜里很冷,我赶紧拉过被子盖住,捏住被角望着他。羽绒被下的我,疼出一层薄汗。
      他却起身了。叫我早睡,他还要写东西。
      我没吭声,乖乖点头。看他进浴室,然后去书房,留我一个人数绵羊去。

      可,即便是那样的夜,也很久没有了。

      往被子里缩了缩肩。
      男人不都是用下半身思考的动物吗?他怎么可以忍住这样久不碰我?
      还是,他都不用下半身思考我了?

      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

      胡思乱想的。有这个精力不若留到明天去办公室里厮杀。
      当下决定,数绵羊,睡觉!

      第二天,顶着熊猫眼上班。

      一面牛饮着秘书科MM们孝敬的热咖啡,一面继续昨天的话题。

      “这样多MM,选一个总不难吧。”喝人的嘴软。享受这样美味的咖啡,总要帮她们美言几句。虽说光环只能落在一个人头上,可总比落在外人头上强。否则我哪来的热咖啡喝。
      “没感觉的事,选谁都难。”小P孩的,竟跟我谈“感觉”。
      “选最漂亮、胸最大的不就结了。”我承认我一脑子色水。
      “你不是常说,跳脱皮囊相貌之外,女人还有更好的东西。”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他竟学会这招了。
      “我那么说,不是在为自己的臭皮囊找借口嘛。倘若我能做花瓶,拼死也不做什么气质美女呀。你不知道那四个字后面的括号都写着‘恐龙’么?”
      “不管!你已经答应了。要不,还我咖啡来!”他手朝我一伸。
      立即抱着咖啡跳开去。想要回去?门都没有!不就一餐饭么?他以为我们的家花们会误会我么?我是什么人?“护花使者”四个字就差没在我脑袋顶发金光。
      一餐饭。谁怕?!

      可是,说这种话的人,大概都会后悔。
      比如我。

      半小时的午间餐,吃得我是如坐针毡。
      MICHAEL千选万选,偏偏选在楼下的意大利餐厅。我俩面前,一巨幅的落地窗。和他共处一桌吃午餐的我,几乎被来来往往的MM们用哀怨的眼神郁闷死,嫉妒的眼神射杀死。
      我几乎要仰天长叹:“那还不如让我被面前这块蛋糕毒死!”

      “怎么,不合胃口吗?”MICHAEL面前那盘海鲜PASTA快见底了,我的蛋糕只动了小半。
      “啊?不,很好。手艺很棒。”我用力点头。
      “我是想留一半做下午茶。”作势要把蛋糕拿起。在这种鬼地方吃饭,吃得越久,死得越快。
      “我帮你吃好了。”
      “啊?”
      发愣间,他已经拿过盘子,往嘴里塞蛋糕。“下午茶吃别的点心好了。老吃一样东西坏胃口。”
      “会吗?挑食的人才这样吧。我不挑食。”我常常一样食物重复吃一个月。
      “那是因为你根本就不需要食物。”
      臭小子,竟敢教训我?!
      本人,绝对的可弑不可辱。这饭是吃不成了。催他赶紧结帐,走人!

      回到办公室,正好听见火鸡嘀咕:“MICHAEL哪去了?”
      我坏笑着接上:“玩夹心汉堡去啦。”平时早跟他们开玩笑惯了。听说这种游戏蛮流行,呵呵,顾名思义,两个男的中间女的,或者两个女的一个男的。真是难以想象会是什么情景。
      话音未落,手腕被走在后面的MICHAEL一把捉住:“说我什么坏话呢?以为我听不见啊。”
      我的脸火烧似的烫起来。我受的可是中国传统教育呢。嘴上说说罢了,真动手哪是这帮上床跟握手一样平常的人的对手。

      甩了两下甩不开,反被捉得更紧,只好说:“那个,我说我长得象恐龙。”
      “恩,这句好听。再说一遍。”他两根手指头居然捏得我的手腕要断掉。
      “我是恐龙!”
      不就一句话么。这遍说的又快又干脆,说得跟真的似的,连我自己都信了。
      “暂时原谅你。下午陪我喝茶。”
      又吃东西?
      可,吃东西总比被掐死好吧?

      放工后,说要去一家餐厅,只好叫洁茜加一小时的班。两人去取车。他却两手一摊,说自己没车。也对,新人总是坐巴士的多,只好坐我的那辆敞蓬马自达。他有些奇怪,“办公室里的人不都是开BMW吗?”
      我边小心在车河里找捷径,边答:“你不觉得那种兰白相间的车标象厕所里的马赛克吗?”
      “真服了你。”他苦笑着摇头。
      现在才发觉本人的见解独到与众不同么?真是侮辱本人的品位。

      好在这次选的是一家海边的餐厅。人不多。店主是意大利后裔,挺着啤酒肚忙前忙后,衬着墙壁上古旧的油画和轻快的音乐,紧张了一天的心绪缓缓放松下来。

      不过,我还不饿。
      可怜兮兮的对着我的下午茶,只喝得下咖啡。

      “那个,对不起。”他先开口。
      我有些摸不着头脑。看他眼睛停在我手腕的红肿上才明白。
      “没事。”我还以为什么大不了的。“我其实很强壮的。只是皮肤敏感,容易淤血。”
      “多吃一点。”
      啊?我又不明白了。
      “多吃些,手臂就没那么细了。”他补充。
      这思维也跳得太快了。好难跟上呀。

      “那个,恩,那个……”面前这个大男人显然有话难于启齿,竟然结巴。
      “有什么事直说。我一定帮到底!”最见不得朋友有难。
      “那个,我不喜欢那些女孩子。”他又张了张口,似有难言之隐。

      我怎么就没想到呢!他是不喜欢女人罢。断袖之癖!所有的疑团瞬时都有了答案。最近看的那本杂志说什么来着,GAY一定会用CUCCI皮具,PRADA西服,一定喜欢KYLIE的情歌,因为那道尽同志间的悲欢离合,……总之,十项他至少占一半,最重要的是:他对女人没兴趣!
      事实再一次证明前人的结论:不要被事物的表象迷惑!
      我终于明白:再坚强的男人也有脆弱的一面,再阳光的男孩也会有不预告人的秘密!
      而几乎让我欢呼的是:我终于,在《城市欲望》之外,现实生活之中,找到了自己的男颜知己!

      真的很想知道,这种性倾向,天生的还是后天形成?对男性,会是怎样的冲动?
      可看着MICHAEL脸色一阵红一阵绿,我嘴边所有的话只憋成一句:“我都清楚,我都明白。”听说他们这些人对待这个问题很敏感,不管旁人以何种方式友好表达。
      现实生活里,为了执着于自己的爱人,他一定为此吃了不少苦头。其实,爱一个人有什么错呢?我们身而为妻为母为女人,并不是自己能选择,正如他喜欢和他一样矫健强壮的身体,也完全无法预测。身而为人,已然不易,再去苛刻别人、指责他人的生活方式,未免浅薄。

      “你不用解释!我会为你保密的!”我用力点头。
      “解释什么?保密什么?”他大概不好意思承认。
      “没,什么都没有。”这么私人的事怎么能逼人说呢?不过是做他挡箭牌。举手之劳。
      “咖啡很好喝。”我扯开话题。自己都崇拜自己怎么这么的体贴。
      “兰兰。”
      “恩?”
      “下个周末,我要参加一个很重要的私人PARTY。你,能不能做我的女伴?”
      “没问题。”
      本人最拿手的事莫过于做人挡箭牌当刺猬,最不拿手的便是拒绝。

      Machael似乎对这个PARTY很看重,硬是瞅了空拉我陪他选腕表。我哪懂这东西呀。这辈子就没戴过。不就是看时间么?电脑、超市的挂钟、手机、公车票,哪儿看看什么不都一样。真搞不懂有些人为什么对这些东西这么着迷。
      所以,店里的Machael给他介绍新款欧米茄的时候,我这个参谋闲极无聊趴在一旁看橱窗里的钻饰。

      手工真不错。整套钻饰以花卉为主题。主石是鸽血红红宝石,周围镶白钻。应该是用蜡模按照主石、副石大小铸了底座,再倒模成白金,手工衔接镶嵌成的。
      底座很考工夫。因为项圈中间的主石比两端的大很多。这种由大渐小的底座最取巧不得,不能重复倒模,要每颗附石依次量取直径大小,分别制作。
      排石的时候也有讲究。世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粒宝石,可是需要营造一致的效果,就要考手工者的眼力,怎样取长补短,尽量让不同的石头表现出相同的、最完美的效果。

      设计很棒。用了这么多克拉的钻石,却没有半点脂粉气。

      “喜欢么?买下好了。”MICHAEL不知道什么时候选好了手表,站在我身后。
      “我送你。一块刷卡方便。当我的谢礼。”
      “不用。拿好东西快走。”
      我催他结帐,拉了他就走。
      “漂亮的东西不一定要拥有。再说,我很便宜,要谢我,一杯咖啡就够了。”真是不明白这孩子,有这闲钱不若去买辆车。
      “可是,你一件首饰都没有。”
      “那又怎样?怕我丢你的人么?”切,小看我。
      “不是。那个……”
      “那还不快去帮我买咖啡?要大杯的啊。”一脚踹他进咖啡店。

      娘娘腔。

      不过,也不是他的错罢。

      为自己的粗暴羞愧三秒钟。

      算了,明天去买双高跟鞋好了。MICHAEL那一米八几的个子。
      说来是奇迹。我这个二十八岁的女人,一双高跟鞋都没有。我一米六五,陈汉一米七。他严禁我买任何有跟的鞋子,免得衬低了他的个头。同款的平低鞋买齐所有颜色都不打紧,就是不能有鞋跟。春夏夹趾凉鞋,秋冬芭蕾鞋,我都习惯了。也难怪别人不把我当女人看。把我扔女人堆里都闻不出女人味来。

      是以,周末,花了半个小时在镜子前装扮自己(平时是五分钟)。
      从衣帽间里翻出最近百货公司大减价淘到的HAIT NECK SILK DRESS,浅绿色的。其实我更喜欢粉红。
      可很多年前,陈汉对我说:“兰兰,我最喜欢看你穿绿色。清新可爱得象苹果派。”从此,我变成绿色的疯狂拥戴者:愿做他眼里绿色的小草,不愿做旁人眼中粉色的小花。
      爱情真伟大,是么?
      所以,在这伟大的爱情封印下,我容颜依旧。
      裙子,保湿露,唇膏,香水,套上高跟鞋,拿上晚礼包,还需要什么?对了,梳头!
      及腰的长发,我常忘了梳理。今天,可不能顶着刺猬头出门。

      收拾完毕,已经手软。做女人扩大真不是件容易的事儿呀。

      出门前没忘嘱咐洁茜陪宝贝们睡觉再离开。陈汉大概没办法一个人照顾孩子们。毕竟是大男人。而且宝宝们很喜欢洁茜。她是个好女孩。青春的面庞泛着红润。,有齐澳洲女孩的爽朗自然独立不做作,学习之余赚零花钱,照顾人做家事都乐在其中。不象我,每天都叫累,腰疼。真不是个好妻子、好妈妈。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