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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hapter.1 ...

  •   顾家别墅。
      “乐一,今天矜絮生日,你帮我给他买束花吧。”
      男人狭长多情的眼中带着戏谑,年轻的管家拳头紧了紧,又无力地松开了,他张了张嘴,到嘴边儿的脏话出口却化成了一个低低的“嗯”。
      顾煊昼当然知道乐一是不乐意的,毕竟谁会心甘情愿地帮着喜欢的人追情敌呢?
      但他就喜欢看乐一这幅憋屈的样子,特别能满足他本性中恶劣的征服欲。
      问:一个在无限游戏中王者般存在、长得又俊又酷的青年为你低头是什么感觉?
      答:爽翻了!
      乐一沉默地提起已在门口的伞,不多时便融进迷朦的烟雨中。
      仲夏多雨,偏还多是倾盆大雨,即使是撑了把伞也没剩作用,青年身上的西装湿得彻底,许久没剪的头发凌乱地糊在他的脸上 ,遮住了他的视线。
      乐一见状,索性把伞收了,护住被塑料罩住的手机慢慢地在大街上走着,沿途没有见到一家花店开门,他也不着急,继续边溜达边找。
      反正一定能找到就是了。
      顾煊昼和他放在心尖上的白月光钟矜絮是这个小说世界的主角,他们想要的一切世界意识都会以“不经意”的方式递到他们手上。
      自己不过就是看了本无脑霸总文而已,怎么就……沦落成了现在这幅不得不忍气吞声地模样了呢?
      乐一想,还不如回到无限游戏呢,最起码他不用像现在一样同条狗一样冲着别人摇尾乞怜。
      一个天之前他还是人类中的“幸运儿”,被不知什么来路的无限游戏挑中,每天重复着杀怪——找线索——分析各大战队的三点一线的枯燥生活,直到那天看见自己队里的一位女性玩家在休息区时手里捧着一本粉色封皮的小说看得津津有味,出于好奇,他就借来看了一下。
      小说很无聊,石烂大街的霸道总裁爱上我的剧情,不过有一点却令他气到跳脚——
      这本小说竟然是他家那位和他家那位的白月光的同人文,而且在这本小说里,他虽然也喜欢顾煊昼,但出于希望对方幸福的心理竟然还帮着顾煊昼追白月光!
      放、他、娘、的、狗、屁!
      顾煊昼是他的人,只会是他的人!其他人若染指……便要做好付出惨痛代价的准备,即使是一直被顾煊昼偏袒到了极点的白月光本人,也从未在他手里讨到过任何好处。
      乐一只是刚倾露出一点对于顾煊昼偏执到疯魔的爱意,便毫无征兆地晕了过去,在睁开眼时,自己竟换上了身执事服,处在华美异常的庄园饭堂里服饰着一身西装的顾煊昼用餐。
      ——这正是他刚看过的那本名为《霸道总裁恋上我》的剧情。
      不等他做出什么反应,脑海中便浮现出一道欢快的声音,他下意识看向顾煊昼,却发现顾煊昼恰好也在看他,很显然,他也能听见那道声音。
      『各位角色大家好,我是本世界的世界意识,此次突兀地将诸位找来是有个不情之请——』
      声音停顿了下,似乎有些不好意思。
      『尤其是对于两位主角人物,顾煊昼先生和钟矜絮先生,我非常非常抱歉,』
      『我知道顾先生已成家室,但我依旧需要您与钟先生谈一场恋爱,我本是穿梭在各个世界的破镜重圆系统,之前因为没有完成主系统交派下来的任务而被降为这个小世界的世界意识,』
      『只有你们帮我走完剧情我才能重新变回原来的破镜重圆系统,当然,作为回报,我会让所有参加的‘演员’脱离无限游戏,并且我保证,你们此后终生不会再被选入游戏!』
      『但是……诸位一旦ooc……就会死掉哦,这里特别提醒一下乐一先生,您身上的“同心锁”因为绑定得是灵魂,所以依旧有效哦!』
      完全没打算世界意识给他的剧本儿走的乐一猛地顿住了。
      同心锁是无限游戏中的一个游戏道具,会绑定两位玩家的灵魂,被绑定的两位玩家会同生共死。
      有一次乐一因为顾煊昼不管是非地护着钟矜絮,一时被惹恼了,激动之下他对顾煊昼使用了这个道具,威胁他再护着钟矜絮就跟他同归于尽让钟矜絮这个低级玩家孤身一人留在游戏里任人欺辱,没想到如今竟成为了世界意识威胁他的武器。
      他确实是被威胁到了。
      他自己死可以,但他不能眼睁睁看着顾煊昼去死。
      所以不论他愿不愿意,都必须亲手给顾煊昼和钟矜絮牵红线,这个角色他非演不可。
      乐一也不是没有考虑过解决世界意识,但没多久他就发现这世界意识和他之前在游戏的规则类怪谈差不多,压根儿没有实体,别说解决了,忤逆都难!
      “年轻人,雨这么大怎么不回家呀?”
      和蔼的女声传来,一位头发花白的老太太撑着伞笑得慈祥,乐一收回思绪望去,这个是家还开着的花店。
      “奶奶,我来买花。”
      乐一撩开头发,露出他那张深得老人喜欢的乖巧脸庞,唇角微勾出一个浅浅的笑容,显得羞涩又可爱。
      老太太给他递了条毛巾,问:“冒着这么大的雨,花是买给心上人的?”
      “算是吧。”
      只不过是自己的心上人买给他的心上人的。
      “小伙子想买什么花呀,店里进了不少的新品种,都挺适合送给爱人的,”老太太温柔地取下一只黄色的花在他面前晃了晃,“看你这样是刚惹她生气了?那送黄玫瑰最合适,它代表的呀,是爱情中的歉意。”
      不愧是主角,主角光环就是强,npc首要推荐的,就是他需要买的花。
      按照剧本,顾煊昼曾在三天前提出让钟矜絮辞去在咖啡厅的工作,要把他带回家里养着,让他干自己喜欢的事情,而清纯倔强的男大学生却觉得对方这是用钱在包养自己,让自己的人格受到了侮辱。
      因此两人大吵了一架,霸总顾煊昼回去反省了一下,觉得自己做得确实不合适,打算接自家恋人的生日向他道歉,与他重归旧好。
      于是便有了乐一买花这一幕。
      乐一点点头:“就它吧,我想买九十九朵,劳烦奶奶帮我包成一束。”
      老太太应了声,便从花堆里取出出一大堆玫瑰低头忙碌起来。
      趁老太太打包的空挡,乐一在花店里百无聊赖地晃悠起来,时不时闻闻那些看起来很漂亮的花。
      π的,他的视线定格在一只被试管装着的蓝色干花上。
      ——是一枝蓝色的勿忘我。
      也是他除了玫瑰、荷花这种大众到不行的花外唯一认识的花。
      乐一很喜欢他的花如其名的花语“勿忘我”。
      他还记得,他曾收到过一枝漂亮到不可方物的通明状的勿忘我。
      “奶奶,我再买一个这个。”
      乐一拿起那只试管干花,放在一堆黄玫瑰的旁边,却没让他接触到任何一只黄玫瑰,自己靠着桌边玩手机。
      也不知他是在珍惜这朵花,还是在怜悯自己被人玩弄于股掌间的心动。
      “小伙子,你这些黄玫瑰不是送给心上人的吧,”老太太一边修剪着花枝,一边冲那只试管呶呶嘴,“如果没猜错,这枝勿忘我才是吧?”
      乐一玩手机的手顿住了:“嗯。”
      “老太太我呀,人老了,心还明镜儿似的……因为爱一个人呀,会下意识地偏向他、珍惜他,你买了那么多玫瑰看都不看一眼,偏偏把这只勿忘我护得这么好,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
      老太太叹了口气,放下手中的活儿,平静又温柔地望着他:“年轻人啊,别在一棵树上吊死喽……到头来苦得还是自己……”
      她说完,不等乐一有什么反应,又埋头修剪起玫瑰的花枝来。
      花店里的空气似有片刻窒息,除了老太太修剪花枝的咔嚓声,就只能听到外面大雨倾盆砸落在地的回响。
      直到老太太把花束和她的勿忘我都打包装好,乐一也没再说一句话,他沉默地接过花,撑起黑伞,再次融入雨中。
      他迈出门的一刹,似是自嘲,有似是叹息地尼喃自语:“我怎么这么贱呢……”
      明明知道自己不是主角,还总是不自量力地想要改变这一切。
      在所有人眼中,他只是个跳梁小丑。
      就像丑小鸭变不成白天鹅,灰姑娘没有丢水晶鞋,小人鱼永远耽于深海,世间没有格林和安徒生,只有惨淡至极的现实。
      花店内老太太看着他融入雨中的背影摇了摇头:“这孩子命苦啊……”
      ——
      乐一买完花便马不停蹄地往回赶,然而一回到别墅中究竟顾煊昼手里已经抱着一束黄玫瑰了,男人神色淡漠:“你太慢了。”
      一股子被戏耍的愤怒油然而生,青年登时就怒了,却又顾及着规则不敢放肆,提着花的手青筋直爆,咬牙切齿地道:“抱歉先生,店主打包有些慢了,下次一定及时给您买回来。”
      顾煊昼轻飘飘扫他一眼:“没有下次。”
      “好的先生。”
      乐一扔下花束,转身欲走,只听一阵滚动地声响,他猛地想起自己的勿忘我,想伸手去捡,却见试管被踩在男人的黑皮鞋下。
      顾煊昼轻笑一声,脚下略一用力,试管瓶连着瓶里的勿忘我一起被碾碎,他装作无辜地惊叹道:“哎呀,我好像一不小心把你买的东西踩碎了,你应该不会怨我吧?”
      已经是红果果地羞辱了。
      “我不怨你妈!”
      是可忍,孰不可忍,再喜欢的人一直作践自己也会忍不下去,更何况乐一还是个脾气不那么好的人。
      青年红着双眼睛,冲着男人那张被上天偏爱的完美脸庞狠狠挥上一拳,可还没挨着,就被顾煊昼拦了下来,两人一触即分。
      紧接着他又飞起一脚踹向他的腹部,也被他给拦下了,他们来来回回过了不知多少招,都没在对方手里讨到便宜,身上都挂了彩。
      也不知打了多久,他们终于停下了,顾煊昼喘着粗气笑道:“兔子终于被逼得咬人了?”
      乐一用拇指刮掉唇角沁出的血,嗓音沙哑:“是啊,兔子急了。”
      刚才他和他顾煊昼干得那一架谁都没留手,哪儿能让对方痛,哪儿能让对方伤的更重就照哪儿打,以至于他们伤得都挺重。
      只是顾煊昼的手段更阴损些,打出来的全是内伤,比外伤难治得多。
      不该是这样的……
      顾煊昼是喜欢过他的。
      他们曾携手在佛祖面前许下过永生永世只爱彼此的诺言,也曾在满天繁星地注视下深情地拥吻,曾见识过彼此的狼狈,也曾参与过彼此的张扬……
      又是什么时候顾煊昼不爱他了呢?
      乐一冷漠地想,是他准备向他求婚的前一天。
      那天他刚买了求婚用的一对男士银素戒,他兴高采烈地赶回家,刚开门就看见顾煊昼在收拾他的行李箱,恰此时他正装完最后一件物品,把箱子合上,随后被他扔出了门。
      顾煊昼点了根烟叼住,面无表情地拦在门口:“乐一,我们分手吧。”
      也是从那天开始,他没有家了。
      『系统提示:管家扮演者乐一进行边缘性操作,给予电击提示』
      电流猛地贯.穿.身.体,思绪被迫拉回现实。
      如同火燎般地尖锐痛感瞬间卷席全身上下每一处感官,乐一痛得连指尖都在颤抖,面上却表现得云淡风轻,跟个没事儿人似的。
      “顾煊昼,当初是你先追得我。”
      乐一嘲讽地笑了声,眼中好像含着泪光,最初费尽心思追他的人是顾煊昼,现在薄情很辣的人也是顾煊昼,他脑子没他活络活络,人又偏执,怎么也想不明白这人到底想做什么。
      只是为了好玩吗……
      可为了好玩需要花那么多心思来追已经拒绝过他好几次的他吗?
      这个世界上比他好玩儿的人多的是,他大可以换个人去追,去骗着玩儿,但为什么又偏偏要在他陷进去之后才放手呢……
      耽于淤泥的种子,见过太阳的柔情后又岂会心甘情愿永远深埋腐朽?
      它只会拼了命地抓住那抹暖阳,迎光而生。
      更别提他是拥有过这么抹光的种子。
      “我也记得我说过无数次,我从头到尾就没爱过你!”
      不知为什么,每次乐一提及从前的事,顾煊昼就会没来由地心悸,整个人也会变得异常烦躁。
      “世界意识这都不算你人设崩塌?”
      顾煊昼暴躁地问。
      “因为‘管家’一直喜欢‘顾煊昼’,可他的先生从来不会给予他回应,只会警告与羞辱他,让他不要越界。”
      乐一从衣柜里取出件风衣披上,又从兜里掏出根烟点了,夹在两指间却并未吸它,继续讲:“所以他在长期的隐忍下爆发了,这么说来倒也算合理……顾煊昼,就这么想让我死?”
      深褐色的风衣与湿漉漉的头发将他衬得有些沧桑,他乌黑的眼中不见一丝光亮,如同古井中的死水,乐一没再盯着顾煊昼,只是双眼发直地看着前面。
      好半晌,他低头吸了口烟,再缓缓吐出来,才说:“我死了,你也会死。”
      所以他会努力活着,哪怕像一条狗一样苟延残喘,他也会活着。
      因为他希望顾煊昼好好活着。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Chapter.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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