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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微物之神 有些细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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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细小的地方,人们说不出口的原因是因为它们总是被忽略。
从前总是听说,印度人点头表示否定,摇头表示肯定。这话对也不对。印度人的确有种身体语言,用来表达肯定和赞许之意,但并不是表示否定的摇头那样,以脖子为纵轴左右摇晃整个脑袋,而是新疆的跳舞动作似的,钟摆一样在脸的水平面上来回摇动下巴,动作幅度很轻,不会超过10度。这个动作表达也并不是单纯的“是”,而是在交谈中表示自己认同、喜悦、满意之意。在现代的印度,似乎越是教育水平高的人,交谈里就越不会带上这种身体语言。
在印度,很多中老年喜欢把自己的头发染成一种异常鲜亮的、有时看上去很荒谬的金红色。我看到这样的染发时,经常会想起拉美西斯三世的木乃伊,“一缕散发用散沫子花染成了时髦的金色……”那种金红色着色并不均匀,经常夹杂着白发和黄发,在秃了顶的脑袋上看上去尤为可笑。但印度人染发似乎目的并不是为了掩盖白发。他们选择如此鲜艳的颜色,好像目的只是为了在自己身上增添更多的色彩。
印度人不讨厌雨。雨对于他们像家族亲友一样亲切。年轻人,孩子,老年人,妇女,他们全都满不在乎、赤手空拳地在雨中漫步,步伐一点不乱,让周围撑着伞、披着雨衣的外国人和西装革履的本国人显得笨拙尴尬。直到雨下大了,打在身上开始疼了,他们才大笑着迈开步伐,在雨里奔跑寻找躲雨的地方。雨像达摩一样统治次大陆。雨是这片土地上唯一真正永恒的统治者。雨不能躲避,也不能反抗;漫长的热季结束后,雨甚至大受欢迎。印度人对雨的态度一如他们对统治者、对律法、对所有他们不能改变的事情共有的态度:视其为理所当然,忍耐它直到不痛不痒,然后偶尔在间隙里找点乐子。
在印度,人和动物是相安无事的,但并不是所谓的和谐相处,仅只是相安无事。这是一个复杂的辩论,就好比Raj和谢尔顿的争辩,“我们把牛当成是神……”“不对,在印度,牛只是被认为如同神。”无赖狡猾的猴子钻进院子和窗户里偷东西,满身虱子的狗满大街乱跑,衰老的皮肉松弛的神牛毫不客气地追逐人手中拿着的香蕉,四处拉屎,堵塞交通。印度人并不是那么爱护动物的环境主义者。我在千柱庙外对着一群抢占了吉普车的长尾叶猴拍照时,一个满脸厌倦的保安跑过来提醒我这些猴子有多凶猛;在章西等待火车时,一条狗过来紧凑着我不放,旁边一个中年男人拿起棍子,毫不留情地把哀嚎着的狗打到铁轨下面去。大多数人对圣牛视若无睹,在它们堵路时就绕开。这些神牛在街上的垃圾堆里找食物吃,还吃祭神的花瓣,个个看起来瘦骨嶙峋无人怜惜。所以不要妄谈印度人的自然主义精神;人和动物在印度的共存,只是社会习惯,并无高洁情感。他们不因爱圣牛而放它们随意行走,只是没有人敢当屠宰它们;这行为的人道程度就和把浪费粮食的老人遗弃在大街上任他们乞食差不多。他们不爱动物,只是不愿杀生;茹素的目的是为了保持个人的高洁,“令众生免于恐惧”的教诲很可能已经退居其次。他们像忍耐和接受一切一样忍耐和接受动物与自己的共存。他们只是对身边的动物已经习以为常。同样动物也并不如何爱人类,印度的狗从不好奇,也不冲着陌生人吠叫,大部分时间它们都在躺着睡觉。牛慢腾腾在街上走,你从它旁边擦过,它毫无触动,就好比你是一只苍蝇。猴子大摇大摆在人群中穿行,在它们眼中人大概是被造坏了的残废灵长类。动物对人也是如此地无动于衷。人和动物互相挤进对方生活的空隙里,不彼此害怕,也不彼此相爱。但要我怎么说呢?也许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这才是正确的态度。
我在亲身到印度之前从来不知道印度也有嚼槟榔的习惯。街边、厕所里,到处都是吐出来的槟榔水的红色的残迹。印度人吐槟榔和漱口的情形总是分外壮观;一个中气十足的男子(多半有点年纪,四肢瘦小而脸部与腹部丰腴)站在台阶上,闭目鼓起腮帮肌肉,然后尽他所能从嘴中激射出一条透明或是砖红色的强劲水流,恨不得击碎墙壁或地砖,俨然在模拟恒河下凡时冲垮大地的景象。所以槟榔的痕迹从来都不是一滩一滩的,而是像枪战后的血迹一样意味深长地停留在建筑物的表面。
有朋友说,“印度是无法被拍摄下来的”。这么说的缘故是因为印度充满了气味。各种各样的气味。关于一个国家,它的所有一切,风景、人民、习俗,都可以通过书本、照片和记载去了解;唯有气味,不到当地就无法感受。印度并没有给我多少惊奇,一切都如我想像和揣测;唯有这气味没有料到。初到印度时,空气里经常有种芬芳馥郁的甜香,微微带着一点辛辣,我一直认为那大概是印度人喜欢的某种香料或香水,或是某种鲜花和水果的气味。直到在拉贾斯坦邦我才明白过来,那种香甜原来是酸奶的香味,黑天所喜爱的那种浓稠的、熔化了的奶糖般半固体状的酸奶的味道。连空气中时刻都漂浮着神灵的恩赐。
另外一种气味是蝙蝠粪的味道。在所有的石窟和古老的神庙里,蝙蝠都在佛头一本正经地拉粪,昏暗潮湿的洞穴顶部和神庙屋顶让它们比信仰更理所当然地占据了这些神圣之所;人到庙里排泄情感废物,它们排泄物质废物。那个味道与其说臭,还不如说呛人,能熏得人头晕脑胀想不起任何事情来。难怪所有被蝙蝠粪熏晕了的旅游者,回家写游记时通通忘记提醒后来者要带上口罩再去瞻仰古代神明们的姿容;从来也没人警告过我,阿旃陀和埃洛拉的石窟里还有比拈花菩萨与湿婆的舞姿更让人印象深刻的东西。
当然还有神庙里的气味。剃光头发、只在脑后留着一簇发辫的祭司们把各种各样的东西向火中撒去,腾起的烟和气味一起向你扑面而来。他们像千年前一样履行古老庄严的仪式供奉火神,也许阿耆尼是吃得太多了也并不消化,那味道简直腻人到难以形容。当我站在一旁目睹这神圣仪式时,我想不起来没药、乳香和黄金的传说;我想的是我要吐了。
印度人是那么喜欢照相,从孩子到成年人,从成群嘻嘻哈哈游手好闲的青年到集体出游的大爷大妈。他们看到游客手里的相机总是两眼发亮。他们并不是穷到没有相机了,年轻人总是摇晃着手里四百万像素的手机,在曷拉萨,一个矮胖的中年人庄严地端着他的尼康D90和一个让人生畏的长镜头在神庙里踱步。可即便如此,他们还是会围上来,请求,央求,甚至有时候是要求你给他们拍照。拍完了,他们凑上来看看显示屏,叽叽喳喳地品评一番,然后一哄而散。从没有人要求过“请把相片寄给我/留给我”,他们也并不在乎摄影者是否接下来就会把他们的影像毫不留情删个精光。只要被拍摄过,只要有那么一刻的快门声,自己的形象存在于他人的电子记录中,他们就满足了。这是多么奇怪的一件事。有时候我想,就像在风中收藏芥粒一样,女人收藏追求者一样,他们也只是本着小小的虚荣在收藏自己的摄影者罢了。——“今天又有一个外国人给我照了相”,仅此而已。
我为何要记下这些?因为这些事情就像是衣料的质感,像是水的冰凉。这些更是触觉而非所观所闻所听。神蕴含在万物之中,印度亦然。当我看着我与神明和菩萨和大王们的合影时,我想我也许只是走进了美术史的照片,但随即我又想起了散沫子花染成的金红头发,我想起拍完照后捂着脸咯咯笑着跑远的小姑娘,我想起在路上擦身而过的白牛的皮毛和体温,我想起那杯被我打翻在大巴车上的酸奶,我想起这一切。
我确定我曾经去过印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