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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差事   白日里 ...

  •   白日里的京城,街上早早就有人支起了摊子,随着日头渐起,街头巷尾,摊贩吆喝声此起彼伏,石板街上人头攒动。
      城南处,酒楼里笙歌曼舞,楼下长街上,一大群人围在一起,人群中心,一身着玄青色紧身衣的少年,约莫十一二岁,肤色稍黑,一双眸子却明亮有神,玉鼻细巧挺秀,唇红如朱砂,脸儿圆圆,还未脱稚气。只见他手握长剑,身姿轻盈,剑如白蛇吐信,嘶嘶破风,又如游龙穿梭,行走四身。
      “好!”
      “小小年纪竟舞得一手好剑!”
      ……
      围观的人连连拍手叫好,一时间掌声雷动,酒楼里的人探出头来观望,见此情景,都目不转睛地盯着看。
      “各位父老乡亲,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啊!多谢!多谢!”旁边的小哥端着盘子,沿着圈子吆喝着。
      一场剑舞下来,少年脸上已有了层薄汗。
      “小六子,今日讨了多少赏钱?”胭儿随手将剑放在了桌上,瘫坐在椅子上。
      “老大,你这剑舞得愈发好了!今日足足有五两多银子!”小六子边说,边倒茶水递给对面大喇喇坐着的人。
      对面的人接过碗,几大口就喝得个精光。
      “爽!”
      嘭的一声,碗被重重按在桌上。
      “老大,你义父咋不去开个武馆子,那可比咱们如今这街头卖艺来银子快。”
      “你老爹要是有了不得的宝贝,舍得人人都给一份!”胭儿撇了撇嘴,朝小六翻了个白眼。
      “这哪一样啊!”小六憋屈。
      “懒得与你争辩,咱可说好的,赚来的钱三七分啊。”胭儿将桌上的钱盘子拖近,数了数,取来里衣间的钱袋儿,将自己那笔钱装了进去。
      小六子比胭儿大三岁,住在离她不远处的村子里,刚遇见他时,正被一群混混欺负,她便出手救了他,此后一有混混来找他,他就谎称自己认了胭儿做大哥,那些个混混怕了之前的打,便不再敢来招惹他。
      小六子心知说了谎,怕被那群混混发现,便厚着脸皮,求了她好几天,她实在是受不住他天天跟在她屁股后面,于是便应了他。
      这几年,靠着义父教的武艺,和小六子一起在街上卖艺,京城里大多都是些有钱人,日积月累下来,也赚了不少银子。
      “老大,今儿要不去吃点好的?”小六子掂了掂手里的钱袋子。
      “不了,今儿有事,你收了摊子,自个儿去吧。”
      胭儿去酒楼买了坛松花酿,便出城回了庄子。
      回去的路上,她琢磨着小六子方才的话。
      她其实也想过让义父开个武馆,可义父似乎不大喜欢见人,极少进城,平日里只去林里打猎,然后到那些村子里换钱。
      她对义父的身份来历都不太清楚,义父也从未同她讲过。刚遇到义父时,他又累又饿,似乎走了很多路,从他的口音里辨出他约莫在京城和边疆都待过。
      “义父,我回来了,给你带了松花酿。”
      胭儿环顾院子四周,不见义父身影。平日里义父都在院中纳凉或者练剑,今日真是奇了怪。
      胭儿敲了敲义父房间的门,不见人应,便推开了门进去,依旧不见义父身影。
      当真是奇了!
      莫不是又去打猎了?
      胭儿将酒放在房里的桌上,便去厨房准备宵夜。
      不知过了多久,太阳都落山了,也不见义父回来。
      桌上的饭菜热了又热。
      ……
      过了六日了,依旧不见义父。
      “老大,今日怎么这么早就收摊了?”小六子望着面前正弓着收东西的老大,他有些纳闷,平日里都是他收,这几天老大居然主动收起了摊子。
      “有些累了……”
      胭儿打包好了东西,看了眼今日的赏钱。
      “小六子,这钱你都拿去吧。”
      老大居然连赏钱都不分了!还全给了他!
      胭儿回了宅子,宅子如前几日一般,空无一人。
      院子,厨房,里屋,哪里都是空荡荡的……
      一种熟悉的感觉油然而生,而这感觉早在母亲还在时,她就体验过无数次了。
      也好,人终有一散,如此她倒是可以安安心心去云游四海了。
      又过了两日,义父居然回来了。
      李牧进门时,若有所思,一直埋头不语,胭儿叫了他好几声都不应,直到她后脚进来,他才恍惚过来。
      “义父,你这几日都去何处了?”见到义父回来,胭儿不由得舒了口气。
      “义父有个赚大钱的差事,你可愿随为父一同?”
      “合着您这几日不见踪影,是谋了个好生计啊。我还以为您又不知道倒在哪个地方,回不来了呢。不过您要真是像当年那般,估计除了我也没人愿救您。”
      “你这小兔崽子!”李牧气得咬牙。
      这丫头的嘴就不该长!
      “是何差事?”
      “侍卫,护个公子。”
      “月钱多少?”
      “事成之后,要多少有多少。”
      “要多少有多少!这公子是何身份?”
      “……当今宸王。”
      胭儿一听,惊掉了下巴,原就大的一双眼,此刻瞪得更大了。这可不单单是个侍卫,伴君如伴虎,一不小心那得人头落地!
      “这可是个要命的差事!我有了钱,也没命花呀!不妥不妥。”胭儿连连摆手。
      “富贵险中求,若哪日功成名就,那可是泼天的富贵。”
      ……
      “您非去不可吗?”
      您非去不可吗。
      问的是他……
      李牧突然有些惭愧了,他待她是有些目的的,而她却是纯粹,只可惜他如今已无回头之路,他知道,其实只要他去,胭儿也一定会去。
      “嗯。”简单的一个字,却有着平日里从未有过的严肃。
      一直以来,胭儿都觉得义父不是个普通人,义父的身上好像藏着很多秘密,他不提,她也不问,她觉得如果义父想让她知道,自然而然会让她知道。于她而言,这么多年的养育与陪伴,她早已经不在乎他的来历身份了,她早已把他视为最重要的亲人了。
      “这差事我接了!”
      ……………
      城西,靖王府。
      偌大的王府内,一眼望去,不见一个人影。花坛里杂草丛生,墙角的茅草长得更是比人还高,时不时有几只鸟儿从中飞出。长廊边上的围栏铺了层厚厚的灰,圆柱上的朱漆风化褪色裂开,翘起了边。
      临近主屋,才远远看见院中零星站着几个侍卫婢女。侍卫望了望李牧,随后径直将二人引进了偏厅书房。
      书房内,一少年正倚坐于窗前塌上,身着烟灰色长袍,手执一本《道德经》,发髻半挽,面容清秀,气质清冷,修长的手指捻着书页欲翻,眸光轻撇,见来人,随手就将书本放在塌上,起身。
      “拜见宸王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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