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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恋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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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知还心里藏着太多事,她没有告诉我,她为什么从北方来到这个遥远的南方的城镇,我也不想问。
她在电脑前忙碌,我靠近她只会扣下电脑,像哄小孩的语气问:“怎么了?”
她穿着宽松的衬衫,扎着丸子头,蓬松的发丝被台灯渡了一层暖暖的光,她抚摸我的头发,我突然臣服,她的温柔让我俯下身,我躺在她的腿上,那种飘摇的感觉让我飞上天。
有个夜晚,萧知还终于不再掩藏,说了很多话。
“我知道我在你心里是什么样的,不过我应该没有你想得那么好。”
“没遇到你之前,我是个很怕孤单的人,多一个人喜欢我,我就会多一分安全感。”
“说得难听一点,我跟那些虚荣的女孩一样需要很多很多的备胎。我并不需要这些备胎为我做什么,但是我不想孤零零的一个人。”
萧知还小口地啜饮着啤酒,“是不是很坏?”
“没有”我秒回她。
萧知还清冷地笑笑,
“我的没心没肝都是装出来的,我有很多的小心思,我也很会找各种各样的理由来原谅自己。”
“我反复跟自己说,那些备胎喜欢我也没什么这种喜欢本来就是没结果的,到了某一天她们忽然就会不喜欢我了,然后就一个个地走了。”
“我这么坏,最后肯定还是只剩下自己一个人。”
……
“我说完了,我第一次跟人说这些可能有些词不达意。我们接下来的路会很难走,心里的事最好提前说出来。”
“我要睡了,你想继续喝会儿的话就披上毯子,屋子里有点凉。”她把毯子搭在我肩上。
我心疼她到快疯掉。
“萧知还…”
我伸手抓住她,慌张中力气有些大,她被我拉得踉跄了一下。
“你不坏,你怎么样我都爱你…”
我哭出来,虔诚到几乎发狂地盯着她的眼睛。
她愣住了,在我说出这句话的那一秒,泪水模糊的视线里我看见,萧知还哭了。
我替她擦去泪水,紧紧地把她拥在怀里。
“谢谢你,简以安。”
她颤抖着说。好像如释重负
我跟萧知还真的太像了,很多时候我看着她的面孔都在想,上天是不是把类似的灵魂装进了截然不同的皮囊,又带着玩笑的心态,让她们相遇相爱。
我们都飞扬跋扈,又都有许多遥远又脆弱的梦,想遨游世界、想去偏远无人的村落定居、去大山支教、捐献所有器官、捡回所有流浪小猫小狗。
也会有莫名出现的眼泪,突兀的争吵。
我们都张牙舞爪,又都没什么太执拗的,却都会时不时选个午后一同抽烟酗酒。
我们都恐惧贫穷,厌恶分别,却也都在感受到爱的那一刻亳无顾虑地决心去爱。
我们花费大量的时间空白来谈论恐惧、讨论末来、谈论梦、谈论罪恶、谈论性、谈论爱。
我们爱一切无用的不值钱的浪漫。又异口同声讲,这辈子最爱钱。
我们真的太像了,像到从一开始就觉得,爱到最后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但还是想爱。
还是相爱。
“萧知还,在遇见你之前,我从来是将自己扮演成一个把爱看的很淡的人,我觉得所有人都会背叛我,除了我自己。有人说我可爱,有人说我不懂爱。有人认真的对我说了老长段话,我打了个哈欠回好好好,但我才懒的仔细看呢。”
但是有人还在一直说
“你喜欢什么小狗”
“雨天会选择淋雨还是睡觉”
“演出是不是一定要七月去才好”
“萧知还,你是怎么做到的如此聒噪又不让人讨厌啊。”
“因为你爱我。”萧知还应到。
我看着她晃了晃神觉得我要完蛋。因为我居然在好多个瞬间想说谢谢,像我这种觉得一切都是谎言的睿智新女性,怎么会要跟这种莫名其妙的人说谢谢啊。
我烦躁了一小会儿又放松下来,接下来的日子好像有了件有趣的事。
比如说,和她恋爱。
我经常会幻想可以和爱人共享一个绵长的下午。
大家温和的在同一空间下各自做自己的事情,有一搭没一搭的聊上两句。
大到我们要不要早点跟爸妈商量结婚。
小到今晚会不会出月亮,一会儿一起下楼买什么菜。
和萧知还恋爱后,我终于如愿以偿。
她经常画画,后来她开始画我。
我和她在眼角相同位置都有颗痣,只是她的很明显,我的要凑近细细看才能发现。
有天我在阴雨的夜里闯入她的房间,她喝的酩酊大醉,跪趴在床上,地板上是四散的草稿绘画,墙上布满速写与油画。
无一例外都是同一个人,熟悉的眼下不明显的痣,不同的姿态,不同的表情,笑脸或哭泣,都在她的笔下活了起来。
窗外雨飘落进屋子,她似乎意识清醒过来,迷糊中看见我,踉跄着立刻就要去遮掩桌子上的画。
可我已经看见,画面中的我低垂着眼,睫毛盖住眼里的神情,她似有若无的靠近,唇微张似乎要吻上来,眼里的情感虔诚。
在那些纠缠的线条,蓝色的油墨下,她的触碰,靠近,欲望,都被铺显出来,人体的骨与血肉仿佛生长出来,被她用水墨画出。
然后她似乎是发现遮掩不成
“我爱你,简以安。”她说
“我也爱你,萧知还。”我说
有时候丽江阴雨连绵早晨露水的湿气顺着窗往房间散,我一转身就能嗅到她身上淡淡的烟味,烟灰缸里烟头已经堆积成小山。
我们就那么窝在房间里,睡一场不见天日的混沌觉,没有打开窗帘,我们都不知道窗外是白天还是黑夜。
她知道我爱看电影,就从网上买了个投影仪。有时下雨,我和萧知还就呆在屋子里煮火锅,用她的投影仪放浪漫的爱情片来看。
有时我半敞着衬衫睡眼朦胧的趴在床上,看她赤身裸体的走下床倒酒,她做的精致的指甲和酒杯交相辉映,我一向觉得女人穿着衣服比不穿衣服好看,但是现在我觉得她的酮体比任何一个女人要美的多,她点根烟,翘着二郎腿,轻抚长发,那种慵懒,那种风情,松弛的让我着迷。
我有些眷恋她身上的味道,她没说会走,我却总感觉会走,这是多愁善感的雨季。
我想我爱她抬头时有些憔悴的黑眼圈,呼吸时带着柠檬味牙膏的鼻息,我握着她蜷起的手指,将头埋进她的发里细细嗅着,试图将她的味道呼吸进肺里,似乎这样她就不会离开。
那个夜晚,我第一次把自己交给了她。
她叹息出声,赤身裸体,颈部优美的线条起伏着,像一座高山,从山下至山上日夜攀爬才能触碰顶点。她用接近虔诚的吻一点点的侵蚀我,由浅入深,她的手指探入我湿漉漉的发,潮湿与温热包裹我的手和我的舌,口腔充满她的气味,我多想让她知道,那些所谓的低级趣味,都可以让我想起她,酒精充斥口腔,眩晕感与一个具体的人回荡在脑海,香烟在昏暗的灯光下飘摇上升。
我轻抚她的四叶草耳坠,再也不能自拔,只想和她度过一个又一个四季,只想在这个夜晚彻底醉倒在她怀中。
事后我依靠着她,她的发丝垂落在我的肩膀。雨后,雾气一般清凉的香钻进我的鼻息,半敞的衬衫和蕾丝包裹的柔软跟着贴近,我身体与耳朵烧的发烫。
萧知还拿过床头一本书,细细的念着书上的句子,我想女人嗓音总是柔软的对吗?
怎么这一刻格外撩人,还带着点似有若无的撩拨,发梢扫过脖颈的痒让我不由耸肩,她低低的笑,笑声像钻进我的身体。
我侧过脸看窗外,其实是看她,看她呼吸起伏,看她勾起的嘴角,窗外是浓郁的夜色
她说“夜好深。”
我便陷进去了。
在丽江的日子美好得不像话,
不知道是不是见过太多风情与特立独行。有天早晨,萧知还站在那里,穿着睡衣披散头发为我准备早餐。
白净的皮肤,低垂的睫毛,她将耳边的碎发轻轻拨开,四叶草耳坠反着光亮晶晶的。窗外是云卷云舒的蓝天,房间放着小提琴演奏的卡农,她抿着唇笑的温柔,随着音乐摇晃脑袋。
我想那是另一种特立独行的美,听人说过,第一个将女人比作花的是天才,第二个将女人比作花的是庸才,第三个将女人比作花的是蠢才。
可是萧知还太像一束雏菊了,那是淡淡的芬芳。萧知还和她的名字一样,自由自在。
是春天,是雏菊,是细雨斜风,是厨房刚烤出来的面包香,是碎花长裙摇曳在阳台上纷飞的模样。
我说爱是承载一切情绪的小船,我离不开她,就干脆和她一起掉入海里,沉溺向下。
于是我和萧知还约定,每个假期都回到丽江,我上学的日子漫长难熬,她说她工作也是。
萧知还特别喜欢给我买东西,我在学校隔三差五就能收到她寄来的快递。
有时她会到我上学的地方来找我,我们一起短暂地呆几天,然后又分别。
每次短暂相聚又要分别的那天夜晚,她都窝在我的脖颈处啜泣,那一刻眼泪像透过书本纸张。
在我的耳边,低低的啜泣,温热的眼泪似穿越万里从世界的另一端在这一刻连接到我的心脏上。
我想把她揉进我的身体里,柔软的,温暖的,有血有肉的她,她的头发搔动我的脖子,气息顺着进入我的鼻腔。
第一次感觉幸福真的有了形状,在那天夜里它就应该是柔软的丰腴的,带着她的味道的。
我模仿着电视剧的情节,偏过头吻她的泪,我以为我会吻的深沉浪漫,但是忍不住咂了一下嘴,好咸,好像把她酸涩的情绪吃到了嘴里。
后来丽江就成了我俩各自的第二个家。
“你拍下来的我无一不是生动的。”萧知还看着我
“怎么样才算生动”
然后她趴在床上指着照片里仰躺在草地上大笑的照片,夏日暖阳,她穿着吊带,对着镜头笑出眼后细细的长纹,红唇相衬绿茵,早晨的阳光映照下她皮肤白皙,肚子上那层柔软的薄薄的脂肪堆积在一起。
她说
“以安你知道吗?你总不在意这些,老是夸奖我身上曾经耿耿于怀的缺点。我也就跟着不在意了。”
我伏下身,抚摸她的腰背,女性的曲线柔美,重峦叠嶂,似乎要跨过千山万水才触及她的唇。
我凑近,呼吸交错
我说
“我从不在意”。
萧知还很多时候一点也不害臊。
她经常路走到一半,停下喊我亲亲。仿佛还是个小朋友一样。
我冻得不行,还是下意识的为她挡风,虽然可能没什么作用,因为她高出我挺多,但是她穿的比我更少。配合完她后拉着她往前走,她又沉思说不行,拉着我再往外走走。
我就在想如果当时附近有人,就会看到两个一高一矮的女人跟俩大傻缺一样,穿的贼少,还露个腿,在寒风里亲完嘴又换个地儿亲。
我任她胡闹,她狡黠的笑说“刚才不够冷,去风口亲更有那味儿”。
她又认真的讲“你不觉得刚才那个亲亲更甜吗?”
“神经病”我笑骂。她搂着我往回走。
“好爱你"我往她怀里钻,小声的说。
“我也好爱你”她应。
有时候我和萧知还都很疯,我记得有个雨夜。我突发奇想想去看洱海。
“萧知还”
“怎么了”
“我想看洱海”
她不说话,半天没声。我疑惑,蹭起来看她。发现她已经跳下了床。
“你干嘛呢?”
“翻酒呢。我记得上次我们还剩着几瓶啊。”
我哈哈大笑“我爱你,萧知还。”
然后翻身下床找烟。
十分钟后,我和萧知还开着客栈老板的车满丽江找二十四小时便利店。因为最后她没翻着酒,烟也被我俩抽的也不剩什么了。
二十分钟后,我俩行驶在丽江到大理的高速公路上。后座放着刚买到的酒和烟。
后来在洱海边,萧知还和我都喝得有点醉。
“简以安,你爱不爱我?”
她突然很认真地询问
“你跟我一起从洱海跳下去我就告诉你。”
我逗她
“真的吗?”然后她作势就要往洱海边走
我跟上她,比她冲的更前,在跳跃动作还没出现的瞬间一把把她拉了回来。
她耳垂上银色的四叶草耳坠随着我的动作大幅度的摇摆。
“你来真的啊”
我捏着她的胳膊,虽然大概猜到以萧知还的性子她会这样做,但还是有点不可置信。
“对啊,我想听你说你爱我。”
“我爱你,蠢死了。跳不跳我都爱你。我爱你,萧知还。”
后来有一天她问我
“那天我真的跳了你会跟我一起吗”
“我会拉下你的”
“你没拉下我呢”
“那我真的会陪你跳的”
因为我知道大概率不会死,也许我们很狼狈,很丢脸,被拍,那我也觉得浪漫。
我爱能陪我走向死的人,无论是哪种意义上。
我记得有一年才九月,可是夜晚却那样冷。萧知还跟我拿着小店里最便宜的雪花啤酒坐在路边,听我哭诉我所经历的一切然后跟我说。
“对啊,这世界就他妈是不公,都是蠢的,只有你,只有你是真的。”
我们在风口接吻,接到空气都不太流畅我整个人都微微眩晕。
我还要在路上试着找风最大的地方,她配合我的胡闹。
我说“这样更印象深刻吧,你老爱这样。”
她笑“你冻的牙响,挺深刻的。”
我好生气啊,但是还是控制不住牙哆嗦地响。
她敞开风衣把我拉进去躲避。
和萧知还在一起之后,我觉得爱其实是可以具象表达的。
是凌晨三点忍着困意将手机铃声放到最大,等她消息,是她走后将脚伸进她的被窝试图找到她的温度,是雨夜里发烧时她轻轻试探在额头的吻,是备忘录里多出的一段日期数字,是她埋进怀里均匀的呼吸声。
我太不知道怎么形容我对萧知还的爱了,我时常觉得这根本不是用语言来形容的,可又忍不住想要表达出来。
我爱她大笑时弯起的唇,爱她的张牙舞爪,爱她有时乱糟糟的长发,爱她时不时别扭的小情绪,爱她坐在那里肚子上堆积起来的一点点肉,爱她脸上星星点点的雀斑。
还有她撒娇时气鼓鼓的一句
“到底爱不爱我?”
“……”
“爱啊,爱到一定会在你碗里窝一个漂亮的荷包蛋,”
“爱到一定会在你的脸上轻轻落下一个吻,”
“爱到一定会为你穿鞋时打一个端正的蝴蝶结”
“爱到只是望着你,我的眼泪就溢出眼眶,胸膛有爱流淌,连绵不休。”
爱到写这些东西的时候,眼泪都在控制不住的流。
偶尔萧知还出差,我和她的往来只剩手机只言
片语,她太忙碌了我知道,在工作时我的大多心绪都飘向了她。
现在她吃饭了吗,现在她在睡觉吗,现在她在画画吗,现在她在写东西吗,我才意识到原来我的心绝大部分都被她所占据,剩下的那一小部分是思念。
有次当我打开门看见她时,那种惊喜与兴奋就轰炸了我的耳朵。
她是扑过来的,我甚至没来得及看她有没有瘦,我拥抱了一团温暖。正当我乐的天旋地转时,她的唇就吻了上来,这是荡气回肠的吻。
从玄关到沙发到床上,她舔舐的认真,我的呼吸都在发抖,可偏偏就有电话来打扰,她接的迅速,
电话那头是友人的声音“回来了?”
她依旧认真亲吻,
声音嘟囔着应和,
那头:“吃饭呢?说话含糊不清的。”
她吻的更认真,我叹口气轻轻推开她,她便头埋进我的脖颈,嘶咬和舔舐共同进行,
边啃边回答“啃鸭脖呢”,
下一秒友人大骂“你就放屁吧,肯定亲嘴呢”
随即就挂了电话,听见电话结束的嘟声,我们最终还是忍不住笑出声,笑到前仰后合,她笑着又埋进我的颈窝,我翻身,倾身而去。
我特别烦萧知还这种文艺逼,聊到暖昧时就用结婚记表白,我一直都这么烦她身上那股文艺劲。
但她聊起乐队和音乐侃侃而谈时我又忍不住崇拜,冒着星星眼的那种,她低头弹奏吉他,随手拨出的和弦我都觉得动人。
她又唱那首该死的结婚记,她唱歌时很少看我,总是垂着眼,像享受在音乐里,暖光灯下,她长发披散,穿着毛茸茸带条纹毛衣,看起来就温暖舒适。
我闻到了她身上独有的沐浴露香,她声音带着颗粒感沙哑又柔情,
每次唱到
“如果可以,和你一直在一起,变成你喜欢的,随便什么东西,我都愿意”
她就抬头看向我的眼睛,她眼角的痣随着她的笑一动。
浪漫不愧是水宇旁,我要被淹死了。要被萧知还淹死了。
和萧知还恋爱那几年我们俩经常约着到处玩,我们踏着北京的初雪去买糖葫芦,我穿着厚实的棉袄,望着吐出来的白气恶心她说
“认识你,即使我住在地下室三层,大冬天冻得发抖,看见你的消息都能觉得温暖。”
她一秒不带犹豫地骂说:“你他娘的真是神经病…〞我俩就哈哈大笑起来。
春天我们耳机里放着椅子乐团的《树屋》,去踏春,俩人放着极小的风筝,跟巴掌一样大。她笑的猖狂,张牙舞爪,仿佛坐在拖拉机上颠簸。
夏天我们坐在马路牙子上,因为没有刀,只好砸了西瓜吃,她吃的一脸的汁水,笑得眼睛弯的像月亮,瞳孔里若隐若现闪闪亮亮,银色的四叶草耳坠耀眼。背后的街头人头攒动,特别像王家卫的电影镜头下的某一幕。
她总开车载我,我在副驾驶呼呼大睡,睡醒看到仪表盘上微弱的灯光照亮她恬静的脸,她薄薄的嘴唇上涂着亮晶晶的唇膏,我就想亲她。
有次我们驱车三个小时到了泰皇岛,凌晨五点,天还没亮,她看见海立马清醒,鞋都没穿就跑到沙滩上。她站在海边对着海岸线呐喊着,声音顺着风穿进我的耳朵,她真是我见过最酷的女人。
我在她背后悄悄说
“我爱你。”
我以为她没听见,可她回头,头发糊了一脸,眼睛里是笑意。
她说“你又不吻我”
吻这个字多虔诚,我失了智扑上去吻她,海风吹来海水的咸鲜和她身上的清香,混合着猛烈钻入我的鼻腔,我咬的使劲,好像要和她融在一起。
其实我想的是,现在她让我死我都不会犹豫。
萧知还说她的梦想是住在四季如春的地方,如果不是四季如春,买一个有地暖的房子也行。
她会买一个巨大的蓝牙音响。装在卧室,将《再也不会去丽江》放一百遍,然后叼着烟在地上打滚,或者叼着烟画画写东西,做任何想做的事。
我点评她,
“是一个自由并且放荡的灵魂。”
因为她此刻正叼着烟赤着身子趴在床上看电视剧,脏话连篇又时不时自言自语,手机微弱的光打亮她蓬松文艺的长发,那对银色的四叶草又开始晃荡起来。
她鼻尖挺翘,皱着眉头,她实在是太漂亮,那些黑眼圈都变的俏皮可爱,甚至脏话也跟着柔和,我絮絮叨叨的叮嘱她小心感冒,房间里放着蓝调blues,音乐暖昧又温柔。
她随意应付着,
那会儿,
我坚信我们一定会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