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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仙人泪之二:草原牧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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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草原牧歌
茫茫的牧歌草原,在古帝国的北边,北归河像一条银带从草原西边蜿蜒流过,月海湖似一弯新月,躺在草原东南,这一河一湖仿佛不堪草原浓郁绿色的泛滥,一点点退到草原边上,又似乎舍不得那一份绿的深情坦荡,所以就停留在草原边上,总想把自己慢慢渗到草原深处,直到与所有的绿浑然一体。
春末夏初时节,绿草如茵,散落草原上的圆圆的白色帐篷,珍珠一样洒在绿草中。星星点点奔驰的红是骏马,牧歌草原上的马清一色暗红近黑,极是神骏,是有名的良驹,因其毛色缘故,人称火龙驹。若看到一片片白云在绿色草地上移动,自然是羊群了。牧羊的姑娘挥舞着皮鞭,跟在羊群旁边自由歌唱。
靠近月海湖的地方孤零零地伏着一顶白色大帐篷,旁边众星拱月般绕着四顶小一点的帐篷,帐篷外有几匹火龙驹正自由自在地吃草,两名长得一模一样的五十多岁男子各骑一匹马,似乎悠闲地在离帐篷不远的地方溜达,眼睛却始终不离一个方向。顺着他们的目光望过去,是两个女人和十来只羊。羊不用管,自己吃着草,两个女人坐在草地上随手采摘野花编织花环,有歌声从她们那儿飘来:
草原上的火龙驹啊
像高贵的天马在大地上奔驰
空空的马背上
看不到年轻骑手的矫健身影
牧羊的美丽姑娘啊
歌声像掠过天空的百灵
空空的草原上
没有心上人在侧耳倾听
姑娘牵着火龙驹
日夜盼望她的情人
直到火龙驹不再奔跑
直到百灵鸟不再歌唱
还不见心上人熟悉的身影
歌声略显沙哑,满含着忧伤与疲惫,随着风儿在草原上飘散,两个骑马的男人对望了一眼,无奈地叹了口气。
远处两骑小跑过来,仿佛是听到歌声,循声而至。他们到那两个牧羊女的身边就停了下来,这边骑马观望的男人赶快拍马过去。
来的是两个赶路的青年,他们没有下马,是来问路的。
那个满脸胡子的汉子在马上欠身问道:“打扰两位大姐,请问这里离回雾森林还有多远?”这两个赶路人正是乔装了的洛蒙和巴里。
两个女人从草丛中站了起来,并不说话,只是默默打量赶路人。洛蒙一见她们站起来,不由得一愣:两人都是年近四十的妇人,其中一个身穿黄衫的女子明艳高贵,虽年纪不小,却风姿绰约,顾盼生辉,便站在那儿不说不动,也是目光敏锐,直指人心,自有一股慑人气象,哪里像寻常牧羊女!另一个年龄稍长的妇人垂手站在她身后,谦卑安详,分明是贴身女仆模样。洛蒙和巴里交换了一下眼色,两人一齐翻身下马,再次躬身施礼。
那黄衫美妇见他们再次行礼,微微点头道:“年轻人不必客气。此处离回雾森林有两日路程。”她抬头看了看已经西斜的太阳,又看看他们,没有多说。洛蒙和巴里也看了看太阳,心知今天只怕无论如何也赶不到了。
“如此说来,我们今天是赶不到回雾森林了。还望大姐指点,这附近可有地方投宿?”
那妇人漠然道:“这方圆百里地,只有我们居住,两位要是不嫌弃,我让人给你们安排在此住宿一夜如何?”
巴里正要拒绝,洛蒙一碰他手臂,抢着道:“如此多谢了!我兄弟二人就在此打扰大姐一晚。”
黄衫美妇回头朝已经守在近旁的两个骑马男子招招手,他们连忙下马跑过来,恭立待命。
“阿左阿右,给二位客人安排个歇息的地方,吩咐厨娘给客人弄些吃的。去吧。”
阿左阿右齐声道:“是,主人。”两人走过来恭恭敬敬地牵过洛蒙巴里的马,引着他们往不远处的帐篷走去,黄衫美妇又向身边的妇人轻声道:“玉娘,天色不早了,咱们把羊赶回去吧。”玉娘答应一声,起身去赶羊。
洛蒙从小在王宫长大,羊肉吃过羊奶喝过,放羊的事可还真没干过,他兴致盎然道:“巴大哥,我们来帮两位姐姐赶羊吧!”巴里虽心中暗暗戒备,但见洛蒙兴致颇高,也跟着他一起帮玉娘赶羊。黄衫美妇没说什么,只微微一笑,自往帐篷慢慢走过去。
几支粗大的红烛照得大帐篷里恍如白昼,主客双方席地而坐,身前的银盘上盛满各色水果,玉娘跪在主人身边,不时为她斟茶,客人就自便了。女主人换了一身装束,华丽的紫红长袍铺了一地,黑色的抹额上缀着一颗晶莹的绿宝石,端庄妩媚的脸上很客气地挂一丝笑意,在摇曳的烛光下时隐时现。
“我二人冒昧打扰,大姐却如此盛情款待,实在感激不尽!”洛蒙真心谢道。
“些些小事,何足挂齿!你们称我凌夫人吧!不知二位如何称呼?”凌夫人轻啜一口茶,缓缓道。
“是!夫人。我叫蒙,他是我大哥巴乌,我二人来自九巍界城。”
“哦,原来两位公子是九巍人!”凌夫人放下茶杯,又道:“两位去回雾森林有何贵干?”
“不瞒夫人,因为听说回雾森林蛙人即将举办纳新盛会,特来看看热闹。”洛蒙不顾巴里暗使眼色,依然透露了自己此行的目的,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一见这位凌夫人,便没来由地觉得她可亲可信。
凌夫人眼底掠过一丝痛楚,轻声道:“是啊,这个时候赶往回雾森林的少年,自然是为纳新盛会而来,我这一问实在多余!”
“夫人久居牧歌草原,想必对那纳新盛会知道不少吧?”巴里赶紧问了一句。
“略知一二。只不知两位公子又为何要去参加纳新盛会?该不会只是看热闹吧?”凌夫人双目炯炯,直视洛蒙巴里。
巴里忙道:“我们是听说能发一笔财,所以赶来的。让夫人见笑了。”
凌夫人深深看了他一眼,点头道:“实话实说,虽为财来,倒也磊落。”说罢目光转向洛蒙:“蒙公子也是为财而来吗?”
洛蒙想到卧病在床生死难料的父亲,喉头竟有些硬了,他沉默片刻,强压下突然泛起的伤心与牵挂,沉声道:“我为爱而来。”
凌夫人全身一震,不由细细打量眼前这年轻人:他虽坐在地上,仍不掩其不凡气度,饱满英俊的脸上,隐有王者气象,眉目轩朗,神情坦然,举手投足,从容不迫,只是眼神中似乎藏有重重心事。她心中暗忖:此人与我倒似同类!
洛蒙见她如此注视自己,不由得尴尬一笑,凌夫人也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忙低下头,掩饰地端起了杯子。
“两位公子,离纳新盛会开始还有三天,我本来也打算明日动身前往回雾森林看看热闹,如果两位方便的话,同行如何?”
“如此甚好!一路上正好可以听夫人讲讲纳新盛会的情况。”
第二天一早,洛蒙和巴里起来时,阿左阿右已经把一切打点妥当。众人用过早点,在草原清新柔和的晨风中骑马出发了。凌夫人带了阿左阿右和玉娘同行,她披了一件白色宽袍,又用同色丝巾蒙上脸,只露出两只眼睛,看起来神秘又高贵。一行六人往回雾森林方向迤逦而行。
一路上凌夫人话语不多,洛蒙小心地问了一些纳新盛会的情形,凌夫人似乎也对他颇有好感,跟他讲纳新盛会,像讲一个遥远的故事:
“纳新盛会每隔十年举办一次,时间是从五月的第一天到最后一天,居住在回雾森林中的蛙族青年男女穿上节日的盛装,从森林中出来,在森林与草原间的一块空地上载歌载舞,从四面八方赶来的外族人也可以与他们一起歌舞,看到喜欢的人,就可以到森林里的小帐篷欢聚,像夫妻一样生活一个月。其他人却一概不能进入森林。蛙族人不愿意让人看到他们奇特的手脚,不论男女都穿着靴子,手上套一个白色布套。他们温和而羞涩,不会主动与人亲近。已经举办的三次纳新盛会上,多是外族男子与蛙族女子相好,而与蛙族男子相好并进入回雾森林生下孩子的,三十年来,只有一个女子。能进入回雾森林的男人一个也没有。”
洛蒙奇道:“只有一个女子?……为什么男子进不去?”
凌夫人叹息道:“是啊!只有一个女子!回雾森林浓雾深锁,林中机关重重,道路变幻莫测,外人根本不得进!就算不遇机关,只要迷失方向,也只有死路一条!而一旦进入林中,根本就没有方向。”
洛蒙深深地看了她一眼,心中许多疑问没有问出来:凌夫人到底是什么人?为何独自带着下人住在草原上?既然回雾森林没人能进去,她又如何能知道里面的种种艰难?……
回雾森林外边已经聚集了许多的人,牧歌草原上搭着许多临时的帐篷,大多是赶来参加纳新盛会的外族人所搭,精明的生意人更是趁机做起了买卖。不知道的还会以为这儿是个热闹的小集镇,其实几天过去,这里就将恢复平静,只余那些住在森林里帐篷中的青年男女,过着他们不为外人所知的生活。
阿左阿右很快搭起了自己的帐篷,洛蒙巴里也在他们附近租了一顶帐篷住下。
“公子,你休息一下,我出去打听打听。”巴里把一切安顿好,就要出去打听消息。
“等一下,我跟你一起出去。这样吧,你去打听消息,我去凌夫人那儿看看。巴大哥,我有感觉,这位凌夫人决非常人!”
“公子,她是什么人现在不重要,重要的是想办法弄到玉蛙为皇上除毒。公子去他那儿要小心,千万不要暴露自己的身份,咱们到底在别国地面上,凌夫人越是有来头的人,越不能让她知道你是谁。防人之心不可无,公子切记。”巴里一路上看洛蒙与凌夫人交谈甚欢,已是非常担心,生怕他暴露自己王子身份和此行目的,惹出不必要的麻烦,此时见他要单独去见凌夫人,知道阻拦不了,只好反复叮嘱。
“巴大哥放心,我理会得。父王的病是我心中头等要事,怎会不小心?”洛蒙用力一握巴里的手,两人大步出了帐篷。
洛蒙刚走到凌夫人帐篷外,就见玉娘从远处跑过来,她脸色看起来很激动,似乎发生了什么大事,要赶回去告诉凌夫人。玉娘一掀帐篷帘子就进去了,甚至没有看到站在不远处的洛蒙。洛蒙有些奇怪:她看到什么了?他犹豫着要不要在这时候去打扰凌夫人,想了想,还是决定不去,转身回到自己的帐篷。
巴里回来的时候,洛蒙正躺在羊毛毡上皱眉凝思。
“公子!看来皇上有救了!”巴里一进来就兴奋地道。
洛蒙猛地翻身坐起:“真的么?”
“我刚刚在森林外面看了布告,今年纳新盛会上突然出现了一位蛙族圣女,听那些知情的人说以往从来没有什么圣女。因为有圣女要参加纳新盛会,所以蛙族族长也将出现在明天的仪式上。而且为了给圣女找一个配得上她的人,今年还将设一擂台,让有心接触圣女的外族男子较量武艺,最后胜出者方可与圣女共处一月,得到的奖赏也将是最丰厚的!公子,大巫师曾经说过,玉蛙在蛙族族长手中,他既然出现了,咱们的机会也就来了!”
洛蒙听了巴里的话两眼闪闪发光,他双手用力一拍,激动地说:“巴大哥,天不亡我父王!咱们一方面寻找机会与蛙族族长接触,另一方面我去打擂台,一定要争取到与圣女共处的机会!她既为蛙族圣女,必是有地位的,说不定从她那儿也能得到玉蛙!”
“公子所言极是!巴里也是这么想的!”巴里欢喜道,他话音刚落,外面有人高声求见:“蒙公子,巴公子,小人阿左奉我家主人之命,请两位公子过去一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