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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朗月清风初相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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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宋末年,统治者懦弱无能,政治衰败。北方大国蒙古汗国崛起,中原武林各派亦趁乱世之机,大量拉拢人才。除少林,武当,峨眉,丐帮四大正统门派外;灵鹫宫分化出的逍遥,天山两派,力量亦日益壮大;大理天龙寺秉承发旨,内外兼修,亦以匡扶正义为名,跻身名门正派之中;明教自从被南宋统治者大举歼灭之后,总坛从昆仑山迁往太湖,在普通百姓中,传教义,广收弟子,实力不断恢复;星宿派向来为江湖人所不耻,但多任掌门历精图治,汇行为乖张,为世不容之诸多能人异士于此,江湖上亦无人敢小觑。
      公元1253年,蒙古帝国大汗蒙哥在位,派其四弟孛儿只斤.忽必烈率领10万大军,分兵三路进攻大理国。忽必烈亲率中路军,于十月过大渡河,取道吐蕃,抵金沙江,皮筏渡江,半年时间,攻下吐蕃主体,在南宋眼皮底下将军队拉到大理。次年,大理国灭,武安皇帝天定贤王段兴智投降。蒙古大军作战英勇,势如破竹,1275年灭南宋,又进攻日本、安南、占城、爪哇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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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爹,快来。有人受伤了。”
      卢三七正拿着一株药草细细研究,就听见自家可爱的小女儿在门外大喊。他赶紧放下药草,起身朝门口迎去。还没等自己走到门口,就听见嘭的一声,前两天才请人修好的院门被人一脚踹开。
      “小月,怎么又这么急急匆匆的,没点女孩子的...”卢三七话未说完,就被迎面而来的小女孩儿打断。
      “爹,救人如救火,你就别瞎唠叨了。”
      女儿扶着的人,不到而立之年,一件月牙白的衣服破了好几道口子,红彤彤的鲜血从伤口处浸出来,把衣服染成了血红色。他耷拉着脑袋,已经全无意识,颀长的身躯重重的靠在水月身上。
      卢三七想起上次的事情,不禁眉头一皱,苦笑道:“你啊你,尽是招惹些麻烦上身。”
      水月这边呢,根本没注意他在说些什么,急急把那男子放在床上,便在药房里翻箱倒柜地找起来。
      “爹,放这里的金疮药呢?”
      “用完了。”卢三七不动声色,看着自家女儿乱没个淑女形象,在年轻男子的身上东瞧瞧,西看看,也不管男女授授不亲,径自解了男子的上衣,擦洗伤口。
      “爹,你少来,我们家的金疮药什么时候用完过啊,前天你才炼了一大瓶。”水月没好气地盯着她爹。看着她这爹,气就不打一处来,明明是大夫,却比常人还要冷血。
      “第2排第2格。”卢三七摇一摇头,走出了房间。这女儿的脾性他不是不知道,见死就一定要救;女儿的能力他也不是不知道,这种伤,普通的大夫确实得皱眉头,但自家女儿,他还是很有把握的。
      走出院子的小门,他望着大阳升起的地方,陷入了沉思。这女儿天生聪明,心地善良,且跟自己学得一手好医术,倘若一辈子和自己安安静静在此生活,未尝不比她出生的地方来得惬意吧。想到这里,他的唇角微微动了一下,那个女人,那个如花似月的女人,那个让自己魂牵梦绕的女人,在天有灵,如果看见自己女儿这般,该是幸福的吧。
      然而他又皱了皱眉,三年前的事情,又涌入自己的记忆里。
      也是这样一个太阳都还未完全升起的清晨,水月从外面带回一个血迹斑斑的中年妇女,医治她,照顾她。那孩子自小缺娘,待那妇人竟像待自己亲娘一样。可气那妇人竟是那个蛇蝎美人派来的,一心一意地要水月的命。他把那妇人杀了,和往年来追杀他们的人一起,埋在自家药铺种植的腐尸花下,那花吸收了那些精华,开得妩媚而妖艳。而这些,水月都不知道,卢三七不想让她知道,他只要她无忧无虑,快乐地生活。
      今天水月救的这人,不像是大理人,这点多少让他稍微放心。但就那男子的衣料,和兀自散发的气质,他就能判定这男子绝非寻常人家。一个来自官宦富贾人家,武功底子应该还不弱的男子何以会在大理,还身受重伤,这不能不令人怀疑。等那男子稍微好一点,就送他走,他可不想招惹到任何是非。
      想着想着,他不禁又踱步走进房间。水月正一脸紧张地望着那男人,无微不至地照顾着。卢三七又想起了那个女人,如今她在天上,应该还是那么美丽吧;而自己,已经老了。
      “你醒了啊?”男子迷迷糊糊挣开眼,看见的就是眼前扑闪扑闪的美丽黑眸。本以为这次自己真的是客死异乡了,没想到被这么个水灵清秀的小丫头给救了。
      “是你救了我?”
      “恩,我上山采药,刚好碰见你受伤昏迷,就带回来了。”水月不并在意男子的眼睛上下打量着自己,拿着热毛巾轻轻帮他擦拭着伤口。
      这姑娘,该不是真不懂什么叫男女有别吧,看着自己上衣被剥了,光着身子躺在床上,她竟没一丝羞涩,大大咧咧地为自己擦洗伤口,那伤口,从腰间一直往大腿去的。
      “姑娘,我自己来吧。”说着他伸手去拿毛巾。
      “别动!”水月白了他一眼,真搞不明白这人,都伤成这样了,还逞强。
      男子楞了楞,这小女孩,真是………再怎么不避嫌,也不至于如此啊,说着又伸手去抓那毛巾。两人正撕扯着,卢三七推门而入。
      “爹,你看这人,伤成这样都不安分,可惜我捡他一条命回来。”水月嘟着嘴巴,冲她爹爹抱怨道。
      “我这女儿,自小没了母亲,在下管教得不好,没了礼数,还请这位公子不要见怪。”卢三七眉头紧皱,忽然意识到自己从未教导水月男女有别之事。
      “前辈这是哪里话,姑娘救命之恩,在下……”
      卢三七摆了摆手,示意他不必说些客套话。
      “想必公子也饿了,小月,你去弄两个好菜来。”
      水月刚出门。就听见爹爹对那人说:“公子如不嫌弃,近几日就请在寒舍养伤,等伤一好,还请尽快离开,此处并不适合公子身份。”
      “爹还真是,平时看他对左邻右舍爱护有佳,又是赠衣施药,又是嘘寒问暖的;可对陌生人,总冷漠得要命,还带着防备的眼神。”
      屋子里,两个男人对视着,相互猜测对方的身份。
      一个英眉似剑,眼含威,身材颀长健壮,着一淡蓝色丝绸长衫,花纹简单精致。脸上棱角分明而细腻,就是受伤,也是举止潇洒,神情淡定自若。另一个脸色微白,身材高挑而瘦弱,眼神淡漠,眉似愁,唇含笑,一身书生气质,已是过了不惑之年,却依旧有淡淡的神韵。
      “这里几件衣服,是前几天一个病人留下的,你换上吧。”
      “小月,酒馆老板杜子腾那边让我去应诊,午饭就不必等我吃了。”
      “恩,知道了,爹。”水月端着刚做好的菜上来,就看见自家爹爹提了诊箱往外走,不自觉嘀咕,“你说这酒家老板也不容易啊,成天就想钻研新菜品,结果经常闹得剩半条命。”
      “你说什么?”男子见她一边摆弄碗筷,一边自言自语,问道。
      “呵呵,没什么。”刚刚完全忽略了旁边还有一个人在床上半躺着,水月有点不好意思起来,寻思着说,“就是大理东城缘来酒家的老板,名叫杜子腾,老爱钻研新菜品,结果试新菜品的时候每每要吃坏肚子,可苦了我爹。就说上次吧,人家陈阿婶守寡多年,好不容易跟他对上眼了,自家荷塘里弄了些菱角送他吃,他倒好,做了个猪肉棱角汤招待客人,那天去吃饭的人全遭殃了,真活脱脱一群肚子疼了。”
      水月想起上次的情景就好笑,满酒馆的人,疼得在地上打滚,嘴里喊着:“你个杜子腾,哎哟,我的肚子疼!”
      男子看着眼前的小姑娘一个人兀自笑着,腰都快直不起来了。猪肉和菱角不能混吃,他虽是没听说过,不过这事不至于这么好笑吧。
      “来,尝尝。”水月端着热气疼疼的红豆饭,递到他面前。
      “恩,好香。”刚要去接,就看见水月盯着自己肩膀上的伤口。
      “不要乱动。”水月白了他一眼,拿勺子盛了一小口,轻轻吹着。
      红豆饭有点温甜温甜的,他不爱吃甜食,可是这次破天荒的觉得这种甜很舒服,让人有一种很幸福的温暖感觉。记忆中,似乎除了娘亲之外,她是第一个不带任何杂念,一心一意对他好的人。
      “你叫什么名字。”吃过饭,他想起他还不知道救命恩人的名字,问道。
      “水月,你呢?”
      “水月,水月,”他吟着这个名字,略停顿了下,“你叫水月,那我就叫清风好了。清风郎月嘛,哈哈。”
      水月怔怔望着他,想从他的眼里看出点玩笑的意味,璀璨的眼眸里波光流转,晶莹清透。不含任何杂质,令人感觉马上会被吸进去一般。
      清风,朗月清风,想着想着微微笑了笑,罢了,真名假名都好,听起来很舒服不是么?
      --------《镜花水月风云》背景知识百科全书:
      1,故事发源:历史总是伴随着战争的车轮滚滚而来,《镜》发生于蒙古一路南侵,意图一统中原之际。蒙哥汗在位,1228年,灭西夏;1234年,与南宋联合灭金;1252年,灭了吐蕃,1254年,灭大理。与南宋对立,形成僵持格局。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朗月清风初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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