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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犯 罪 概 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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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节 犯罪的定义 —
一、犯罪的定义概述
犯罪定义的类型
【分析】一般认为,犯罪的概念可以分为形式概念、实质概念、形式与实质结合的概念。形式概念有助于限定犯罪的范围,实质概念有助于阐明犯罪被规制的理由。在司法实践中,有时需要 对符合犯罪形式要件的行为是否成立犯罪进行实质性评价。
不同的定义反映出不同的犯罪观
【分析】从形式意义上讲,犯罪是刑法明文规定的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
从实质意义上讲,犯罪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之所以要规定某种行为是犯罪,在外国刑法理论上有不同观点,有的认为是因为它违反了基本的社会行为规范(行为规范违反说),有的认为是因为它侵害了国家、社会或者个人的法益(法益侵害说),有的认为是因为它既违反了社会行为规范又侵害了特定的法益(二元说)。在司法实践中,采取不同的犯罪本质观得出的结论可能是不一样的。当前,越来越多的学者从综合角度分析犯罪的本质。
二、我国刑法中的犯罪定义
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的犯罪定义及其意义
【分析】 《刑法》在第13条中对犯罪给出了定义:“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这个定义是对刑法中规定的各种具体犯罪(如故意杀人罪、盗窃罪、抢劫罪等)共同特征的高度概括。
犯罪是危害社会、依照法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兼顾犯罪的实质特征和形式特征,是形式与实质相统一的犯罪定义。
“但书”的意义
【分析】 《刑法》第13条中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被称为犯罪定 义的“但书”。该“但书”表明认定犯罪不仅仅需要正确“定性”,还需要合理确定危害的“程度” 或“量”。“但书”的基本理念是通过对犯罪的实质特征提出定量的要求,赋予司法机关酌情排除 犯罪的权力,避免过分拘泥于法律形式而作出刻板教条的判决。例如,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 的人强拿硬要少量财物,符合抢劫特征,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犯罪等。
“但书”的刑事政策意义在于:可以缩小犯罪或刑事处罚的范围,避免给一些轻微的危害行为(或违法行为)打上犯罪的标记,有利于行为人改过自新;还可以合理配置司法资源,集中力量惩罚严重的违法行为 犯罪。当前,我国司法机关根据“但书”规定涉案企业刑事合规制度。
与《刑法》第13条犯罪定义的定量要求相呼应,分则条文对有些犯罪规定了程度方面的限 制要件,如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在通常情况下有“数额较 大”“数额巨大”的限制;侮辱罪、诽谤罪等,有“情节严重”的限制;寻衅滋事罪、遗弃罪、虐待罪 等,有“情节恶劣”的限制;在经济犯罪中,往往有“销售额”“逃避缴纳税款数额”“非法经营额” “违法所得”等数量的限制。与外国刑法中的犯罪相比,中国刑法中的犯罪构成门槛较高。
—第二节犯罪的基本特征—
根据《刑法》第13条对犯罪的定义,可以分析出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特征。
一、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分析】犯罪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所谓严重社会危害性,是指对我国刑法所保护的重要利益的侵害,《刑法》第13条较为全面地揭示出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的各种表现:危害国家安全、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制度、社会秩序、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公私财产权利等。行为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就不能认为是犯罪。某种行为即使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也不认为是犯罪。
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实质特征。国家之所以要禁止、惩罚犯罪行为,就是因为它违反了社会基本伦理规范,侵犯了国家、社会和个人的法益,破坏了公共秩序,妨害了社会生活的正常运行。例如,故意杀人罪侵害他人的生命、盗窃罪侵犯他人的财产、放火罪危害公共安全。而在社会生活中,尊重他人的生命、财产,是社会得以存在、发展的基本价值准则,也是国家所要维持
的基本秩序。对于某些破坏社会生存、发展所必要秩序的行为,国家必须以法律的名义对该行为加以禁止、惩罚。这种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被刑法规定为犯罪。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评价对于审理刑事与民事、行政交叉的案件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
二、犯罪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
【分析】这是在罪刑法定原则制约下,犯罪不可或缺的基本特征。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只有同时被刑法明文规定为犯罪时,才是犯罪。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质特征,因为某种行为之所以被刑法用刑罚所禁止,就在于它具有社会危害性。而具有刑事违法性作为犯罪的基本特征,则是社会主义法制原则的必然要求。二者密切联系,不可分割。
三、犯罪是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分析】某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同时又触犯刑法,就应承担受刑罚处罚的法律后果。因此,应 受刑罚惩罚是犯罪的基本特征之一,但是法院可依法裁量对犯罪人不实际适用刑罚。例如,《刑法》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等。在这种场合,行为人虽然没有被法院实际判处刑罚,但其行为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