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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赠送鹰笛 ...

  •   清晨,黎羽书在阵阵鸟鸣声中悠悠醒来,躺在床上发呆,不想动。周慕白昨天能下地走动了,不同于前些时日那些可爱的信鸽们,昨晚子时开始,就来了几波扰人清梦的客人。

      来人武功虽不弱,似一缕轻烟飘落院内,但警觉的黎羽书在他们刚靠近院子的时候,就已经醒了。她从后窗翻出,发现是周慕白的人。为了避免意外,她撑到来人走了之后入睡。结果刚入梦,又一阵衣袂声把她惊醒。于是她又继续从后窗翻出,发现又是周慕白的人。就这么折腾来折腾去,好好的一场美梦被撕成无数碎片,至凌晨才算睡个踏实觉。

      黎羽书在床上经历了激烈的思想斗争,最终继续维持她清泉山武功第一的斗志战胜了温暖的被窝,起床去院子里练剑。

      练完剑,太阳已经爬上山头了。黎羽书去到田埂对面的王大娘家拿了粥和小菜。她虽能武能医,但对于做饭却是一窍不通。他们刚住下的第二天,王大娘就来串门,抵挡不住王大娘的热情和厨艺。他们一日三餐的伙食就这么在王大娘家搭上了。

      刚走到门口,就看到王大娘儿子栓子在劈材。

      “娘,黎姑娘来啦。”栓子看到黎羽书,扭头朝着屋内喊道。

      “书书,你来啦,早饭做好了,都给你装屉子里了。”王大娘从屋内走出来,满脸堆笑。

      对于王大娘对她的称呼,黎羽书内心泛起一阵恶寒,虽然一再的提醒不要这么叫她,但王大娘应得很好,转头又忘了,她只好让自己勉强适应这个让人起鸡皮疙瘩的称呼。

      “好咧,谢谢。”黎羽书拿了早餐就想开溜,最近王大娘对她过分热情。每次见到她就东拉西扯的闲聊。

      王大娘一看她要走,马上拉住她,贼兮兮的说道:“书书,我之前和你说的我们村正的大公子刘念,记得么?”

      说完盯着黎羽书,期望她接她的话,发现黎羽书没反应,有点讪讪,“前天晚上你来拿饭,他正好遇到你,对你是见之难忘。”

      黎羽书一听这开头,就知道她接下来要说什么,连忙道:“王大娘,我还得赶着给我兄长送饭了,我先走了。”

      说完一个闪身,绕过王大娘,伴随着身后王大娘热情的呼唤,一步快过一步。

      走到自家院门口,推门就看到周慕白在院子里打拳。

      “周公子,这段时间你稍微舒展下筋骨就可以,切忌用大力或者练太久,我们主打一个循序渐进。”

      说完黎羽书发现自己真的越来越唠叨了,这些天来,一直限制他做这、限制他做那。絮絮叨叨,大有向王大娘看齐的架势,想到此处,不禁打了个寒战。不过周慕白从一开始的抗拒,到现在的默默接受,也算是适应能力奇强。

      周慕白走过去,接过黎羽书手上的食盒:“我的字是子仲,你以后叫我子仲就好了。”

      小孩一出生,爹娘一般就会给他取名,而家境比较好或受过书香教育的人家,小孩在入学启蒙时,还会由老师取字,名字一般是长辈称呼晚辈时用,字是平辈之间相互称呼。有的文人还会取号,号一般是自己取,用来表明志向。

      她听周慕白这么一说想想也是,总不能老是周公子周公子的这么叫着,于是从善如流的答道:“行,你也别叫我黎姑娘了,叫我羽书吧。”

      “可曾有字?”

      “有,是海安二字,不过我字用得少,叫我字我觉得怪怪的,你还是叫我的名吧。”黎羽书的字是及笄的时候师父取的。

      周慕白看了黎羽书一眼,内心讶异:“广化三边静,通烟四海安?”

      黎羽书赞许的点点头:“不错嘛,就是这两个字。”

      周慕白暗暗点头,吃完饭,黎羽书进了屋子,不一会复又出来,走到周慕白跟前:“你把手伸出来。”

      周慕白狐疑的看了他一眼,但还是自觉的把手伸到她面前。一支小巧的骨笛,就这样轻轻的落在周慕白手心,骨笛小拇指大小,上面系着一条彩线。

      “这是鹰骨笛,是我师父给我的,吹起来声音高亢直入云霄,现在给你,若遇危险,你吹响此笛,我必听得见。”

      周慕白看了看手中的骨笛好一会,才问道:“你是要离开?”

      黎羽书摇摇头,“我的药丸还差几味药材,这附近镇上没有,我可能要去这后山找一找,如果有什么情况,你吹响骨笛,我自会赶回来。”

      “好。”周慕白没有推辞,小心的将鹰骨笛收入囊中。

      黎羽书看着周慕白,想起昨晚上不经意间听到的他们之间的谈话。不过确实不是她偷听,而是就一墙之隔,她本就耳聪目明,他们虽然尽量压低了声音,但字字入了她耳。

      他派去的人在断头崖底找到了周堡主的尸体,虽然头、脸被碎石撞击磨损的难以辨认,但通过他从不离身的清风剑,还有衣着,推断出是周堡主无疑。

      昨晚周慕白房间的灯整夜未灭,现在又起来打拳,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黎羽书也不好出言安慰,这种丧失亲人的痛楚,并非用言语就能安慰好的,或许等到找到真相,手刃真凶,方能有所慰藉吧。

      就这样日子过了两天又两天,她遍寻后山,最后一味药还是没有找齐,少了它,药效将会大打折扣。

      黎羽书愁人的仰天长叹,拿着背篓准备又去再去碰碰运气,其实周边的山这几天已被她几乎翻了个遍了。她这准备是死马当作活马医,准备再过一遍,万一之前漏了个什么犄角旮沓,今天被她碰大运,找到了呢?想到这,又觉得浑身有劲了。

      走出厨房,看到在院子里练剑的周慕白,身着劲装,一套清风剑法施展的行云流水,煞是赏心悦目。

      晨曦的光从云层穿过,将整个村庄笼在柔光中。周慕白身体恢复得比她想象的还要快,原本以为他们过阵子出发可能还得租一辆马车,现在看来是不需要了。黎羽书不由得暗自点头,内心赞叹,自己的医术真是越来越精进了。

      练完一套剑法,周慕白收剑入鞘,用手帕擦了擦额头的细汗。看完黎羽书不由得又是一阵感慨,这日子过得真是精细。

      她出汗一般都是扯着袖子一顿擦,觉得明明自己是个女子,却过得像个糙汉子。虽然家里有帕子,但她属于只要出门的时候没下雨,就绝对不会带雨伞的人,所以出门的时候忘带帕子,哪怕只是刚踏出房门,她都懒得再回去拿。偶尔她也会感慨下自己是不是过得太糙了,要像话本子说的大家闺秀一样,过得精细些。但每次反思过后,总是坚持不到几天,就又恢复原状。慢慢的她也就放弃了,觉得这样也挺好的,也给自己找了个极佳的借口,这叫洒脱。

      周慕白看着黎羽书在旁边若有所思,一会懊恼,一会又微笑点头,表情跟走马灯似的,一会一个样,不觉得有点好笑:“你在想什么呢?”

      黎羽书回过神来,连忙摆摆手说:“没事,就和你说下,我去后山了。”

      说完转身就往院门口走,险些与院门口的王大娘撞个正着。幸好黎羽书反应快,王大娘定了定神,见是黎羽书。脸上的褶子立马鲜活起来:“书书,我正要来找你咧,你之前说让我去镇上买的什么碗的药,找到啦。”

      “摩梭蜿,你找到啦?在哪,多少银子,我现在给你。”黎羽书惊喜的问道,还真是想瞌睡就有人送枕头啊,她边说边打量着王大娘。

      摩梭蜿大小如豌豆,通体漆黑,成串长于七茎藤上,七茎藤喜阴,但果实遇水又极易腐烂,四周常有红身赤头毒蛇出没,因此不仅很难寻得,寻到了,也极难采摘。她在山里转了这么多圈,都没有找到,一下听闻王大娘得了,自是欣喜异常。

      王大娘觑了下立在院中的周慕白,没有回答,而是鬼鬼祟祟的拉着黎羽书往外走,“书书,咱们边走边说。”

      等离院门有了段距离,才说道:“我上次和你说的那位刘公子,听说你在找那味药材,哎哟,那热情得不得了,四处找人打听,刘公子也是位极有关系的人,这不,真让他找着了……”

      一听说药是刘念寻到的,黎羽书的热情顿时被浇灭了个七七八八,“那药是在?”

      “在刘公子府上,那么贵重的东西,万一我弄丢了,我可赔不起。”王大娘殷勤在前边领路。

      一听还在他家里,黎羽书更加迟疑了,王大娘继续发挥着她那三寸不烂之舌的功效:“姑娘,那刘公子府上,丫头小厮一大堆人,又不是只有他一个,况且刘公子也是个温文尔雅的,你无需担心,就算退一万步讲,真有个什么,我看你也是有点功夫在身上的,难道还怕了一个小小的府邸?”

      黎羽书被说动了,她对自己的武功还是相当自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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