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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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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先生的住所是一座三进三出灰瓦白墙的院落,拾阶而上,雕花胡桃木铸成的大门威严而立,门边护院个个精神抖擞,黑衣红带更衬得器宇轩昂。
如此,有一人便违和十足。
松绿配杏黄交领长衫,负手而立,身子挺拔,不像是赴宴的,倒像过年小孩穿新衣来臭显摆的。
“明兄!宋兄!我都出来瞧三趟了!”
明炜走得气息不稳:“乔先生呢?”
“先生等你不来陪客人去了,让我在这等着,先生的昔日同僚也来了,此时正喝着茶,先生让你来了赶紧去见他。”叶追游眼底浮现一抹艳羡。
枫桐悄咪咪在后面跟着,但这乔先生着实风雅,庭院小路与廊桥七拐八绕,路连着山,山顶着桥,桥又绕着游廊。枫桐迷得晕乎乎,变出原形仔细分辨空中气味,又不得不东躲西藏,等他到了一处湖心亭附近,明炜已经坐在石凳上喝茶了。
三个人四张凳,里面两老头,与明炜同行的二人不在此处。
枫桐掐了个隐身决靠近,打算用身上沾着的余粉迷倒明炜。越近越清晰看见明炜那张俊脸,星眸粲然,精致的眉眼不断诱惑着枫桐上前,只觉春心荡漾。
枫桐坐在空出的一张石凳上,捧脸注视着明炜,随手招风准备吹散头上的迷迷粉。
风刚从地上起个旋,对面的白胡老头皱眉道:“乔兄,你可闻见一股臭味?”
枫桐瞬时夹住尾巴。
乔元光嗅了嗅:“老夫人老了,鼻子也不灵了。”
明炜接道:“学生确实闻见一股怪味,腥臭中夹杂些许闷骚,很像学生与同窗在山林游玩捕猎遇见的野生动物味。”
“你是说我这望月亭像猎户锁畜生的牢笼?”
明炜赶忙行礼致歉:“学生不敢,学生绝无此意。”
“乔兄莫要拿年轻人寻开心了。”袁昊打了圆场,“自告老还乡后,老夫时常寂寞难捱,幸友人赠送一只白狐,通体雪白,毛发光亮柔软,老夫喜爱得紧,它也黏人的很,时间长了老夫身上就染上狐骚,也因如此才会对狐狸气味分外敏感。”
“可我这府里并没有养狐狸。”
“啊,那奇怪了,老夫确确实实闻到了。”袁昊将茶杯放下,“兴许是从外面飘进来的吧。”
“鄙人府上还有一处清幽雅致之地,袁兄能否赏脸到此处一聚?”
“自是乐意至极!”
明炜侧身请出二老,随后而去。
枫桐呼出好大一口气,猪肝脸色逐渐转为正常。
气死个人了,那老头非长个狗鼻子!还以为差点被发现了,可惜了最后一点迷迷粉。
枫桐气得牙痒,施了个净身决又换了一套新衣,拾掇爽利后才追明炜去。这回不敢靠那么近了,只在房顶上含情脉脉盯着明炜。三人的声音不断传来,什么国啊,朝廷啊,皇帝丞相啊,枫桐听不懂,而且越听越困。此处庇荫偏凉,枫桐转身便寻了个阳光暖和地睡觉去了。
金玉良缘,喜结连理,枫桐穿上大红嫁衣正羞答答坐在婚床上等着明炜掀盖头。
“阿红,迎娶你是我这辈子最梦寐以求的事情。”
枫桐觉得面上微痒,原是明炜纤细手指自盖头下探入,枫桐情不自禁抖着身体,极力压抑想扑倒人的欲望:“我也是,想一辈子跟公子在一起。”
“阿红。”声音低沉磁性,枫桐觉得自己耳朵要发烧了,身上也着了一团火,分外煎熬,难受得攥紧爪子。
天光乍现,入眼却不是那双桃花含情目,那如薄雾绕山的冷淡眉眼惊得枫桐一个激灵,龇牙咧嘴地跳起来。
“宋兄,那狐狸还没醒吗?”
宋天怜折上帮枫桐遮阳的纸扇:“刚热醒了。”
叶追游迅速撸了一把狐狸,差点被狐狸咬住。
“宋兄,我瞧他怪凶的,你可离他远点,别被咬伤了,我下去继续喝酒去。”
“嗯,我会注意的。”宋天怜缓缓将手伸向狐狸,枫桐不屑地轻嗤一声,跳上高地,发现乔先生也在此处摆了一桌宴席,但场地略小,假山树枝等遮挡物颇多,视野狭隘,却阳光怡人,鸟鸣花香,别有一番生机意向。
回头望自己睡觉的地方,最高处假山石上的一个凹坑,枫桐身子蜷起来理应无人发现,谁知道这人怎么注意到的。
手还伸在原位,枫桐一爪子拍下。
想起了一个很讨厌的老头,这下讨厌的人有两个了。
忽闻一阵喧闹,明炜急忙忙从外边走进来,枫桐登时跳下,凑在明炜脚边撒娇讨好。
这可是举族上下投出来的最美狐狸,不信还迷不到你。
明炜绽开笑容,伸手摸摸,枫桐欲顺势跳进他怀里,明炜却收手转步随便寻了一处空位坐下提筷吃饭。
枫桐被冷落,正原地伤心,不察被人抱起。
宋天怜抱着狐狸落座明炜身旁,夹了好些重口辣菜给他,又添上一杯凉茶,只杯底铺上薄薄一层茶叶。叶追游看着明炜吃饭的架势:“明兄不是和先生一桌吃席吗,怎还一副饥肠辘辘的吃相?难道先生那边的菜不够?”
“先生饮食清淡,餐桌上也没恁多顾忌,不多动筷多是喝酒聊天,现下已回房休息去了。”
叶追游听后悠悠感叹:“老了真是牙口不好,连饭也吃不动了。”
枫桐眼巴巴看着,哀怨地叫了几声,宋天怜抚毛的手停下,枫桐跳到明炜腿上,明炜正抬手喝茶,枫桐一头蹿过来撞翻杯子水撒了一身。
明炜立时起身拿手帕擦拭水渍,狐狸也跳到地上疯狂舔舐毛发。
叶追游调笑:“这畜生是喜欢明兄呢。”
明炜的衣袍被擦得发皱:“叶兄、天怜,实属抱歉,我急需回府换身衣服,待我来了再陪同二位可好?”
“我俩吃好喝好,明兄你去处理自己的事情吧。”
明炜看着窝在地上的枫桐,靠近宋天怜轻声道:“这狐狸爪子尖又利,仔细别被他抓伤。”瞅着毛色如枫叶般火红的狐狸,明炜想起菜市场街头被踩烂的西红树,抬脚又将它踢远,往外走到一棵白玉兰树下,忽回头一笑,刹那微风拂动,白玉飘香,心神荡漾。
宋天怜蹲下身,狐狸警觉地炸起毛凶恶地露出尖牙。
叶追游横扇拦住,枫桐趁机跑掉。
“宋兄,这畜生兽性未除凶恶得紧,你要是喜欢带毛的,我家的阿旺阿财个个皮毛水亮,还有娇小姐小水,性子温顺得很,能缠你身上一天不下来,哪个都比这狐狸讨喜的多。”
宋天怜轻笑:“我不觉这狐狸有伤人的心思,它就是太喜欢明兄又有些认生罢了。”
叶追游仰天惆怅:“明兄确实讨人喜欢,为人礼数周到,办事有条不紊,大家都喜欢围在他身边,却也从未有人走近过他。”宋天怜不语,连忙调转话头,“这狐狸怕是要伤心了,明兄不喜欢带毛的,就连我家娇娇也从未入他眼。”
角落处,枫桐听了恨不得扒光这一身毛,但没毛又秃又丑,咬牙吞下“明炜不喜欢他是因为他是一只带毛的狐狸”这一天悲地泣的事实。
隔日,几人相约湖心游船,叶追游眼下青黑,精神萎靡。
宋天怜担忧道:“叶兄,可是近日身体不适?”
叶追游打了个仰天大哈欠:“哈~不知道是什么东西连续两晚抓我寝门,一夜起好几宿也没逮着,小水惊得连叫了两晚,挠门又嚎叫,我这两天就没怎么睡过。”
“不然叶兄先回府休息?”
“那怎么行!我既答应了你们就不能失约,况且我走了,徒留你与宋兄,孤山对孤水,岂不无聊寂寞?”
“叶兄说的是,但......”
“救命啊!有人落水了!”明炜被打断,有人船翻不甚落水,明炜这条船离落水者最近,没有片刻犹豫,明炜投身入水。
扑通一声,昏暗的水下,枫桐看见一男子身姿矫健地朝他由来,他佯装挣扎着接近,待男子一贴近便八爪鱼一般缠身而上。被安全放在船上时,枫桐还紧紧贴着男子胸膛,身子颤抖,嘴里喃喃自语,一副落水受惊的凄惨模样。
苍白的小脸,湿透的衣裳,惊慌不定的身体,谁看了不得怜惜一番。
“公子,公子,明公子,救我,我好害怕。”
“这位,呃,公子,你现在已经安全了。”
刺耳的声音,僵硬的身体,这不是明炜,这是!
“你已经上船了,干嘛还抱着他不放。”一个男人,可怜兮兮的模样,做给谁看。
听见声音的一瞬间枫桐就回头,明炜浑身湿透正抱臂站在船尾,又抬头:“宋天怜!”
宋天怜眼睛微微睁圆,声音清朗:“好巧,公子竟记得在下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