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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3章 徐如烟 金碧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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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碧辉煌的A市顶楼。
徐如烟点燃一根女士香烟,听下人汇报。
“二小姐,昨夜周昭少爷回了偏宅,第二天晚上回部队了。”
“昭哥哥... ”
徐如烟将烟蒂摁在水晶烟灰缸里,火星淬灭的瞬间,她忽然笑了,笑声里带着几分自嘲,又藏着刺骨的寒意。
“喜欢?”她捻了捻指尖残留的烟味,指甲上的蔻丹红得像血,“圈内人都说昭哥哥喜欢央歌姐,其实不过是徐家当年欠了周家一个人情,他顺水推舟给的体面罢了。”
下人垂着头,不敢接话。圈子里谁不知道徐央歌是周昭放在心尖上的人?当年徐央歌出国,周昭冷了大半年,连老爷子安排的相亲都拒了个干净。
徐如烟却像是看穿了什么,忽然起身走到酒柜前,倒了杯威士忌,琥珀色的液体在杯壁晃出涟漪。“徐央歌太聪明,太想往上爬,昭哥哥最厌的就是这点。”她抿了口酒,舌尖尝到辛辣的涩,“倒是那个沈白华……”
她顿了顿,想起上次远远瞥见的那个身影——苍白、瘦弱,像株见不得光的菟丝子,却偏偏让周昭破了这么多例。
“废物有废物的用处。”徐如烟放下酒杯,声音冷得像冰,“去查清楚,沈白华到底有什么筹码,能让昭哥哥为她一再破例。”
她走到落地窗前,指尖划过冰凉的玻璃,看着楼下车水马龙。“还有,沈楚联姻的日子定了,不是吗?”
下人点头:“是,下月初六。”
“好日子啊。”徐如烟笑了,眼底却没半分笑意,“去给沈白华送份‘贺礼’,让她好好看看,她心心念念的楚逸辰,是怎么把沈家那位‘千金’宠上天的。”
她要让沈白华知道,她失去的不仅是自由,还有曾经触手可及的一切。而周昭对她的那点“不同”,不过是猎人对猎物的短暂兴趣,迟早会腻。
“对了,”徐如烟忽然想起什么,转身看向下人,语气轻描淡写,“告诉偏宅的女仆,沈白华要是想看外面的世界,偶尔……也可以松松手。”
比如,让她“不小心”看到楚逸辰婚礼的盛况,让她彻底断了那些不切实际的念想。
毕竟,只有让沈白华彻底绝望,她才能永远留在周昭身边,做那只不会反抗的金丝雀。而她徐如烟,才能稳稳当当地站在周昭身边,做周家名正言顺的二少奶奶。
烟盒里的香烟又被抽出一根,打火机“咔哒”一声亮起,橘红色的火光映着她精致却冰冷的脸。昭哥哥,你等着,我会帮你“清理”掉所有不该存在的麻烦。
而我,徐如烟,才是最应该站在你身边的人。
下人领命退去,顶楼办公室里只剩下徐如烟一人。她走到巨大的落地窗前,俯瞰着这座城市的繁华,指尖无意识地敲击着冰冷的玻璃。
“沈白华……”她低声念着这个名字,语气里满是不屑,“一个被家族抛弃的弃子,也配和我争?”
她想起自己和周昭从小一起长大的日子。周昭是周家二少爷,身份尊贵,性子却冷硬孤僻,唯独对她,多了几分耐心。她一直以为,他们之间是水到渠成的事,直到徐央歌的出现,再到如今的沈白华。
“昭哥哥,你只是一时糊涂。”徐如烟喃喃自语,眼底闪过一丝偏执,“等你看清了沈白华的真面目,就会知道,只有我才是真心对你的。”
她拿起手机,翻出一张旧照片。照片上,少年周昭穿着军装,身姿挺拔,旁边站着的少女徐如烟笑靥如花,紧紧挽着他的胳膊。那是周昭刚入伍时拍的,也是她心里最珍贵的念想。
“很快,一切都会回到正轨。”徐如烟收起手机,眼神变得坚定。
……
偏宅里,沈白华正坐在窗边发呆。自从周昭走后,她的日子又恢复了平静,或者说,是死水般的沉寂。管家依旧每天监督她吃饭,只是餐桌上的菜,换成了清一色的素食,清淡得近乎寡味。
这天下午,女仆端来一杯牛奶,旁边还放着一本杂志。“沈小姐,这是刚送来的时尚杂志,您看看解闷吧。”
沈白华有些疑惑,以前管家从不让她接触这些外界的东西。但她也没多想,或许是周昭的意思?她拿起杂志,随意翻看着。
突然,一张巨大的婚纱照映入眼帘。照片上,楚逸辰穿着笔挺的西装,温柔地牵着身边的女人——沈家的千金,沈梦瑶。两人笑得无比灿烂,背景是奢华的教堂,一看就是精心准备的。
杂志上还详细报道了两人的恋爱经过,字里行间都透着“天作之合”的意味。
沈白华的手指猛地攥紧,指甲深深嵌进掌心。她以为自己已经麻木了,可看到这张照片,心脏还是像被一只无形的手紧紧攥住,疼得她喘不过气。
楚逸辰……他真的要结婚了。那个曾经和她约定要一起考同一所大学,要一起看遍世间风景的少年,终究还是属于别人了。
眼泪毫无预兆地滑落,滴在杂志上,晕开一小片水渍。
就在这时,女仆走了进来,看到她手里的杂志,眼中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精光,随即又恢复了平静。“沈小姐,该喝药了。”
沈白华没有抬头,只是轻轻“嗯”了一声,声音沙哑得厉害。
女仆放下药碗,又说:“对了,沈小姐,下月初六是沈楚两家联姻的日子,听说会在全市最大的酒店举行,场面会很盛大呢。”
沈白华的身体猛地一僵,连呼吸都停滞了。
女仆看着她苍白的脸色,心里暗暗得意,嘴上却继续说道:“听说楚少爷为了这场婚礼,准备了很久,光是聘礼就送了几十车,真是羡煞旁人啊。”
每一个字,都像一把尖刀,狠狠刺进沈白华的心里。她再也忍不住,猛地将杂志扔在地上,捂住脸,失声痛哭起来。
女仆见状,满意地退了出去。
沈白华哭了很久,直到眼泪流干,嗓子发疼,才渐渐停下来。她看着地上的杂志,眼神空洞而绝望。
原来,这就是徐如烟给她的“贺礼”。原来,他们都想看她笑话。
她算什么呢?一个被父亲抛弃,被爱人遗忘,被囚禁在牢笼里的可怜虫。
她缓缓站起身,走到窗边,看着外面灰蒙蒙的天空。
心里面的那份痛,却怎么也无法平息。
她不知道的是,在她看不到的地方,一场针对她的阴谋,才刚刚开始。
而远在部队的周昭,似乎也感应到了什么,眉头不自觉地皱了起来。
夜色像一块浸了墨的绒布,沉甸甸压在偏宅的飞檐上。沈白华蜷缩在床角,窗外的风卷着残雨敲打着玻璃,像无数只手指在挠,挠得她心头发紧。
桌上那碗安神药还冒着热气,是女仆半小时前送来的。她没碰,只是盯着药汁里自己模糊的倒影——脸色比瓷碗还白,眼下的乌青像被人揍过,嘴唇干裂得渗出血丝。
下午那本杂志还躺在地板中央,楚逸辰的笑脸被踩出一道折痕,沈梦瑶婚纱上的碎钻在月光下闪着冷光,像无数根细针,扎得她眼睛生疼。
“沈小姐,该喝药了。”女仆的声音在门外响起,带着一种程式化的温和,可沈白华听着,却像毒蛇吐信。
她没应声,把脸埋进膝盖。胃里又开始翻江倒海,不是因为厌食,是心里那股子腥甜往上涌,堵得她喘不上气。
门被轻轻推开,女仆端着空了的牛奶杯走进来,目光扫过桌上的药碗,眉头微不可察地蹙了一下:“沈小姐,医生说这药得按时喝,不然夜里又该失眠了。”
沈白华还是没动。
女仆忽然笑了,那笑意却没到眼底,她弯腰捡起地上的杂志,用帕子擦了擦封面的脚印,语气慢悠悠的:“其实楚少爷和沈小姐小时候也常来这附近玩呢,我听老管家说,有次楚少爷为了给您摘墙头上的石榴,摔得胳膊都青了……”
“闭嘴。”沈白华的声音像从生锈的铁管里挤出来,带着颤音。
女仆像是没听见,自顾自翻着杂志,指着其中一页给她看:“您瞧,这是楚家送的聘礼清单,光是翡翠摆件就有十二对,还有那串鸽血红项链,听说在拍卖行能拍出八位数呢。沈小姐您说,沈梦瑶是不是上辈子修来的福分?”
沈白华猛地抬起头,眼里的红血丝像蛛网般蔓延,她抓起桌上的药碗就往地上砸——青瓷碎裂的脆响里,褐色的药汁溅在女仆的裙摆上,也溅在她自己苍白的手背上,烫得她一哆嗦。
“出去!”她嘶吼着,声音劈了叉,“把这些东西都拿走!”
女仆却不急不躁地蹲下身,一片一片捡着瓷片,手指被锋利的边缘划开,渗出血珠也不在意。“沈小姐何必动气呢?”她抬起头,眼底闪过一丝恶意的快意,“您就算砸了这碗,也改变不了楚少爷要结婚的事实啊。再说了……”
她顿了顿,故意压低声音,像在说什么秘密:“我听管家说,当年沈老爷把您送到周家,楚少爷其实是知道的。他那天在您家楼下喊了两个小时,可转天就去沈家提亲了——您说,他是不是早就等不及要娶沈梦瑶了?”
“你胡说!”沈白华猛地扑过去想抢那本杂志,却被女仆侧身躲开。她踉跄着摔在地上,手肘磕在桌角,疼得眼前发黑。
女仆居高临下地看着她,把杂志扔进垃圾桶,发出“咚”的一声闷响:“我是不是胡说,沈小姐心里有数。您以为楚少爷是真心等您?他不过是没找到更好的罢了。现在沈家有了周少爷撑腰,他自然要攀高枝——毕竟,谁会守着一只不能下蛋的金丝雀呢?”
最后那句话像淬了毒的冰锥,狠狠扎进沈白华的心脏。她趴在地上,手指抠着地板的缝隙,指甲缝里渗出血来也没感觉,只是喉咙里发出嗬嗬的声响,像被掐住脖子的猫。
女仆拍了拍手,转身出去了,临走时还体贴地带上了门,把所有的黑暗和绝望都锁在了屋里。
雨越下越大,风卷着雨丝从窗缝钻进来,打在沈白华的背上,凉得刺骨。她就那么趴在地上,从天黑到天亮,直到窗外泛起鱼肚白,才缓缓撑起身子。
手肘上的淤青紫得发黑,手背被药汁烫出的红痕连成一片,可她好像感觉不到疼了。她走到镜子前,看着里面那个形容枯槁的人——头发像一团乱草,眼睛肿得只剩一条缝,嘴唇干裂起皮,嘴角还残留着夜里无意识咬出的血痂。
这就是她,沈白华。
被父亲当作筹码卖掉的女儿,被初恋抛弃的弃子,被周昭囚禁的玩物。
她忽然笑了,笑声嘶哑得像破旧的风箱,笑着笑着,眼泪又汹涌而出。她抬手去抹,却越抹越多,最后索性任由眼泪淌下来,打湿了衣襟。
这时,门又开了,进来的是管家。他手里拿着一件厚实的外套,脸上没什么表情:“沈小姐,收拾一下,二小姐让您过去一趟。”
“徐如烟?”沈白华的声音发飘,她不懂,徐如烟找她做什么。
管家点点头,目光扫过地上的狼藉,眉头皱了皱,却没多问:“车在外面等着,您最好快点,二小姐脾气不好。”
沈白华没动。她不想见徐如烟,那个女人眼里的轻蔑和敌意,像针一样扎人。
管家似乎没耐心了,提高了声音:“沈小姐,别让我为难。二小姐说了,您要是不去,她就亲自过来——到时候,惊动了周少爷在国外的部署,可就不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