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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三章 ...

  •   我收到了一个奇怪的快递。

      是大忙人李牧风寄给我的邀请函,他要在江南办一场小型演唱会,想请我当特邀嘉宾,与他进行新歌首唱,结果当然是在我经历一番思想斗争后欣然同意。

      时隔一个多月,他又踏入了柳园,除了看起来好像瘦了些,其他一点儿没变,我又听到了那个熟悉的声音。

      “阿是,我回来了。”

      他是闯进我心里的不速之客,销声匿迹了一段时间后又肆无忌惮地作威作福。

      虽然面对激动又热闹的演唱会,我有点儿紧张,但在李牧风的鼓励下,演出也算是有惊无险的完成了。

      当天晚上他留宿在柳园,和我一起在院子里乘凉,他和我抱怨连轴转真的很累,吧拉吧拉,很怀念我们一起出去采风的日子,吧啦吧啦……但他猝不及防的问我

      “阿是,我们再去采一次风,好不好?”

      “我们离开江南,去外面看一看,好不好?”

      这是我真没想到的。

      “你现在在事业上升期,和一个不知名女子同游,不怕闹绯闻呀你。”

      他又笑了, “怕什么?要是真有人说,那我就坐实它,虽然那些狗仔的愿,只是要毁了你的清誉。”

      我没说话,冲他笑了笑,但我心里早有了答案,如果那个人是你,再委屈我也甘之如饴。

      沉默了好一会儿,我又问他。

      “你做艺人也没多长时间吧,就这么推掉工作和我出去玩,也不怕把家底败光啊。”

      “开心最重要嘛,钱乃身外之物,再不济,我们街头卖艺。”

      我终于忍不住,笑了出来,他又接着说

      “阿是,我不是言而无信的人,我说过要带你去看五湖四海的春天,你该感受自由的风。”

      我有些犹豫,沉默了。

      “阿是,我们再不走,春天就要走了。”

      正好也到了大家要返工返校的淡季,我们用了要采风的借口,向师傅告了个小长假,师傅对新歌的效果很是满意,又因为李牧风是他相熟的人,于是很爽快很放心,大手一挥,放我们走了。

      我们风风火火的收拾东西,准备一大早就出发。

      看着吱呀关闭的木门,心里却又莫名其妙泛起一点伤感。

      第十六年,我的救世主出现了,他要带我向远方寻找共同的歌。

      其实他不知道的是,在新歌发布的当天,师傅很高兴,让我出去帮他买酒,我在这买酒的间隙里去纹了个身,是很简单的线条画,没耽误多长时间。

      我们的是李牧峰刀削斧刻般的侧颜,一笔勾勒在我左侧蝴蝶骨的斜上方,本意是铭记这段再无可能联系的露水之缘,没想到

      我与这世间太多人和物的缘分朝生暮死犹如露水,唯独与李牧风像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我知道这不是命运,是自由的风注定让我们相遇。漂泊的船只会停靠,衔春的燕子会归巢,这是我浑浑噩噩失重半生换来的缘分,不想再放弃了。

      我们去重庆做了轻轨,去林芝看了桃花,也泛舟感受西子湖畔雨,又或是登上泰山一览众山小,左右不过几周光景,我却感觉白活了二十年。他说

      “好不容易出来一趟,阿是,我们定是要去北京看看的,那是一个与江南完全不同的地方。”

      如果江南是小家碧玉,那北京便是恢弘大气,不同于江南的青石小巷,北京的街很长,很宽,四周随处可见飘扬的五星红旗,周围的建筑鳞次栉比,路上的车呼啸而过,李牧风下意识扯着我往他身后躲,到后面,他也没放手,我也没挣扎,就一直任他牵着,我不知道这样是对是错,也不明白现在这说不明的关系,比友人近一分,比恋人远一分,但我明白,我是喜欢他的,比喜欢唱戏还喜欢。不管他出于什么心理来牵我的手,我不在乎了,责任也好,关心也罢,出于我的私心,是想让这时间延长,贪恋这一场如梦泡影。他转过头来对我说

      “阿是,我带你去听戏吧,当了这么多年台上人,也该当一回坐下宾了。”

      我轻声应了句好。

      他带我绕过一条条小巷子,走到一个小院前,推门进去。

      今天唱的是程派青衣《锁麟囊》,这京腔确实与昆曲不同,听起来总有一种不服输的傲气与不论结果放手一搏的勇气。

      “这也许是老天爷一番教训,他教我收余恨,免娇嗔,且自新,敛性情,休恋逝水,苦海回身,早悟兰因。”

      我哭了,我说:“怎么倚折子都爱悲剧,我不要悲剧!”他用手背轻轻拭去我的泪,把我搂入怀中,他的下巴抵在我的头上,用手一下一下抚着我的后背,他喃喃着:“不会的,我们不会是悲剧。”

      我不知道哪儿来的力气,挣脱了他的怀抱。

      “你别碰我!”

      他也许是被我突然的发疯愣了一下,乖乖松开了手,我抬着湿漉漉的眼看他,一字一句的说:“我是喜欢你,但我不是随便的人,在你们眼里,我只是一个没有话语权的戏子。李牧风,你是喜欢我?还是喜欢我好欺负?如果你不喜欢我,那请你不要再说让人误会话,做出这样的事情,我也是有血有肉的人,我也有情感,我也有私心……”

      他又凑过来,揪着我的小指:“不是。”

      听到这句话,我的心凉了半截。不是。不是什么?不是喜欢?终究是我一厢情愿吗?我把手抽出来,别过头去。眼泪落下来,洇在我的裙子上。

      “不是戏子。”我听见他说,“你是我的缪斯。”

      戏罢,戏台下的人已经走完了,服务生在清理桌上的垃圾,在清扫场地,后台的老生在开嗓,下一场好像要唱《击鼓骂曹》,一切忙忙碌碌的声音被我屏蔽,我只能听见他说

      “不是戏子。”

      其实我也不知道我是喜欢他,还是喜欢他身上那种我没有的洒脱和自由,我只觉得好像就是他了吧。

      萍水相逢,相见恨晚。

      什么是爱,什么是恨?我并未参透,别来春半,未来还长,我们才刚刚开始。

      我感到一片阴影笼罩下来,清冷凛冽的味道冲进我的身体里,扩散到每一个地方,泪水划过我们唇齿相依的地方,是咸的。

      他说:“要开心,要笑,要做你自己。”

      “阿是,我带你回家,去我生长的地方。”

      那是一个自由的地方。

      他的家乡在青海玉树青藏高原上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城市,这里没有成熟的商业街,有的只是虔诚又简朴的人,这里的人好像都认识李牧风,一路上不断有人冲我们打招呼说着扎西德勒,我虽然不懂,但也学着李牧风向他们合手点头。

      “扎西德勒在藏语里是你好的意思。”

      “阿是,我们家本来在玉树也算是名门望族,只是后来家道中落,母亲意外去世,父亲四处云游,只剩我一个人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他,只能用我的小纸去勾勾他的,以这种无力的方式告诉他,我在。

      这个仅与黄土高原有着一山之隔的地方,不同于千沟万壑的荒凉,这里水草丰茂,牛羊成群。李牧风把我摁在梳妆台前,给我绑辫子,给我套藏袍,又在我的头上,手上,脖子上戴上红玛瑙绿松石等一系列我叫不上名字的藏族饰品,他说,入乡随俗。

      要让神山认识你,他会保佑每一个来到玉树的子民。

      李牧风一手牵着我,一手牵着马,我们不说话,就迎着阳光往前走,走到山的那头去。

      “你骑过马吗?阿是。”他问我

      我摇摇头。

      “马是牧民的好朋友,要想在日落前把牛羊赶回去,就靠他们了。”

      “李牧风,他们怎么认出自己的牛羊啊。”

      “牛羊和人一样,有自己的群落,有感情,他们身上都有记号,不过我想更多的是靠心灵感应吧,万物有灵,牛羊也对它们的主人有感情。”

      我走累了,他拖着我上马,我踩着马蹬狼狈又吃力的爬上去,他就在前面牵着,后来他也踩着马蹬骑了上来。不同于我的笨拙,干脆又利落。

      我又看到了与他的不同,心里莫名有些失落。

      “李牧风,你是从小就会骑马吗?”

      “在这片牧场上,没人不会骑马。这里的小孩儿生于这片牧场,长于这片牧场。他们的目之所及是牛羊,是草原,他们长大后也要与他们的父辈一般守护这片牧场。就像你一样,你是守护昆曲的人。”

      他单手持缰,另一只手拉着我扶好马鞍上的把手,两腿一夹,马儿如离弦般的箭飞奔出去,我重心不稳猛的前倾,他一手扶正我。

      草原上所有的东西立刻鲜活起来,天地一物,我却只听得见猎猎西风在耳边呼啸,马蹄有节奏的踏在草地上,溅起早晨还未干透的水珠,混杂着泥土的湿和青草的香,偶闻远方传来几句悠长嘹亮的牧歌,一片岁月静好。我想开口说些什么,却反被风灌了一口,喉头呛出几点铁锈味。

      李牧风见状便勒马停了下来,凑上来想看看我的情况,我一转头看见的是他深邃的眼,高挺的鼻,凉薄的唇。

      “你怎……”他的话没来得及说出口又被我堵了回去。

      他原来扶着马鞍的手松开了,转向扶向我的后脑,认真又热烈的回应着,仿佛要把我揉进他的身体里去,马儿不知道什么时候停下来了,安静的吃着草。天色渐晚,余晖之下,我们在马背上热吻。

      偌大的草原,只有我们两个人。

      第二天,他带我去了文成公主庙,说要让圣女见见我这个信徒,我不是那么博爱的人,一愿前路无坎坷,二愿常能伴君侧。

      虽然现在还是春季,但中午的太阳已经很大了。我今天出门穿了一件吊带碎花长裙,又搭上一件开衫,回到民宿之后,我很顺手脱下开衫,随意丢到沙发上,感觉到一只大手附上我的肩头,温热的气息喷在我的耳际。

      “什么时候纹的?嗯?”

      完蛋了!怎么把这码事儿忘了?

      “呃……出发前就纹了。”

      “这么早就喜欢我了么?”

      “不是……”

      他得寸进尺地从后面环住我,无论我怎么拍,他都不肯放手。

      “不喜欢我么?”

      “不是……”

      “那是怎么回事儿?”

      我硬是转了个身面对他,“李牧风,我本以为我们永不相见,我只想记录这短暂的自由和虚无缥缈的爱。”

      “我说过不会的,无论何时,我们终会相遇,阿是,我们是一类人。”

      还没等我下一句话说出口,他已经抢先一步堵住了我的话,没有想象中的脸红心跳不知所措,只剩下脑子空白呆若木鸡,他突然停下来看着我说

      “阿是,我在亲你,你动一动好不好?”

      我又不会!这我怎么动!

      我生气的甩开他进了房间,他也不恼,跟着我进了房间,也跟着我坐在床边,拉着我的手。

      “阿是,相信我,我是真的爱你,虽然我知道,爱是最没用的东西。”

      我挣开他的手,攀到他肩膀上,亲了一下他的鼻梁,我和他对视着,笑着说

      “准备好迎接你了,年轻的普罗米修斯。”

      他先是愣了一下,随即很快反应过来,将我攀到他肩膀上的手反剪住,再次占据了主动权。我突然失重地倒在床上,感受密密麻麻的吻落在我的身上,就溺死在这温柔乡里吧,神上且有七情六欲,我又为何不能感受这男欢女爱?

      我们是平行时空两条突兀的相交线,佳偶本就应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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