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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杖中铁种 ...

  •   白光中话音歇止,洛仁低头沉思,许多往事在他的头脑中翻涌。“我一直以为,是自己在照顾她;如今才知道,若是没有她,自己恐怕早就死了几个来回了。”洛仁双眼失神,低声自语,“可是,你说的那件事——我,”洛仁神色凄苦,声音颤抖,“我才刚寻到些人生的希望与方向,为何,为何就要——”

      “是我没说明白,还是你听差了?”白光中的话音轻声回应,“道之重建与术之复苏皆需要时间,有些时候甚至是以整个文明的长度作为标尺。个人的生命,只是这天地间的刹那一瞬。”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我无意夺走谁的人生。‘术’之力,生发于五脏,起于心中,于腋下‘极泉’沿手少阴心经至小指末端的‘少冲’,再到手中法杖,而后以咒化力,‘术’便可施。你知道你几次施展神通时,为何无需那劳什子的咒语么?”话音轻轻叹息,“皆因那木杖中既有‘铁种’,又有我的魂灵化力施‘术’,当真是机缘造就啊。还要和你讲一下,我在梦中曾以那授官的貌相告诉过你,‘术’是内心的外化,你几番施‘术’,心中所想皆为保全身边之人,因此,‘术’具象为光网的形状。待你施展得纯熟,‘术’之具象,便可遵循你的内心而变幻。”

      “你讲的这些——”洛仁一声长叹,“就算你讲得天花乱坠,最后还不是要——”

      “我只是想说,机缘造就,你这文明中的‘一瞬’,亦可得以保全……还要和你讲一下,预言与机缘,只起引导之用,人生之路有无数歧径,全靠自己守住本心。这一番历程,若你有一步行差踏错,灵台由邪念侵占,失却了纯良之心,你我今日都不可能相见,如此,预言成空,等到‘术’完全在这世间消失,天再塌一重,地再陷千丈,又一个文明就此覆灭,我们又要守在这世间,等待下一个文明生长繁衍,等待另一个预言之子。”

      “如此么?”洛仁歪着头,看向空无一人的前方,“我知道你的口头禅是什么了——好吧,你说的事,我会去做。如果,你当真是守护这世界的神明,定是无所不能的吧,你能为我做件事么?”

      “啊?是何事啊?……”

      ————

      天色渐暗,面色微红的巴鲁佯装出蹒跚的步态走进府门,这一身酒气正好用做了晚归的由头。不远处,头戴帷帽的女子缓步而行,两人无言交错而过,女子手中食盒流泻出些夹杂着炖鱼味儿的白汽,钻进萧挞凛的鼻孔。府上皆传这位往利氏与当今的新王打得火热,男人默默想着,虽说讲得有鼻子有眼儿仿若亲见,但恐怕也都像那金面具的男风之说,不可尽信。巴鲁信步走向府上西北方向的教场,落日余晖下,教场中充溢着的渊族士兵正排做长龙,次第卸下身上的瘊子铁甲,手持着堆叠在一处,新来的账房先生立在一旁计算甲胄数目。巴鲁驻足观望,一块缠结在长条麝皮上的甲片滑落在脚边,男人矮身捡起,指头摩挲着青黑色甲片上凸起的“瘊子”。

      “又去吃酒了老萧?”一副行商打扮的哈珂察由远处走来,“这脸色,灌了多少啊?”

      “前几天,你说的那坛陈酿,我找着了,”男人捏着甲片起身,“寻了个酒肆,就着熟牛肉干掉了——这些瘊子甲,是要还回去么?”

      “并非要还。吐律於部的骑兵该撤了,这批上等甲胄要先当做商货运回本部,还有些新得的弩箭刀戟,一并横渡界河运回渊国。至于兵将,怎么来的,就还怎么回去。”

      “就不能光明正大地走么?”

      “要是在明面儿上,”哈珂察轻声叹息,“明面儿上,这野利府,黑水城倒还好说,但易禹国别处,还是有些嫌隙的。眼下渊国这境况,尽快归回才是要紧事,兄长与我,都不愿为争这一口气再多生事端。”

      “如今,是什么局面?”

      “金石族的奴隶头子养兵多时,不容小觑;国中腹地的几个部族打了这么多年,积怨不可谓不深,就只是和谈这首要的事,想必也是阻力重重。”哈珂察轻声说道,“我劝了你这么久,老萧,还不随我们一起回去么?”

      “何巨何部杀我部平民,翰刺部屠我父母妻儿,这笔账我从来都是记在那群耶律氏的头上,妈的还要我去为这些人效力?自己没有那么大的胸襟。”

      “当真是阻力重重啊——”哈珂察一声苦笑,“若只当是帮我的本部,又如何?”

      “这些家国大事,我实在无意扛在肩上,”巴鲁低声慢道,“哈珂察老兄,你就放了我得了。”

      “好吧,好吧。”哈珂察伸出右手,“甲片给我。”

      “吐律於部,”巴鲁将那片瘊子铁甲递过,“披甲执戈的人会有多少?”

      “眼下,易禹国中的这两万铁骑,还有留守本部的一万骑兵,两万步卒。野利氏又加赠了些弓弩,本部弩箭营的弓手也将大增,假以时日亦可以万计数。身后站着这六万兵将,算是勉强能和那些部族的权贵一起饮马奶酒。这要是在以前,上桌吃席都很困难。”

      “看来这些年,内耗严重啊。”

      “是啊。好在我吐律於部地处偏僻,他们想不起也顾不上,因此未被波及。”哈珂察的眼中精光四射,“而眼下的这一局,若是能用好手上筹码,就此翻盘也未可知。”

      “累不累啊你。”巴鲁轻声笑道,“记得把瘊子甲留下一套给我,这上等甲胄,老子收藏了。”

      “好说好说,”哈珂察缓缓说道,“也算是,送予你做个留念。”

      “眼馋很久了。”男人神色淡然,心口不一地低声说道,“虽说将来,”将来或许,“用不到了”,还要再穿在身上。

      ————

      于城郊客店中三日后的深夜,洛仁由前来的巴鲁手中拿到了钱票与为数不少的暮红。两人都是经历过些世事的人,虽然皆知经此一别,往后便再难相见,但也晓得眼下这般结果,终究无可变更,故而于歧路处,并没讲些什么沾巾折柳之类的场面话。洛仁说梦到了这个世界起源的真相,巴鲁只当眼前人是在说笑,自己无心去听,催促他收好钱财快些赶路。当夜月明星稀,两人就此而别,仿佛明日还会去城中酒肆相约饮酒一般。

      白昼安歇,夜晚行路,洛仁顺着来路赶回都城。如此过了四五日,石洲叛乱的传言开始在人群中蔓延,洛仁在歇息时亦有所耳闻。又过了两三日,眼看着便可到达都城北郊。洛仁先去了城中,拿暮红给弟弟买了些烧鸡熏肉之类的荤腥吃食,之后再去一处露天的茶坊里饮水歇脚。几碗凉茶下肚,身上的疲乏微微消散,便在此时,远处两个有些熟悉的身影映入眼帘,洛仁急忙结过了茶钱,躲进紧邻着茶摊的药铺门后——

      露天茶坊中,传来两个人的交谈声。

      “坐下来,喝茶。仔细讲讲,你如何弄成这副模样。”

      “讲什么!都是他们临阵畏敌!帮我再召集些人手,老子要杀他全家!”

      “到如今还要争强斗狠——”叹息声由男人口中传来,“你想过没有,偃武的前面,还有野利这两个字的族姓,这么胡作非为不考虑后果,到头来败的是家族的德行。好在还没闹出人命,不然此事一旦传扬开来,恐怕就要被当了把柄,攥在当朝那些肉食者的手里。”

      “人命?人命怎么抵得上我的几根手指!莫再劝我了大勇哥。”

      “奸党余孽如今尚在石洲兴风作浪,本来此刻我已在回宥州的路上了,你呀——别再生事了!咱们的仇已经报完了,那日在王宫,没藏循已被我一刀砍翻!”

      “你知道,是谁伤的我么?没藏奸党的金面狗!”

      “竟是,金脸儿?!此话当真?”

      “我亲眼见到那人带着金面具出来。”

      “如此啊。若是此人——如今为了大局,对没藏奸党,能不追究的全都宽仁以待——可是此人,杀了太多野利氏的族人。你想要剪除,倒也没错,就是,这手段差了点。”

      “所以要找你回府召集人手啊勇哥。”

      “回黑水城倒也不必。若真是那金脸儿,”野利勇长舒了一口气,“此事,我帮你做。”

      “你在朝中任职,还是让我来吧。”

      “顾不了那么多了,没藏奸党得势时,咱们姓野利的都快被那金面狗贼杀绝了,手刃仇敌,心之所愿!话说回来,正因有这宥州监军的身份,眼下才断不会为此事当即降罪。”

      “那,勇哥你要自己去么?那金面可是一身的本事啊。”

      “本事再大又如何。”野利勇放下茶碗起身,“走,随我出城,去西郊大营,找拓跋诺借些咱们的星火军……”

      话语声与脚步声渐渐远去,洛仁在暗处听得身上一阵阵冷汗,他急忙走离了药铺,慌张着出了都城,快步向城外北郊走去。

      茅草屋中不见弟弟的人影,洛仁喘着粗气,坐在卧榻上安歇。

      地板下忽然传来窸窸窣窣的声响——

      “你去哪儿了?”满面尘土的亚仲挪开木板,由地窖中起身,“怎么这么久才回来?”

      “说来话长,总之暮红拿到了。”洛仁将黄纸包裹着的肉食放在桌上,“怎么在地下啊?”

      “我瞧瞧地窖里还有没有吃的东西,”亚仲苦笑道,“可惜菜全都烂了。”

      “我走的这些天,没出什么事吧?”

      “啊,有些人来闹事,我好言相劝,终于劝走了。”

      “好言相劝?”洛仁皱起眉头,“究竟是如何,仔细与我讲上一讲吧……”

      “……我若猜得没错,那个被你削了手指的,便是野利家主的儿子。此事,实在是,”洛仁用手扶着额头,“虽说那人又蠢又恶,远称不上良善,但麻烦的是,他身后的那些人物。”

      “我知道那人的身份,老李给我看过野利偃武的画像。野利家的人,确实有许多命丧于我手,寻仇也是天经地义。可他不该,煽动那些平民百姓为他卖命,此事我不能忍,自己反正贱命一条,随时都会被人夺走,但他如此行事,就该付出代价。”

      “这个我明白,这些年在野利府,那人也做了许多荒唐事,府上的人早就见怪不怪了。但,当务之急——”洛仁攥紧拳头,“对了,”他掏出那块鎏金铜牌,“拿着这个,按我说的去做……不能让他们见到我,”他看着眼前的地窖,“我就藏在下面吧。”说着拾起木板,“有哥哥在呢,你的命不贱。”话毕,洛仁跳下了地窖。

      是夜骤雨忽降,只见电闪雷鸣,水流如注。约三更天,几百名甲胄束身的武士踏着满地黄泥迅疾出动,将都城北郊的茅草房团团围住。为首的男人驱马向前,而后高声呼喊:

      “野利勇在此!金面狗贼,速速上前受死!”

      房门洞开,白布蒙面的人缓缓走出。

      武士们刀剑出鞘,只待发作。

      亚仲由胸口掏出鎏金铜牌,低声开言:

      “吾乃,陛下安插在没藏奸党身旁的暗桩。御赐金牌在此,以证吾身。这些年,吾忍痛屠我同泽,忍辱负重,只为迎来今日之朗朗乾坤,昭昭盛世……”

      几百军士就此而退。数日后,兄弟二人同出了易禹国。

      “此物真的骗过了那人?”路上,亚仲问身旁的哥哥,“这东西虽说是真的,可这说辞,还是有些——”

      “荒唐?其实,就只是让他将信将疑便好,”洛仁轻声说道,“将信将疑,就多半不敢拿自己的前路去赌:放一人,回宥州平定叛乱,还可建立军功;杀一人,杀对了,也就只是私仇得报,错了,则前路尽毁,就此万劫不复。如果是你,你要选哪一个呢?”

      ————

      残阳铺水。界河之上,半江瑟瑟,半江酡红。坐在甲板上的于老三倒扣烟杆抖掉黑灰,眯着眼睛看向岸边一众衣衫褴褛的流民。听说,都城里某个大族垮了,这些人便被当了罪奴流放至此。于老三默默观瞧,心中暗自思量:以前全都骑在俺们头上拉屎,今番,也该你们尝尝滋味儿了。此刻岸边又走来一位腰悬佩刀的武官,那人于几十个罪奴的身旁站定,而后高声叫喊:“尔等奸党,戴罪之身,以后,名讳前不得再冠以党项族复姓,等到下放至各处渔户,好好学着撒网打鱼,谨记君恩,为当今王上多捕河鲜……”那武官讲了约半个时辰方才离去。第二日正午,于老三的渔船上多了位眉眼稚嫩的少年。这实在有些差强人意,老三心中暗想,咋就不是个体己的妇人勒——

      “小子,”于老三端着烟杆问道,“你叫个啥?”

      “在下,”少年拱手低头,“没藏霍落。”

      “甭管‘在上’还是‘在下’,朝廷把你下放到我这儿来,你就得听我的,给我干活儿,懂不懂?”

      “这个自然,”眼前的人俯身而拜,“以后,没藏霍落都依阁下。”

      “不是不让姓没藏了,没藏——货乐是吧,给自己找个新姓吧。”

      “啊,既然已至阁下处,那自然便随阁下,往后,我就叫,于——”于霍(余货)倒是名副其实,没藏家余留之货,少年心中默默感叹,不过太难听了,“——于落吧。”

      “好,等会儿啊,先教你撒网……”

      那少年十六七岁的模样,渔家之事学得倒快,就只是年纪尚幼,气力有些不足。老三起初存了些挑刺的心,但日子一久,见他伶俐聪慧,又兼得籴粮炊饭,缝网腌鱼,无有怨言。心便渐渐软了下来。这一日,两人正蹲在船边洗去手上鱼鳞,水面上烟波浩渺,一只“江山船”由界河上游的方向缓缓驶来。于老三站起身,眼望着那大船连连叹气。改名于落的没藏霍落仰头问何故,于老三低声道:“那船上,有人啊……”

      至当天晚上,少年方才明了——“江山船”上走出了位浓妆艳抹的黄衫女子,一出来便像块磁石般将男人的目光引了过去——于落看了看身旁的人,又望向那浓妆的女人:比西都勾栏里那些玉软花柔的人儿稍差了些,不过还算有些动人的颜色。是夜,少年吃过饭自去船篷中安歇,男人于船头痴坐了几个时辰。

      “江山船”一般都会在界河某处停上月余,以供人取乐。渔人老三就此寝食不安。于落看在眼里,回想起往日,心中不禁有些唏嘘。

      “我说于大哥,赋税早就减了,就没想过花上几块暮红上回船?”少年手执着小刀为鱼开膛,甲板上一片腥臊的鱼鳞和脏器,“就在这儿看着,有什么意思啊?”

      “我若使了钱上船,”他微微叹气,“便和那些人一样了。”

      “哈哈,”少年轻声笑道,“那就,给她送些上等的鲜鱼?”

      “她,会收么?”

      “你还没送,怎知不收呢?”于落站起身,“正好今天这批,咱们不卖了……”

      男人纠结了数日,终于遣少年拎了些鱼货送去。当天傍晚,“江山船”上的那位女人如往常一般走出船篷,神色漠然地四处张望,目光寻到了渔人老三的船,而后,脸上挂起了一丝笑容——

      这刹那的笑容穿过茫茫的界河之水,映在于老三的眼里。

      数日后,“江山船”载着女人由中游向下游驶去。

      两人继续在各自寻常的日子里过活。

      ————

      春去秋来,水寒霜冷,这几日,界河西岸多见走货的马帮骑队。于落立在船头,看着一群扛商货的马帮汉子在骑队与泊岸的船只间奔走往来。少年转过头,未寻到老三的身影,遂走入船篷中,“于大哥,”他看到面容紧绷的渔人老三,低声问道,“这是怎么了?”

      “啊,岸上看到个熟人,自己不想见。莫打听了小子。”

      “熟人?”于落皱起眉头,“好吧,那就在这儿歇着吧。”

      少年复走出船篷,仔细端详着岸边的这伙马帮:扛货的汉子们步伐齐整,仪态并不像商铺的伙计,货箱中不时传来金属撞击的声音,运货的马匹也似乎过于雄健高大了些,还有那为首之人的面相,该是渊蛮无疑。“渊族骑兵从天而降,”流放路上,于落曾听族中长辈讲过那场害没藏家沦落至此的叛乱,“没有这些蛮子,野利老儿根本就都赢不了!”少年心中暗自思量,难道今番让我遇到了么?原来便是如此“从天而降”!想着想着,嘴角不自觉地抽动起来。

      当夜,没藏霍落趁着于老三酣睡,独自游至河西岸边,赶到西南方向的一片乱葬岗,这是离世的罪奴们被潦草埋葬的地方,他扒开了一个没藏氏的坟茔,抓开死尸的身体,在满是蛆虫的腹内取出一只干皱的鱼肚。而后,沿着来路回到船上。

      第二日的夜里,少年在衣服内层中藏了那把为鱼开膛的小刀,复上了河岸。

      第三日凌晨,少年手攥着刨自尸体内的鱼肚,叫醒了船篷中的渔人。

      “于老三,”没藏霍落撕开风干的肚膜,近百枚金色的小粒子洒在掌心,“你看——”

      “这是什么?”船篷中,渔人错愕着发问。

      “我手心里,只一颗纯的黄金豆子,便可抵百枚暮红。”

      “啊?!”于老三疑窦难消,“鱼肚里就有这东西?”

      “不,是把这些金子裹在鱼肚里吞下,”少年神色漠然,“然后拉出来。”

      “你,你吞的?”老三神情讶异。

      “原先是我,后来有位得了绝症的长辈替我日夜守着。”没藏霍落眼中微微失神,“这些都不重要了。这些金粒子,有一半会是于大哥您的。”

      “这,小子,你把我弄糊涂了,你要干什么?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我要拿这些金子,”少年眼神深邃,“换我的自由。”

      ————

      “《素问·宣明五气篇》中有载:五脏所藏,心藏神、肺藏魄、肝藏魂、脾藏意、肾藏志。”洛仁边走边轻声说道,“这木杖中的东西,便是由五脏藏纳的情志培育、凝结而成的实体。”

      “你说的这本书,”亚仲看向身旁缓缓说道,“怎么从来都没听说过?”

      “这是本早就失传的典籍,”洛仁脸上泛起苦笑,“我能知晓,还要多亏梦里的那位。”

      “你讲了这么多,还是没说,我们为何不回暮北国,非要去寻什么暮阳河的第三条支流。”

      “说来话长啊。玄古之时,有异兽横行于天地之间,古人们与其搏命相斗,终灭其身。而异兽乃天地孕育,其精魂不死不灭,每隔千百年,便熔炼人的肉身重回世间。后来,五位掌握了原始之‘术’的人,用法杖中五脏所藏之情志凝结而成的杖心,于大地之上布下阵法,将那异兽的魂魄封印在阵眼内,同时,也构成了这世间最初的‘道’,自此之后,世间便开始出现倚‘道’而施‘术’的人。

      “人间之理,盛极必衰,盈久必缺,卫道者亦为毁道者。就像如今,阵缺法残,道崩术损,我们生在这天地间,总要去做些事,挽救这世间的‘道’。”

      “你把我说糊涂了,”亚仲皱起眉头,“不过,你说的那‘阵眼’,就是消失了的碗底镇吧?!”

      “没错,天地之阵会由这木杖中的‘铁种’而重建;碗底镇,也会重新回到这世上。”

      ————

      晨光熹微,船篷中湿冷昏暗,于老三看向眼前的少年,“自由?你究竟要干些什么?”

      “我曾有个兄弟,叫没藏霍起。我们本是没藏家的偏远旁支。永安年间,边境战乱,没藏氏与其家臣殉国者甚多,兄长与我因而被收纳进府上,本以为自此便可受荫得福,谁知一场叛乱,没藏家全族连坐,我与兄长未害过一人,却由平民变为今日之罪奴,于大哥,你说这是为何?”

      “你说的这些,全都与我无关啊。对了,你兄弟去哪儿了?”

      “还在天牢时,他便被提走了,”少年神色凄苦,一声长叹,“恐怕,多半已被人谋害了。”

      “所以,你要好好活着啊。这每日打渔过日子,我也没拿你当罪奴看啊,你生在都城,见多识广,我半辈子就耗在这渔船上,日子也都这么过来了。”

      “我已经,没有退路。”少年神色漠然,由胸口掏出那把沾满血渍的小刀,“就在昨夜,我在岸上杀掉了一个人。”

      “啊?!你,你都干了些什么啊?才十几岁,就——”

      “我只是不想于大哥你难办。那死掉的人与我身形相仿,我已将其套上了自己的衣服,就沉在这界河底下。等到尸身浮起来,面容也都泡烂了。那人,便是溺水而亡的我。”

      “你才十几岁的年纪,怎么这么凉薄?!”渔人老三长舒了一口气,“人命,说杀就杀了?”

      “这世上的凉薄事,本就多如海沙。”少年冷笑着说道,“都城中一场叛乱,数万人殒命。一条人命,又算得了什么?有这人当作替身,我才能自由,你也好向上头交代——若是追究着此事不放,就再使些钱便好——或许是我想多了,我们这些命如草芥的罪奴,死便死了,又有谁会在意。”

      “你要走,因此找个人杀掉,让我骗上头说这是淹死的你,用这人的命为我脱去罪责,对么?”

      “正是如此。这些金子,是给你的。”

      “走吧!”于老三猛然间高声喊道,“金子也拿走!你这人,”他喘着粗气嗔道,“怎么都喂不熟啊……”

      “于大哥,你虽就在这儿打渔,但比都城里那些穿华服的人强得多,这船上的人情厚,我心才没有凉透。”少年紧攥着手中金粒,“这些金子——那‘江山船’上的女子,通常被称为‘瘦马’,一般皆由富商低价买来贫家幼女,从小调教,养成后高价卖出,或与富人作妾,或入秦楼楚馆——于大哥,我知你什么心思,金子,还是收着吧。”

      “‘瘦马’,是什么意思?”

      “我多言了,于大哥不必了解。”少年轻声叹息,“你只需知道,要把她从‘江山船’上带下来,不让她与那些男人假笑,就不能没有这些金子,只靠打渔,能赚几个暮红。”

      于老三下颔微抖,神情复杂地望向眼前的人。

      “在下还要多说一句,这世间人心难断,于大哥你又了解这女子几成,若依我,花几块暮红换了几夜快活便罢。留着这些钱,自己也能活得更体面。否则心意一变,不止暮红白费,自己怕也要变成那河中乌龟。”少年看着那渔人的面容,神色微转,顿了顿继续说道,“不过话说回来,风尘中亦有重情义的女子,将来的事都未可知,我也不该替于大哥你妄自揣测——”于落将手中多半的金粒子洒在老三的掌心,“现在这些都是你的了,要如何,全凭你。”

      “你要去哪儿?”于老三攥紧手掌,轻声问道。

      “河东渊国草原。”渊人助野利家害没藏氏至此,我要尽一切手段搅乱渊人的战局,“难道还能回去么?”

      “我会按你说的上报给官府,于落已经被淹死了。你要走,那便走吧。”渔人老三眼皮低垂,“河东尽是些渊族蛮子,别丢了性命。”

      “我姓没藏,不姓于。”少年眼中精光四射,“渊蛮么?”没藏霍落神色坚定,“虽千万人,吾往矣!”

      ……

      数月的光阴转眼而过,“江山船”由界河下游溯回中游。夜里,女子如往常一般立在船头,渔人老三踏着大步走上船来。那女子正接了旁人的暮红,拉着那人回身缓步而行。老三快步跑上前去,船上两个壮硕的汉子拦住了那位看来穷酸粗笨的渔人,女子听声回头望去——

      于老三许多年都没忘掉此刻那女子的眼神,虽然他并不懂如何去形容,若是于落还在,或许会说,那是人群中幽怨又依恋的目光——

      哪怕她会弃我而去,我也要……他解下肩上包裹着近千枚由金子兑换来的暮红的包袱,而后,低声开言:

      “我要拿这些暮红,换她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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