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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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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瑾拖着她那个巨大的行李箱从大巴上下来的时候,她把一直憋着的那口气吐了出来。
倒也不是别的,只是她从小到大还没实打实独自出过远门,不知道原来大巴车上的味道居然可以这么难闻,油味烟味混杂着汗臭味,甚至不知道是不是她太敏感,她还闻到了口臭,还是早上吃了大蒜的那种……
想到这,孟瑾赶紧打住回忆,她怕自己要吐。
她抬头望着写着“郴州车站”的牌子,终于对于这座城市——她即将在这上完三年高中的地方有了一点实感。
说来话长,孟瑾自认为不是个叛逆折腾的别人口中避之不及的坏孩子,相反她差不多完美继承了父母的优点——是个逢人见着都会夸一夸漂亮的女娃子,但可惜的是,孟瑾自打一生下来,不靠谱的老爹就离奇失踪,至今毫无踪迹,老妈倒是担了这个责,但也不见得多喜欢她,否则也不会在孟瑾稍稍记事第一次学会算数的时候,第一次弄明白的,就是她老妈一年回来的次数。
小时候天真的孟瑾可能还会在孟女士回来收拾行李匆匆就走的时候,拉住她的衣角,央求着妈妈留下来,说一些妈妈可不可以不要走,妈妈你要去哪儿这样愚蠢而没用的话,当然,孟女士也根本不会也没心思搭理来自一个小孩的“无理取闹”。
大一点后,孟瑾尝试过很多方法来吸引孟女士的注意,100分的卷子、参加小学奥数,甚至和别人打架,但孟女士还是那个孟女士,用那双冰冷无情的眼睛静静地看着孟瑾的“胡闹”,就像在看小丑表演一样。
再后来,孟瑾也不挣扎了,纵使孔叔一直绞尽脑汁从中调和,她和孟女士的关系也是不可避免的滑向深渊。
哦对,说起孔叔,还得感谢孟女士,小学还没上的年纪就给她报了个武术班,进而认识了那儿的教练孔武。
孔武人如其名,长得五大三粗,自带凶神恶煞的气质,分分钟能完美串场吓哭三岁小孩的大灰狼,但却有颗比居民委员会大妈还操不完的心,看就她一个每天上完课也没人来接还死倔不肯开口的小屁孩天天蹲在角落,还主动送她回家,有时候还会偏心多给她一两块水果糖,也多亏孔叔心善还爱多管闲事,否则8岁那年孟瑾就已经一个人在家烧成智障不省人事了。一来一回的,孔教练变成了孔叔,孟瑾也成了武术馆的专业后勤小妹了。
但孟瑾总有些奇怪,可能是小孩敏锐的直觉吧,在她初二那年又一次打架斗殴被请家长,百无聊赖正要去找孔叔的时候,让她撞见了孟女士和孔叔在小巷子的角落里拉拉扯扯,孟女士还是面无表情,对比一边炽热的目光就更显冷漠,过了半晌,孔叔把孟女士一把抱入怀里,孟女士可能挣扎了,也可能没有,好久孟瑾看到了孔叔低下头去的身影,她转身跑了。
她其实当时看不懂孔叔的眼神,但一切好像都有了解释。
于是初三那年,孟瑾做出了她人生中最大胆的决定,她要去外地上学,去郴州一中。
孟女士盯着她看了半晌,或许是厌烦了隔三差五被请家长的打扰,也或许她早就想这么干了,总之她没有嘲笑她的不自量力,还破天荒的帮她联系好了房东。
因为当时以她的成绩,想要在这所本来就破败的县城中学赢得去郴州一中的名额也是不容易的,但孟瑾打算搏一搏。
说来也可笑,当她成绩出来的那天,孟瑾紧绷了一年的弦终于松了,她感到了一阵前所未有的轻松,就像雏鸟终于挣扎着学会了飞翔,迫不及待地飞出那个拳头大点的巢穴,那个禁锢压抑一点也不温暖的“避风港”,可以去探索外面的世界,哪怕外面也有猛兽虎视眈眈。
但孟瑾不在乎,她想,哪怕头破血流,她也不会回来了。
…………
孟瑾在树荫下歇了歇脚就打车去了孟女士给她租好的出租屋,房东老太可能是个孟女士的“忘年之交”,打一看到孟瑾的第一眼起,就啧啧称叹:“跟你妈长得一模一样。”
刚挤出一丝微笑想表现出友好的孟瑾:……
她嘴角一绷,瞬间没了想继续对话的欲望,向房东要了钥匙,甚至没听房东的叮嘱,就精准地找到了自己的房间,“砰”——把门一摔。
房东:……好吧,连脾气也是一样的。
房间是特意挑选的朝南,一面大窗紧靠着书桌,阳光洒下来照的整个房间金灿灿,温暖得有点过头了。孟女士一次性给她交了一年的房租,包饭的那种,今天乍一看条件确实还不错,不过孟瑾没心情先好好整理房间了,她往大床上一躺,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憋闷,可能“留守儿童”最终都只有两种结果,对父母过分思念和依赖,另一种则是剑拔弩张,甚至带了点仇视,孟瑾很显然是后者。
她讨厌任何人在她面前提起孟女士,尤其是夸赞,可能是她总认为像孟女士这样漠不关心的父母是没什么可取之处的,很多时候她都想不通,孟女士既然厌恶既然觉得麻烦那为什么要生她出来呢,因此她也格外厌恶有人夸她像妈妈一样漂亮,她不希望以后成为这样的人,
胡思乱想着,孟瑾迷迷糊糊得睡着了,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清晨,她拿起手机看了一眼,(孔叔)5个未接来电,她皱了皱眉,没管,又把手机放回去了。
其实上初三之后孟瑾就没怎么再去武术馆了,孔叔先是很不理解,但在孟瑾这碰了几鼻子灰后,也选择不打扰了——可能是青春期小孩幼稚的别扭吧,当时孟瑾准备离开的时候,她其实谁都没说,但在上大巴前,身后有一道熟悉的声音响起:“小瑾,到了那边,给个消息啊!”
孟瑾顿了顿,但她没有回应,也没有回头。
十四五岁的小孩其实还不太懂怎么处理这种横在两人中间的人情世故,她本以为自己在很酷地保持冷漠,但很久之后孟瑾回忆起来,才发现那只不过是逃避而已。
但装了半天,孟瑾仍感觉心里有一团火烧着,烦躁得她躺也不是,坐也不是,再一次把震动的手机关掉,那团火已经烧到了她的脑子,孟瑾理智全无,站起身来狠狠踢了一脚床脚——疼的她一激灵,她单脚在原地蹦了一会,突然拿起手机向那头发了个没头没尾的嗯,然后利落的关机,终于清静了。
接着,她把手机一扔,叹了口气,这都是些他妈的什么破事。
………………
这位清晨起来就浑身带刺的少女总算拉开了关了一天的大门,房东老太正在厨房摆弄早餐,瞥了一眼孟瑾,犹豫半晌到底是没开口说话,孟瑾倒是后知后觉自己昨天有点过于失礼了,于是开口想缓和一下氛围:“奶奶……阿姨,那个,我……”
一开口房东老太就笑了,“哎呦快别说了,这刚来我也不知道的,还是个小结巴呢,你喊我刘婆就行。”
虽然刘婆嘴巴上取笑着,但还是很利索地把准备的早餐端上了桌子,“坐下吃点吧,小年轻就是身体好,一天不吃还活蹦乱跳的。”
孟瑾只感觉刚才那团火又有复苏的趋势,但抬头一看准备丰盛的早餐静静摆在饭桌上,她顿时又没了声。
孟瑾小时候很是羡慕那些带着早餐来教室吃的同学,因为大多数都是早上贪睡来不及吃饭的孩子,背后有个心疼他们没吃早饭的爸爸或妈妈,他们总会想尽办法让他在路上吃一口或提前准备好没什么味道的三明治让他们带到学校吃,可惜那些身在福中不知福的同学大多数也是糊弄糊弄爸妈,然后转头去小卖部买五毛钱的辣条。
这时候孟瑾总是冷眼旁观着,假装自己一点也不在乎,但心里总是幻想,要是孟女士愿意给她搞上一顿,她晚上不睡大概也是愿意的。
虽然现在的她早就对孟女士没了任何期待,但小时候的幻想转眼间变成了现实,孟瑾还是有点有点猝不及防,她略微有些窘迫,踌躇着还是开口:“刘婆,那个…我昨天不对,对不起。”说着,扎扎实实给她鞠了一躬。
孟瑾这人,大概是一个人处惯了的缘故,又可能是孟家人天生带有冷漠的基因,她从小就不太合群,读完初中连班上同学的名字都认不全几个,乖僻的厉害,而孔叔又没那细腻的心思教她任何处世之道,等到意识不对的时候,她已经横冲直撞地长成了一个刺头,因而她也总是缺少和人道歉的经验。
这一个鞠躬可算是真正惊到了刘婆,可能在她漫长的一生中也没有过一大早被人一鞠躬的经历,她缓了缓,直接跳过了这个话题:“那什么,孟瑾,过来吃饭吧。”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宁做饱死鬼,不当饿死鬼,吃饱喝足的孟瑾心情非常愉悦,甚至一度怀疑当时早起的不爽纯粹是因为饿的,这种开心让她一度对郴州都有了好感,开始破天荒的期待起接下来的高中生活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