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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序言 ...

  •   每到冬天,我就会想起那个冬天。
      今年春节,我重返天心村,常常在村庄内漫步。每次经过文家大院,总会勾起我对过去时光的回忆。门前的两棵桂花树曾经枝繁叶茂,文知题和我年少时经常攀爬,然而多年未归,不知何时已被砍伐。
      这个关于文知题的故事便是从那时开始酝酿。
      我和他之间断断续续认识了有20来年,现在提笔去写他,回忆就像夏天摇晃过的柠檬汽水开盖一拥而上、纷至沓来,连带鼻息间都萦绕着一股淡淡的鲜酸味。
      文知题特别喜欢吃大白兔奶糖,这一点我记得特别清楚。
      自打我小学五年级搬来日立镇认识文知题,他就一直像他的名字一般,长相秀气,一幅白净书生的模样,鼻尖还有一粒美人痣。他的成绩很好,被我们那一片的家长视为“儿子模范”当我放学后偷跑去网吧上网的时候,他在学习;当我熬夜看小说的时候,他在学习;偶尔在早点摊碰见吃个早饭,他也拎着一个单词本在默记。
      那时候他被同龄人暗暗仇视,伙伴们都说他臭摆谱、装模作样,但我却真心觉得他很优秀。我能感受得到他内心深处隐藏着一种特别的热情和要强,那是一种想要表现自己、想要得到他人认可的渴望。
      后来我们考进了同一个高中,同一个班级,他跟小学一样,在成绩方面一马领先,而我靠初中那样临阵磨枪的小聪明只能在班级排名倒数。
      有一次月考我考得特别差,接连一上午被不同科任老师课上点名批评。自习时间我低着头看书,费了老大的劲才没让自己哭出来。文知题为班主任分发试卷,路过我的座位,悄悄的放了一坨纸在我桌上。
      纸里面包了一颗大白兔奶糖,纸上画了一只简笔免,笔迹遒劲俊逸,写着一句:“补充能量,做回自己”。
      大白兔奶糖很甜,我抬头看了一眼文知题。
      洋洋洒洒说了这么多,其实和我要讲的故事没有多大关系,主人公是文知题和另一名男生。故事序幕开始于高二,另一位主人公吴敬亭就是在这个时候从外地转来了我们班。
      吴敬亭很高,目测比1米78的我还高出大半个头,鲜眉亮眼,身材匀称,常年留着毛寸。我料想他的成绩不会很好,谁知他比我还差,我好歹还能通过语文在分数排名上几经浮沉,而他却稳坐倒数第一。
      文知题成绩优异,而吴敬亭差到极致,在我看来这两类人不会有什么交集,可没想到后来他们俩却像是发生某种化学反应一样——旧化学键断裂,新化学键形成,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了。
      我敏感地察觉到了他们的关系。我不反对同性恋,可却打心底里的觉得两个男人不会有长长久久的感情。彼此的父母不会反对吗,在交往后的日常生活中能够无视别人的异样眼光吗,又该怎样定义在社会的位置呢?这些都是问题,当时的我无从得知。
      时间如流水般淌过,当过完十八岁的新年,我满心忐忑地等待着高三下学期的到来,却意外得知文知题跟着吴敬亭去沿海地区A市“下海”的消息。
      街坊邻居不知道内情,连声感叹读书的好苗子糟蹋了,又可怜起文知题的身世。文知题的父母在他小学的时候就因为火灾去世了,只有爷爷文阳旭和他相依为伴。值得一提的是,文阳旭是我们镇上老一辈中少数几个上过大学的人,一直是镇里的高中老师。
      在我印象中他爷爷一直都是和蔼儒雅的模样,和我们村里某些上了年纪的老人完全不同。那个清晨他找到我家,嘴唇打着寒颤,我外公回答没有看到文知题,爷爷摘下眼镜落寞地掬了一把泪,然后顺门离开了。
      文知题出走“下海”这件惊世骇俗的事情,在高三快节奏的生活下,很快便泯灭在数不清的试卷,看不完的板书之下。不久我便参加了高考,发挥不错,机缘巧合考上了A市的一所二本,不久便搬离了日立镇。
      我和文知题没有联系,那时候不是人人家都能供得起电话机,我甚至不知道后来文知题回家与否。在最开始A市上学的日子里,我每次去外面逛街吃饭,我总期待着能撞见文知题。然后像小时候那样,两个人相视一笑,能够打声招呼。这个想法是痴人说梦,注定不能如愿以偿,我心中耿耿于怀,到后来不自知地释然了。
      我没想到多年后我还能够再见到文知题。
      那个时候我在写一部讨论当代独立女性如何自处的小说,为了丰富刻画出立体的人物形象,我决定去菜市场实地记录。
      我起了大早,挣扎着开车去附近最大的菜市场。那时候菜市场菜质量最好、人也是最多、最热闹的时候。我一连观察记录了大半个月,有一次我迟到,抵达的时附近的停车场都停满了各式各样的电瓶车,我费了好大的劲才从公交车站台那边找到一个停车位。我关好车门下车,抬头便看见了路对面提着大包小包的文知题。
      他裹着一件白色的羽绒服,脖子上还围着米色的围巾,我一眼能够认出来他,他的身形和高中没有太大区别。
      天色很暗,路过的车亮了一下车灯,我才看清他的脸。时间还是有所耕耘的,高中时期他略带婴儿肥的脸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棱角渐露的瓜子脸,右眼下方有一颗泪痣,昏暗的灯光衬他脸色很苍白,我甚至怀疑他是不是得了什么不治之症了。
      很显然,他没有认出我。我喊了他几声,他呆在原地,两个人对视了许久,然后在时别多年后仅有的默契下同时笑了起来。我俩都没吃饭,他带我去了附近的早餐街,说巧不巧,转角有一家专卖家乡米粉的店铺。
      “要我说啊,还是龙水镇八中校门口的那几家店最正宗的米粉。”
      饥饿的人味蕾是最敏感的,我一筷子下去,我便究根究底的品尝出了这米粉的材质以及配料的美味与否。
      文知题吃了好几口,咂咂嘴过好久才笑着回答:“我都不记得校门口那些米粉的味道了,已经很久没吃过了。”
      尴尬不可避免,尘封多年的学生时代记忆像反复咀嚼的口香糖,没意思。
      “你最近是在做什么呀,这么多年也不主动联系我,是没把我当成朋友啊。”我把自己碗里的荷包蛋夹给了他,补了一句:“你太瘦了,要好好吃饭。”
      文知题笑着摇了摇头:“你不知道我很正常,我可没少看你的新闻,听网上传,说你有好几本书都要改成影视剧了!”
      “哪有的事,不过是随便写着玩而已。”我脸上谦虚的微笑,心里却咯噔几下,原来他还关注过我。
      “这次你得把联系电话留给我,不然每次见面都得隔好几年,我怕我后半辈子都见不了你几面。”我起身去饮水机端了两杯水过来,对他打趣说。
      实际上我轻松的加到他的微信,还是不能够阻止憾事发生:后来,他在一个同样寒冷的冬天离开了世界。
      这么多年来,我都记得并永远怀念那个寒冷的早晨。我和他坐在一家早餐店角落里吃米粉,一碗面吃了很久,我们也聊了很久很久。遗憾的是,聊天内容很多都是关于我的,文知题对自己的生活只字不提。
      我明白了他过的不幸福。但不敢贸然打听他的生活,我害怕,害怕自己的询问会让这久别重逢的温馨气氛晴转阴。如果,如果当时我能勇敢一些,问清文知题的心事,带他离开糟糕透顶的吴敬亭,或许结局就不会这样。
      对此我很后悔,真的。
      文知题是在一个晴朗的下午离开我家的,犹记得和他的最后一面,他嘱咐我一路平安,其他什么都没有告诉我,以至于现在我只能对着故居缅怀他。我决定将他的故事写下来,虽然现在什么都迟了,这份思念注定和桂花树一样不会结果,但我仍会为此付诸笔墨、竭尽全力。
note作者有话说
第1章 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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