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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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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诶呦,快瞧那里蹲着的丫头。”
“你上去啊,给她半个饼子,看她像不像个小狗儿似的跟你走!”
几个元军打扮的人在路边正贪树下阴凉,言语说笑间,心思便已经牢牢被拴在了村口那小姑娘的身上。
这年头,乞丐很常见,小姑娘当乞丐也很常见。准确的说,这年头男女老少当乞丐都很常见,要是赶得巧,能在村口看见大家蹲成一溜排,俨然专业团队。
单单瞩目上她,是有原因的。
“哼。”扎着小辫儿的元军咽了口唾沫,盯着姑娘,喝下瓢中凉酒,“看那模样还小,不跟她计较。”
旁边的元军又笑起来:“瞧那可怜见的小脸蛋,那细泠泠的腰儿呦,再过几年定是个美人,要是能玩一回,别提多享福!”
“走,正好也该收撒花钱了!”
这所谓撒花钱,倒也不是真的用来撒花,只是编个由头收百姓的银子。先开始是每月一收,然后又半月一收,现在已经是想收就收。看谁不顺眼了,瞪眼伸手道“收撒花钱!”,普通百姓不敢不给。
“小丫头,还在这儿饿着肚子呢?”
元军摘下帽子,在她脸边扇着,又将目光上下打量她,嘴角笑意也越发明显。
闻言,小姑娘抬起眼睛,一双小鹿似的美目,在脏兮兮的脸蛋上显得尤为动人。她身型纤细,看起来不过十二三岁,却并不像寻常乞丐似的面黄肌瘦。
烈日照着,冰肌雪骨上沁出点点汗珠,更是惹人怜惜,即使是向来不讲道理的元军,现在也要勉强在她面前装几分样子的。
“嗯,我好饿啊大哥哥。”她抹泪道,“我想吃饼。”
那元军忍不住用指头刮她脸颊,说:“什么饼不饼的,你要是跟哥哥我走啊,就连肉也是想吃多少吃多少!”
小姑娘诧异眨眼:“真的?”
“那自然是真的,我可是官兵,官的!难道还能骗你不成?”眼见就要得手,元军连呼吸都急促起来,搓手道,“来来来,乖乖跟我走,你到时候可千万别喊啊,哥哥我怜香惜玉,舍不得打你,知道不知道?”
小姑娘天真无邪地笑道:“大哥哥真好!我跟你走!”
说完,她便略显矫健地站起身,熟练地把空碗往胸口一揣,回过头:“我先去牛棚那儿换身干净衣服,你要跟我来吗?”
元军狂喜:“好好好,跟你来,跟你来。”
走到牛棚后面,一棵大柳树的阴凉遮着,别的人影都没有。见小姑娘拐进了牛棚,那元军仿佛已然接受到某种神秘暗示,兴奋地随之一脑袋扎进去。
“小美人儿——”
话音未落,一个砂锅大的拳头砸在了脑门上。
元军应声倒地。
“倒也!”
小姑娘拍手喝彩,然后火速蹲下身,开始扒元军的衣服:“哥,快来啊,你还愣着干什么?”
“蕴冬……”
常遇春垂眸看了眼自己的拳头,沉默片刻,说,“原来你让你老哥站在这里举好拳头等着,是为了揍你引来的人啊。”
常蕴冬手不带停的,从这晕倒的元军身上摸出十几个铜板,竟然还有一小块碎银,埋头道:“对啊,管那么多干什么,有钱抢不就行了?”
常遇春只好蹲下来,看着自家小妹这比强盗还强盗的样子,叼着根草,不住皱眉:“我就是觉得……”
常蕴冬抬起脸:“怎么?”
牛棚外隐约传来声音,常遇春说:“你等下。”
常蕴冬也朝门口看去,只见一晃几个影子,似乎是正找人的元军来这儿了。
她哥站在门口,等到人露头,他一拳一个,轻松得跟打地鼠似的,不过一眨眼,全部给放倒。
揍完人,常遇春仿佛没事儿般地又蹲回来。
他继续愁眉苦脸,托着腮帮子,吐掉嘴里的草:“这群腌臢人,就算只是多看你一眼,我心里都难受。”
“……”常蕴冬思考片刻:“哥,咱们当强盗也快两年了,你打劫过那么多人,就连元军都揍过了几十个了,结果现在担心的却是这种问题?”
常遇春理所当然道:“对啊,我是你哥,我说了算,我坚决不同意用你当引子抢钱!”
常蕴冬夸张地“切!”了一声:“反正这是我的大计,你不干有的是人干,你要是想反悔,我招聘同伙去,我单飞。”
常遇春没再答理她,脸上的愁容也没消散。两人熟练且神速地搜刮完元军身上的所有钱,然后将人扛着拖着塞进牛棚里,关上门,潇洒离去。
“嗖!”“嗖!”“嗖!”
几袋子铜板从常遇春手中撒了出去。
“撒花钱”,物归原主。
庄里的人们看着这兄妹二人,似乎明白了什么,又似乎什么也没明白。谁也没说话。
常蕴冬抓住他的手腕,撒娇道:“哥,我要吃肉。”
“吃吃吃,吃他个痛快!”常遇春哈哈大笑着,揉她脑袋,“不过老规矩,这小卞庄已经待不下咱们了,咱们得先换个地方再逍遥。”
闻言,常蕴冬想道:“换地方?好啊。”
“嗯?”
“哥,咱们去钟离县吧,有个叫永丰乡的地方听起来还挺好抢的,反正濠州离这儿也近。”
常遇春没在意:“哦?行,那就去吧,那里倒是暂时没人通缉咱们。”
庄里一个小饭馆里,正有元军在高声喝酒划拳。常蕴冬踮脚看了一眼,用眼神示意。常遇春便悄无声息地跑到后院,用刀将拴马绳一把砍断。
“蕴冬,上来。”几番安抚马后,常遇春冲她抬抬下巴。
常蕴冬点头,轻盈地拉着缰绳跃上。常遇春也跨上了马,让她坐在怀里,拍了一下马脑袋,这马竟然就没发出任何嘶鸣,迈开腿一溜烟跑起来。
用这种方法,兄妹二人已经安全地折返快两年了。
好一个大型乡村巡回抢劫。
跑了有二里地,他低头看了一眼常蕴冬,问:“困了?”
常蕴冬抱着马脖子,脸蛋也搭在那里,闷不作声,没搭理他。
“干啥不理你哥?不会是在牛棚里跟你说了那些话,你就闹脾气了吧?我这不也是为了你好,原本咱们干传统强盗勾当就挺好的……”
常遇春在后头唧唧歪歪,常蕴冬懒得理他。
路上野坟不少,也有的死人尸首就被扔在外边。荒凉的景色飞速在眼中闪过,常蕴冬在心里悄悄算着。
一年、两年、三年……
天啊。
天上的那位姐还真是大方,愣是给她掰到十七年前来了。
今天,是常蕴冬重返少女时代的第四天。
她知道,十七年后,元朝会灭亡,她会嫁给一个不着调的蓝姓精神小伙儿,重八大哥会带着一帮兄弟伙们由南到北收复失地,建立起新的帝国,完成伟大的基业。
而她哥,会在帝国诞生的第二年死。
医师说,她哥死于卸甲风。也就是打仗后浑身发汗,又匆匆卸甲,贪凉吹风,使筋脉拘急,气血不通,不通则痛,最终暴毙在凯旋途中,时年三十九岁。
又有人说,“杀降不详”,这么多年累积的业障,即是他的天命。
常言道:
“自古英雄如美人,不许人间见白头。”
这句诗仿佛就是为了她哥的一生写的。
真傻啊。
那天,常蕴冬看着她哥的棺木,一直看,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看了半天,她扭头就跑。
“蓝夫人!蓝夫人!万万不可啊!”军士们跟在身后追。
常蕴冬不想管他们,“蓝夫人”这种称呼听着真刺耳。
她连自己的名字都没有了吗?
常蕴冬越跑越快,越跑越轻盈,越跑越没了拘束。
蓝玉一身戎装,刚刚随军队归来,下了马,拦在她身前:“娘子……”
常蕴冬很无语:她又不是想寻死。
她一个侧身,从蓝玉的胳膊底下滑过去了。
常蕴冬提着裙,脚步匆匆,一身冷雨,走上城墙。
这夜星汉灿烂,空中似是有流火划过。常蕴冬盯着那闪光看了许久,突然灵光一现,跪了下来。
在流火消失之前,她合掌闭目,悄声念道:
“九天玄女姐姐,我自小听书时素闻您神通广大,以阳精之气化生上圣高真,以冲静之气化生元君圣母,刚烈之气化生天丁力士,馀气化育万灵……啊,其实我只是想问,您可不可以让我回到几年前?随便几年都可以。”
“假若能重来的一次的话……”
“我一定不会让我哥孤零零地死在那种鸟不生蛋的地方,嗯,一定。”
“姐,我求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