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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一鸣惊人 ...

  •   夫妇长达两个时辰的争吵,让温白根据零碎的信息,东拼西凑出这对夫妇的过往。

      男子刘氏世代为农,家里有几亩耕地。

      女子金氏娘家似乎是个临近镇上的商贾人家,家境不错,出门带四五个长随,有头有脸。

      两人在镇上集市相识。

      当刘氏气喘吁吁、鼻青脸肿地小心托着那只绣花荷包回来,金氏甚至都还不知丢了钱袋子。

      金氏连声道谢,对刘氏仗义和正直心生好感。

      一来二去,两人又都是情窦初开的年岁,也就互相之间芳心暗许。

      未逾半年,私定终生。

      当刘氏左手拿篓白花花,还粘有新鲜鸡粪的鸡蛋,右手提一只毛色鲜亮的公鸡上金氏府邸求亲的时候,半柱香的时间都没撑到,直接被金老爷府邸的长随乱棍打了出来。

      右手提的公鸡‘咯咯哒’借机狂奔而去,左手提的鸡蛋嗑碎在地变成了黄灿灿的一地蛋花。可真谓是鸡飞蛋打。

      金氏被家里关了禁闭。

      二人见不了面,便只能通过书信互诉衷肠。

      不久后,终归难忍思念之苦,金氏留下亲笔书信一封,夜里偷摸收拾细软,从自家院里的矮墙翻出去,和刘氏私奔了。

      两人以天地为高堂,以牲畜为宾客,既无红烛,也无喜服,唯一能彰显这是桩婚事的,是那块洗得掉色、从旧褥子上裁剪下做成的‘红盖头’。

      完婚后次月,金氏便发觉已有身孕,没有双方家庭的帮衬,小孩子穿用都需自己着手准备。

      那年正逢镇子上闹禽疫,刘氏养的鸡鸭囤在笼里卖不出去,仅仅靠卖些叶子菜,只能刚够两人温饱,腹中幼儿的褓衣都没法准备一件。

      刘氏想得很简单,刚出生的孩子么,也不用拉着出门遛弯,直接拿被褥一裹,不着凉便好。等过了这阵禽疫,自家禽畜出笼,再为孩子卖些新布来缝制衣裳。

      金氏对此不以为然,在她看来,刘氏的想法,便是轻贱了自己腹中的幼子。

      两人闹得不愉快,此事上没法达成一致。

      刘氏一气之下撂了狠话:“你说想要一件像样的褓衣,可以。但你自己解决,我没法管。”

      金氏夜里辗转反侧,开始思念起娘家不愁吃穿的好来。

      但在那个社会,私奔便是让自家丢了脸面的大事。

      街坊邻居一问,多日不见,你家女儿去哪了。

      回答女儿死了都比回答私奔要好。

      若是说死了,能博得街坊邻里同情和安慰,只需跟一个说过,大伙儿人传人传开了,也就没人会哪壶不开提哪壶,再问起这档子事。

      若说是私奔了,同样只需跟一个说过,人传人传开,但味道却不是那么回事。大家免不了在背后指指点点,子女无德不知羞,便是下梁不正上梁定歪。

      一家上下连着当家的老爷、院子里养的狗,甚至凳腿下啃木屑的蚂蚁,都得被众人七嘴八舌指着暗戳脊梁骨。

      更遑论自家私奔的女儿回来的时候肚子里还揣上一个这种事,简直比天降惊雷劈死自己还要恐怖万倍——好歹被雷劈能死的痛快点。

      权衡利弊,怕最后自己盘缠没要来,可能还会被打得一尸两命,金氏也就彻底把回门的念头掐灭了。

      但她为自己儿子准备褓衣的念头没掐灭。

      她开始卖自己从娘家出逃那夜收拾的盘缠。

      里面不乏珠翠首饰、钗环臂钏。

      女子都爱美,她也如是。

      自她嫁来日日粗茶淡饭,极尽勤俭,但依旧舍不得这些首饰。夜深人静之时,总爱偷摸将自己打扮一番,欣赏尚未完全消逝的美貌。

      她将能典当换去的银钱的东西全部卖的干干净净,连自己腕上那幅伴了自己十几年的玉镯,也一并摘下来换成了几腚白银。

      当她归家,刘氏见着她第一件事,便是劈头盖脸训斥她一遭,说她乱花钱,不懂节省。

      刘氏觉着,东西虽是金氏从娘家带来的,但她既然嫁了他,东西便是两个人的东西。

      她拿着东西典当了财物,便也是两个人的财物。

      那夜她哭得梨花带雨,刘氏却始终没有对她道过歉。

      几年来,这样的争吵发生过太多次。

      一晃眼,方才还在温白眼前剑拔弩张的两人,此刻已能心平气顺的同桌一桌吃起晚饭来。

      知晓两人过往后,生出个令她百思不得其解的谜团——夫妇两人都是如假包换的凡人。

      但原著中说过,金鸣乃魔界中人,这与她感知到的浓重魔气相互吻合。

      而右眼中的黑雾,同样也是魔物。

      但两人皆是蛇族,却如何能孕育出魔?

      周围场景陡然一黑,再亮时,还是在那间破败萧瑟的农屋内。

      只不过多了一位满脸沟壑的老妪。

      老妪枯瘦得不成人样,若不是能走能动,温白差些以为是具干尸。

      她站立在男孩身后,正耐心教看上去约莫十岁的阿实练字。

      晚上,饭桌上摆了一盘炒白菜,两碗大米饭。

      老妪虽然穿着粗布麻衣,但行为举止却不像个农人,一顿白菜拌饭硬被她吃成了一桌鲜虾嫩鱼的姿态来。

      晚饭用罢,阿实去院子里舀了瓢井水,将两人的碗筷洗刷干净。

      回屋后,对老妪道:“祖母,爹娘何时才回来?”

      老妪就着昏黄的烛光在绣手中的纹样,眼皮都没抬:“想你爹娘了?”

      “想。”

      阿实坐到凳子上来回晃腿:“祖母,家中只剩最后一兜青菜了,可我只会烧火做饭,却不会种地,您会吗?要不您教我,这样我们以后也不会饿肚子了,但若祖母教我种地,收成也是要时间的,这段时间还是没东西吃。”

      他愁眉苦脸思考一阵:“要不我去摘野果吧,后山上有许多野果....”

      “阿实”老妪停下手中动作,蓦地打断他:“阿实,你爹娘他们”

      “再也回不来了。”

      场景一转。

      不再是农家破屋。

      老妪带着阿实搬到了镇上。

      温白转过身去,看见阿实搀扶老妪进来。

      阿实身量比上一段记忆里又高了些。

      这个年纪的男孩一天一个样,生长极快,眼下已快接近成年男子的样貌了。

      而老妪看来却反而没怎么变。

      人老到一定程度,时光在她身上好似会变慢一般。

      阿实开口,还是清脆的少年嗓:“祖母,今日您要我学的书已经全部背完了,我这就背给您听。”

      阿实从床头拿了一卷蓝皮书册,递给老妪,她却没接。

      过了半晌,老妪才转了浑浊发黄的眼球,抬头看向阿实:“阿实,从今以后,你就叫金鸣。金是你母亲家的姓,一鸣惊人的‘鸣’,可有记住?”

      说罢,老妪拄着拐杖起身:“走吧,我带你去看看。”

      这次场景切换到一间酒楼前,里面传来莺歌燕语,扑面一阵又一阵胭脂水粉的香风,呛得温白一连打了好几个喷嚏。

      老妪抬头望向眼前门庭若市的酒楼,眼神像是透过那些红瓦青墙,盯着别的什么东西般,包裹着不甘和愤慨。

      “六年前,这里原本安置的是你外公的宅子。”

      “大约在那儿,你外祖父以前砌了个荷花池,你娘从前在盛夏时,最爱坐在池旁逗弄里边的锦鲤。”

      “金鸣啊,你祖父是被人栽赃的!那些狐媚子,往昔天天在你外祖父眼皮底下晃荡,争献殷勤,真出事了,各个带着自己生的小白眼狼儿连夜卷上铺盖销声匿迹!”

      “这些人都没有心啊!”老妪愤世嫉俗般用拐杖重重的敲击几下地面,那双被眼皮压成倒三角的浑浊眼睛闪过恶毒的光。

      老妪转过身来,将枯槁的双手搭在金鸣尚且瘦弱的肩膀上:“你爹娘已经不在了,如今这世上,祖母和你,是唯一有血缘关系的亲人。除了祖母,你谁都不能相信!”

      “你是金家的骨血,就应当谨记金家所受过的屈辱,定要千倍、百倍向那些人模狗样的畜生讨回来!”

      “躲在山沟沟里能有什么建树?你不能学你那没用的爹娘……世代守着家里祖传的一亩三分地,莫非还能种出金叶子不成?”

      好脾气的金鸣极为不适地皱了眉头,他不喜祖母这样指摘已故的爹娘,但他身为晚辈,对待长辈却没有还口的道理。

      温白眼前场景飞速崩塌,她深呼吸一口气。

      画面切换到祖孙两在镇上的小屋,窗外四季匆匆变换,案前的金鸣身子骨彻底长开,下颚轮廓越发清晰。

      老妪似乎真的积攒了很厚的家底般,没让金鸣在衣食上操过心,但取而代之的,她也没让金鸣踏出过这间屋子。

      她怕金鸣玩野了心,或是被外面的灯火迷了眼。

      温白倒是头回见着这样养孩子的。

      养条狗尚且需要出门遛弯,金鸣这几个年头过得竟是比狗还不如。

      尚未及冠的金鸣,六岁前被爹妈藏在农家小屋里,六岁后被祖母封在案前,读书读成了个傻子,更不懂怎样与人相处。

      头几年,他时不时巴巴望着窗外,看窗柩前停憩的鸟雀,瞅天上悠悠滚落的冬雪,也曾在狂风骤雨的夜里好奇仰视过天空闪电炸出的银纹。

      但时间向后,他望向窗外的次数越来越少,偶尔一瞥过路行人,甚至生出些没由来的恐惧和心怯。

      一日,老妪毫无征兆得昏倒在了屋里。

      金鸣手足无措踱着步,怔愣了好久,也没想起来第一件事,应当是抱起祖母去医馆——他甚至连镇子上有医馆都不知道。

      他想,人生病了,书上说喝热水有利于排出邪病。

      金鸣先是哆嗦着倒了一杯茶,递给自己祖母,祖母仍旧安详闭着眼。

      金鸣又想,书上还说,卧床能让病好得快些。

      他又去祖母屋子里头帮她铺好新晒的褥子,等了半晌,祖母依旧没动静。

      金鸣就像个提线木偶,僵硬又惊慌。

      他几步过去,将祖母拦腰抱起,却发现祖母的重量比二十本一摞的书册还轻,裤腿晃晃悠悠,轻轻飘飘。

      金鸣起了疑,将祖母放在床榻之上,掀开一寸左边裤腿,竟发现是一段森森白骨,还萦绕黑雾。

      右边小腿也是一样。

      温白见状,第一反应是联想到眼下化魔的金鸣。

      金鸣在祖母床边守了一夜。

      第二日她同没事人一般醒来,竟是全然不记得自己昨日之事。

      责怪金鸣白白废了半日光阴。

      她那两根只剩白骨的小腿却还能同正常人一般走动。

      金鸣想,或许这样也是正常的呢,毕竟书上曾说世间百态,人各不一。

      十年寒窗只为一朝。

      但金鸣这头一朝便出师不利——落榜。

      老妪气得脑袋顶上直冒火星,把一头银丝烤成焦黄。

      她拿骂金鸣爹妈的那些字句骂金鸣,训斥一双没志气的爹娘只能生出没用的崽子。

      就像老妪自己曾说的那般,金家的孩子,定要是有骨气有志向的。

      若金鸣做不到,那便不配当她金家的孙子。

      赶考出过一趟远门,金鸣好似有了不同。

      他虽不至于同祖母大吵大闹,但也开始学会反驳。

      老妪死在暮夏。

      待金鸣发现时,她尸体已然僵硬冰冷,一双浑浊的眼珠朝上望天。

      他抱起祖母的身体恸哭,这才发现,祖母手臂也如腿一般,只剩两段硬冷白骨。

      温白亲眼看到,那团黑气从老妪袖口中,没进金鸣右瞳,然他似看不见般。

      随着黑气完全没入他的右瞳,他眼神开始飘忽迷离,温白看来,他此刻的神情像是看着前方的空地发呆。

      良久,他脸上的表情由悲伤变为错愕,再由错愕化为失望,直到最后,他看向祖母的遗体,满心满眼都是冷漠。

      温白心里嘀咕:莫非黑气还有夺人神智、改人心性的能力?若如此,它想要的又是什么?

      画面崩塌重塑。

      温白眼前,铁栏边围满人群,喝彩声、叫骂声、鼓掌声此起彼伏。

      她环顾四周找寻金鸣所在。

      既然自己看的是他内心中的记忆,金鸣此刻便一定在此。

      温白用灵力快速将面前拥挤的人群探寻一遍,无果。

      仰头一看,只见上一层的雅间,正座着一个面罩金纹面具,头兜披风的男子,正举起酒杯慢沿杯口摇晃,随后缓缓靠近唇边。

      这种此地无银三百两的装束,不是金鸣还能有谁?!

      他视线牢牢锁在下方。

      温白随目光看去这一瞥,眼底浮现张虽此刻沾满血污,但仍清秀出俗的面庞。

      咦。

      怪眼熟的。

      底下的女子衣衫褴褛,独自面对一只身躯大她五倍有余的狼王。

      女子虽体格瘦弱,脸上却毫无惧色,伤口溢出的鲜血顺臂而下,滑进指缝,再滴入黑黢的泥地,与黑泥一并化为斑驳污浊。

      狼王正值壮年,毛皮发亮,勇猛凶狠且动作迅捷,特属于野兽的敏锐和爆发在它身上展现得淋漓尽致。

      女子身上除了出了刚才被狼往于右臂上抓破的新伤,裸露的脚踝、手腕都有大大小小已结痂变浅的旧伤,明眼人一看便知,女子在上场前,所受待遇定是非人。

      女子臂上的伤口似乎伤及筋脉,让她整条手臂暂时动弹不得,像条死蛇半耷拉垂首,不得已之下,她只得改用左手持刃。

      下一刻,狼王纵扑而下,黄瞳闪烁冷光。

      温白一颗心倏然提到嗓口。

      眼前场景忽地开始瓦解,画面中万千颜色裹成一团,温白只觉头晕目眩,恶心不已。

      下一刻,温白又回到骷髅殿中。

      眼前程力破裂成半的尸首,居然不见了,徒留一地血污。

      温白刚想问金鸣,却发觉金鸣似是非常痛苦半瑟缩成一团,躺倒在地左右翻滚,样子比方才她似是更加狼狈几分。

      “吱呀”

      背后铜门开。

      来人一展折扇,笑得一派风雅缱绻。

      “小姑娘,没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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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一鸣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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