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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恶被n 、p(上) ...

  •   (一)
      九岁的盛夏,江袭明在推搡中撞到了头,也就是在这一刻,他明白了自己所处的世界是一篇即兴的随笔。
      而他是推动剧情的砖头,被倾注了作者一切的恶意。
      而这一次,他要先将所谓的天选之子扼杀在盛夏的蝉鸣……
      (二)
      我是江袭明,万万没想到,年仅九岁的我就凭一己之力成功晋级人嫌狗愤的别人家孩子。
      没错,我很骄傲。
      父亲母亲虽然不曾照料过我,却为我提供了无尽的物质财富。
      老师说我孺子不可教也,我说他们学到发癫还不是够不到给老子当牛做马的门槛。
      隔壁老奶说我带坏了小孩,我不像你们小孩需要用虚与委蛇来证明自己的价值。
      狐朋狗友说我心高气傲,我只甩过去仨字儿——那咋啦?
      我生来就是站在巅峰睥睨一切的,妄想登顶的人用他们殊途同归的丑态来告诉我,欲望比恒心更长久。
      我这华丽的外表,馥郁的魂灵,这无处安放的魅力,闪闪发光的我,凭什么要给所谓的主角让路!
      直到我将这篇随笔翻到最后一页,这触目惊心的话语让我久违地心悸了一瞬。
      之间白纸黑字密密麻麻地写着几段话:
      “江袭明是鸠占鹊巢的垃圾,是杀人犯的坏种,是浪费地球资源的毒瘤……无数的词藻都无法比及他下等人的恶臭气。
      沈孟作为真正的江家二少爷,却生长在腐败凋残的阴沟里,他阴湿、晦涩、自卑,对方从他这里夺走的一切却转化成了压垮他的暴力欺凌。
      还好最终,沈孟回到了江家,他终于将这个曾迫使他崩坏的坏东西永远锁在了地下。
      一个人彘,要再如何高人一等,如何作贱他人呢?
      世间少一个江袭明,谁能看见。
      盛大的舞会上,所有人一同举杯欢呼,欣欣向荣的气象感染了整个新世界……”
      沈孟?
      我躺在花园里的秋千上,悠闲地品着茉莉奶绿,脑袋里浮现出一个瘦弱的身影:
      昨天结束的派对上,那道畏畏缩缩的影子巴巴地望着桌上的甜点,像一只下水道的臭老鼠在渴望暖灯下的浓汤,藏在刘海下的目光定然黏腻恶心,我为无意偏头正对上他而感到对自己的抱歉。
      也不知是谁的小宠物,就这么不修边幅地牵进上流来,真是令人嗤笑。
      一个无知屁民,竟然还敢玩囚禁这一套。
      话说咱家哪有地下室?
      我一转眼珠,努力思索着对策。
      我从小就是一个善良的人,真的。
      既然沈孟终究会回到江家,夺回属于他的一切,那我为什么要在前期和他争锋相对,却又屡败屡战,积累恨意。
      “昨天的那个小子是谁带来的?”
      一旁摸鱼的执事连忙恭敬道:
      “啥?”
      他在小少爷不善的目光下正了正神色,“哦,那位独树一帜的小先生是大少爷的宾客。”
      马克杯挣脱了束缚,清脆而刺耳的碎裂声骤然响起,杯身那颗鲜艳的红苹果却完整地保留了下来。
      我小心翼翼地将它拾了起来,我很痛心。
      这是哥哥唯一给我送过的礼物。
      随笔中,沈孟明明是在一切落幕的二十五岁才和江家人取得联系,现实脱离了剧本,那是不是说明,我的结局也可以改变。
      可哥哥只能属于我一个人。
      我望向头顶橙红色的凌霄花,孩子气地想象着该把哥哥藏在一个只有我自己知道的地方,再把沈孟流放宁古塔,丢去贝加尔湖放羊!
      细碎的阳光透过叶隙流露下来,晃得人睁不开眼,也不知哪里来的一股气,我愤愤地踩了一脚地上的碎片。
      “如果您想见沈小先生……”
      这位执事向来喜欢脑补,也不知他又怎么构思了一出天雷滚滚的大戏,露出一副我都懂的神色。
      “他昨夜在庄园中留宿,您可以去客房找他。”
      “谁会想见一只臭老鼠。”
      我跳起来一拍他的脑袋,拍完趾高气昂地走向了屋子,以九岁之躯比肩二十二岁老男人的海拔,不愧是我。
      九岁的小孩只要有点儿情绪都要写在脸上,哥哥不止一次教我要喜怒不形于色,我也有在克制我自己。
      哥哥是唯一一个会管教我的人,我却总是下意识地故意违背他的指令。
      因为这样,他就会多和我掰扯几句。
      我听着书房里淅淅索索的交谈声,气冲冲地敲响了门。
      “哥哥,我知道你在里面!”
      “你有胆子去找别的弟弟,没胆子开门吗!”
      我知道下一刻大门就会被打开,哥哥为了让我知难而退而板起来的脸就会出现在我头顶。
      我向后退了一步,门内的交谈声戛然而止,听着越来越近的脚步声,我要用最灿烂的笑容面对亲爱的哥哥,用最热烈的拥抱来表示我的爱意,用最天真的目光来勾住他的注意力……
      可是面前出现的,却是我一生的宿敌——沈孟。
      为什么同样是九岁,沈孟却比我高半个头?
      为什么同样是孩子,沈孟却能和哥哥聊这么多?
      目光下移,我看到他手上闪耀着银光的手链,那刺痛了我的眼。
      为什么沈孟可以得到哥哥从小带着的手链?
      他凭什么!
      ╰_╯
      我不知道自己当时的目光该是多么的怨毒,一门之外的我捧着一颗鲜红饱满的苹果,我看见沈孟藏在刘海下幽幽的双眼,那属于江家人的琥珀色的瞳仁之中倒映着狼狈的我。
      他一眨不眨地盯着我,晶莹的瞳孔如同两颗无机质的玻璃珠,莫名的毛骨悚然。
      我看着他,他盯着我。
      那随笔的作者说过,沈孟打从一开始就厌恶我,哪怕他还不知道我是一个小偷。
      他对我的恶意就是与生俱来的。
      未来的他,是举国津津乐道的商界新贵,是源江财团的新继承人,是走到哪里都会发光的名人……为什么偏偏是他呢?
      我在那一瞬间感到手脚冰凉,呼吸滞涩,铺天盖地的黑云袭扰,一双手如同跗骨之蛆牢牢锁住我的手腕,冰凉刺骨。
      被精挑细选的苹果落在地上,发出沉闷的痛呼,无人问津。
      一股暖气扑面而来,回过神来时,我已经走进了书房。
      “哥哥!”
      我期盼着落地窗前那挺拔的背影像从前一般,转过身来敛着笑意教训我,哪怕是再用无可奈何的目光来看我一眼……
      “哥哥。”
      沈孟的声音平静如水,那道身影闻言却不自主地踟蹰,他缓缓转过身来,琥珀般的眼睛迸射出欣喜——
      我猛的去看沈孟,却直直撞进他幽深的眼睛,像吐着信子的毒蛇,已经锁定了猎物的野狗。
      好像是在说:
      是吧,哥哥是我的,你这个冒牌货,你一定会被抛弃!
      这是挑衅。
      “小明,沈孟以后就是你的弟弟了,我们一家人终于团聚了。”
      哥哥的声音带着无尽的温柔。
      沈孟,弟弟,一家人?
      “团聚?”
      我喃喃着,不敢错过哥哥任何细微的神情。
      “收起你的排斥,我希望你能和自己的双胞胎弟弟好好相处,”我的哥哥清了清嗓子,收起笑意向我郑重地叮嘱着:“你们可是……互相最为珍贵的存在啊。”
      他仍然保持着笑容,眼底却没有一点笑意,他向来云淡风轻,我知道,如果再忤逆他,他就会彻底放弃我。
      “好的,哥哥,我会和沈孟情,比,金,坚……”
      如果是哥哥想要的,那我可以做任何事。
      我违心地讷讷,忽然感到一阵刺痛,低头一看,是从进门开始不曾松开的桎梏,那只手的指甲已经深深掐进我的手腕,隐约带着些血色。
      “啪!”
      我条件反射般抬起另一只手狠狠拍向那张若无其事的狗脸,想到哥哥会很生气,我还是收了力道,但这逼斗依旧清脆。
      “江袭明!”哥哥果然发怒了,他很少完整地叫我的名字,他勒令:“回到你的房间去。”
      我看着哥哥的关切不再专属于我,只感觉眼眶酸涩,视线模糊。
      他可以拿走我的全部,唯独哥哥。
      狠狠甩开手腕上狗皮膏药一般的手,我真想暂时将这两个人直接从整个世界消除。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为什么哥哥要这么喜欢这个沈孟,为什么沈孟不能给我一丝喘息的时间,为什么我终究还是被摒弃的那个!
      为什么!
      “小梦,这是大哥送你的礼物,拆开看看喜不喜欢。”
      野狗夸张做作的语言像被放大了十倍,如同钉子一字一字地敲进我的心脏:
      “哇!”
      “好漂亮的杯子。”
      “谢谢哥哥。”
      踏出书房的最后一秒,我忍不住贩剑回过头去,却看见沈孟死死地盯着我,像是早有预料一般,那双狭长的眼睛闪烁着流光,那是对得胜的炫耀。
      恶心!虚伪!下贱!
      气得我心脏抽疼。
      “小少爷,是否要去花园里走走呢?花园里引进了新的香水百合。”
      执事眨眨眼睛,抬手顺了顺小少爷炸毛的头,阻拦了门内投射出来的两道如出一辙的视线。
      浑然不知的小孩被牵着走,脑子里还是狗骨头。
      谁要和沈孟做彼此珍贵的存在,一只满身泥泞的野狗,也配做我的亲人?
      蠢货!贱人!笨蛋!
      我和他,就是天命的宿敌——
      永远!
      恍然间,眼前出现了阵阵虚幻的重影,荧光裹携着五彩斑澜的长虹,在一片静默中开始刺目。
      江袭明来不及收起满目的嫉恨,就被这看似扭曲的景闹得只剩脑中的轰鸣,和万籁的寂静。
      不甘的视线习惯性从指缝中倔强地去追随那位江家长子,却只看到一双与他如出一辙的,嫉恨的,怨毒的眼。
      “我的小少爷,你若是为自己炮灰的身份而鸣不平,你若是亦想成为天命,成为那一个唯一,就请奉上你最真挚的魂灵,向世界之眼起誓。”
      不知哪里的声音,倒也有几分唱诗班的圣洁。
      孩子本也害怕这不明不白的动静,但他更怕自己不再是哥哥的唯一。
      他发了疯一般地尖叫,想要让祂听清:“无论拿什么来换,我要我的哥哥!”
      一个孩子,一个九岁的孩子,一个肚子里除了半点温存空空如也的孩子,可笑地追随着一个幼稚的梦。
      他只要有人能翻开这本晦涩的日记,才不管对方姓甚名谁;他渴望有人读懂字里行间的嘶吼,才不管对方是否是正确的人。
      再次醒来,他闻到劣质的烟味,熏人的胃酸与隔夜的饭食趁着呃逆上涌,睡梦中的孩子皱眉,僵硬地偏过头去,听到了杂着梦话的滚滚天雷。
      他猛然睁开眼,他怀疑自己被塞进了一个逼仄的箱子。
      不,是笼子。
      江袭明慢慢挪动着自己的躯体,碰到了一根根冰凉的.濡湿的金属钢棍,他被冰得猛然收回爪子,痛呼还是吵醒了散发恶臭的巨兽,绞痛使他的脑子昏胀,却在雷声响起的下一秒,硬生生屏退了所有的痛意。
      江袭明看到,高大壮实的男人随意地倒在笼子面前,一手保持着去够地上那半截酒瓶的样子,一手放在脸前,手上的腥红仿佛还带着热意。
      男人的嘴角残留有痕迹,像是一只茹毛饮血的怪兽在饱餐一顿后笨拙地擦却嘴角溢出来的碎尸。
      颤抖的孩童紧紧依靠着背后那几根冰冷的钢铁,那一瞬的光明让他想要自戳双目。
      小少爷金枝玉叶,从来没有直面过人世的丑恶,从前的世界里,最为丑恶的就是他自己下流的肮脏的心。
      祂不打算放过他,又一次的轰鸣过后,闪电再一次照亮了他的世界,他逃避,他闭上了眼——
      更清晰传入耳的是成年犬类粗粝的呜咽,他颤颤巍巍睁开眼睛,伴随着又一声的雷鸣,他看到自己小了一号的双手上裹着干涸的猩红,那道道的赤红仿佛一道道沟壑不管不顾地撕扯着孩子的肌肤。
      一只庞然大物睁着无机质的眼,死气沉沉地盯着笼中的小人。
      大狗的颈部承载着一道峡谷,潺潺的涓流弥漫在硌手的牢笼之前成了一汪幽深的寒潭。
      江袭明再也忍不住,他忘了闭眼忘了尖叫,忘了自己身在何方。
      下一秒,从树梢跳跃出现的闪电好心地为黑暗中归家的孩子送来短暂的光明。
      来自成年男人的气息铺天盖地涌向孩子稚嫩的脖颈,笼中可怜的猎物宛如提线的木偶,那琥珀色的眼珠一帧一帧被唤过去了——
      却撞进一双盘虬着无数红色蠕虫的眼,诡异的光芒流动着,隔着铁笼,依旧使人被死死定住,黏滞的无法动弹。
      下一秒,一双布满粗茧的大手破开不曾上锁的牢笼,像是拎着狗崽子脆弱的后颈,轻而易举就把手下狼狈窜逃的小崽子掌控。
      豆大的雨水姗姗来迟,从被破开的窗户溜进了这一方黑黢黢,似乎是不忍这狼藉,雨点向下裹挟着尘土顺着沟壑去向远方。
      只有一只毛发脏乱到无法打理的大狗依旧垂涎三尺,浑浊的眼珠投向空洞的铁笼,想要进入想要触碰想要颠覆这障碍……
      好像里面有诱人的肉骨头。
      (三)
      花源市有头有脸的人很多,他们都说这里人杰地灵,出了不少实干家。
      沈先生也认为自己是那杰出的一员。
      于是他掸一掸衣袖,靠着自己出色的外表与无畏的步伐走出了层峦叠嶂,成为故乡的骄傲。
      邻里等着他先富带后富共奔富裕路,他年迈的父母吃了太多苦,等着等着就睡着去了梦一样的彼方。
      若干年后,那个只活在人们羡慕声里的大学生带着美丽的妻子和襁褓中的儿子回来了。
      昔日的旧房爬满了不问而来的小客人,在破败的房子里织了许多又大又结实的网,这位沈先生递出去一包又一包的中华,换来乡亲们高亢的热情。
      他们说:“有事儿喊我,我就在临屋。”
      他们说:“你小子有福,老婆孩子热炕头。”
      他们说:“你还是晚来一步,为何这么多年不回头。”
      他们看着沈先生爽朗的笑容,看着他那羞涩的妻子和翻新的老屋,渐渐凝了笑意。
      老沈家祖坟冒青烟,飞出了一只金凤凰,凤凰去向苍穹,回时也没有带来苍穹上的星辰,剩下的人依旧蒙昧依旧腐朽。
      大家伙儿踮着脚去看那新装修的房子,嘴上嘟嘟囔囔的,没有开始的热情。
      又是一天,沈先生接到了一通电话,他急匆匆回到车水马龙的CBD继续纸醉金迷,留下妻儿在这四线开外的贫民窟。
      一月,人们好奇他们的金凤凰去了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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