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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丁神父被害一案的影响太大了,主要是他的被害方式——一个神职人员在神圣的教堂里,那几乎就是上帝他老人家的眼皮底下了,被“魔鬼”吸了超过身体80%的鲜血,几乎被吸干了!全世界的基督徒都愤怒了,强烈要求蒙特丽尔的警方缉拿凶手。
警方掌握的线索很有限,罪案现场并没有采集到可辨认的指纹,调查发现凶手是从窗户进出的——三层楼听着不高,可是别忘了这是教堂,举架比寻常房子高了将近一倍,几乎相当于普通5层半或是6层的高度;从窗子下面的四个半脚印看来,此人身材高大,马丽修女跟特瑞莎修女算是唯二的“耳闻”证人,她们说听到神父临死前曾经大喊“魔鬼!”;而且从马丁神父的颈动脉的齿印周围发现了一种变异的唾液DNA——当然这并不能说明什么,自从五年前Biotech生产了一些变态的药物之后,攻克了不治之症的同时也产生了很多的基因突变。
从现场看,凶手当时正在翻寻什么资料,被马丁神父撞破,扔了满地的档案,都是23年来圣摩西教堂的孤儿院的绝密文件,包括孤儿的入院,被收养,以及养父母的资料。不知道为什么“魔鬼”对这些会感兴趣。(我有个同事钟斯是电影迷,他的推论是:也许那些婴儿中间有个特别日期出生的“666”,也许魔鬼要找到这个孩子。)
特瑞莎嫫嫫提供了另一条线索,她记得很清楚,有一位神秘的陌生女人,弥撒开始十几分钟后才进来,一个人来的,这点本身就很奇怪,因为一般来教堂的都是一家子一起来;而且特瑞莎修女描述了那个女人的着装方式,她的黑墨镜,大手帕,黑风衣和手套。根本没人看清神秘女人的面容。特瑞莎嫫嫫的感觉是那个女人的年龄不轻,不过应该也不是很老,可能很漂亮……安修女更是证明那女人跟马丁神父一起在图书室谈了半小时的话。
我就在这么个危机的时刻临危授命,光荣地成为了蒙特丽尔皇家警察的一员。托马丁神父的福,本来象我这样刚报道的菜鸟,只配开开罚单,抓抓超速,顺便帮助老头老太太过马路,可是因为本人孜孜不倦的求学精神,一报道,就被分派了艰巨的任务。
事情是这样的:我注册了几门迈吉尔大学心理学的晚课,报道的时候,局长注意到了,刚巧他们需要一个大学生身份的卧底,于是我就得到了这份荣幸。要说我们局长还是很有慧眼滴,年龄也不大,五十岁出头,居然有头发没肚子!
圣摩西教堂血案发生的一周之后,城里一家殡仪馆的老板向警察局反映,有人买了口棺材,还让送到他家里!这个……不得不说是一项奇怪透顶的要求。买棺材的人很多,不过99.99%的人都是在安排自己的身后事,一般会连带购买墓地,墓碑,身后遗体处理等等其他一系列的服务;就算有人单独买棺材,正常人也是不会把棺材放家里的。
接到报案后,警士史东开玩笑似的说了句:“他把棺材摆家里干吗?象吸血鬼一样当床睡呀?”所有的人不约而同地用恐怖的眼神看向他,只有钟斯兴奋地拍着他的肩膀,说他孺子可教。
警察自然不会忽视这么重要的线索,立刻派人调查,结果发现买主居然是个十几岁的孩子,九月份入学迈吉尔的新生,西门•巴恩斯。西门是案发后的第三天从英国入境的,一个人租下了4000元/月的大房子,买了辆价值30万的车;看来家境真不是一般的好。
可是买棺材本身虽奇怪,却并不犯法,警察也没有立场对他进行调查,又不想对目前唯一的线索打草惊蛇,刚巧西门贴了张招室友的广告贴,于是我这个夜校的正牌迈吉尔大学生就派上了用场,警察局出钱帮我转成了白班的学生(暂时的)。
我一身学生打扮,T恤牛仔裤,被着大背包,手里捧着一张广告传单,站在西门•巴恩斯的家门口,看着这幢石头房子,三层高,外表很新,不太大,有个不小的花园,再加上地理位置,只能说4000的价格不能算高。举手刚要敲门,门猛地从里面被推开,差点撞扁我的鼻子,一个满脸青春的学生样的男孩诅咒着迈步出来,嘴里嘟囔着:“一间房间要1500,穷疯了你了!”
1500?我翻了个白眼,要知道租一间房间的时价是300到400,1000元就可以租到条件很好的一室一厅,就算这里条件好些,最多500块撑死了。我犹豫着,如果我要租的话,虽然警察局出钱,可是只要那个西门不是弱智,一定会怀疑我的动机的,我可以肯定不会有任何脑筋正常的人花1500来租一个房间。当然从他要价来看,也许他就是个弱智。
“就这个价钱了,你不要算了。”一个粉妆玉砌也似的男孩边说边走了出来。我张大了嘴,一时间以为自己看到了天使。十五六岁大的男孩子,个子跟我差不多高,金发瀑布样垂在肩头,天蓝的大眼睛水汪汪的,洋娃娃一样的小男孩,脆脆的英式英语,还没有完全变音。警察局那帮家伙脑袋生虫了,居然把这么天真无邪的天使男孩当嫌疑犯!
男孩已经看到了张着嘴一副痴呆像的我,(雷说我一吃惊,就会张大嘴巴睁圆眼睛,一幅白痴像,我很小的时候他就告诉过我很多次了,还说千万不要让别人看到这副表情,不然会拐了我去卖掉。>_<||||||)立刻眉开眼笑地扑过来拉住了我的一只胳膊:“来租房子的是吗?来,进来,我领你看看房间。”说着拖着我往里面拽。他……干吗这么高兴啊?我心里嘀咕着揉了揉脸,一定是被我的白痴表情所迷惑,当我好骗。不过,也是个借口,如果他真当我……你知道……不够聪明的话,不但花1500租房间有了借口,而且也便于我进一步对他的监视。
屋子里半放着深紫红色的窗帘,有些暗,硬木地板,客厅很大,我四处扫描着,没看到那口棺材在什么地方。西门直接带着我上到二楼。我看到了三个房间,西门问:“你喜欢什么样的房间?临海的还是面对花园的?”
“嘎?啊,都,都好。”
“那就对着花园吧,临海的房间有点冷。”说着推开了左手房间的门。我站在门口看了看,西门伸手拉我:“进来呀,看看你喜不喜欢你的房间?”
我的房间?不过那房间还真不错,房间很大,比我家里的主卧室还要大两倍,居然铺着手编地毯,KING SIZE的大床,自带卫生间,窗外是一片嚣张地怒放着的蔷薇园——可还是不值1500。
“你要喜欢我们就签个合同吧,租金200,你看行吗?”
“200?”不是1500吗?
“贵了?那100也行,而且包水包电包吃,电视电话上网,统统包括在内。”
“100块钱……住多久啊?”他别是当我冤大头想要按天收钱——我看上去没那么傻吧?
“想住多久就住多久啊。”
呃,还有这么租的?我再次张大嘴说不出话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