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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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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苏阳,电话!”电话铃响,老妈拿起听筒只说了一声“Hello?”就连忙伸长手臂,把听筒拿到西伯利亚那么远的地方,好象电话线另一端的人得了高传染的绝症,生怕那病毒会顺着电话线传到这边来似的。

      唉,能让老妈有如此夸张反映的电话只能是一个地方打来的——父亲家的人,如果不是父亲,就是爷爷奶奶,也可能是两个姑姑。我认命地叹了口气,一时间胃口全无,一边接过电话,一边把自己面前的卤火鸡翅膀推到了雷的面前,还有三只半。那家伙拖了过去,也不嫌弃,大吃大嚼起来。

      “喂?”

      “小阳啊……”是父亲,“家里都好吗?最近在忙些什么?……”

      我无心地应着,想着这次父亲来电话的真正目的是什么。别误解我,我并不是说父亲会利用我什么的,只是两父子十几年没有生活在一起,实在没有闲谈的共同话题。

      “已经毕业快……两个月了吧,下一步怎么办想好了没有啊?”原来他想知道这个。只不过我已经毕业了四个月了。看来是二姑姑让他问的。

      “想好了,我要去蒙特丽尔当警察!”

      话音还没落地,一左一右射过来两道死光,老妈跟雷一起眯着眼睛盯着我,恨不得在我身上气割出个洞来。

      “噢,蒙特丽尔呀,”父亲沉吟了一下,“那你要好好表现,刚开始工作……”十分钟后,父亲终于挂断了电话。还没等老妈发威,雷已经把我扑倒在沙发上,那脸黑的,象我抱着他们家孩子放井里了似的:“怎么回事?你什么时候决定要去蒙特丽尔,为什么我不知道?”

      笨,因为我没告诉你。老妈也冷了一张脸问:“是啊,小阳,什么时候决定的,怎么也没跟我商量商量?”

      什么时候决定的吗?这个问题好回答——我可以准确地告诉你们,准确到哪天哪小时哪分钟——那是三个礼拜前的星期四下午7:35分,我接到了二姑姑的一个电话。于是在两分钟之内,我决定了,我要去蒙特丽尔!

      先介绍一下目前出场的人物。我叫齐苏阳,爸爸姓齐妈妈姓苏姥姥姓阳。从小随父母移民加拿大,三岁的时候父亲回了中国,我跟母亲留了下来,两年后父母正式离异。我妈在小学教书,一教就是十八年。她老人家(芳龄41)一把屎一把尿地把我拉扯大——她总愿意那么说,其实没那么恶心了,含辛茹苦一点还是有的——总之我今年长到了21岁,刚从警察学校毕业,未婚(Still available)。

      OK,enough about me。再说说我身上扒着的这只。雷•墨菲,我们家的邻居,比我大六岁,小学的时候是我妈的学生,现在是我妈的又一个儿子。很小的时候他父亲就去世了,他妈上班没有办法照顾他。(加拿大的学校缺德着呢,上课时间是早9:00到下午3:30,而且有规定十二岁以下儿童不可以独自在家,一般的上班族没有不骂的。)所以他十二岁以前的课余时间一直是我妈在看他。他也只好跟着我参加我妈为我选的各项教育课程,包括中文——我告诉你这些是要提醒你小心,当着他的面别用中文说他的坏话,他听得懂的。自从三个月前可怜的墨菲太太也因为心脏病发作去世,雷更是吃住都在我家里了。

      雷这家伙天赋丙异,如果生在中国古代就是一李元霸,一张阳光灿烂的脸,极具煽动性,是个天生的推销员。他十几岁的时候每个月收入就是五位数了。现在是X大公司的推销部副总裁。

      我十三岁的时候雷第一次说他喜欢我,当然我很快就发现他也喜欢露茜,费比,温蒂,安妮,朱莉,凯蒂,黛比,爱咪,乔琪,艾迪,路易,高飞,安基,杰其……我已经脱了袜子开始数脚趾头了,才只数了一半。本来在墨菲太太出事前,那家伙已经洗心革面要重新做人了,还跟那些弟弟比比的都断了来往,我也想再给他个机会——给我们两个一个机会,可是大概他母亲的病逝对他的打击太大吧,他居然又开始夜不归宿(我的卧室跟他的正对着,他什么时间回家我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不过他还是那么霸道,永远认为他有权利质问我。

      我从警察学校毕业快四个月了,本来也不知道下一步要做什么——当然最理想是在本市当警察,我申请了,可惜本市的警察队伍暂时不需要我的服务;同时我也申请了蒙特丽尔的警察局,并且在别人的土地上受到了热烈欢迎(是不是应了那句话,叫做没有哪个先知能在本土受到尊敬?);雷最希望我去他的公司当一名推销员。这活我也挺熟的,从十六岁开始,每年的暑假我都干,包括现在这个暑假,虽然我没有雷的巧舌如簧,可收入也还算可观。

      老妈问:“为什么一定要去蒙特丽尔?”

      “因为二姑姑的女儿也要来加拿大念书!”本来我都想这么得过且过地混到退休了,谁知三个礼拜前,晴空一声霹雳,二姑姑来电话说她家女儿也要来这边念大学,让我帮她联系附近的大学,并且“如果可能,象照顾她表姐(也就是我大姑姑家的女儿)一样”再照顾她五六年。我当时就决定了,我要彻底消灭这个“如果”跟“可能”!

      话说我大姑姑家的千金,那叫一个恐怖,比我还大八个月呢,生活上居然一点能力没有,支使我做牛做马三年整,还花痴一个,我的同学朋友都被她算计遍了,害我现在见同学还抬不起头来。后来终于有一个40多岁的老苏格拉底牺牲小我,愿意娶她,我才逃出生天。

      “那你逃到蒙特丽尔就行了,她万一去那里念大学呢?”说起此女的恐怖,连老妈都招架不住。

      “老爸他们不知道,三年前魁省的新规定,去他们省读大学的一定得通过法语托福,哈哈,二姑姑的孩子一定通不过的。”

      看到老妈有点失落的脸,我连忙推开身上的熊,把老妈抱进怀里安慰:“老妈,你也知道的,我想当警察吗,再说就签了五年的合同,五年后就回来了;而且蒙特丽尔离这里也不是很远啊,四……五……六个小时开车就到了,我还是可以经常回家,你也可以去看我……放手放手了,耳朵耳朵……”

      老妈狠狠拧着我的耳朵细声慢语地问:“我怎么没听清楚,你说的是几个小时?”

      “六个,六个,啊不,七个七个还不成吗?”其实我的记录是4小时30分,把车飙到150以上,中间不休息——不过不能让老妈担心了。

      “再敢给我飙车我打断你的腿!”

      “苏小姐,安省法律对家庭暴力绝不姑息。”我揉着耳朵一本正经地对老妈说。

      “不姑息家庭暴力是吗?”雷给了我一个泰山压顶,在我的肚子上抓着,“我不算家庭成员,苏小姐,(这家伙永远按照小学一年级的规矩叫我妈妈苏小姐)我帮你摆平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兔崽子!”

      “哈哈哈哈哈哈哈……饶命,哈哈哈哈哈……”

      当天晚上,我正在网上注册心理学的课程,雷从我的窗户爬进来。(因为两家是邻居,我们很小的时候就经常这样爬来爬去的。)他母亲去世后这还是他第一次爬我的窗户呢。雷躺在我床上问:“为什么不跟我商量?”

      因为我够聪明!哪次跟你商量的结果不是被你牵这鼻子走?我白了他一眼,继续填表,不说话。

      “你知道我喜欢你。”雷的语气太真诚了,如果不是从他还尿床的时候就认识他,真能把我骗了。我从鼻子里哼了一声“Yeah right!”给了他一个我信你才有鬼的眼神。

      那家伙从后面缠了上来,“为什么你总不信?”他的语气认真而且带着伤感,不知是真的还是作戏,以我裸眼2.5的火眼金睛愣是分辨不出来。我有些心软了,任他蹭蹭擦擦地揉搓了一会儿,他又问:“真的要走?不走不行吗?”

      “好啊,” 我笑了,不着痕迹地挣脱,看着他爽利地答应,“不走也行,不过雪莉(就是我那个恐怖表姐)的表妹要来了,你要答应帮我照顾她四年我就不走了。”

      雷给了我一个破釜沉舟悲愤交加的眼神,我觉得他要孤注一掷了,然后他深情款款地说:“阳阳啊,我看……你还是走吧!”

      看到了吧,他就是这么喜欢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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