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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母亲的针线包 ...

  •   在距离城市五六公里的地方,有一家物语服装店,那是沈玉红的制衣作坊。迎客进门,量体裁衣,生意兴隆。这里很僻静,是一座庭院式的老式房屋。院子里宽敞明亮,花香阵阵,是城市外围的一处幽静之地。别样的砖石结构和翘起的屋檐给这座古老的庭院增添了几分岁月之感,同时也有归隐田园的安适与恬淡。这恰恰就是房主人最好的生活和工作的环境。頗花了一番心思,才打造出这个样子。每一处不一样的景致都是为了给生命做诠释,证明了她的恬淡而舒怡的人生。
      这里没有竞争,没有拼搏,没有忙忙碌碌,慌慌张张的人群,没有拥挤不堪的商街大道和喧嚣杂芜的街景风貌和熙来攘往的人群。
      不为物质所活,不为世俗的眼光而活,不为潮流而活。你说她消极也好,你说她逃避也好,你说她没有火热的激情也好,她就是这么生活着。从她的眼睛里,看不到一丝阴霾,也没有激动人心的热烈场面。她给人的感觉,总是淡淡的,似乎有淡淡的忧伤深埋其中,不易被常人所查。
      沈玉红是最后一个从她舅母的墓地里离开的人。那时候,葬礼都已经结束了。她最想见也最怕见的哥哥也已经乘车回城了。她也是算准了这个时间点才来的。自从接到家里人的通知,得知了方家的近况,她一直按捺不住内心的悲伤,默默哭泣。虽然她很想见到舅母最后的一面。但那颗敏感的猜忌的心最终因为种种狭隘的见解而占了上风,错开了这场生离死别。她相信舅母泉下有知,应该会原谅她——原谅她心里深埋的那个死结吧。这么多年了,可以说,她一直都被这个结给拴住了,走不出自设的心牢。
      说不清是从哪一年开始,国庆哥哥再也不到万家畈去了。她的整个童年,都是在等待中度过的。她等他,是因为他们同时掉进了菱角湖,有过一次生死之交。这个哥哥是唯一爱惜她,并愿意为她做一切事情的人。自家的大哥小哥和田家的大哥小哥们都不爱带她玩儿。嫌她小,爬不上树,上不了山,跑不快,拖后腿,跟在后面哭,还老爱摔跤。摔跤了自己不爬起来,等着别人来拉。她是被庆哥哥拉惯了的,以为别的哥哥也会伸出手来。等啊等的,等不来一个人拉她。
      她感到童年是孤独的,没有伙伴。原以为国庆哥哥会永远陪她玩,玩到长大为止。可是,他不来了。她除了哭,也没有别的办法。菱角长在湖里,也没人带她下去,让草鱼吃光了。她那光着的脚丫子只在湖边上跑来跑去。有时候伸进水里,想起小时候落水,又连忙缩回来。听着鱼儿的唼喋声,流着口水想菱角吃,只能把手指头含在嘴里吮吸,像一个长不大的婴儿。
      那些大孩子们,多半在山上放牛,摘山楂,打野枣,扯着牛尾巴撒欢儿,似乎把她给忘了。那些红的黄的紫色的小花在路边寂寞的开放,她与那些花儿一年一年的相伴,不知不觉走过了漫漫的童年。这些年里,家门口的菱角湖就在心思葳蕤成一片碧绿的深海。
      十二岁那年,忽然听到了好消息。母亲说,要带她到城里去,看看舅母搬到城里以后,过着怎样的日子。那一定是一片新奇的世界。她长这么大,第一次听说,除了万家畈,除了枣树林,还有比这更好的地方。同去的还有田舅母,她们当然是常去的了。比起她们和方家的关系,田舅母家更亲一些。
      我们是双重姑表关系,妹妹。
      小时候,国庆常常这么说的。她有点转不开。只有按照自己的思路才分得清楚。我妈是学朋的亲姑妈,学朋的妈是国庆的亲姑妈。国庆笑了笑,说她是个傻丫头。
      一转眼,他们就长大了,彼此反而生疏了,好几年都见不上面。这回进城,算是一次久别重逢。
      学朋学凤玉娟玉红还有田姑妈沈姑妈一行五六个人浩浩荡荡的进城了。玉红扯着学凤的衣服,生怕走丟了。玉娟笑着说,快把手松开,叫人家看见,说你是个乡巴佬。
      她的脸马上就红了。
      乡巴佬几个字深深烙进她的心里。
      直到这时,她才知道,国庆哥为什么不去乡下了。敢情是嫌她们土,怕沾染了泥点子。亏得自己还傻傻的等,等他那么多年。
      直到见到他,她的这种想法就更强烈了。他是多么英俊,多么潇洒啊!一个大男孩子的标准的带着磁性的语音,听起来是多么悦人心目啊!一言一行都透着优雅的城里人的气息。和他身上洁白的衬衣,笔挺的西裤比起来;他的手指修长,写字和埋头看书都显得气质不凡,是一个地道的标准的文质彬彬的人。再看看自己,几年都没有添置过一件衣服,袖管上还打着补丁。那是姐姐穿着显小时给她的。在所有的衣服中,这一件显得最大方好看,因为它是粉红色的。和蓝灰衣服比起来,当然靓丽得多,够得上进城的标准。
      她只稍看他一眼,就羞怯的低下头去。
      我们这几个错不了几岁的表兄妹自不必说,玉红妹妹咋也长这么大了,我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国庆儿好看的笑着,把他们几个仔细的打量,又拿出他们平时少见的好吃的东西出来招待。只要他们一团聚,就有说不完的话,笑不完的童年趣事儿。
      笑完了,国庆说,一晃就长大了,连最小的妹妹都长大了,难怪我马上就要参加工作了。这不上专业院校进修嘛,为工作做准备。
      他有工作做,有大好的前程,而我们这些人,毕业了,注定是要拱泥巴的。人要是永远不长大,该有多好啊,一直过着快乐的童年。长大了,各人都谋职业。只有她还在原地里,做着儿时的梦想。玉红恹恹的,想着一些遥远的事,显得有些惆怅。
      玉娟是个永远的乐天派,她才不管将来啥前程不前程的。农村是她的广阔的天地,在那里也可以大有作为。她从来不把家庭和贫穷当包袱背在身上。和玉红比起来,她粗枝大叶,也许更适合眼下的生活。这不,一进城,就跟学凤姐弟俩到处跑,也不担心迷路。反正由他俩儿领着的,所到之处都是她没见过没玩过的,永远充满了好奇和兴奋。
      玉红没有出去,她看国庆写字,看他的书房,看他的小而雅致的房间,心旷神怡。她多么喜欢这样的富有浓郁的书香气息的房间啊。而且,她生来就是应该拥有并且适合这样的房间的。
      他给她选了几本书,并把自己的诗作拿给她看。她看不懂,暂时收藏着。但是,她却从此喜欢上了诗词歌赋。
      他送她的书里,其实,还夹着许多小诗。都是他赞美她的。她那时还小,根本看不懂。
      妹妹,你晚上就住在这个书房里,我睡地上。学朋哥学凤姐和玉娟姐姐,妈说给他们打地铺。那是一间闲房,平时放杂物。你是不能睡的,夜里会有老鼠出没,身上脸上到处爬。你看,我这么一说,你就吓白了脸。我知道你打小就怕这东西,姑妈为这天天晚上守着,不得不省下粮食来养猫。
      这些事你怎么知道。
      你的事我都知道。
      她想问他为什么不到乡下去了,抿了抿嘴,没说出来。
      我跟妈睡,跟舅母睡都好,不能把你赶在地上。
      不怕,还是早秋,又不冷。她们几个老姐妹,夜里叙家常叙到大半夜。你跟她们睡,一夜都睡不着。
      夜里,她和衣而睡。在他的书房的床上,怎么也睡不着。老担心地上的那个人,怕他冻着了。夜里的凉风从窗口飘进来,手和脸都有凉凉的感觉。她轻手轻脚的下地,摸摸他的手和脸,也是凉凉的。轻轻的拉了拉被角,盖过去,他醒了。
      妹妹,你睡吧,别管我。
      你不睡我也不睡,要不,你就睡床上。这水泥地,肯定没有木头床暖和。
      那几个也睡地铺啊,妹妹,你放心,不会着凉的。
      他们几个是乡下人,你是城里人,你比他们娇贵。你怕冷,小时候,大六月里,还穿棉衣。
      这些你都知道?
      我知道。
      好吧。如果我不睡到床上,你一晚上都在担心,反而睡不好。
      嗯……
      怎么睡啊,不能睡一个枕头共一个被窝,这是不好的。
      哥哥,睡脚头好不好啊。
      好是好,我怕睡着时,把你踢下去了。
      我抱着床沿不放,你就踢不下去了。
      你也会睡着,手一松,我又踢着你了。
      我们睡一头,不共一个枕头和被窝,就不会不好了,哥哥。
      万一挨着呢?
      不挨,把舅母的针线包拿来划线儿。
      这是一个绝妙的办法,这一对懵懂的男女就这么睡着了。可是,到第二天天亮时,他们都吓了一跳。因为,在那乳白色的床单上,留下了一朵小小的红红的玫瑰花,触目惊心。
      妹妹,我就说吧,用你舅母的针线包,一定不安全,里面肯定有剪刀和针。让我看看,把你伤到哪里了?
      过来看她的肩膀,被她一拐。只捂着脸,嘤嘤的哭。国庆出去找来了大人们。
      国庆,不要再说什么剪刀啊针线啊之类的傻话了,回头妈妈跟你讲个明白。
      玉红在一夜之间长大了,初次领略成长之痛。伴随着成长之痛,更让她揪心的是:那个最崇拜的人,从此再也不能见面了。她在他面前丢尽了脸,把最不堪的一面呈现出来,演示了她的丑陋。而一个女孩子的丑陋只能是自己的,别人连妈妈和姐姐在内都是羞于启齿的。这就像小时候小解的时候被他发现,谎说是在系鞋带。
      羞耻心作祟,让她羞难自禁。一刻钟都不能在城里待下去了。逃也似的往外跑。大家苦留不住,只好一起都回去。
      玉娟扫兴得很。满以为能在城里住上两天,把没玩到的地方都玩够。这么早就回来了,心有不甘。一回家就开始埋怨:
      就你金贵,人家都睡地铺,你偏要睡床,还把国庆哥的床弄脏了,看你以后还有没脸见他。
      不见,不见,一辈子不见。
      她哭的多么伤心啊,因为这句话要信守一辈子,差不多把心都哭掉了。
      又过了几年,玉红从学校里毕业了,还没有找到去处,在家闲待着,百无聊赖。与她同年的女孩子,有的顶替了父母的工作,成了正式工;有的举家迁往城市,与农村彻底脱了勾,过上了令人羡慕的城市生活。说实话 ,玉红即不属于城市,也不属于农村,她是一个天外来客,有着自己的主张与想法。她的这些想法被玉娟一语道破。
      你也别想当幼儿园和小学音乐老师什么的。我们家底子薄,巴结不上当官的,这些好差事也轮不到你。心比天高的人,命如纸薄。所以,你就老老实实嫁个人,结婚生子,别的就不要想了。想也白想。
      要嫁人也是你先嫁,还轮不到我。
      我先嫁?还没到时候。我很小的时候就跟国庆定好了。那时候,我学朋学凤国庆四个人玩家家,他说过长大了要娶我当老婆。你呢,那会儿还在娘肚子里待着哩。
      那不算,小时候说的话,不算数的。他长大了,又没说娶你。而人家还在学文化,你在大田里劳动,不般配。
      他长大了是没说过,田舅母说过的。田舅母说,等他工作了,把我说给国庆儿。田舅母起先想说学凤的,他们太亲了,怕以后生个憨娃儿,所以才说我的。这里面没你的事儿。第一,你还小不懂事又没到说婚的年龄,第二,因为你小时候给他们家当过女儿,哪有娶自家女儿的啊,说出去被人笑话。你说他是城里人,看不上农村的 ,那就错了。舅舅舅母看不惯城里的女孩子,描眉毛,涂口红,烫卷发,假美。又娇气又懒。他们家里,不要这样的女孩子。
      你说的不算,田舅母说的也不算。国庆儿哥哥长大了,没说要娶你。
      国庆是个木头人,不开窍儿。他的事儿呀,都是舅舅舅母做主。他孝顺父母,不会不从的。
      这倒是真的,他都十七岁了,还不知道女孩儿的例假。他不是木头人又是什么。
      玉红没什么好说的,只是偷偷的哭。
      再说国庆这个人,他自从参加了工作,就一心只在工作上。眼看到了婚娶的年纪,竟然一点动静都没有,惹他父母为他着上了急。
      有一天,方震对他说:
      庆儿,我了解过了,你们局里有一个文馨,爱学习,进步快,工作能力强,小小年纪就入了党,是个好苗子。我就喜欢有上进心的女孩子。将来你们结了婚,也好相互学习,相互勉励。
      爸……我……我想和……姑妈家的……
      国庆吞吞吐吐,鼓起天大的勇气,跟他爸说出这一串话。憋红了脸,再也不好往下说了。
      什么?学凤?不行,不行。这俗话说的,姑表姊妹嫡嫡儿亲,姨表姊妹外乡人。这万万使不得,就听我的。
      他低着头,来到母亲的跟前。还是那一句半头话,吞吞吐吐,憋红了脸,却再也没有勇气提她的名字。好像那名字是雪做的,一说出来,就给那哈出来的热气给化掉了。
      桂枝试着在田姑妈面前提了提。
      田姑妈说,要说玉娟吧,两个人同年,大小正合适。早些年我还给那妮子说过的,也就玩笑话,不当真。没想到你还真有这想法。我也没啥说的。只是一点,将来他们的娃儿,吃不了商品粮,我这又少了一门亲戚走。
      桂枝经此点播,不得不佩服他姑妈,站的高,看的远,把孙一辈的都想到了。自己一门心里张罗媳妇,倒把这茬儿给忽略了,忽略的恰恰是最重要的一项。
      桂枝不知,田姑妈是有私心的。她早就学凤的事儿在他弟弟面前说话头,看他意思是觉得太亲了,暂时搁下不提。总是不甘心,想看看时机再说。
      田姑妈哪知道近亲不能结婚,撇清了玉娟自己并没有如愿。国庆终是抵不过父亲的威严,同意和文馨结婚。在父亲面前,他从来不敢说不,就连婚姻也不例外。
      他果然是个木头人,纸做的灯笼,不拨不亮,拨了还不亮。桂枝看那情形,怕是难结一个瓜果出来。老早就盘算好了,要请几个过来人给他点播点播。除了道林弟兄和沈家的弟兄们还能有谁。于是,婚礼就在老家里进行,把闹房的声势造的可大。村子里的成年男人和年轻的后生来了不少。粗话连篇,花样百出。屋里有个她,你往她那爬,爬来做啥子,爬来驭扬叉。河里的鸭子配成对,头对头来尾对尾,叽叽嘎嘎往前游,游出一个胖溜溜。
      闹房闹的那么粗野,可是,待到夜深人静,婚房里只剩两个人时,他竟然安安静静坐在一旁看书,把个美艳的新娘凉在一边。
      文馨哭起来,用被子捂住嘴巴,只见流泪,听不见声音,好半天他才发现。那时候已经半夜了,周围一片静寂。
      你哭,你有什么好哭的,我还想哭哩。
      他用劲的丟了书本,两眼直直的,看着窗外发呆。一会儿,眼里就起了一层湿雾。
      两个人各哭各的,都怀着难以揣摩的心思。
      过了好一会儿,他们不哭了,开始算旧账。
      国庆说,你是用了什么办法传播好名声,让爸爸都知道了你,托老局长说媒的?
      文馨说,好名声不用传播,它是我自身带的。托人说媒的可不止你们家,不知我哪根筋搭错了,看中你这个书呆子。落得……她说不下去了,又委屈的哭起来。
      看来,我俩的婚姻是错误的。我是为了让爸爸满意,不想拂他老人家的意。因为他年龄大了,身体又不大好。你呢?按说你是不该后悔的。你费尽心机传播自己的好名声,走老局长的这条线,好歹把我俩给拴上了,你高兴还来不及呢。
      我高兴,我有什么好高兴的。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自恋爱以来,这是你给我说的最多的一次话。你终于肯承认,你是不爱我的了。可是,我敢打赌,你在爸妈面前,装也要装出爱我。但是,我不会让你的阴谋得逞,我……我要跟爸爸告你的状,说你……
      ……
      说你虐待我。
      我即不打你,又不骂你,工资如数交到你手上,何来虐待一说。
      你……你在新房里看书,这就是虐待。
      围绕着这个话题,他们俩儿拎了一夜都没有拎清楚。国庆儿却整日提心吊胆的。一俟看见她和爸爸妈妈说话,就怀疑是在告他。但当他们在一起有说有笑其乐融融时,他又不得不佩服,文馨真是一个天才的表演家,能把自己的委屈收藏得天衣无缝。表面上看起来完全是一个幸福的新娘。而且,她过门还不到一月的功夫,就赢得父母亲朋们的一致好评,全局上下都对她竖起了大拇指。
      撇开爱情不谈,单凭当家做主人这一点,文馨是完全胜任并绰绰有余的。国庆在心里想着,跟他要好的朋友讨论了一个天真的话题。
      你说,一个人能不能为了爱一个人而不为父母和社会的种种来结一次婚。
      朋友说,除非你没有父母和社会的种种。生而为人,你从一出生,都被这些所束缚,完全由不得自己。完全由自己的也有,那就是背叛父母和社会,孤立的存在着。
      他听了很茫然。然而,更加令人不安的是,与他同时间结婚的人,大都抱上孩子了。他从父母的目光里看到了不安,焦虑和责备。种种不言自明的期待就从两个老人的叹息声中向他传递过来,给他一种无形的压力。
      他知道他终于要背叛自己的心了。用一种恶恨恨的方式对待文馨,最后还补充了一句。我但凡有别的办法造个小人出来,就不会求助于你了。
      你求助于我也很正常,谁叫我是你老婆呢?
      文馨在心里默默的笑了。她知道总有办法让他低头的,只是来得晚了一点。
      她终于等来了这一天。也就从这一天开始,她就有一千个理由来教诲方玉青,让他按照自己的步伐行走。夫妻俩齐头并进,各自在前途上奔竟着。
      是的,他们这一对夫妻做的非常勉强,都是做给别人看的。用文馨的话说,一个是为了在社会上争一份荣光,一个是为了父母的期待。怀揣着这两种不同的愿望。他们都达成了心愿。文馨顺利的生下了一子,取名远远。国庆哩,哦,他都当爸爸了,还是不要叫他的小名了吧。
      一半靠自己的努力,一半靠文馨的督促,方玉青年纪轻轻就当上了局长。那时候,玉红在一个裁缝师傅的手下做学徒,几乎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一天到晚踩机子。三年下来,她已经是当地小有名气的裁缝师了,手艺超过她的师傅。
      她注定是要走一段弯路的,在玉娟和学凤先后出嫁做了妈妈之后,她也不小了。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个下海作业的人。那人一年四季不在家,只匆匆与她见了一面,就又下海去了。他说他这是最后一次出海,攒够一大笔钱就回来娶她。谁知道竟然一语成谶,出去了就再也没有回来,变成了真正意义上的最后一次。这件事在当地引起了不小的风波,矛头都指向沈玉红。他们说玉红是妖精,克夫命,还没过门就把人克死了,结了婚还不定怎样呢?从此,竟然少有人上门提亲。她自己也把这扇门给关死了,潜心研究起服装来。
      俗话说,艺高不压主。她自己把服装经营好以后,师傅的生意竟然大不如前,连老主顾都保不住了。师傅恳请她离开本乡本土,到大城市里另某高就,给师傅留个活路。
      她辞别了师傅,打点起行装,一走就走了几千里。足迹踏遍大江南北,了解各地的风土人情。把服装与生活与文化紧密相连,独创出一套属于自己的服装体系。
      她的服装从原材料,从设计到加工,每一个步骤都精密周到,严丝合缝,款款相依,给人以不同的视觉体验。她不走现代流行款,每一件服装都独辟蹊径,与人格个性风姿容貌体型雅趣巧妙结合。把每一个前来光顾的客人迎进来,可是再也送不出去。人们穿着她设计的服装,专人专款,独一无二,体现了服装人格化,风格个性化的衣着风貌,不模仿,不雷同,不沿袭。总之,她掀起的服装潮,使一切流行的款式相形见绌,商家们纷纷效仿起来。但一旦上市,又失去它原有的风味儿,成批成批的滞销,成了追捧他人的牺牲品。
      你绝对想不到,旗袍也可以有鱼尾和泡泡袖,只把中间的一段保持传统来体现女人曼妙的身姿,那多褶的下摆,隆起的袖肩,显得那么活泼,自由,无拘无束。
      它集休闲浪漫随意大气于一身,每一处独到的设计,都体现出她的风格,那就是她善于打破陋习,不追风跟风,不千遍一律。把每一个人每一处凸凹都精致的勾勒出来,体现完美,遮蔽缺陷,胖子穿出苗条,瘦子穿出丰满,瘸子能直立行走,矮子亭亭玉立,总之,但凡在物语定做服装,每个人都风度翩翩,气质不凡,体现了穿衣戴帽的整体美感。
      她每到一个城市,从租房开始,然后制作成品,拿到街上去展示,不到一个月,就顾客盈门,络绎不绝,忙都忙不过来。
      也有商家出高薪聘请她,都被她婉拒了。她是不会为了高薪而放弃自己的内心需求。她喜欢自由,习惯忠实于自己内心的呼唤,大城市留不住她。高管和高级设计师的诱饵都不能动摇她对自己内心的忠实。几乎没有人是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而活的吧。她除了最基本的生活所需,对生活别无所求。年轻的时候还有父母催婚逼婚,现在父母先后都去世了,她有理由不为捆绑的婚姻模式而活,活出一个别样的人生。
      还好,她为自己找到了这么一处适合安居的地方。
      从某些方面讲,她其实是活在一种虚幻的现实中,与自然契合,与心灵相依。活在某一种阴影之下。
      她和她的物语制衣一样,离城市生活五六公里,不远不近,不偏不倚,与世俗保持着恰到好处的距离。不被世俗所惊扰。一切安好静谧。不过,在那些秋雨绵绵的日子里,在雨雪霏霏的季节,多少是有些孤独的;一个亭亭玉立的身影,隔着雨雾,向不远处眺望,心思无端怅茫。那雾气愈来愈浓,愈来愈深,在眼前缠缠绕绕,无法消散……
      这孤独在若干年以后,被无意中掀开了创伤,就显得清冷寂寞而孤苦伶仃的了。
      她以为这辈子就是这样的了,无惊无扰,无波无澜,生活中不可能发生什么意外。
      也不可能……
      ——发生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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