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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听雪拭剑 ...

  •   皇后情深脉脉,德妃望穿秋水,就连一向冷淡的肃嫔也在武尊邺面前透露出自己的殷切,唯独楚凌霄对着他大发一通脾气,这着急的性子是一点也没变。

      武尊邺微微弯着嘴角,环视了一圈熟悉的昭阳殿,贵妃不爱花草蝴蝶,偏偏喜欢搜罗天下兵器,收藏在自己的宫殿里。昭阳殿的椒墙上挂满了样式不一的各色剑器,楚凌霄最喜欢的,是其中一柄叫十四州的长剑,武尊邺取下十四州在手里把玩,此剑纤秀而锋利,最合楚凌霄的身手,剑身乃用北地青钢锻造,隐隐泛着青色幽光,十分华美。

      “还那么喜欢十四州?”

      “尊皇登基时,治下共有十四州,所以臣才为青剑起了这个名字。臣还记得,陛下的佩剑叫守山河,十四州和守山河......就该生死不离。”楚凌霄说完,眼神扫过脚尖,神色有些难忍,武尊邺见状才饶了他这次,伸手解开了他的穴道。

      终于解封的楚凌霄轻松地呼了口气,下一秒武尊邺便脱下了他的鞋子,将楚凌霄冻得冰凉的双脚握在了手里。

      “这么怕冷,怎么还敢走这么远?”

      “臣冤枉!不过才走到宸宫罢了,连宫门都没出。”楚凌霄主动凑过去,钻到武尊邺怀里,娇笑道,“尊皇,你去平川这半年,都经历了多少大战?说与臣听,好么?什么时候再出征,也带上我,好吗?”

      武尊邺皱眉道:“又胡闹,你以为打仗是好玩的事么?你不曾见过血流成河,没见过满地残尸的惨状,朕希望你一辈子都不要看到这些。”

      楚凌霄叹道:“臣只恨自己不是女子,不能光明正大地参军,尊皇总以为我受不了苦,以为我在说笑,却从来不知晓......我的心愿是跟随尊皇走遍万里山河,就像十四州伴着守山河。可臣从小到大,乃至如今,连京城外面的世界都没有见过。”

      楚凌霄又回忆起多年前,瞒着母亲在闹市摆擂一事,其实他当初只是想找一个志同道合的高手,与他结为伴侣,从此周游四海。也许天意弄人,楚凌霄本以为自己握住了自由,却不曾想,他属意的夫君竟是当朝的天子。

      “尊皇,臣听说江南一带,有一对神偷,男的叫摘星,女的叫摄月。每当皓月当空,摄月和摘星就会潜入富豪乡绅家中窃取银钱,再送给食不果腹的穷人们。”

      “这两个贼简直目无法纪。”

      “不!臣觉得他们正是行侠仗义的英雄,”楚凌霄辩护道,“为官的不清廉,为富的不仁义,百姓流离失所,常年在水深火热之中,饱受摧残,难道就不该正本清源吗?”

      武尊邺笑了一笑,捏了捏楚凌霄的鼻子:“爱妃也想做个神偷?”

      楚凌霄嗤地一笑,掩唇道:“臣才不屑做贼,不过,臣却敬佩这样的人。臣想做个堂堂正正的大侠,也做行侠仗义之事,用这把十四州,除尽天下不平事。”

      武尊邺听罢,只觉心中一软,不自觉地抬手,去抚他黛色的眉,语色轻柔:“凌霄,是朕困住了你。那日闹市集中,倘若迎战的人不是朕......”

      一根雪白的手指俏皮地贴上武尊邺的嘴唇,楚凌霄的眉眼如月牙般灿烂:“尊皇休说这话,凌霄的脾气远不如德妃,更不敢与贺兰皇后相比,母亲常说我不温婉,将来没人敢要我。那些世家贵族之女,也都打不过我,甚至一听见我的名字,就闭门不出地躲着我。唯有尊皇接了我的剑,自古美人爱英雄,我平生所愿,便是嫁与尊皇这样的盖世英雄,上天已十分厚待我,再没有不满足的了。”

      武尊邺轻轻将楚凌霄揽入怀中,深深吻他的鬓发:“就算你这么说,朕还是舍不得让你身处险境,无论是江湖还是战场,都不是你该去的地方。”

      “尊皇此言差矣,人固有一死,死有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臣自幼敬仰母亲那样的枭雄,认为人要是死得其所,也算不枉到世上走一遭。臣想走遍十四州,想让所经之地的人们记住楚凌霄的名字,而不是什么昭阳殿里的楚贵君。尊皇听呐!白鹤飞回来了。”

      殿外传来几声悠扬的鹤唳,是豢养在宫中的仙鹤在外飞游了一整天,终于又回到昭阳殿。

      楚凌霄笑着闭上双眼,睡意渐渐袭来:“尊皇,臣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见自己也长出了翅膀,跟着雁队飞去了蓬莱......”

      武尊邺小心地替楚凌霄盖上被子,随后在他身边轻轻躺下,用手托着下巴,俯视着楚凌霄乖巧的睡颜。

      楚凌霄是除了贺兰昭昭之外,唯二称呼他尊皇的人,这样的特权不是谁都能拥有。但楚凌霄却从未将之当做炫耀的资本,那日在破庙中,他满心欢喜地靠在武尊邺怀里,默默地向往着心中的江湖,到如今多年过去,梦终究还是梦。

      武尊邺想了很久,觉得还是应该适当满足一下楚凌霄的愿望。他不知道自己哪一天,会在楚凌霄的鬓角发现一根白发,而终于醒悟过来,他的爱妃已经把最美的年华奉献给了自己,而他,却连这样一个简单的要求也没能做到。他不要和楚凌霄之间留下什么遗憾,更不想他亲手折下的花,最终枯萎在自己的手里。

      楚凌霄又做了一个好梦。他梦见有一只大鹏,载着他和武尊邺,一直往南边飞去,大鹏展开双翅,足有丈许,扑动翅膀时扇起的大风,险些将他俩拍下云端。

      “尊皇......尊皇......”楚凌霄在梦中呢喃,断断续续地,终于惺忪醒来。

      天刚亮,菱纱窗外的天光温柔地洒在地上,楚凌霄一张眼,便发觉自己正枕着武尊邺的手臂,难怪昨夜睡得那么香......楚凌霄微微一笑,更往武尊邺怀里靠了靠。

      “爱妃昨晚睡得可好?”武尊邺忽然说话,吓了楚凌霄一跳。他抬眼看去,武尊邺依旧闭着双眼,似在梦中。

      “尊皇何时醒了。”

      “不如说是一夜没睡。”武尊邺睁开一只眼睛,面无表情地盯着怀中人道,“有个人睡觉不老实,总是半夜踢被子,幸而殿内的炭火旺盛,不然朕就着凉了。”

      楚凌霄发出一阵嬉笑,他亲昵地搂住武尊邺的脖子,两人腻在一处,温暖的寝被令人张不开双眼,馨香的气味是那样好闻。

      楚凌霄趴在武尊邺耳边,对他描述了昨晚的梦境,武尊邺只是轻笑,弹了一下楚凌霄的额头,说他现在越发有修道之心了,做的都是仙人的梦。

      “朕昨晚也做了一个梦。梦里有一对夫妻,仗剑天涯,他们俩手持一对双剑,正是一青一红。”武尊邺翻身覆上楚凌霄,微笑着俯视一脸茫然的爱妃,“那剑有名字,一柄叫守山河,另一柄叫十四州。”

      楚凌霄怔了怔,一时间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话。

      “尊皇?”他朝武尊邺眨了眨眼睛,似在他的眼神中求证。后者许了一个微笑,低头吻了吻他的额头。

      “等过些日子,我就带你出宫游历,如何?”

      “尊皇......该是在和臣说笑吧。”一切转变都来得太突然,楚凌霄还是不愿相信。

      “金口已开,朕不失悔。”

      “尊皇!”武尊邺话音落下,楚凌霄的眼中才逐渐有了欣喜之意,他立即一头撞进了武尊邺怀中,他紧紧抱住他梦中的盖世英雄,深深嗅着他身上的气息,心中的甜蜜仿佛就要流溢出来。

      武尊邺为了逗楚凌霄,故意最后一个来看他,如今自然是要在昭阳殿多留几日的。楚凌霄命连枝去铸剑台,将昨夜的积雪清扫干净,再生起炉子,热一壶最上等的青梅酒,他与武尊邺约定在铸剑台煮酒论剑。

      庭院的碧梅树下,闲散着几只白鹤,正在雪地里觅食,淡淡日光映照在白鹤丰满的羽翼上,愈发显得色白如玉,如此风雅景致,堪比琼瑶仙境。

      楚凌霄换了一身轻薄的粉衫,原是用藕花抽丝而织就,不仅轻盈,更有藕花的阵阵清香,织造局一年也只能上供这么一件,武尊邺特意赏给了楚凌霄。藕粉长衫外,又佩戴了金玉项圈,腰间一串俏丽不失端庄的红色璎珞,楚凌霄披了一件白狐裘衣,亦是名贵之物,这一身花团锦簇的装扮,在灿烂的日光之下显得尤其雍容华贵,明艳不可方物。

      “尊皇,且喝杯热酒暖暖身子。”楚凌霄为武尊邺斟了一杯酒,铸剑台的亭子里摆了一桌简单的酒菜,这里头虽看着简单,却有说不完的名头。

      只见精致的盘盏上摆放着几个白面馒头,一碟各色蜜饯,还有切成薄片的卤牛肉,楚凌霄自幼锦衣玉食,几时爱上了这样粗糙简陋的菜色?

      “爱妃莫不是还在和朕置气?”武尊邺一时不太敢动筷子。

      此举惹得楚凌霄一笑,他忙解释道:“臣哪里有尊皇想得那么小气!这是民间饮食,听说绿林好汉在赶路的时候,吃的就是这样的饭菜,看着一点也不细致,但却一股子豪情在里面。”

      武尊邺听罢一笑,道:“朕看你的心已经飘到宫外去了。来,朕教你什么是豪情。”

      武尊邺拉着楚凌霄在身边坐下,接着从他腰间抽出十四州,朝着盘子里的肉就下起了手,一边切肉一边道:“朕在平川时,偶尔在林中猎鹿,就是这样将猎物整个剥皮,架在火上炙烤,用自己的佩剑一块一块切着吃,那才叫过瘾呢。”

      “让臣试试!”楚凌霄从武尊邺手里顺过剑,接着迫不及待地体验起了用剑切肉,只是简单的快乐,就让楚凌霄欢快得像个孩子。武尊邺笑眯眯地看着他的爱妃,楚凌霄鲜活动人的模样真叫他爱不释手。

      “陛下,皇后的生辰就快到了。可想好送什么了吗?”楚凌霄嚼着肉,腮帮子鼓鼓的,有些可爱,他杏眼流盼,掠过一丝精灵,笑道,“臣可是想好了,就要一把新剑。”

      “还以为你要替朕出主意,没想到是在给自己讨礼物。”武尊邺笑了一笑,心情大好的他很愉快地答应了楚凌霄的请求,同时也在心中琢磨,贺兰昭昭的生辰就快到了,该送他什么礼物才能博美人一笑?

      楚凌霄的生辰在皇后之前,两人只差了一天,因此每年生辰武尊邺都是给两人一起过。楚凌霄就是个孩子脾气,心里想要什么从来不会藏着掖着,直接张口就问武尊邺讨要。可贺兰昭昭却是个淡泊的性子,这些年疾病缠身之后,是越发淡了。

      “不如设一次宫宴吧。朕半年没回来,贺兰的身子又不太好,后宫已经很久冷清很久了。难得贺兰部来了一个远亲,就当是为他接风洗尘吧。”

      “尊皇是说,合欢殿的玉厄王子?”楚凌霄若有所思道,“臣倒是听说过他,这王子的身世也真够凄惨的,贺兰皇后垂爱族人,不远万里把他接到宫中长住,尊皇的确应该好好厚待他。”

      “你见过他?”

      “算是吧。”

      “算?”

      “嘻,臣是说......在途经合欢殿的时候,见过留在地上的一串脚印。”楚凌霄掩唇一笑,正是淡眉如秋水,玉肌伴轻风,六宫粉黛尽失颜色,“那串脚印浅浅的,小小的,不禁令臣想象出一个身穿缟素,羸弱娇小的美人。只可惜美人薄命,小小的年纪就寡居宫中,甚为可怜。”

      武尊邺听着楚凌霄的描述,脑海中浮现的,却是贺兰昭昭少年时的模样。贺兰王的几个子女中,贺兰昭昭恰恰是长子,他的弟妹们个个雄韬伟略才能出众,只有贺兰昭昭天生病弱,个子矮小,母亲非常不喜欢这个儿子,嫌他不像阴山子孙。

      先帝北征阴山,花了三年才攻下整个贺兰部。后来贺兰王为表臣服之心,便将自己的子女带到年幼的武尊邺面前,任他挑选一个作为将来的太子妃。

      武尊邺越过众人的肩膀,却怎么也找不到心上人的身影,一问才知道,大王子称病不来。一个被父王和母亲同时抛弃的孩子,怎敢奢求不属于自己的荣耀?谁知,武尊邺偏偏不肯依从,当即便跑去找贺兰昭昭。

      那个与他两小无猜的少年,此时正孤零零地站在凤凰树下,一身淡青色的长袍,病容堪怜。武尊邺呼唤着贺兰的名字,并将太子妃的玉佩亲自交到他手中,从那天起,武尊邺再也没有放开贺兰昭昭的手。

      一只温暖的手握住了武尊邺,他如梦初醒。

      “尊皇?想什么这么入神?”

      “没事,只是想起了一些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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