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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被卖 ...

  •   从那天起,安锦玥便认春生娘做了干娘,在春生家的小酒馆住了下来。

      春生自小就力大如牛,喜欢舞刀弄棒,对写字算账一点兴趣也没有。而安锦玥在家时,父亲给她和几位堂妹请了一位女先生,教她们读书写字,所以安锦玥不但认字,还写着一手好字。

      于是春生娘便让安锦玥记账,还教她算账看账本。在小酒馆的那段时间,安锦玥还和春生娘学会了做菜和酿酒。

      就这样一晃三年多过去了,安锦玥已经快十四岁了,由于世道动荡,军阀混战,土匪横行,那些镇保安队的人又经常来打秋风,小酒馆的生意越来越不好做。

      看着自己已经快十七岁的儿子春生,看安锦玥时那满含情愫的眼睛,春生娘的心中满是感慨。

      看到安锦玥的第一眼,春生娘就认出了这位安家的大小姐。当年春生爹因为修缮水坝的事,和自己的义兄一起去渝中县城请愿,被县府抓了起来,是安家出钱出力将春生爹保了出来。因为在狱中受了大刑,春生爹出狱后没过多久就病逝了。安家得知此事后,又拿钱厚葬了春生爹。

      春生是安锦玥的救命恩人,而对于春生一家来说,安家才是他们的大恩人,所以那夜在听到外面的枪声后,春生才会不顾一切的翻墙出去,跑到安家救下安锦玥。

      春生娘知道,自从安家人遇害后,安锦玥心里唯一惦记着的事情,便是去省城找自己的亲人,为家人报仇。可是安锦玥要是真的去省城投了亲,自家的这出身,又怎么能配的上人家名门大户家的大小姐。但反过来想,春生毕竟对安锦玥有救命之恩,如果安锦玥投亲成功了,春生最差不也能有一个好的前程吗?

      想到这些,春生娘便下定了决心将自家的这个小酒馆盘了出去,给了春生和安锦玥一笔丰厚的路费,让春生陪着安锦玥去省城投亲,自己则回了老家,投靠自己的胞弟去了。

      安锦玥和春生在告别了春生娘后,便踏上了去省城寻亲的路。

      一路上安锦玥和春生已兄妹相称,先是搭上了一个去渝中县城送粮食的马车队。春生给了那个领队一些钱后,便坐上了拉粮食的马车,这样不但安全,也让两人省了不少的力气。

      安锦玥和春生两人来到渝中县城后,便准备先休息两天,打听打听有没有去省城的商队,好跟着商队一起上路。

      这天安锦玥和春生在县城的大街上,正准备找一家小饭馆吃午饭。突然一匹马自不远处飞奔而来。

      马的速度很快,马上的人穿着一身县保安团的军装,一边扬鞭抽打着身下的马匹,一边大声喊着,让街上的路人都赶快让开。

      安锦玥和春生二人见此情景,忙和路人一起向街两旁避去。可是没想到一个正在飞奔着穿过街道的幼童,在匆忙中不慎摔倒在了路中间。眼见那铁骑离自己越来越近,幼童被吓的连从地上爬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哇”的一声坐在路中间大哭了起来。

      见到路中间啼哭的幼童,马上的那名县保安团的人,不但没有拉紧缰绳让马赶快停下来,还任由着自己的马向幼童冲过去。这马蹄要是踩踏在幼童的身上,这孩子非死即伤。幼童的母亲见状,惊呼着就要冲到街上去救自己的孩子,被其他的路人给拦了下来。

      正在这千钧一发之时,站在路旁的春生,突然抬脚跳上路边摊贩的摊位一跃而起后,抬起右手重重一拳向那匹马的马头打去。

      就在同一时刻,路旁一家茶楼的二楼也跃下一人,飞身抬脚将马上的人从马背上踢了下去的同时,又给了马身重重的一脚。那匹正在奔跑中的马,马头和马身突然受到重击,顷刻间便失去了重心,在马上的人摔下马后,自己也狠狠的向一旁摔去。

      春生和另外一人的举动把在场所有的人都惊呆了。

      安锦玥回过神来,才看清那个从楼上跃下的人,是一名十五六岁年纪的少年。这少年穿着一身黑色紧身衣裤,脚上踩着一双黑色布鞋,光洁白皙的脸庞,透着棱角分明的冷俊,而长而微卷的睫毛下的那一双冰眸子,则给人一种狂野不拘的邪魅之感。

      安锦玥正看着这美少年发呆,突然茶楼二楼的一间雅间里传出一声呵斥道:“阿辉,又逞能,还不快给老子滚回家去。”

      此声一出,安锦玥感觉自己如坠冰窖一般,冷意顺着她的肺腑蔓延至全身。虽然这么多年过去了,但安锦玥仍然能听出来,这个说话之人就是那夜杀了她全家的土匪头子。

      听到土匪头子的声音,安锦玥忙转过身抬头向茶楼的二楼看去,可是她并没有看见那土匪头子,而是看到了从茶楼另一个房间里,探出头来向下看的人,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当年跟在县保安团杨团长身边的于副官。

      安锦玥和于副官对视的一瞬,两人都是一愣,安锦玥回过神来忙低下了头,转过身拉着春生准备离开这里。

      此时那个叫阿辉的少年,在听到土匪头子的话后,也准备转身离开,可当他看见安锦玥时猛的一惊,回过神来眉头轻蹙,上上下下的细细打量了安锦玥半天后,才满脸惊喜的问安锦玥道:“你是安家的大小姐?”

      听到阿辉的话,安锦玥大吃一惊,忙摇着头道:“壮士您认错人了。”说完便拉着春生匆匆离开了。

      这时被阿辉从马上踢下来的那个县保安团的人,呻吟着从地上爬了起来,一边一瘸一拐的捂着屁股咒骂着,一边抬起手里的鞭子向背对着自己的阿辉抽去。

      而阿辉连头都没回,身子轻轻一侧,便用两根手指将打过来鞭子接住了,两人僵持了半天,那人愣是没有将手里的鞭子,从阿辉的这两根手指中抽出来。

      “还不快滚,尽在这丢人现眼。”

      听到楼上传来的声音,那人忙抬头向楼上看去,这才看到手里端着茶杯,靠在窗边,现在已经是渝中县保安团最高长官的于团长。

      那人见到了自己的顶头上司,不敢再造次,忙一边向楼上的于团长点头哈腰,一边手忙脚乱的扔下了手里的鞭子,牵着马一瘸一拐的离开了。

      此时阿辉也抬头看向了窗前的于团长,他的眼里满是杀意,捏着鞭子的手也紧紧的握成了拳。阿辉那骇人的眼神,惊的楼上的于团长差点扔掉手里的茶杯。

      当于团长回过神来想再次确认阿辉的眼神时,阿辉已扔掉手里的鞭子轻轻跃起,借助路边的摊位跳上房檐,几个来回消失不见了。

      看着阿辉离去的背影,于团长安抚了一下自己那颗,刚才在阿辉死亡凝视下狂跳了半天的小心脏,才想起刚才看到的安锦玥,忙让身边的人赶快去盯住刚刚离开的安锦玥和春生二人。

      安锦玥拉着春生离开后,心里一直忐忑不安,好在当天下午,春生就打听到了一队第二天要去省城的商队,一番讨价还价后,商队头领同意了带安锦玥和春生去省城。二人喜出望外,便早早回到了住的小旅馆收拾东西,想着明日一早便跟着商队去省城。

      小旅馆的掌柜听说安锦玥和春生明天就要动身去省城了,便让店小二送来了饭菜,说是想让他们帮忙,把店里的几本账本带到省城的东家那里去,安锦玥和春生也没有多想,当即就答应了下来。

      可是没想到,掌柜送来的饭菜里,被下了蒙汗药,安锦玥和春生没吃几口,就被迷晕了过去。随后旅馆掌柜便领着两个一胖一瘦,穿着浦林县保安团军装的人,走进了安锦玥和春生住的房间。

      看着饭桌上被迷晕了的两人,县保安团二人中的瘦子,眼露凶光,从腰间摸出一把匕首,向安锦玥和春生走去。

      旅馆掌柜见状,忙上前拦道:“军爷,军爷啊,这······这你们要是在我这里闹出了人命,那我们这小店以后还怎么做生意啊?我可怎么向我们东家交代啊?”

      “要不······要不这样,最近省城严督军的手下,不是在咱们浦林县城招兵吗?我看这小子身强力壮的,你们把他送到招兵处去,到了那里,这小子要想逃出来,可比登天还难呢。这样两位军爷不但能讨到赏,还省去了很多麻烦啊。还有这个小丫头,长得眉清目秀的,要是把她卖给人牙子,可能得不少钱呢。”

      听到掌柜的话,站在旁边的胖子立刻动了心,也忙上前拦住瘦子道:“马哥,不如就按掌柜说的做,咱们俩还能赚些小钱。”

      “可是······可是于团长让我们······”

      “于团长那边好说,见到他以后,就说按他的命令已经把事给办了,他还能亲自去乱坟岗翻尸体去不成?再说了马哥,这只是两个孩子,咱俩都是有家室有孩子的人,放过了他们,也算是给我们的家人积些德,你说是不是啊马哥?”

      听到胖子的话,瘦子犹豫片刻后放下了手中的匕首。于是这两人便分头行动,背起了昏迷中的安锦玥和春生,一个去找人牙子,一个去了严督军在浦林县城设的招兵处。

      看着两人离开的背影,掌柜摇头轻叹道:“这······这世道,真是······真是造孽啊。”

      安锦玥从昏迷中醒来,才知道自己被卖给了人牙子。人牙子怕安锦玥不老实,便警告安锦玥,如果不听话,就把她卖到暗门子里去。安锦玥只能假装听话,想着等待时机逃出去,可是人牙子看管的很严,她一直找不到机会。

      这日,安锦玥和几个年龄相差不多的女孩子,被带到了省城元田市叶市长在渝中县城的祖宅,等待挑选。那些被当做货物的女孩子们已经认命了,她们唯一的诉求就是活下来,在这个落落乱世里,找到三尺床,得到一碗饭,而要为此付出的是什么,都无所谓了……

      因为安锦玥长的眉清目秀,一看就是个美人胚子,那叶家派来挑选下人的管事付婆子,第一个就把安锦玥给刷了下去。

      见付婆子并不打算买自己,安锦玥心下一慌。像叶家这样的大户人家,和安家一样,他们买来的仆人,虽然卖身契在主人的手里,可是每月也是有月钱的,而且干的好了还能得到主子的赏钱,说不定哪天就有机会把自己给赎出来,过上正常人的生活。

      可那些小户人家买来的仆人,主人不但不会给月钱,还会变本加厉的压榨这些仆人。曾经来安家借住的一个远房亲戚就是这样的,买了小丫鬟蔷薇,不但不给蔷薇月钱,还整天打骂她,差点把蔷薇给打死。最后还是安锦玥的母亲救下了奄奄一息的蔷薇。自此蔷薇便跟在了母亲的身边,直到那夜被土匪打死。

      “如果放弃了这次机会,可能就再没有机会被卖到大户人家去了,最后的下场不是被卖到小户人家去,就是被卖到暗门子里去。”

      想到这些,安锦玥忙跪在了付婆子的身前道:“管事婶子,我原来在大户人家做过丫鬟的,我什么活都能干,我······我还会做菜和做各式糕点呢。”

      听到安锦玥的话,付婆子冷哼一声问道:“既然你在大户人家做过丫鬟,又怎么会在这?是犯了什么错吗?”

      安锦玥听到付婆子的话,哭着摇头道:“我哥哥本已为我赎了身,准备带着我去省城谋生的。可是没想到我们在旅馆时竟被人下了药,我被卖到了这里,我哥哥他······他现在是死是活,我都不知道。”

      听到安锦玥的话,付婆子看向了一旁的人牙子,那人牙子听闻安锦玥的话也是一惊,忙向付婆子解释道:“这······这丫头是县保安团的人,卖到我这里来的,我对她的过去一概不知啊。”

      安锦玥听到那人牙子的话,也知道了自己为什么会无故被卖,肯定是那日春生救人时,自己被那个县保安团的于副官给认了出来,为了阻止他们去省城认亲,才派手下迷晕了她和春生后,把他们给卖了。

      看着跪在自己面前的安锦玥,付婆子心道:“这小姑娘说的应该是真的,最近省城的严督军正在县城里招兵,可谁家又愿意让自己的孩子去战场上送死呢。所以为了完成招兵任务,那些被派来招兵的人便想到了一个损招,只要有人被送到招兵处,不管这人是被套着麻袋送来的,还是被人迷晕了扛来的,都会给送人来的那人一笔赏金。这个损招致使县城里最近一段时间很不太平,很多身强力壮的大男人,都不敢独自出门。这小丫头被卖到了这,她的哥哥八成是被送到招兵处去了。没想到县保安团的人也干这种缺德的事,这世道啊,唉······”

      想到这些,付婆子动了恻隐之心,便问安锦玥道:“你叫什么名字啊?”

      锦玥的名字意为“锦绣玥嬅”,一听就是大户人家的小姐才会有的名字。所以安锦玥听到鲁婆子的问话,略一思索后,便开口答道:“我叫蔷薇。”

      就这样,安锦玥便已死去蔷薇的身份,被卖到了叶家为仆。

      兄妹奔走往他乡,路遇暮色乱世荒,奸人当道两情断,锦玥化作蔷薇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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