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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明月 ...

  •   “俞灏明说跟我关系不好?我跟他有什么关系,我跟他本身就不太熟好不好。”

      采访的记者被我噎了一下,说你这更狠,我忍不住笑起来,没有立即原地滑跪澄清玩笑话,只是笑得埋下头,用话筒的台标挡住半边脸。

      没什么好澄清的,出道这么些年回答过的类似问题没有一千也有五百了,搞得好像绯闻情侣捆绑营销一样,能问出这种问题的人还能不知道我们是什么关系?

      我和俞灏明在媒体面前的口径十分统一,最开始拼命强调我们情深似海,天生一对,后来画风突变,问起就是不大熟,关系一般,再往后一些年才总算像人话,说是兄弟,好友,但少了那个最字。

      其实说到底,向全天下炫耀和谁最好与向全天下宣布和谁最差没多少区别,不及从最好变成好的跨度大。

      先迈出这一步的人是他,就在同一个节目,他比我早来几期,回答谁是最好的朋友时说曾经是我,现在不行了,因为我结婚了。

      什么破理由,路边的狗听了都要摇头。

      我觉得那是句没道理的蠢话,因为就在不久之前他还跟我在舞台上接了吻,真刀实枪,没经过任何形式的彩排,他的父母坐在台前,我的妻子坐在台后。

      虽然是我主动邀请,但他压根没有推拒,足以看出他并没有把我老婆放在眼里,怕弟媳介意之说纯粹是瞎扯。

      我怎么想?我觉得合情合理,毕竟他才是大房。

      不是胡说,早在十年以前我们出道时,就有粉丝自制过我们俩的结婚证,俞灏明还把它们拿上了节目,结果被主持人当场嘲笑,说俩小屁孩没一个到了法定结婚年龄。

      当然,即便是年纪足够,民政局估计也不会欢迎我们这对新人。我和俞灏明之间被一条叫做法律的不可逾越的鸿沟永远阻隔在了白头偕老之外,再刻骨铭心的相伴最终也不过是一次相对较长的擦肩。

      所以动身去赴他的约时我已隐隐有预感,每个人一生只有一个相爱还能相守的宝贵副驾位,做不到既要又要,所以大概就是现在了吧,我与他拖延了太久的分道扬镳。

      那个吻就是在这样的情绪里诞生的。

      我想他大概同样感觉到了什么,演唱会最后一个环节,我客串起摄影师,张罗着要他张开双臂,和在场所有新娘们甜蜜合影,他却单膝下跪,双手将捧花举起,仿佛他要迎娶的人就在面前。

      也许他已经不记得了,这是俞灏明第三次向我献上捧花。

      第一次是在好友的婚礼,他仗着手长脚长的身高优势在一众女孩子里抢到新娘的捧花,得意洋洋地拿回来给我,害得现场一片混乱;第二次是在节目录制间隙,舞台中央还在敲锣打鼓,他悄悄挪到角落,对我鞠了一躬,彬彬有礼地递出藏在背后的漂亮花束,优雅得像个王子。

      前两次我都接了,所以这次我没有接。事不过三嘛,否则我就得跟他回家了。

      不是我不愿意,只是应该跟他回家的另有其人,而我也已经拥有属于自己的家庭。我们不再是2007年在偌大的北京城里抱团取暖的孩子,有用不完的时间和精力,让另一个人占满自己的全部生活也不嫌多。

      成年人的世界是很拥挤的,责任把我切割成零落的碎片,用来支付不同的价码。我很努力地精打细算,却发现仍然不够分,只好从最不重要的开始战略性放弃,自由,财富,地位,梦想,直到终于轮到陪我走过某一段的人。

      这没什么好伤感的,我告诉自己,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缘分到头就得散,自然规律罢了。可是不争气的眼泪还是模糊了我的视线。

      说到婚嫁,我知道有娱记问过俞灏明考不考虑让以后的儿子和我女儿定娃娃亲,他竟然犹豫了,还说什么需要想一想,因为我女儿长得太像我,看到会跳戏。

      我就说我俩这缘分算是走到头了,抢救都抢救不回来。

      有时仔细想想,发现人这一辈子挺好笑的,现实与目标仿佛始终错了半个身位,有力气时没能力,有能力时没经历,终于有经历了,却再也没有那么多的力气。总在一无所有时壮志凌云,在机缘降临时茫然无措,在亲人老去后才懂得报答,在物是人非后才明白珍惜,最身不由己的时候遇到的却是最想握紧的东西。

      不过我倒没有抱怨的资格,毕竟真要深究,是我先一步背离我们脱缰的原野,驶进结婚生子的正轨。

      我结婚时才二十五岁,即便出道早,这个年纪的新郎对娱乐圈来说还是太少见,大家都说我是英年早婚。我不大喜欢这个说法,仿佛我步入的不是幸福的殿堂,而是陷阱,火坑,墓穴,或者别的什么不好的东西。

      所以我不顾妻子的推辞,给她买了最好的钻戒,又请来我圈内所有的朋友,办了一场锣鼓喧天鞭炮齐鸣的盛大婚礼。我要向世界宣告,我娶这个女人跟孩子、钱、年纪都没多大关系,是因为我爱她,我想为她戴上戒指,牵起她的手宣誓,和她一起开启生命的新阶段。

      那可能是场风险未知的冒险,但我愿意。

      是有些冲动,我承认,很多人批评过我做事太冲动,但我一直认为冲动的根本原因是真实与纯粹,人生于我而言是一场精彩纷呈的旅程,我听从自己的心,全心全意投入每一个当下,不为思前想后耗费太多力气。

      俞灏明?他是个例外。

      我跟俞灏明认识时才十七岁,还理解不了言不由衷与欲说还休是什么心情,自然不明白口无遮拦也是种罕见的品质,喜欢就是喜欢,我一点也不羞于表达我对俞灏明的偏爱。

      俞十九是种多么完美的生物啊,又高又帅,唱歌好听,人也温柔,那么多美好的事物都可以用来称赞他,喜欢他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我只是因为他同样热烈的回应而受宠若惊。

      “为什么呢,为什么那么多人里面你最喜欢我?”

      我会在镜头前揪住他的衣袖反复追问,一定要他说出个一二三四五六七,并暗自打算把他提到的优良品质全记下来,以后重点发扬。

      可惜他拿着话筒磨磨唧唧说了半天,从广州赛区说到我邀请他去长沙,没有半个字是在认真夸我,我的小算盘彻底落空,最后也没弄清楚他究竟喜欢我哪点。

      那时我还没学会该如何柔软地接受与表达爱,明明那么珍视,对待起来却总免不了冒失,不明白他想从我这里得到什么,就只好欺负他,试图通过得寸进尺地向他索取来试探出他对我的底线。

      现在回想起来,我可真过分,一言不合就动手动脚,看上他什么衣服什么首饰直接拿走,穿脏的衣服都堆到衣篓里等他帮我洗,他要飞去韩国,连两句叮嘱的话都说不出来,只会在临别前冲上去紧紧抱住他,直到舞台缓缓下降到看不见我们的身影。

      还好不管我怎么兴风作浪,俞十九都会对我温柔地张开手臂。

      我说过我是一个很容易感情用事的人,我十八岁就冲动过想结婚的。别惊讶,十八岁的小孩懂什么,全身上下头最铁,张口闭口都是梦想,上秤一称才发现总共也没有几斤几两。

      的确是梦想,梦里想想而已。

      不过那时候我还不知道啊,满心以为出道了就能发唱片,开演唱会,成为天王巨星,大街小巷都放我的歌,在各种万人体育场里绕着圈对台下喊你们好吗。

      是七、八月份吧,北京最热的时候,比赛刚结束,筹备全国巡演期间,我和灏明短暂地住在一起过。刚成年的小伙子本来就很能闹腾,更何况是俩,印象中我们从早晨眼睛一睁开始就混在一起,没有半点私人空间。

      像谈恋爱?不不,一点都不像,这个混在一起不是指甜言蜜语,你侬我侬,完全不是,我们都是斗嘴吵架,拳脚招呼,每天鸡飞狗跳的,唤醒三件套是抽枕头,掀被子,还有凑到耳边放声高歌。

      也不知道哪来的那么多精神,工作一整天晚上还要一起溜出去吃宵夜,好不容易放个假也绝不闲着,王府井,西单,国贸,当时都被我俩挨个逛了个遍。

      记忆里北京的盛夏是金色的,天空又高又远,像玻璃做成的海面,金灿灿的阳光泼天盖地,让万事万物都成了金色,树,车牌,房檐,汽水,电线杆,还有我和他。

      我大概是被那样繁华的金色晃瞎了眼,理所应当地认为从今往后我们都会拥有这样奢侈的未来,一有空闲就跟他畅想那些遥不可及我却以为近在咫尺的美梦。

      我们坐在麦当劳冷气开得太足的角落里,椅子太高,我够不着地面的腿晃晃悠悠,俞灏明撑着脑袋听我天花乱坠一通乱讲,忽然在堆满空盒的桌面翻翻找找,找出一张餐巾纸。

      他倾身过来,认真地擦干净沾在我嘴角的冰淇淋。

      “吃个冰淇淋都能吃到脸上去哦,嘴巴冇长严咩,细仔。”

      他笑着说,像在演偶像剧。

      后来我回忆起那一幕时总会想,如果他的端木磊能演出这种神情,那部戏估计就没有男主角什么事了。

      当时我是怎么回答的?我没有回答。

      店里太吵,时间太慢,日光太盛,空调太冷,总之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我全然忘记了原本想说的话,傻愣愣地盯着他看了好久,终于埋下头匆匆往嘴里塞了两大口,冰得舌头都没了知觉,才含糊地说我们快点吃完回家吧。

      我不善撒谎,生硬地转移话题是我唯一的退路,幸好俞灏明没有察觉异常,放任我逃过一劫。

      最终我也没有把那句卡在嘴边的话说出口,因为说出口也没用,客观条件不允许。

      俞灏明为什么不是个女孩呢,如果他是个女孩,我就娶他。

      闭上眼睛摔进枕头里时,我还是忍不住想。

      那是我第一次以自己为主角想到结婚。

      想和人永远在一起,想举办隆重的婚礼,想一起接受全世界的祝福,想被照顾也想去照顾一个人,想和谁共度余生。

      这样史无前例的心情忽然撞进了我的世界。

      十八岁的细仔什么都不懂的,不懂婚姻,不懂家庭,不懂分寸也不懂责任,不懂一生一世的重量,唯一的优点就是敢想,也不知该说是鲁莽还是勇敢,廉价还是珍贵。

      翻来覆去地琢磨了大半夜无果后,我决定睡觉,并且醒来后就不再管这件事,把它忘记,永远留在过去,留在它错误地诞生的那一天,继续跟俞灏明过我们吵吵闹闹的损友生活,各自寻找另一半,然后去对方的婚礼当伴郎。

      不对,只有单身汉能做伴郎,我们总有一个当不成对方的伴郎。那多半是他,我想。他更顾家,应该比我先结婚生子。至于我嘛,我是要成为歌坛传奇的人,自然要以事业为重。

      事实证明想太多果真没有任何必要,看,我为数不多的辗转难眠的夜晚得出的这几个设想,最终没有一个变成现实。

      那些金子般无忧无虑的时光一晃眼就逃走,我们飞快地长大了。

      现实世界的庞大与复杂打了我个措手不及,我还没有搞清楚状况,就已经被推搡着灰头土脸、焦头烂额地出发,不停地前进,不停地摔倒,不停地接受,不停情愿或不情愿地丢弃。

      如同走出新手村后就会遇见精英怪,你好我好大家好的童话故事结束,各式各样的艰难险阻找上了门,我才知道生活压根不像歌词里写的一样,那么潇洒,那么轻松,那么美好。

      生活没那么浪漫。

      我接受过一个专访,我在里面说,我们这群快男好像一场特别华丽的悲剧。都是素人出身,都是一夜成名,当初被捧上举世瞩目的舞台时有多风光无限,后来经历的炎凉百态就有多唏嘘不绝。

      更荒唐的是,那光芒万丈的一年仿佛耗干了我们余生所有好运,此后尽是下坡。十几个兄弟各有各的苦难,还全都不重样,谁看了都要笑一句快乐男声2007各有千秋,连失败都失败得姿态各异。

      比如阿穆的车祸,比如楚生的出走,比如苏醒的解约。

      还有灏明。

      得知他出事消息的当晚,我连夜飞到上海,说实话已经记不清当时怎么从机场赶到医院的了,只记得我一直在哭,从机场一直哭到了他父母面前。

      那时灏明已经被推进ICU了,我没有见到他。后来我又去过好多次,都没能见到他。

      我明白他完全把自己封闭了,逃避现实是极端环境下生成的蜗牛壳,保护里面伤痕累累的软肉。从外强行打破这层壳是残忍的,但是我不得不这么做。

      因为我知道他很痛苦,我知道他不可能一辈子缩在安全屋里,我知道如果没有人捞他一把,他或许就会这样放任下去,直到不得不清醒的那天。

      我知道他需要我。

      所以我联合了另外几个兄弟软磨硬泡,一起把他约了出来。他戴了口罩戴了眼镜戴了帽子,安静地坐在那里,我们站在店门口伸长脖子左顾右盼,却谁都没认出来。

      他把口罩摘下来给我看,我憋了半天,说我要去点杯咖啡。

      我想我当时的表情大概很扭曲。

      我一个人站在点单那里哭了好久好久。

      那天其他人都在跟他聊天,不停地鼓励和安慰他,只有我没参与。因为我一直在哭,基本没说出几句人话,我让他们聊他们的,不用管我,我简直哭成了那场会面的背景音乐。

      俞灏明自己还裹着严严实实的弹力衣,却腾出手来给我抹眼泪,我想让他别安慰我,明明该由我来安慰他,结果他压根没有要安慰我的意思,还在跟其他兄弟说话,只有手指跟着我动,我哭多少他就擦多少,好像我不停他就不停。

      听说烧伤的恢复期不能沾水,他肯定没有痛痛快快地哭过几场,但遇到这样不公不平不幸的苦痛,心里堆积的悲愤与哀戚不发泄出来怎么行呢?

      我当时想,那我就不停了。

      我替他哭。

      我还真没少替他哭。

      13年的跨年舞台,他在台上唱,我在台下哭,哭得神志不清,头晕眼花,为了躲摄像头只好藏到阿穆身后。

      他历经劫火的重生之夜一滴眼泪都没掉,我却在下面越俎代庖地哭成了傻/逼。

      俞灏明走下舞台后,第一件事就是穿越人山人海来拥抱我。我原本不想让他看到我泣不成声的软弱模样,但被他强硬地一把捞到怀里,只好放弃抵抗,破罐破摔地把头抵在他肩上抽泣。

      他按着我的后颈安慰说,别哭了,王栎鑫,我还好的。

      可我怎么能够释怀呢,每次看到遍布他手上脸上身上的疤痕,我都会难以自控地想,如果——只是作为一种可能性——如果当初我们真的组成了组合,这一切是不是都不会发生?

      哪怕当初再坚持一些呢,哪怕态度再强硬一点呢,哪怕多说一句、多问几个人、多打算一步,不要那么快地妥协呢?

      我不相信心灵鸡汤写的那些,例如吃亏是福,或者伤疤就是勋章的道理,我还是希望所有不好的事情都不要发生,不是每件苦难都是磨练,是经验,是荣誉,那不过是些于事无补的富有阿Q精神的自我安慰,我觉得人生不需要这些难看的勋章。

      我希望所有我爱的人都能平安顺遂,万事如意。

      幸好俞灏明一直是个很坚强的人,至少比我坚强,他最终还是做到了凭自己的力量一步步走出低谷,然后越来越高,越来越好,越来越光明。

      我?

      “每个人的爱都不一样,有的宏大,有的小,有的长远,有的近。爱是什么呢。”

      “我说爱的尽头,我说爱的尽头是一片黑暗的。”

      我不小心迷失在了黑暗中。

      我自认为生在一个特别好的时代,也自以为算是块可造之材,可是世界的浪潮澎湃汹涌,我却好像走一步错一步,我的事业,我的爱情,我的人生,都被卷得七零八落,一塌糊涂,直到在四处碰壁中磨平了棱角,缓缓沉没到无人问津的海底。

      生活似乎被我搞砸了。

      艺人或许是世间离时运无常最近的职业,浮躁的名与利来去匆匆,惹得人心惶惶,所以空闲时我喜欢看与宇宙有关的书和视频,也喜欢一个人仰望天空,那是我自愈的方式。宇宙令我感到渺小,知道了这个世界究竟有多大,就会觉得所有那些光怪陆离的、冠冕堂皇的事情都不重要了,只有爱是很重要的。

      但现在好像连爱也不重要了。

      家长里短、柴米油盐的琐事使我筋疲力竭,无休无止的争吵消磨了年轻的爱意,婚姻成了某种将我与她都捆得难以呼吸的牢笼,我过着别人眼中无比幸福的生活,却始终觉得那句幸福前面要加上一个“好像”。

      我想我还有想要坚持的东西,我无法与自己和解,所以我对我那时的妻子讲,也许有一天,我会离开你。

      我说每个人总会有一辈子都想追求的一种生活方式,或者也许是爱一个人,去一座城市,过另一种人生。

      你没有实现,你从未实现过,但你不想一辈子都无法实现。

      再后来她就成了前妻。

      可是伴随着互相宽恕而来的并不是解脱,而是一望无际的恶意。我发现我自信满满给出的爱似乎是一件不好的东西,是某种错事,否则怎么会引来那么多趾高气扬的辱骂与责怪?

      可是如果连我的爱都一文不值,我还有什么值得留下、值得记住、值得被喜欢的呢?

      我感觉这个世界好像不再需要我了。

      然后俞灏明就来了。

      万水千山,风雨无阻,穿着护腰从天而降,降落到我们那顶破破烂烂的小帐篷里,帮我掖被子,陪我做饭,拉着我一起唱歌。

      为了帮我们省钱,他明明有腰伤不能久坐,还硬要挑战站着钓鱼,用奇怪地姿势一动不动地举着杆,好像一尊审美独特的河边雕塑。

      我坐在护栏上盯着他的花衬衫发呆,看了半天,乐了。

      我想起我的婚礼举办那天,他没有履行承诺来给我当伴郎,却在社交媒体遥遥喊话,一会说心塞,一会说抢婚,胡闹了一天一夜,最后还是转发了我的婚礼官宣,说祝我幸福。

      后来我特意回应了他,我说,你也要幸福!

      他却说,我会一直在。

      你也要幸福和我会一直在,属实是牛头不对马嘴的对话,完全就是我和俞灏明的风格,各执一词,自说自话,谁也不想谦让谁,不然也不能从十六年前吵到今天。

      以后?以后大概也会吵。

      毕竟他都说了要一直在,那可不是得一直吵?

      大概是14年冬天,有歌迷来找我们要签名,俞灏明先写,落款的日期是2024年,我当然不能认输,所以我写的日期是2114年。

      一百年,足够长了吧。

      认真算下来,我们唱过歌里的地老天荒,演过戏里的白头偕老,连名字都肩并着肩许下一百年,大概也算得上了无遗憾。

      从少不经事到泰然处之,不过十五年时间,我却好像走了千里万里那么遥远,于是终于懂得收敛,懂得妥协,懂得成年人的爱与缘分可遇不可求,懂得人生总是无奈。

      我想悲欢离合长如此,万般不由人。既然改不得,那我就改自己吧。我试图把自己磨成个光滑流畅的模样,就再也不会东磕西碰,头破血流了。时运不济也好,期待落空也好,哪怕某天忽然发大水把我冲去了另一个地方,那也可能是我的新家。

      用时下流行的说法,就是躺平。躺平有什么不好呢,那是种向外索求无果于是向内圆融自洽的自渡方法,我累了,真想躺一躺。

      可偏偏有个人非要逆着洪流跋涉到我面前,理直气壮地说,王栎鑫,我们两个唱红日吧。

      我可以对所有人诉苦,抱怨,说丧气话,唯独不能是俞灏明。会为受挫而消沉的是没志气的大人,俞灏明从来没把我当成过大人。

      他千里迢迢地赶来,是为了向他十八岁的小朋友发出邀请,请我与他共同反抗命运无常而嚣嚣的洪流。

      这种心里没点数的狂妄约定王栎鑫会不会答应得分情况,但王十八一定会。

      所以灏明啊,不用担心我,我知道的。

      “明天会更好,并且,栎来栎好。”

      ——全文完——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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