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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红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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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吧,补个吻吧,好不好。”
其实我还没有做好准备,但我已经逃过一次,不能再临阵脱逃第二次,否则下回被王栎鑫拿来嘲笑的可就不止没去参加他的婚礼了。
所以我吻了我最好的兄弟。嘴对嘴的那种。
不过这也没什么,娱乐圈嘛,娱乐最大,在这个乱花迷眼的浮躁时代,为博眼球赚流量而哗众取宠者众矣,和同性在舞台上当众激吻根本算不上出格,除了被几家娱乐营销号挂上头版头条外,并没有引发什么轩然大波。
而且我们俩真的算激吻吗?我不太记得了。我那时闭上了眼睛,手指凭借肌肉记忆滑到王栎鑫的后颈。他接了一个演高中生的戏,剪着跟我一样贴头皮的短发,扎扎的。
什么感觉?也有记者问过我这个问题,我想了想说,特别酥。
嘴唇碰嘴唇时其实没有多么特别的感觉,都是人类,眼睛一闭男人的嘴和女人的嘴也分不出区别,反倒是后来分开的时候,他的手抚上我的侧颈,从脑后摸过,碰到了我的耳垂。
王栎鑫,我吻的是王栎鑫,这个想法突兀地出现在脑海,好像有人朝我的脸开了一枪。然后我就失去了控制大脑,控制表情,以及控制四肢的能力。
太不应该了,明明正在转型实力派演员。
得益于我们亲吻的地点,事后仍能找到高清录像。我将那段录像反复观看了许多次,进度条都快被我拖得摩擦出火花,我才发现原来我以为的表情平静,其实连额头都爆出了青筋。原来我全程没怎么动,先凑近的是他,先离开的也是他。原来他最后真的摸了摸我的脑袋,依依不舍的。
我把我们的吻照发到了社交媒体。没什么好遮掩,十年的好兄弟了,他来我的演唱会当嘉宾,兄弟情谊够深,现场气氛够嗨,灯光音乐够美,所以亲了一口。正大光明,问心无愧。
所以我没有打码,只是修掉了我不大冷静的青筋。
后来我们俩当时的角色都成功了,不枉费两颗毫无美感可言的卤蛋头。他成了最好的路星河,我没那么好,我演的是反派,一个清末的太监,叫做杜明礼,阴险狡诈,狠辣恶毒,播出后被不少人骂了,攻击我的长相。
我早已习惯这些恶意,倒是王栎鑫比我更应激,怒气冲冲地发博声援,说什么实名制到来之日就是键盘侠葬身之时。
傻仔。
别看总是拽拽的,王栎鑫是个有礼貌的乖小孩,桀骜不羁是他高调的保护色,用于藏起身体里比云朵更容易掉眼泪的心。他很少恶语伤人,但为我不止破禁一次,我出事受伤时他在社交媒体与那些骂我的人对骂,用了很脏的字眼,还问候了对方的父母家人,非常不体面。
都说吵架最忌情绪激动,否则面红耳赤、暴跳如雷,便如灌夫骂座、泼妇骂街一般,首先就落了下风。非得是处变不惊,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我看过王栎鑫倔强地保留在社交媒体上没有删掉的那些话,他铁定输得一塌糊涂。
怎么会这么傻呢,王栎鑫,在这个圈子里混到现在,怎么还不明白,屏幕外桀桀怪笑的是啖肉喋血的魑魅魍魉,不会因为谁声泪俱下就恻隐。分明视而不见就是最坚固的盾牌,干嘛非得跳进火坑里跟他们打到头破血流,最后连你负隅顽抗的悲戚神色都沦为了他们热爱的珍馐佳肴。
我记住了那几行愤怒到狼狈的文字,后来被人以相同的方式伤害时都做到了从容不迫。因为已经有人替我受过伤,动过怒,失过态了,他暴跳如雷的易碎模样是我坚不可摧的盔甲。
那次意外——既然已经说到这里——那次意外是我人生的转折点。客观评价。如果问主观感受,其实有点记不清了。或许也是不想回忆吧。
最初就是疼,换药的时候尤其疼,要把贴在皮肤上的纱布剪下来,和撕下一块肉没什么区别。因为害怕留下副作用,我没有打过麻药,硬忍下来的。
不换药的时候还好,除了被弹力衣勒得睡不了觉,只能整夜整夜地盯着天花板发呆。发呆时脑子里想的什么?不记得了,大概是白天看的影片吧。我知道外面有很多关心我惦记我的人,比如王栎鑫,但那会完全没有想到他们,和他。
其实是我刻意让自己不要想。
我感觉自己被锁起来了,病房是关住我的小盒子,像不小心掉进了世界的裂缝,外面的一切照常进行,但这里时间是静止的,中间隔了一层真空带。只要我不主动去想,就没有人能发现我。
我好像一株即将旱死的植物,那些长满水疱的狰狞烧伤成了我还活着的唯一证明。
后来伤口开始愈合,原先的疼就变成了痒。结果还不如疼。都知道被蚊子叮后的感觉,我身上有39%面积的蚊子包。痒得受不了了,就把身体抵在床单上磨蹭,头上的伤蹭不到,只能用手不停拍打,让痛感盖过瘙痒。
太不好看,太狼狈了。我自己都觉得那副模样难堪,忍不住的时候心里其实是屈辱的,所以下手难免狠了一点,不只因为痒,可能也有恨。
期间王栎鑫来过好多次,我没有答应见他。
怕他认不出,怕他被吓到,怕他可怜我,或许都有,但最重要的是怕他哭。王栎鑫哭起来和广州的台风雨一样,稀哩哗啦没有尽头。我都没有哭过几次,我怕他来了会传染我。
不过这并不代表我与他断了联系,王栎鑫不知道,我被关在真空小盒子期间他为我写过说过的许多话,我后来都去找来一一看了听了。那是我接触外界的安全通道,有他在中间做桥梁,气势汹汹的现实也少了可怖。
复出以后很多采访问起我的感受,我排斥在镜头前反复提及自己的不幸,刻画自己的悲惨,所以总是回答得很模范。有人问我有没有抱怨,我回答抱怨有什么用呢,有人问我苦不苦,我回答我能承受下来就不算苦。
也不是当真就有这么坚强,只是还记得成千上万条向我送来的安慰与鼓励中,有人曾认认真真地写下“爱他的人会一直陪在他身边”,还有“我愿意陪着他看着他变得越来越好”。
我没能让他陪着看着,至少得做到越来越好。
话说远了,刚才讲到哪了?对,杜明礼。杜明礼这个角色拿了奖,王栎鑫来为我致辞。又是王栎鑫,好像要讲述我的故事,就不得不反复提起他的名字。
王栎鑫在颁奖典礼上为我读了一份情书。
他打扮得很漂亮,黑西装,立领毛衣,单边耳钉,一边念一边笑,笑得闪闪发光。偏偏是在舞台上,再深情的措辞被念给在场的所有嘉宾以后,每个字缝都光明磊落得那么不合时宜。
他说我们还是大明星组合。
他说十年后的我们才是最好的我们。
他说我追你那么多年,你也追一下我呗。
我还没来得及回答,我俩就因为话太多被主持人打断请下了颁奖台。当时其实想反问的,想问他家有娇妻,儿女绕膝,我追谁不好,要定一个这么艰巨的目标。
不过光鲜亮丽的玩笑话之下,我心知肚明,他过得挺好,不需要我追了。
我是一个很能容忍与妥协的人,过刚易折,太执拗容易伤到自己,退一步海阔天空是我的处世哲学,否则也挣不脱造化弄人的困顿泥沼。三色雪糕不给买小布丁也行,第一名没拿到第二名也行,唱不了歌去演戏也行,天长地久不靠谱,海枯石烂也行。
身上为数不多的那点倔强大都用在了对抗命运,我对待感情是温吞的,没有玉石俱焚的血气,暗恋与放手都进行得不声不响,送出珍藏七年的香水是我能下定的最决绝的狠心。舍不得拂袖而去,所以他结婚,我就往后退一步,他生孩子,我再往后退一步,长此以往,总有一天表面上与实际上都能退回正确的位置。
我本来打算得井井有条,但计划赶不上变化,他遭逢了我没有预料到的变故,并在我察觉事态不对以前就主动将我推远了。
“不好。”
这两个字是对陆虎说的,我坐在屏幕另一端观看,没有帮他擦眼泪的资格。
时至那日我才后知后觉我已被清出了王栎鑫能肆无忌惮流泪的安全区,我竟然需要通过节目来了解他的状态,我跟他什么时候成了报喜不报忧的关系?
这样不对。
所以我向剧组请假,转机又转车,连夜赶往他们录制节目的那片小沙滩。
大家都听到了,他自己说的不好,五年前的要求正式生效,所以我去追他了。
我邀请他一起唱红日,他却一本正经地说自己上不去那个高音。我几乎被他荒谬的态度逗笑了,可是意识到他并不是在制造综艺效果后,这份好笑迅速转为恐慌。
能将可信度与笑话相差无几的贬低与侮辱当真的人,究竟生活在怎样一个光怪陆离的世界里?
我隐约明白了他推开我的原因。
那些刀剑朝我而来时他敢顶着大名亲自下场,可当铺天盖地的谩骂对准了他自己,他却选择闷不吭声地关闭所有真实自我的阅读权限,以一种不会给任何人带来麻烦的自弃姿态缴械投降。
但我不能顺着他照顾到所有人唯独不考虑自己的安排走下去,我想多年以前我用他的眼泪缓解了我的灼痛,所以今天也必须用我的双手来擦净他沾满泥泞的王冠。黄雀报恩,黛玉还泪,都是这么演的。
我这样比喻,不是因为我们俩之间还要仔细计算谁亏欠谁更多,我只是想表达我与他是被命运之绳穿成一串的蚂蚱,从十五年前开始就命中注定的,想分都分不开。
而且如果非要清算的话,大概是我欠他更多吧。
在简陋棚顶下吹着海风喝着酒的那个夜晚,久别的兄弟们聊到年少的美梦,未竟的理想,荒诞的现实,还有渐行渐远的人与事,准备一股脑把这些年的酸甜苦辣都揪出来摇匀了兑酒,嬉笑怒骂乱作一团。导演看事态不对,连忙拍着巴掌喊哥哥们先拍一张合照,我坐在王栎鑫身边,胳膊挂在他的肩头。
他那会跟老姚他们聊得正欢,看见镜头来了,立马坐端正,双手飞快地攀上我的手腕,动作甚至可以用惊慌来形容。
他露出一个软糯可爱的笑,姿态好似幼兽眷恋亲人般乖巧。
他在遮挡我手腕上狰狞的疤痕。
有时我会觉得,亲身经历不幸的人或许反倒是幸运,因为痛苦都由自己承担,伤口愈合了就有资格对自己宣布过去了,那些无法分担这份痛苦的人却不可以。无能为力的悔恨与心疼会慢慢蛀蚀掉他们的心,并且永远也等不到赦免的那一天。
王栎鑫仍被困在燃烧了我的余烬中。
我不知道该怎样安慰他释怀我的不幸,也不知道该如何开导他走出他的困境,最终我能做的,不过是以客人的身份要求他再陪我唱一首红日。
那是属于我们两个人的歌,是我与他生命纠葛的开始,我们所有曲折的标题。
第一次合唱时我十九岁,他十七岁,没人感触良多,也没人泣不成声,只觉得歌词积极,旋律欢乐,两个人呲着大牙在舞台上又蹦又跳,连评委都惊叹于我们的肺活量。
而今回首再看,才发现字字句句都像是对我和他这半生的注释,或者判词。
“命运就算颠沛流离,命运就算曲折离奇,命运就算恐吓着你做人没趣味……”
我望向王栎鑫,那天的雨从早上下到中午下到下午,仍没有要停的意思。细细的雨丝从帐篷边缘飘进来,润湿了他的眼睫。
海边的雨与寻常的雨不同,来自天上的水和来自地上的水联合起来将人包围,周遭的一切都湿漉漉的,我反复确认那滴晶莹是雨水还是王栎鑫的眼泪。
如果他为我流过的泪都变成雨,是不是也能下一整天?
不过是没有来由的胡思乱想,但瓢泼的雨幕中,怪异的想象开始不受控制地往外晕染。我似乎听到了那场绵延数年的大雨打落的声音。
我才知道原来心疼也是能撞出回音的。
“……我愿能一生永远陪伴你。”
我使劲看着他,用力到五官绷紧。我希望他明白我在唱给谁听,以及我是为谁而来。
王栎鑫与我对视,嘴角慢慢提起,露出了当年让他荣获国民正太称号的招牌花卷笑。我好像又见到了十五年前那个热烈明媚的小孩。
曾听过一个说法,有心理学研究表明,两个人对视超过两秒,便说明他们互有好感,超过三秒,则有喜欢对方的可能,而如果能够超过十秒,最终往往都会成为亲密无间的爱人。
可见科学也不总是有道理,因为如果按照这个规律,我和王栎鑫早就应该互见父母、交换戒指、拜堂成亲、送入洞房了。
记得是很久很久以前,一切的苦难都还没有降临到我与他头上,那些最最无忧无虑与亲密无间的时光里,我们一起唱歌一起跳舞,一起吃饭一起回家,王栎鑫总是黏黏糊糊地和我腻在一起,我捏着他又白又软的肩颈,却偶尔会生出一种无凭无据的忧伤。
好像有失重的海浪从身体的细孔穿过,我扭头去追赶那些被它带走的,却发现身后空无一物,黑暗的沙滩只剩徒劳而困惑的我。
我害怕这样注定的徒劳与困惑。
我把这种心情向王栎鑫描述,他却只会哈哈大笑,叫我忧郁男神,问我是不是歌词背太多,背得走火入魔了。气得我拿抱枕砸他。
那时我还太小,不明白突如其来的幸福会令人惶恐,令人患得患失。
我只会在习以为常的娱乐采访中忽然感到很难过,然后郑重地对他讲:“王栎鑫,《十年》这首歌的最后一句歌词,我觉得很像我跟你。”
王栎鑫被我说得愣住,仰起脑袋回忆:“什么词?十年之前……我们还是一样……走过渐渐熟悉的……十年之后……”
“直到和你做了多年朋友。”我提醒他。
他顺势唱了出来:“直到和你做了多年朋友,才明白我的眼泪,不是为你而流,也为别人而流。”
我注视着他,我想我的神色应该是悲伤的。他却拍拍我的肩,笑嘻嘻地说:“灏明你放心,就算是十年以后,能得到我最多眼泪的人肯定也还是你。”
这个没心没肺的死小孩,根本无法和他交流。我闭了嘴,忿忿地抓过沙发上的狐狸玩偶揉搓起来,让他一个人去和记者姐姐闲聊。
谁也没料到,最后不仅我悲观的预言一语中的,就连他随口的承诺竟也兑现成真。
十年,那真是漫长的十年,里面不仅有少年人最担忧的悲欢离合,还有我们都未曾设想甚至无法想象的,大喜大悲大起大落的命运无常。
结束之时他来了我的演唱会,就是我一开始提到的那场演唱会。他来到我的演唱会,庆祝了我的二十九岁生日,吹了蜡烛切了蛋糕当了神父,送了祝福接了吻唱了《十年》。
唱到最后一句“在有生的瞬间能遇到你,竟花光所有运气”时,他眼角还泛着泪光,却对我笑起来。
我也笑了,我想他终于懂了。
十年是我们懵懂年岁里的一个天真约定,当时想的是顶峰相见衣锦还乡,而等到终于可以赴约了,彼此却都已心照不宣地明白,那是一场告别。
我和王栎鑫到底是什么关系?有许多人来问过,我总会无懈可击地回答他们,最好的朋友,多年的兄弟,值得信赖的家人。
只有一个记者多问了一遍。他说那你和糊糊会是一辈子的好兄弟吗?
他加上了一辈子这个前提,所以我认真地考虑了。我说答案介于yes和no之间。
毕竟一辈子的好兄弟会来穿着睡袍来演唱会跟人合唱十年吗?
尽管有这样的想法,我还是很小心地将我们的关系平衡在了yes附近,因为那才是种恒常不变的稳定态,那样我才能始终保有在他身旁为他擦眼泪的资格。
其实yes没什么不好的,一辈子呢,做一辈子兄弟的爱加起来,也不比一时的恋人少。
我刚复出的那一年,虽然身体基本恢复,惊恐的灵魂却尚未安宁。爆炸的余波撼动了我生命的根基,无定无常的灾难令我恐惧,我不知道该如何定义,究竟是我命该如此,还是但凡有任何一个环节不同,整件事情就会变得不一样?
我无法在二者间作出抉择,前一种会令我怨恨自己,后一种会令我怨恨世界。
那时有个活动需要我们挑选观众投稿朗读,其中有一句写到世间种种必定成空,或许因为最符合我的心境,所以我读了,以我的姓名,致予王栎鑫。
“嘿,王栎鑫同学。”
一字一顿,我念得很认真,仿佛在宣读誓词。
“我是俞灏明。”
“虽然知道世间种种最后必定成空,却还是忍不住想要问,你愿不愿,敢不敢,陪我一同走完这段路程。”
能轻易夺走一切的苦难重塑了我的世界,一夜失去的感觉令人懂得知足,我不再奢求童话与奇迹,一同平安地走完这段路程,这就是我最大的愿望。
即便这条路破碎,泥泞,遍布荆棘,而你我又是如此弱小,笨拙,不知所措,王小鑫,我仍然想鼓起最大的勇气向你询问,你是否愿意以一生为期限与我结伴往前走。
以朋友,兄弟,或家人的身份,不论前方是顺境或是逆境,富贵或是贫穷,健康或疾病,快乐或忧愁,都会互帮互助,互敬互爱,不屈不挠,不离不弃。
一直走到那光辉灿烂的红日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