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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饲养 让我住进去 ...

  •   进入11月,玉京市的夜晚天气急转直下,当金渊穿着柯克兰拿给他的衣服从浴室里走出来时,柯克兰已经连续打了好几个喷嚏,卷着被子蜷缩在床上,“在你走之前麻烦帮我烧一壶水。”

      “不是你让我留下。”

      “你不怕被我传染感冒了吗?”柯克兰吸了吸鼻子。

      “或许我也已经感冒了也说不定。”

      “那好吧,这里只有一张床,如果你不介意和我一起睡的话。”柯克兰的嗓音已经嘶哑了起来,玉京市的冬天是他的一生之敌,“当然你得先把热水烧起来,再去柜子里拿一床被子,就是这边,这个。”

      金渊将自己的衣服整整齐齐地一件件叠起来后,洗干净杯子,端着烧好的水放在了床头柜,又从柜子里拿出一床被子铺好,柯克兰窝在被子里歪着头,看着穿着白色北极熊睡衣的金渊笑了,声音低低沉沉的,“嘿,这是我的睡衣,你穿的还不错,很适合你。”

      纯白色的长毛绒睡衣温暖柔软,完全不同于金渊平时黑灰色系冷淡风的着装,凌乱的碎发落在厚实的衣领上,还留有些许水痕的脖颈在黑色纹身的衬托下格外白皙,金渊低头看了一眼他附和着,“嗯,挺可爱的。”

      柯克兰又觉得无趣地翻了个身,趴在床上玩手机。

      过了一会儿,金渊拿着热毛巾走了过来,他让柯克兰躺好后给他的嘴角热敷了一下,顺手又掏出了吹风机把他湿漉漉的毛毛吹得毛绒绒的,他们都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金渊也躺上了床,柯克兰有些后悔了,贴心归贴心,这距离属实是有点过近了。

      “我睡姿不太好。”

      “嗯,我也是。”金渊总有办法将问题丢给问题人本身。

      “那你现在下去吧。”

      “我那里还有房间,可以给你住。”

      “嗯?”柯克兰觉得自己头有点晕乎乎的,不然他为什么理解不了对方的话?金渊躺在旁边看着手机没有再说话,半晌才等到柯克兰反应过来。

      柯克兰对金渊表现的待价而沽气定神闲有些不满,他天生有反骨,但此刻他生病了,于是他说:“你让我住进去。”

      “当然可以。”他似乎在等待这句话。所以他们都得到了一个满意的答案。

      他们回来的时候时间就已经很晚了,窗外仍然有邻居在播放着扰民的音乐,金渊将窗户关严实了,很快便各自睡去。

      柯克兰醒来时,已经是上午10点多,温暖的光线透过窗户,在被子上落下一片片灿烂的暖黄色,他随意地把凌乱的灿金色头发撩起来,在被子里来回拱着,却撞到了一个陌生的物体,勉强将眼睛睁开一条缝,发现金渊正坐在旁边的被窝里手里敲击着手机,“你怎么还不走?”

      “你不是要搬家,我已经帮你定好了搬家公司。”金渊低着头,看着柯克兰睡眼惺忪的脸。

      “……我什么时候说的呀?”柯克兰惊讶得眼睛都睁开了,手臂半撑起了身体。

      “昨天。”

      “昨天我肯定没有说过!”金渊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他。

      “好吧,但我什么都没有收拾。”

      “没关系,下午2点,我们还有充足的时间。”

      柯克兰应了一声,又钻回了被窝里。

      “你想我帮你收拾,那也不是不可以。”

      柯克兰闻言有些心动,他动了动自己还没有清醒的大脑,回想了一下好像也没有什么不能见人的东西,就放心地闭上了眼,他的声音模糊地从被子里溜了出来,“那你来吧。”

      金渊办事效率极高,将近4:00就把柯克兰带到了自己家,金渊的住处在商业圈附近,但小区周边划有静止线,与日夜喧闹的商业区形成强烈的反差,这里的安保很好,金渊将柯克兰带到电梯里按下了六楼。

      柯克兰顺便把房子挂在了网上转租,之后给乔宁发了信息,让他赶快把自己的那点东西拿走,没有管打进来的电话就把对方拉黑了。

      “喂,我可是为你抛家弃子,望莫辜负。”

      金渊被他逗笑了,打开门让他进来,出乎意料的是金渊的住所还挺温馨,柯克兰还以为这里会遵循金渊本人的风格呢。

      普通的一室两厅,一间是金渊的卧室,一间是隔音房,顶楼会附带一个小阁楼,柯克兰一眼就看中了这个地方,阳光好的时候,他可以躺在地板上晒太阳,天花板上有一扇窗可以打开。

      金渊此时正站在阁楼门口,看着柯克兰把东西收拾得乱七八糟。柯克兰翻遍了行李,理直气壮地指责金渊,金渊好脾气地给他指出放的地方。

      这间阁楼里,墙的两边各有一排书架,放置着满满的书,金渊平常就在这里看书,窗边有一张小床横着,看书看累了之后他会躺在这里午休。

      “你当初为什么想要组建一支乐队?”金渊突然开口,他非常擅长在平静的湖面丢下一颗石子。这让柯克兰收拾东西的速度不禁放慢了。

      在麻木和压抑的生活下,人们对音乐艺术和自然探索有着如饥似渴的苛刻与需求,日复一日的庸庸碌碌,音乐上的宣泄和对边界的探索是最佳的情绪镇定剂,玉京作为一个拥有1000多万人口的大都市,也是音乐与艺术的风向标,艺术院校多如牛毛,音乐集会数不胜数,他和金渊、乌冬三个人上的是玉京市最有名的音乐院校。

      乌冬和柯克兰从小一起长大,但至于为什么柯克兰最后和他申请了同一所学校,或许连他自己都不明白,柯克兰的脾气看似很好,实则难搞,玩的好和交心有时隔的十万八千里,但或许他也想将自己无处可寻的心唱给所有人听?乌冬有时也会无理由地猜测着。

      “想要变有钱,想要受欢迎,正巧也喜欢摇滚乐,不都是这样吗?”柯克兰耸耸肩。

      金渊没有说话,或许他想要什么崇高的理由?柯克兰这么想着。

      这个问题事实上在他们开始的时候或许就讨论过,想要站到台上让所有人都看着我们,亲人朋友,认识的,不认识的,站在舞台的最高点闪闪发光,安静地聆听所有人的尖叫声,这难道不是超赞的吗?年轻的血液为想象中这样的场面而沸腾。

      和很多组建乐队的人一样,首先是两个好友,说着不如让我们开始一个乐队!在这个音乐大势的世界里,抱着这样想法的音乐人有很多,他们在学校社团里认识了金渊,那时候的金渊已经大三了,成绩优异,性格靠谱,就是看起来对什么事情都不太感兴趣的样子。

      柯克兰找上他,只是因为听说他会作曲,而且已经有了和圈子里的歌手合作的经验,事实上他们并没有抱有希望,但是柯克兰找上他的时候,他既然就这么简单地同意了,金渊看起来并不十分的摇滚,意思是,大多数喜欢摇滚的人,是因为他们总是想要反抗点什么,有一团无法熄灭的火焰在他们的内心深处涌动。

      爱,欲望,悲伤,痛苦,和年轻的荷尔蒙,金渊看起来和这些毫无关系,但他确实是这支年轻乐队的中流砥柱,哪怕这个乐队只有三个人,他在这支乐队里有时又当金主又当经理,有时候又像一个不太受欢迎的控制狂,看起来毫无好处,他原先当个吉他手只是因为他会弹吉他,后来他们在酒吧表演的时候遇到了高乐高,他又退了一步,去做了鼓手。

      “这是可爱的谈心时间吗?还是你想要说服我回到大家的身边?”柯克兰漫不经心地揶揄道,“在此之前为什么不来说说你为什么要加入呢?别告诉我你也是同样的原因。”

      “为什么不?”天色已经暗沉,夕阳在远处抹出一片金红,为倚靠在门口的金渊勾勒出一片利落的剪影,啪嗒,他打开了灯,突如其来的光亮让柯克兰的眼睛感到有些刺痛,“一定要说的话,尝试从0到1打磨完成一件作品也是一件很有趣的事。”

      “那看来解散对你来说无所谓咯?”

      喜欢是易碎的无法持续长久,努力不一定能够得到奖励,练习磨合许久,站在酒吧小小的台舞台上,对着下面的群魔乱舞好像也无法得到想要的回应,他们似乎无论什么样的歌都能摇起来,哪怕把他们4个人替换成一只公鸡呢?这些喝嗨了的人也可以摇起来吧,柯克兰有时候会这么认为,哪怕不甘心。

      柯克兰的唱歌方法有的时候是很费力的,如果唱满一整个周末,再加上酒精的刺激,那么周一的时候,他的声音一定会很沙哑,一天又一天地混迹酒吧,投出去的原创作品毫无水花,一年多的时间,他们甚至没有资格踏上角斗场,这足已让柯克兰的热情所剩无几。

      如果只是唱歌,那么只要他一个人就好了吧。他上辈子是这么想的,现在他依旧这么觉得,人的不幸都是因为无法企及自己的期望,人生中的干扰选项太多,所谓梦想初心这种东西便无限沉寂,更何况他想赚钱。

      “喂,金渊再借我点钱呗~”柯克兰背对着光坐在地上歪着头,对着金渊拉长着声音,似乎是在撒娇,他不明白为什么金渊对他的底线如此之低,毕竟就连金渊自己都不知道,反正能借此得到好处就好。

      “做什么?”金渊扬起眉毛,被借钱的人总是需要知道借钱的目的的。

      “嗯——这个,”柯克兰感觉自己有些羞耻,这种情绪莫名其妙,但反正前世金渊是借给他的不是吗,这种想法又是理所当然的,“我想买直播用的设备。”

      “哦,这么说你不想组建乐队了,又想去直播了是吗?”金渊的表情变得似笑非笑。

      社交媒体的时代,让乐队更加贴近听众,也让人们能够低成本的更贴近音乐,同时一些职业开始流行。

      “也不是,或许或许我需要经历一些阶段,毕竟我还太年轻了。”或许像柯克兰这种人,需要让他头脑中天马行空的想法一个接一个地落败,才能变得坚定也不一定,又或者他总是重蹈覆辙。

      “喂喂喂,我真的能把钱赚回来的,”柯克兰站起身来,像一只金毛寻回犬,围着金渊打转转,“看看我的脸,我的嗓音,是不是天生就是会赚钱的样子。”

      “这是你轻易放弃的原因吗?”金渊双臂环绕着胸。

      柯克兰的瞳孔收缩了一下,他不太愿意听到这样的评价,“谁说我放弃的,我只是觉得很无聊,不是吗?世界上有无数的乐队,他们也不过坚持了没多久就面临解散的结局,能站在苍穹之下的伟大乐队又有多少呢?我们也只是尝试过后失败者中的一员而已,我们可以去做其他的事情,你或许能成为有名的金牌作曲人,我可以是一个网红小歌手,我们都有光明的未来,对不对?”

      柯克兰的声音低沉而又急促,显得有些具有攻击性。

      果然,这实在是一个很可爱的反应,金渊心里这么想着,他通常是一个结果主义者,但他并不讨厌柯克兰这样的败者宣言,甚至认为这有些可爱,或者说怜爱的,他弄不清楚自己这样的想法从何而来,像是养了一只小动物,怜爱他的笨拙,期待他的成长。

      柯克兰很难得的对金渊说出这么长篇的话,上一次还是邀请金渊加入乐队的时候呢,那时候他似乎说了很多塞满光亮的话,金渊和那时候一样反应平淡,而他明明是他们的一员,却好像一点也不受影响,除了重生以后给他的那一拳,这实在是有些不公,柯克兰有些讨厌这样的金渊,又对自己感到失望,他应该说些更有道理的话,去说服对方,或者是说服自己。

      “如果我不是天才,那么努力又有什么用呢?”最终他垂头丧气地说。

      “你不是一向都很自恋?”金渊有些哑然失笑,“天才本就是无比苛刻的奇迹,在判定自己是否是一个天才之前,你得先好好认识自己。”

      柯克兰有些不以为然,如果没有登顶的才华,那么一开始就不应该试图爬山。

      之后是长久的沉默。

      幸好电话声响了,这种单方面尴尬的气氛才宣告结束,是要来看房子的人,柯克兰简单地和对方约好了明天的时间,而金渊已经下楼了,他松了一口气。

      金渊敲打他的房门的时候,柯克兰还在磨磨蹭蹭,他对即将住在一个屋檐下的未来有些不确定,但他身上确实没钱了,他对这样的日子感到真TM厌烦,既没钱又没有梦想的20岁简直一无是处。

      晚饭看起来是金渊做的,他们坐在干净的白色餐桌前,金渊给他倒了豆浆,他们安静地吃完了晚饭。

      “明天需要我送你过去吗?”

      “你可以把我带去酒吧吗?我的小电驴还在那里呢。”

      “没问题,就像你说的,你确实~还年轻,”坐在金渊对面的柯克兰感觉自己被嘲笑了,“你当然可以,在你的每个人生阶段中放肆,但你也同样需要停下来思考你想走的路。”

      柯克兰咬着手中的玻璃杯,他不想表现得很敏感,但是真该死,对方就比他大两岁,却像他的老父亲,快,他应该说点什么,应该说点什么,但如果他甩出点叛逆的话,那对方岂不更像他的父亲了?这真该死,他不应该想到那个愚蠢的人,他把杯子里的豆浆一饮而尽,打算上楼去。

      “记得把碗洗了。”

      “知道了。”柯克兰金色的头发耷拉着,像是只打了败仗的垂耳狗,转身折回到了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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