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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约在冬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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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我不应该活着。
或者说,不应该出生。
我算不上男人,甚至算不上一个活生生的人。
至少,我的父母是这么觉得的。
如果不是计划生育,我们就是生十个八个,也不要你!
这话从我妈嘴里蹦出来的时候,我能看到,她面部的每一寸肌肉都在用力。
像是要把什么东西硬生生剥离开来一样。
我想了想。
是的,是要剥离开来什么东西的。
那个东西甚至不是个东西!
那是我。
说我是怪胎都不足以泄愤。
我甚至不应该出生在她的怀里。
我是恶魔的果实。
让亚当和夏娃流浪伊甸园之外的那个恶魔果实。
我或许需要看医生罢。
虽然我从来不这么觉得,我不认为我有问题,有问题的,是这个不承认我们的世界。
可母亲真真切切地又在偷偷给我找心理医生。
为什么,喜欢女人就是对的,喜欢男人,就是十恶不赦?
谋反、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
而喜欢男人——喜欢同性,竟然是比毁灭世界更可怕的罪行。
是要受比上刀山下火海还要惨烈惩罚的罪行。
那我干脆不要喜欢别人好了。
有时候,我会自暴自弃。
喜欢,如果是一种坚持,大约也很脆弱。
是的,喜欢,是脆弱的。
就像父母对我的爱一样脆弱。
我如果不叛逆地好好读书,他们就是一副母慈子孝的顺遂。
我如果不叛逆地找到一份好工作——比如在银行大楼上班——他们就是岁月静好。
可我算什么呢?
我在他们的眼里,只是一个附属品。
是他们拿来撑面子的工具,是拿来抬高身价享受别人表面奉承的工具。
我从来不是我自己。
我甚至,不是一个独立的个体。
不是一个人。
你喜欢男人,让我们丢了老脸!
你喜欢男人,让我们怎么在你亲戚面前活了!
别人会戳我脊梁骨的!他们会说,是我们做父母的没有教好子女,才会让你误入歧途!
可是,我喜欢男人,和亲戚有什么关系呢?和别人有什么关系呢?
是别人能强迫我喜欢女儿吗?
人爱看笑话,爱看闹剧,是天性,是必然。
因为,只有从别人的闹剧里,才能够找回自己的尊严。
你看,那谁家家的儿子,读了硕士,都准备升行长助理了,还不是一样失败,没想到他竟然喜欢男人!
因为自己没有高学历,因为自己找不到理想的工作,因为这是他一辈子达不到的高度,所以就要把别人拉下神坛。
这样,心里就会有一点点安慰。
可是,这和我喜欢男人有什么关系呢?
我始终不能理解。
喜欢女人就是天经地义,喜欢男人就是一个能够把优秀的人拉下神坛的“地狱级笑话”,这件事情本身,就是不可理喻的。
拉下神坛的方式有很多,比如泼脏水,造黄瑶,可是,为什么喜欢男人会成为众多方式的一种?
我想了想。
因为,他们没有喜欢过同性,所有也不许别人喜欢罢。
大约,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