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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朋友 ...


  •   江水漫漫,浑浊不堪,惊涛拍岸,卷起各种杂物向南奔流。

      桥上车流滚滚,桥下怒涛阵阵。江水离桥拱底部只不过几米距离,从远处望,好像江水随时会漫过桥拱,将它吞噬。

      “这水都快涨过江堤了。”彤彤不愿意呆下去了。

      从车行离开,颜华拒绝了打车的建议,他想上桥头看看风光,满足一下作为才子的闲情逸致。征求了彤彤意见,时间不过五点出头,两人计划经过沿江风光带,顺着堤岸人行道,一路走上桥去。

      不料,初秋的天转变太快,突然就起了风,江边浪大,人行道上稍低点的地方都泡了水。大浪又一波波冲击着江堤,溅起阵阵腥臭的雨雾,真是大煞风景。颜华瞬间意兴阑珊。

      他只穿着背心,戴的项链重。被风一吹,三块吊坠发凉,胸口隐隐作痛。想起以往,心里伤感连连。
      “我们回学校。彤彤,你…抽不抽烟?”颜华只想闻闻烟味,缅怀萍萍。

      离别已近两月,两人毫无联络她,时间一晃而过,他很思念萍萍。
      “哎,萍萍你老是骗我,你是否还记得说过会来大学找我吗?你知道我在哪念书吗?”

      有时候颜华是真的很笨,也没想办法去找过她。两人似乎都保持着无形的默契,谁也不主动去设法联系对方。当然了,他是被动的一方,主动权掌握在萍萍手里。

      “很少抽,我们去桥头附近买。”
      买了烟和饮料,瞧着颜华神情恍惚,彤彤竟说,来都来了,还是上桥看看风景。

      “怎么?你不喝葡萄汁?”彤彤递过饮料,他摆摆手不接。
      颜华胸痛,只把烟叼着不点火,让她摸不着头脑。
      “…有没有买水?”

      “有…”
      颜华有些难为情又问:“那个…有吸管不?”

      “你这个人还真奇怪,没有!”
      彤彤甚是纳闷,颜华简直是奇葩,怪里怪气,骚操作太多。

      “你不冷?”站在桥上,风更猛,彤彤的嘴已经乌黑,她跟奇葩相处了一会儿,脑袋也进了水,这么大的风,两人都穿着背心,她居然提出上桥的馊主意。

      “…还是回去吧。”

      桥上不许停车,亦没有站台。天不作美,所以长桥人行道上只有两个衣着单薄的傻子,扶着栏杆顶风前行。

      “你没同学陪着一块来学校?”彤彤觉得颜华确实是头怪物,一路也不怎么说话,都是她在挑话题。颜华在买皮带和还车时道理条条、口若悬河。此刻却自顾走在前头,有一搭没一搭地敷衍她,让她很是尴尬。

      学考古的人果真都是稀有动物。

      “…彤彤,你是我大学认识的第一个朋友。”他抛出个没头没脑的回答。
      彤彤双手揽胸,声音打颤:“朋友?你是我大学里认识的第一个奇葩!”

      “…所以呢,以后我们都要保持联络,不能跟丢了对方,好吗?”颜华不在意她的讽刺,也不管她如何想,他只是想表达自个的单纯心思。

      他停下脚步,他点燃香烟,他吐出一口浓雾,他望向南方。

      “在南方的小城里我曾经有几个朋友...可我都把他们跟丢了。”
      彤彤觉得他大概是想家了吧,毕竟年少,可能没出过远门。

      风卷浪滔滔。
      大江中,孤独的洲岛在波涛的包围下赫赫发抖,长桥上,初识的两人在狂风的肆虐中安然屹立。

      冷风中建立起了新友谊。
      但愿以后两人谁都不要弄丢了谁吧。
      ————

      初入大学的颜华很不合群,他打不开心结,行为怪异。他能与人相见言欢、高谈阔论,亦能把人怂成哑口无言,让人恨得咬牙切齿。
      他可以和你酒逢知己,又突然和你话不投机。他特立独行,他想法飘逸,他的朋友很少。

      忙活几天,入学一堆琐事终于搞定,军训开始。
      天气正常起来,大江水位降得很快,只是浑浊依旧。

      军训为期一月,学校专业近百,学子过万,颜华所在的北院校区有大几千人。军训地点有不同几处。历史系的军训地点安排在生物学院的篮球场内。

      颜华对军训没什么感觉。
      军训最大的好处是让新生相互了解,建立起所谓的“伟大革命友谊”。
      他从不低估友谊,只是感叹革命过于伟大。

      新生来自全国各地,都经历过枯燥乏味、苦逼紧张的读书长跑,大部分人还没从上榜的喜悦中跳出来。

      大学只需科目课程及格就能顺利毕业,没有高三那种万夫竞过独木桥的严峻压力。

      初入陌生环境,学子们迸发出的热情和欣奋简直让人无法想象。他们青春年少,正处于情犊初开的驿动年华,又没了家长的贴身管促,向往自由,热情好动的天性一发而不可收拾。

      军训没多久,不知造就了几多痴男怨女、男女朋友。

      彤彤不拘小节,经常在军训的空闲来寻颜华。这个土憨憨虽怪却不至于是个坏人,两人是朋友,所以他们见面的次数较多。她喜欢听他掉掉书包,发表些她没听过的怪论。

      她每次给他拿瓶装水都故意带上吸管来取笑他。她弄不明白的是颜华总在抽烟时会突然沉默和伤感,喝水时把吸管咬得瘪平。哦,还有,颜华咬吸管咬得很慢、很深沉。

      彤彤笑他装酷显摆,他笑着从不解释。空闲的时候,她几次邀他去爬山,颜华总找各种理由推脱。

      或许是两人在军训期间的亲密相处被人看在眼里,导致了他俩身边鲜有人打扰。

      彤彤不确定他俩究竟属于何种程度的朋友,她觉得他们的关系非常奇特,嗯,只是奇特而已。

      军训结束时,许多同学自发赶往车站给教官们送别,大送鲜花和礼物,有些人甚至哭得特伤心。

      短暂的相处也能情深至斯?

      颜华很不解,其实他应该颇有感触,毕竟他也有过类似的经历。他不确定这算不算是真情流露,他甚至把这种貌似自作多情的感觉归于想得太多。

      随着教官们的离去,大学生活终于回归正常。大学是学校,学子的任务还是得以学习为主。

      颜华并不是很喜欢考古专业,却很迷恋学院的环境。

      说是学院,其实却只有一座超大的独栋教学大楼。

      此楼红砖青瓦,用料古朴雅致,造型新颖现代。学院正处名山脚下,范围很大,倒像个公园。

      考古系师生不多,院内空旷,环境恬静安宁。其间绿树成荫,繁花似锦。有此仙境,颜华甚至逃课来室外感受这份特有的气氛。

      院子里也有些高大的桂花,颜华坐在树下偶尔会想起汪琴。每当此时,他总是深深吸气,再长长的吐出。脑海中那朵桂花已变得很模糊了,或许它在望曦阁的微光里,在某人的粉拳攻势下早已凋谢了。

      颜华总在不喜欢的科目课堂上写些杂诗,画些不着调的涂鸦。
      他偶尔会怀念高中时期那种紧张的学习氛围,相比之下,大学的学习略显轻松,没有急促和压迫感。不过,他并不怠懈,翘课和上课走神并不阻止他努力。年底他已考过英语四级,晚上大部分时间里,他都在读书馆度过。

      大学没有他初入校门时想的那样差,也没他理想中那般好,有他并不适应的缺点。

      比方说伙食。食堂的饭菜不合他口味,他只吃过一小段时间的食堂。他在李子街专找些重口味的餐馆换着地方吃饭,这样很费时间。

      比如说上课。他嫌班级教室小,偶尔去听些非考古专业的课程,公共课程他也总选大教室听,这样很费神。

      他特喜欢文学系的课,结果也没学进多少文学类的知识,这只是他的情结而已。他还坐车去南院区听课,那儿离他所在的北院有几公里路程。他在艺术类的课上听得很仔细,还做笔记,那也是他的一个情结。

      这些外系课他专挑大教室去旁听,因为大教室都是多个班级的学生一块儿上课,讲师很少查人点名。他还坚持踢球和健身。
      所以颜华每天跑来跑去,他很忙,他在自己的世界里忙得开心。

      颜华没配随身通讯工具,每周末都给家里打电话,交流日常、寄托思念等。他偶尔会给父亲或亚枫寄信,写些不方便口头表达的内容。

      而他写的最多的信却是给萍萍的,只不过无处可寄。

      颜华不知道萍萍的地址,也从未打电话向她哥问过。
      他一直都很听萍萍的话,她记得萍萍说过,他是她的男友,她的要求他必须得答应,她写的那封信里叫他不用去寻她。所以他很遵循这些,只是他实在太想她。
      ————

      日月交替,时光如梭。
      12月22日,阴,冬至,黄历上说诸事不取。

      省城虽处南方,冬日里却很冷。大学北校区位于大江西侧几百米外,比邻大山,校内建筑不高,容居率大,显得空旷,风无阻挡。所以校区温度比市区要低2-3度。

      “老子在上面口水喷喷,你们在下面眼屎滴滴。”

      文学系某课堂上,讲台前的老年讲师很愤怒,这才上下午第一节课,却有不少人趴在桌上。更有甚者,几个抵挡不了睡意的学生嫌离他太近,竟明目张胆换到后排去呼呼大睡。

      孰可忍,孰不可忍!

      在老师的咆哮和好心学生的督促下几乎所有的瞌睡虫都重新归位,专注于课堂。而坐在最后面的一名学生仍扑在桌上。

      大课堂上学生基本上都靠前坐。如今是天冷的冬季,学子喜欢挤在一堆取暖。
      大教室结构上类似于影院,前低后高。那位没醒的学生坐的位置离人群隔开几排空位,所以从讲台望去,他绝对鹤离鸡群,是教室中最靓的仔。

      “哎,这种天气,都能睡得如此酣畅,真是少有,去喊醒他。”老师还是很尽职尽责,能进盘的都是菜,管你是萝卜还是韭菜,一个都不能少。

      “你叫什么名字?哪个班的?”老师要拿他开刀,树立威望。
      “回老师,学生颜华,三班。”

      “不是,绝对不是,认不得,来泡妞的。”学生起哄倒是积极,有三班的人指出来,他们班并无此号人物。

      这小子没撒谎,他很老实。
      “我是考古系三班的,并非文学系。”

      是个外系的蠢宝宝,一个陪爱情长跑的痴男傻小子。可能是他心仪的女孩旷了课,又或者纯粹是单相思,傻小子思虑过度,急着入梦要向月老去讨个说法吧。

      “我看考古也不适合你,你该去找丘比特拜师。”老师有点幽默细胞。

      “师长误会啦,学生只是...”颜华想解释,真要解释只是出于兴趣并非泡妞而来,上课却在钓鱼,这种行为作为学生实在是对老师极大的不敬,误会也就误会吧。

      颜华再无心继续找课听,文学系与考古系离的远,索性回宿舍继续找月老。

      “喂,颜大才子。”不意身后有人唤他。

      回头寻找声音源头,竟是三中校友方向同学。两人同级不同班,时常一块踢球。
      方向身材高大,球技很好,就是踢球时想法很多,处理球不够果断,大家都叫他犹豫大方。

      “想不到又成校友啦,哈哈,缘分。”

      两人找了个偏僻的花坛聊天,大方说,文学系还有个同乡林小洋,原来也一起踢球的,很少来上课。他又问起为何暑假都没遇到过颜华去踢球。颜华解释说生病了,踢得少,可能错过了没碰上。不意三人都考上这里,很懊恼开学时没相约一起来。

      方林二君好玩吉他,在大山南麓租下个小民居,找另两个发烧友组了乐队,经常到处疯,所以很少来上课。

      颜华是好静之人,来文学系多次,也没去找老乡。要不是课上发生的插曲,两人还不知何时能重遇。

      “乐队有个酷妹妹,是省城人,南院音乐系的,很有个性。”
      大方素知颜华以才子自居,音乐品味独特,有情书王子之美誉。简单交流后,得知他没有女友,想做个月老。

      颜华倒不想找女友,大学女孩何其多,不缺酷的。交女友费神费钱,他还对萍萍有所期待。

      他只想去租房玩玩音乐,也想找他们一块踢球,好歹是老感情,他苦行僧式的日子过得实在有点乏味。

      恰好今天又是冬至,家乡有冬至吃狗肉的习俗,两人相约去李子街吃狗肉。约好了时间地点,方向留了传呼机号码。。

      “阿华,你也叫几个耍的好的来,我再喊几个人一起去。”时间尚早,大方还要上课。
      颜华不希望聚餐人太多,说道:“我孤家寡人一个,除了林子还有其他老乡?”
      “老乡蛮多,但不熟啊,也不会喊好多人,还是跟你们一起好耍,先走了,别放鸽子!”

      颜华有点小激动,朋友嘛,有共同语言感情才深嘛,人以群分嘛。
      晚上约了聚餐,估计会闹得很迟,颜华不愿耽误学习,便往读书馆阅读室走去,反正那儿能看书可睡觉,还无人扰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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