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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第 28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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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起来离开明远时说的那句话,我们太近了。我们太近了,就意味着我能看到他的缺点,我再也没有办法只能看见他的光环和他的优点,而是陷入了局部。
就像盲人摸象。
能看清什么呢?什么也看不清,只能在某一个局部,以为看到的就是全部。
离开明远后,他又是那个闪闪发光的大明星,我还是有很多喜欢他的时刻。可是我知道,我不会再回去,因为我没法接受靠近以后那些缺点与琐碎。
我接受不了,也不用强迫自己接受。
我不想,我不想曾经在我人生中闪亮的光彩,最后成为死鱼目,这不是我想要的。
于是我想起,有人说梦想,就是用来放在前方当作灯塔,灯塔的作用是永远在前方,永远不可抵达,这样就可以一直往前走。
因为人生本来就是往前走,不停留。
所以明远,他是那个灯塔,是那颗星星,是那个月亮,是每天都会升起来的太阳,我不要他成为我帐中的萤火虫,天亮后变成丢出去的黑壳。
算是有一点自欺欺人,好像这样就可以假装梦想永远闪闪发光。
可是我知道的,我知道的。这是我的选择,我要放弃和闪亮的人站在一起的念头。
因为此时的我,眼皮子还太浅,我的注意力不由自主放在了琐事上面。
总要有人来做这些琐碎的事情,可是我不想我是那个人,我不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