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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 14 章 ...

  •   我和季小雨从小玩到大,学生时代曾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季小雨笑着喊我的名字,我才猛然反应过来,那些已经是从前了。

      季小雨高考失利后留在本地上了一所大专,她没有坚持下去,只在大专熬了两年半。辍学之后,她被爸妈安排了很多相亲。季小雨没找工作,也没再考学,早早结了婚,生了孩子,在家里做着家庭主妇。

      她拿自己打趣道:“叶潼,你还记得吗,我上高中那会儿最喜欢看帅哥了,一天看八百个网络男友都不腻。可真谈恋爱要结婚了,老公也就是个普通的男人。”

      季小雨的声音有些疲惫,但更多的是苦涩。她自顾自地说完,怕耽误我忙,让我赶快挂了电话去工作。我挂下电话,一整天都哑口无言。

      晚上推开乔觅知弟弟的病房门,心中突然像打翻了调味瓶似的,五味杂陈。我们心照不宣地逛到了医院大门口,我伸出胳膊撑在楼梯的栏杆上,手指绞着耳边的头发走神。

      乔觅知看了我好一会儿,问我怎么了。我摇摇脑袋不再去想季小雨,把话题转到了乔觅知的身上。

      “弟弟再过几天就能出院了,这个月程序组不忙,空的时候我可以帮你送妹妹。”我认真考虑了很长时间,说,“最近游戏因为文案挨了很多骂,公司也没能找到能顶替你工作的人。回公司吧,你也该回来了。”

      她足够相信我,接受了我的建议。我们交替着照顾弟弟妹妹,乔觅知渐渐从医院中脱离了出去,回到了公司上班。尽管每天能在公司上班的时间不长,还总是不定时请假,好在乔觅知能力强,效率高。

      弟弟身上的伤慢慢在家养好了,游戏也跟着慢慢回温。老板脸上终于出现了久违的笑容,管钱的老板一高兴了,我们这些小职员沾了乔觅知的光,都在底下偷偷跟着乐。

      我带着乔觅知去了我总和言淮一起喝酒的面馆。她家离这附近远,没有来过这边,刚来觉得有些新奇。

      面馆老板看见我就打算提酒过来,走到附近发现坐我对面的不是言淮,又把啤酒提了回去,拿过菜单来。

      我们口味相投,乔觅知吃过一次就爱上了这家面馆的味道。面馆位置不算显眼,之前言淮总打趣说,这里经营这么多年没倒闭,多亏了我们两个提供了经济上的大力支持。现在换我告诉乔觅知,好吃以后我们就常来。

      再后来,面馆开了这么久,终于在冬天上了新品。我从来没吃过乌冬面,出于好奇,非要拉着乔觅知过来一起尝尝鲜。

      我回想了太多太多,也说了太多太多,再回过神来时,恍然如隔世。乔觅知的碗已经空了,只剩下碗底的一点料,汤都喝得不剩。

      我低下头看着自己面前已经冷掉变僵硬的乌冬面,放下了举在空中的筷子,没有了胃口,也提不起半点食欲。

      陈笙最后发过来的简讯,是她举办婚礼的位置。我打开定位一看,在美国。我感到很奇怪,她什么时候出国了?

      我说,我要去见陈笙了。

      乔觅知脸上淡然的神色僵住了一瞬,她垂眸轻轻叹了口气,问我:“我能听得出你高中时很喜欢陈笙。可现在扪心自问,你是真的依然喜欢她,还是故步自封留在过去,抱着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

      “高中时喜欢上陈笙,或许是因为太孤独了吧。不管是我,还是她,我们都太孤独了。”

      我抬起袖子抹去脸上的眼泪,想着乔觅知这番话,反而笑了起来,像是在自嘲我这庸庸碌碌的前半生。

      我固执地沉溺在过去,被“喜欢陈笙”束缚,却始终不愿意迈出被囚笼困住的脚步。我喜欢陈笙,或许真的是因为太孤独了。那时我孤身一人,她也只有那只名叫戈多的三花色小猫。

      上了大学、工作之后,我总会想起中学时期这段无疾而终的单恋。不论是月亮酒馆里孤独神秘的老板娘,还是永远在陪着弗拉季米尔等待戈多的爱斯特拉冈,我都没有契机再去听闻他们的单调或是精彩的人生故事了。

      乔觅知劝我回头,让我放下过去,放下陈笙。她说我现在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过着安稳的生活,未来更应该要向前看。

      我站起身走出面馆,乔觅知沉默地跟在我身后。我整理了下布满折痕的衣服,顺道理清了脑中混乱交杂的思绪。我没有给出乔觅知一个确定的答案,只说,再给我点时间想想。

      与乔觅知在面馆分离之后,我去公安局办了护照,粗略地扫过婚礼前几天的航班,订下了最合适的飞机票。我没有把这些准备告诉乔觅知,在飞去美国的前一晚突然觉得应该见言淮一面,临时起意给他打了通电话。

      言淮难得没有工作,我很快在面馆见到了他。

      “我之前去图书馆看到余华老师的《活着》,第一反应会想到‘为什么不是死了’,而没有想‘人确实应该好好活着’。”

      脑海中突然蹦出的话有些无厘头,说完,我看着言淮笑了。

      “你敢信吗,我决定出国前最后一个想见的人竟然是你,而不是乔觅知。”

      言淮说信,转脸又问我为什么。

      我说,乔觅知看穿了我掩盖的想法,就会把这些统统说出来,再混上道理和现实,掰开了揉碎了摊在我面前。

      她劝我该向前看了,可我心里清楚,从分别陈笙的这么多年来,我一直都在止步不前。到现在,甚至又开始犹豫着后退。

      而言淮不同。他和乔觅知一样有着敏锐的嗅觉,尾巴一翘他就能猜到我想做什么。但他只会揣着明白装糊涂,他不会劝戒我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就像我知道他有胃病,但人生失意时从来不会劝他戒酒。

      他递给我一瓶开了罐的啤酒,我拒绝了。言淮有些意外,这是我第一次拒绝他递过来的酒。我解释说,脑子很乱,现在更需要清醒一点。

      言淮难得讲话这么少,对着瓶口把酒一饮而尽。他把空酒瓶砸在桌上,长呼了口气,问我是不是真的想好了要去见陈笙。

      没有半分犹豫,我脱口而出;“是真的想好了。”

      我以前和乔觅知说,我曾经喜欢过陈笙。其实这个说法本身就是不准确的。我只在高中时喜欢过陈笙一次,自此之后就再也没有忘掉。

      我对陈笙的爱已经化成了没有病因的顽疾。不管怎么样,我都要去见她一面,逼我自己咽下这副苦到浓烈的药引,也给这段长达十年的单恋画上句点。

      言淮明白了我的意思,什么都没有再问。那天的夜晚十分宁静,风吹树枝发出声音仿佛是窸窸窣窣的耳语。我仰起头望向空中,枯枝挡住了月亮,看过去像是月亮上凭空生出了裂痕。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4章 第 1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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