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目录 设置
1、一 ...
-
林枫日记 11.22
我起床,走到阳台上,倚着栏杆。
深蓝色的晨风拂过我的身体。
对楼,有一个房间里亮着灯。橘黄色从四四方方的窗户里射出,被窗外深蓝所包裹。
我看见,对面的房间里,一位女画家,正忙忙碌碌地作画。
事实上,今天是我28岁生日。
早上去警局上班,发现桌子上摆满了鲜花,一问才知道,那是同事们对我升职的祝贺。为什么会升职呢?可能是因为我在上次的任务里立了功?
这不是什么坏是事,你说对吧?林默。
如果你还在,你会祝贺我的吧。
不过你也知道,我不太喜欢花。
今天下班的早,因此我在下班后开车去了监狱。我要去看看孙燊,或许你也可以把它视作我给予我自己的生日礼物。
然后我见到了他,在访问室里,隔着窗口。
我看着他,他也看着我。
他倒是比原来沧桑了一些,瞎掉的那只眼睛里是空洞,完好的那只眼睛里是恨。
这说明他还没有到一无所有的境地。
一无所有的人的眼里不会有仇恨,一无所有的人的眼睛里,什么都不会有,就像我。
我想不通,当年的受害人明明是你和我。我又做了什么呢?不过是让他为当年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应有的代价。
他不该心虚么?还是他对死的恐惧把心虚掩盖得严严实实?
毕竟,他下周要执行死刑了。
我沉默地看了他一阵,长长地舒了一口气,然后转身走了。
而此时,我听见孙燊发狂地撞在栏杆上的声音。在死的重压下,他终于歇斯底里了么?
他在咆哮,在咒骂,在嘶吼,而我没有回头。
我能清晰地想象到,他的那只没有瞎的眼睛,此刻会是怎样的饱含着激烈的情感,会怎样浸着仇恨·愤怒与绝望,而那些在死的重压下诞生的情感,又是怎样冲击着我离去的背影。
林默,你高兴吗?孙燊,父亲的债主,那个让你在火里死去的人要走上刑场了。你一定很高兴吧?
可是林默,我感觉不到高兴。
你不要担心,我并没有活在你离世的阴影里,因为我也没有一直感到悲痛。
我只是觉得,在孙燊被判处死刑的那一刻,我的一段使命已经结束,而我不知道余生的意义。当我在这世上最后一个在乎的人死去,当他那只没有瞎的眼睛从我的记忆里彻底淡去,那个时候,我会成为与世界彻底断了联系的人。
今天,我看见孙燊发狂地扑在监狱的栏杆上,我不知道我的余生会不会有像他那样强烈的对生的渴望。
离开监狱后,我回了家,回到那所挤在老城区的公寓里。我吃过晚饭,然后开始查看我的工作资料。
我拒绝了局长让我休假的建议,尽管这休假是带薪的。事实上,我只是不知道如果休假了我该去干什么。
晚上,我照例去夜跑,沿着无尽的海岸线,沿着热闹的老街。
天气已经冷了,宣告这沿海的小城市即将进入冬季。泛着深蓝色的暮色中,那群老街上的小贩支起他们的摊店,点亮他们的小车。大锅里冒着的蒸汽,炒锅里飘香的油烟在初冬的夜里腾涌,在人声鼎沸中弥散。
我跑过山东煎饼果子店、重庆炒面店、台湾手抓饼店。。。。。。我跑过围在塑料小桌旁的拥挤人群。我看见王大爷正在追赶他脱了绳的狗;我看见卖烧烤的谢大婶正在和顾客讨价还价;我看见那卖豆腐的陈大嫂不知从谁的口袋里摸了几张钞票;我看见那个得了精神病的疯女人正在大闹买炒面的小摊,不知为什么,她总是让我感到不安。
我从那些熟悉的身影边跑过,老街像一卷在我面前放映的长长的胶卷。
跨过海堤,又是不一样的景象:盘旋着鸣叫的海鸥,海平面挪移的船舶,倒映在海里的深蓝的天空。
长长的海堤,像是把世界分成了两半:一半是灯火阑珊,一半是暮色苍茫。
住对楼的女画家穿着荧光色的宽大卫衣,坐在画板上写生。你说,他会不会把这一切画在她那张白纸上呢?
我一路向前,跑到那处人烟稀少的海湾。我在那站了一会,看拍打在礁石上的海浪,看已经离我很远的老街映在海面上的点点灯火。
我脱下鞋子,踩进海浪里,一路向海的深处走去,一路让海水没过我的身体:从脚踝,到大腿,到腰部,再到肩膀。
哦,林默,你不要担心我,我不会投水自尽,我再次向你保证。
我深深地吸气,没入海水里。冷酷的海,自由的海。我张开双臂,让身体在海浪的褶皱里浮沉,不做抵抗。
每当这一刻,缺氧的环境与斑驳的光影让我恍惚中窥见了生死的裂隙,透过这裂隙,我再一次拥有了那种熟悉的感觉——痛苦而温暖,那是与你相依为命时所体会到的感觉,此刻又从我的心脏蔓延至我的全身。透过生死的裂隙,我好像看见站在岸上的你,隔着海水,你蹲着,唤我上去。
我探出海面,却只见空荡的海岸与遥远的,热闹的老街的灯火。
海平面上有一只小小的渔船,此刻正悠悠地驶过天际。
我走上海岸,我该回去了。
回去的路上,经过老街,看见一群人围在豆腐摊旁边。我经过时,那穿荧光色卫衣的女画家突然从人群中冲出来拉住我:“她偷钱的时候你也在啊,你看见她偷钱了吧?”她指着那卖豆腐的陈大嫂,“你看见了吧?”
我说,是,我看见了。
陈大嫂脸上即刻露出心虚的神情,人群则发出胜利的喧闹。那画家一笑,冲进人群,抓住大嫂的袖口:“这下你还有什么好说的?”她得意地一捋自己的满头红色卷发,“你要不服,让警察来评评理啊!”她的目光落在我身上。人群开始附和。
老实说,我并不想参与这场纷争,因此我只是很平和地告诉他们,这不属于我的职权,他们可以去派出所调解。
在人群确认我无法帮上忙后,我很快被他们所抛弃,我也因此得以全身而退。
这时,我看见那个疯女人从人群的外围一瘸一拐地走过。她看见我了,我也正看着她。我莫名地感到心慌与惶恐。然而只是冲我咧嘴笑笑,便走了。
于是,我最终湿淋淋地回到家。
而明天,我还得去上班。
我不知道为什么每次都要向你记录下这些琐碎。如果你真的能看到,如果你感到厌烦,那么我向你道歉。可你真的能看到吗?你能看到该多好。
今夜,我将怀揣着这样的梦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