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5、尔尔辞晚,朝朝辞暮(一) 亲兄弟骨科 ...
-
叶辞晚和郁辞暮是双胞胎兄弟,因为家庭关系从小就分开了,一个跟了妈妈,一个跟了爸爸。两兄弟二十年来没见过对方,也并不知道对方的存在,但这不妨碍他们作为同卵双胞胎的基因相似性。
叶辞晚和郁辞暮长得真的很像。
两个人的第一次见面是在球场上,校际比赛上,他们各自代表不同的学校出战,穿着一红一蓝的队服面对面地站着。
郁辞暮个子高,代表队伍起跳抢球,裁判员含着口哨,把篮球往上一抛,郁辞暮膝盖微弯,轻盈起跳,蹦得很高,轻松拦下球,拍向自己的后方。
他落地前微微低头,看见了对方队伍里最后排站着的男生,和自己长得很像,但穿着蓝色的队服。球赛紧张激烈,他落地后迅速撇干净心思,投入战斗之中。
郁辞暮在队里打小前锋的位置,他极其擅长发挥自己的优势,个子高手长脚长的,接了球在篮下轻轻一跃,抓住篮筐直接单手扣进去一个球。
身后一众人吹着口哨,呼喊着“nice”、“郁哥帅气”,还有场边的尖叫声。郁辞暮脸长得好,还有技术,一直是高人气的存在,走到哪都能收获欢呼声。
郁辞暮转过头冲着队友打了个响指。
他开了个好头,队伍士气高涨,一路斩下好几分,转眼间牌子就翻过了两位数。
对面的分数停止在了九分,是三个三分球的结果。
三个三分都是同一个人进的。
按理说三分能进应该获得满场的欢呼和尖叫,远投很考验球员的精准度,进球后极容易吸走全场的目光。但是这三个三分结束后,郁辞暮根本想不起来是谁投的球。
短暂的间隙里,他的队友轻轻撞了下他的肩,“盯住对面一号,那人挺凶。”
“九分都是他一个人拿的吗?”
“嗯。”裁判在吹哨了,队友一推他,两个人并肩回到场内,“球尽量别到他手上就行。”
被人提醒了,郁辞暮才开始把关注点落在那人身上。比赛激烈,大家满场的跑,注意力还得盯着球,他没来得及看脸,就记住了他胸前背后那个深蓝色的、刺目的1号。
那个1号确实很厉害,他能一眼判断出场上的局势,瞬间挑选出最合适的人进行传球。郁辞暮眯了眯眼,忽然有种棋逢对手的感觉,两个健步冲上去挡在他面前,试图截断他的球。
男生动作迅敏,勾手带球转身,一个很漂亮的假动作从他面前晃了过去。眼前飞扑上来两个人试图盖帽拦截他投球,没想到他却一勾手,球从身后朝着侧边飞了出去,传到其他人手里。
郁辞暮抬起头,冲着他轻吹一声口哨,短促而又响亮,“帅啊兄弟。”
叶辞晚也跟着笑,没说话。他把球传出去了,奈何前方队友不够给力,在篮下投篮时没进,篮下球被截走了。
二次篮板算犯规,叶辞晚守在三分线外等着传球,场内已经挤了五六个人,球权的争夺很激烈。
郁辞暮的注意力全在他身上,紧盯着他,严防死守,但叶辞晚还是找到空子,手一抬,接过了不知道从哪个角度凌空飞来的一颗高抛球。他膝盖微弯,在距离三分线很远的地方轻轻起跳,手腕轻推,篮球旋转着飞出去,被早已站在篮下等待的队友接到,一个很漂亮的空接补篮,打得所有人猝不及防。
“牛啊,这个配合。”郁辞暮忍不住夸,“真厉害,不愧是一号。”
在赛场上,队伍中的一号一般是控球后卫,在游戏中这种人又被称呼为指挥,他能够迅速判断局势并且做出决定,冷静果断。虽然在激烈的篮球赛里,“指挥”很少能被利用到,队员们之间默契熟稔,战术配合一个眼神就能传递。
郁辞暮同是队伍里的队长,但他不得不承认,自己队里没有这样的人存在,至少没有像叶辞晚一样厉害的“1号”存在。他身上也穿着写了1号的队服,但是跟叶辞晚比起,这个1号有点名不副实。
“叶队!”刚刚进球的队友跑过来跟他击掌。
郁辞暮认真起来了,盯着叶辞晚一个人防,严防死守,坚决不给他碰球的机会。
他身后有人在叫他的名字,郁辞暮瞬间回神,“郁哥!”赛场上的队友都是平日里训练了不知道多久的朋友,一声招呼,不需要任何的话语就知道他想说什么,郁辞暮跳起来接了球,落地后带着球过人,连过了两个,在三分线边缘跟对方的队员僵持了半秒。
他有些犹疑不决,他的远投并不如篮下的精准度高。赛场上没有犹豫不定的时间,他刚抬手要投出去,面前忽然冲出一道人影,蹦了一下把他还没来得及出手的球给拍飞了。
被人盖帽的体验感非常差,郁辞暮阴沉了脸色,没来得及转头看是谁盖了自己,瞬间飞冲出去试图把丢掉的球给抢回来。
“郁哥!”他的队友在身后喊,“不要上头!”
但他喊慢了,郁辞暮冲得太快,连撞人带越线,被吹了哨,判罚一球。
他停下来喘口气,语带懊恼自责,“我的问题,我的。”
“没事没事。”队友出声安慰他,“冷静点,不用刻意去盯对方一号,那不是你的责任。”他拍了拍郁辞暮的肩,“你一个得分后卫,要是把所有精力都耗在控球后卫的身上,得不偿失了。”
“嗯。”
重新开局,球权在对方手里,他们很顺利的通过配合,几经传球,送到篮下,突破人群的围攻,一个勾手背投将球投了进去。
这是一个很帅气的动作,算得上高光时刻,引得了全场鼓掌。
郁辞暮打的是小前锋的位置,所有人拿到了球就会下意识找他,然后传给他,他找机会投篮。他的命中率很高,技巧性也足,假动作背身乱晃,晃得在眼前防守的人跟不上他的动作,被找了空当。
一记漂亮的空心球,“唰”一声入了篮。
实在太帅,加上颜值加成,场边爆发出巨大的欢呼声和口哨声。
正如郁辞暮这边缺一个对全场有着精准把控能力的人一样,叶辞晚的队伍里也缺一个强力的得分后卫,他和队友的配合打得非常不错,但没有一个可以迅速突出重围,将篮球稳稳送入篮筐的小前锋。
他的队伍得分总是要比郁辞暮这边曲折,球要多倒腾几圈才能找到一个最合适的机会灌入篮筐。但一场比赛的时间是有限的,经不起他们这么消耗下去。
纵使叶辞晚的三分非常厉害,但他总站在离三分线挺远的位置上,作为一个中场截断来奔跑,几乎每次都能成功截下并传出。他传球的角度很刁钻,这代表着控球能力已经到达了炉火纯青的地步,手腕一抬便可以准确控制力道和方向,在球离开他的手之前,谁也不知道会从哪个方向传到谁手里。
两个队伍的比分咬得很紧,甚至没有太多的变化。郁辞暮被牵制着离不开叶辞晚队伍的半场后半段,没办法发挥出小前锋的骁勇善战的作用,每次队友传来的球,叶辞晚总能在一个不知名的角度出现,手一伸就把球拦截走了,轻轻一拍,从他队友的腿边传到另一个人的手里,速度快得谁也追不上。
他发觉自己在被叶辞晚遛着消耗体力,大口喘气,汗水从鬓角滑落。
郁辞暮顿了一下,缓慢后退,将计就计,带着叶辞晚退入自己的半场,但叶辞晚很聪明,贴着他,但不会离自己的队伍太远。他好像在心里有一条线,超过了就会选择放弃,回到他原本的区域内。
“接到球就回传!”郁辞暮喊,“放心传,我在后面!”
“行远,我俩换个位置。”叶辞晚也迅速作出反应,他又叫了另外一个人的名字,“你去防1号。”他和队里的中锋换了位置,在篮下控制着球离开区域,并且适当得分。
虽然一分两分追分很慢,篮下站五六个人,挤成一团,纠缠起来效率也不高,但只要进了球就会振奋人心。对方接到球回传的速度很快,一个跨越了全场的长传球,人的脚程难以追上,郁辞暮的反应也很快,他周围没人,迅速起跳接球,落地带着球三步上篮,轻松扣入。球只要能到他的手上,几乎没失过分。
球场上的郁辞暮光彩夺目,能吸引走所有的掌声、喝彩和目光。
也包括叶辞晚的。
郁辞暮带着队伍赢了比赛,他一个人拿了将近三分之二的分数,拼劲了全力,到最后累得站都站不起来,赛后互相握手的时候他手都没力气,只是很轻的捏了一下叶辞晚的手指尖。
“郁哥牛逼。”一群人围着他欢呼。“果然咱们队没了郁哥要散。”
“对面也很厉害,尤其是那个1号。”郁辞暮喝光了一整瓶水,拧好瓶盖收进随身的小包里,“好久没这么爽了,无脑拼体力真没意思,还是得看战术配合。”他们前些天打的那场比赛,有个队伍的队员各个身形魁梧,壮如蛮牛,想要绕开他们上一次篮比之前的任何一场比赛都要费力。
他跑出自己的队伍,挥舞着手机喊,“叶队!”他听他们这么叫那个“1号”,便也跟着叫了,“加个好友吗,以后还能一起打。”
叶辞晚放下矿泉水瓶,从包里摸出手机,“叫叶辞晚就行,我不是你们的队长。”
“叶辞晚,”他咋摸着叫了两遍,抬起头冲着他扬起一个笑脸,“我们名字还挺像,我叫郁辞暮。”他调出自己的二维码把手机递过去,“叶哥,我这么叫行吗?”
“你真的好厉害啊,难怪你是队长呢。”他低着头摆弄手机,通过了好友申请,“今天玩得很开心,以后再约着一起打吧,我回去啦。”
“嗯。”叶辞晚应声。
“他打球好猛。”叶辞晚的身边有人说。“技术好,长得还好,这不得迷倒一大片人。”
叶辞晚想起刚刚他看向自己的那个笑容,低着头又看了一眼手机,漫不经心地跟着应:“嗯。”
郁辞暮的t大和叶辞晚的f大在同一座城市里,很巧的是,第二天两个队伍在市区的火锅店里又碰到了,都是刚从球场上下来,穿着简单的白t球服运动短裤。昨天还是赛场上的对手,今天就成了好朋友,打成一片,勾肩搭背地碰着对方手里的酒杯,青春洋溢得快要漫出屏幕。
全场最格格不入的就是叶辞晚,他穿着干净整洁的白衬衫,头发也打理得细致认真,看上去和昨天完全不一样。
他的身边还坐了个很漂亮的女孩子,梳着高马尾,显得干净又利落。不知道是不是一众男生不好意思挨着一小姑娘坐,她坐在最边上,离锅很远,叶辞晚时不时低头问她有没有想吃的,然后换一双干净的筷子帮她夹来。
郁辞暮总是忍不住去看他们。
“你和那个穿了二十四号球服的男生,长得还挺像的。”林清霁忽然说,“他总是在看你。”
“嗯?”叶辞晚抬头看去,和郁辞暮的眼神对上,两个人互相看了几秒,各自收回视线。“嗯。”他忽然觉得热,又或许是被辣火锅给辣到了,浑身发热,“或许吧。”
郁辞晚昨天穿的是1号,是比赛派发下来的队服,今天穿的好像是私服,浅绿色的24号。他穿绿色比穿红色好看。
“真的很像,仔细看的话会发现眼睛鼻子嘴巴都很像,但是你们俩的气质完全不一样。”
“我们的名字也很像。”叶辞晚说,“他叫郁辞暮。”
“尔尔辞晚,朝朝辞暮。”
“尔尔哥哥。”林清霁咬着筷子冲着他笑,捡起了这个很久没叫过了的称呼,“我以前看到这句话的时候就想问了,你没有个弟弟妹妹叫朝朝吗?原来真的有啊。”
林清霁跟叶辞晚是同母异父的妹妹,说是同母也不完全准确,她是属于另一个女人的孩子,只是借了他的母亲的肚子,十月怀胎生下的孩子。
叶辞晚的家里没有父亲,只有两个妈妈,她们是一对儿,在一起快要二十年。
“哥,”林清霁在家里管他叫哥叫习惯了,假期结束刚回来改口改不过来,叶辞晚说过不希望在同学面前公开他们之间的关系,一下咬住话音,“叶神,”她的目光在郁辞暮和叶辞晚之间转了转,两个人坐在长桌的两端,隔着很远的距离,“但是你们俩真的很像,我作为女人的第六感告诉我你俩之间肯定有点什么关系。”
“什么也没有,你别瞎脑补。”十几个男生凑一桌吃火锅,下肉都是按盆下的,倒下去一大盘,十几双筷子举在半空中等着抢,叶辞晚注意着那边,眼疾手快的从缝隙里抢了一筷子,夹到林清霁的碗里。“快吃吧,吃完回宿舍,别跟着去下一场了,他们不知道要玩到几点。”
“好,”林清霁应,“不用给我抢了,我吃饱了,你自己吃吧。”
“我没什么胃口,不想吃辣的。”
郁辞暮路过他们身边,就听到这么一句。
他借着去上洗手间的功夫,点了十几杯奶茶。
“你的,”他拿出一杯温热的,递给林清霁,“我怕女生特殊时期不能喝冰的,就点了热的,不想喝的话我跟你换一下。”
“没事,我就喝这个吧,谢谢了。”
“你的,叶哥。”他递给叶辞晚的也是热的。“看你晚上没怎么吃,担心你不太舒服,喝点热的暖暖胃吧。”
“他……”林清霁刚开口,耳旁就响起了叶辞晚的声音,“我乳糖不耐,喝不了奶茶。”
“那你喝我的吧,我这杯是燕麦奶咖啡。”他把自己的也换过去,“怎么这么巧,我也乳糖不耐。”他小声嘀咕。
“晚上喝咖啡啊,不打算睡了吗?”
“他们说晚上唱完k网吧通宵,反正明天周末了。”郁辞暮一边说着,一边从一个相熟的人手里抢了杯果茶,强行换了饮料,对方不满地大叫,“郁哥你怎么大夏天喝热奶茶啊!”
“点错了,我喝不了牛奶,换一下。”
“行吧。”
“那你呢?”叶辞晚问,“熬不住了就回去睡觉啊,他们唱歌泡吧多你一个不多少你一个不少的。”
郁辞暮不喜欢一个人,他喜欢将自己置身于热闹的环境之中。他和叶辞晚第二次见面,还没有熟到这份上,没有过多的解释,只是笑着,偷偷打量他。
叶辞晚知道他在看自己,没再继续追问。他捧着咖啡小口喝着,略微低着头,喷过发胶的头发遮了眼睛,下颌线凌厉,带来一丝压迫感。他抬起头和郁辞暮对视,微微弯起眼睛冲他一笑,那份压迫感骤然消失,眉眼温和下来。
叶辞晚跟这环境格格不入,但他还是耐心地陪了两场,吃完饭他送林清霁出去打车,叶辞晚队里的队员凑过来给他解释,“叶队可忙了,他今天都没来参加训练,这身打扮一看就是下了班才赶过来的。”
“他都上班了啊。”他们才大三,大部分人最多只准备考研,没有人在这个时候就去找实习工作。况且这听上去不像是实习,更像是已经稳定了的工作。果不其然,立刻就有人说,“叶队好像是接手家里的工作,大二就开始了,我一直感觉他一天有四十八个小时,不然哪忙得过来。”
“地球自转一圈就二十四小时,我哪来多余的二十四小时。”叶辞晚回来就听到这一句,笑着反驳。
两边队伍的习惯一向是队长买单,郁辞暮手里捏着篮球部的经费,而叶辞晚就是f大篮球队的金主爸爸本人,财大气粗,几乎没花过部里的经费。ktv就在火锅店的附近,两边都默认了丢下队长,前面一群人浩浩荡荡地走,剩下叶辞晚和郁辞暮买完了单,落在队伍的最后并肩走着。
叶辞晚忽然停下脚步,“介意烟味吗?”得到郁辞暮摇头表示不介意的答案以后,他偏头咬上根烟,点燃了。
烟头明灭的火光是橙色的,照亮不了什么,但这一刻,郁辞暮却被叶辞晚的脸给深深地吸引住了。
“看我做什么。”叶辞晚笑着,咬着烟说话有些含糊不清,“刚刚清霁——就一直坐在我旁边那个女孩子,跟我说,我们俩长得很像。”
郁辞暮没接话,听他语带笑意地叫一个女生的名字,听上去很亲昵,心里未免泛起酸意。林清霁和他同校,估计是队里的经理什么的,两个人应该很熟了,不像他们,才刚认识了一天。
他从酸涩的情绪中抽回神,看着叶辞晚抽烟,觉得这男人很性感。他穿着白衬衫,最顶上的两颗扣子没系好,领口微敞,在昏暗不清的路灯下有些勾魂摄魄。另一个吸引人的点是叶辞晚的气质,沉稳淡然,无论是场上还是场下,都是一个安心值得托付的存在。
郁辞暮的视线落在他的手上,叶辞晚的右手小拇指戴了一枚尾戒,食指和中指夹着香烟,轻敲烟尾抖落烟灰。他的手指很细长,白皙纤长,小拇指上的素银尾戒像是一个耀眼的点缀,让人不由得把所有注意力都吸了过去。
“走吧,上去了,他们在505。”叶辞晚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抽完了,很自然地把手搭在他肩上,像兄弟一样勾肩搭背,拍了拍他。
这把郁辞暮吓了一大跳,他在电梯里才回过神,拧着眉毛看着镜面里倒映着的自己和叶辞晚。
两个人都是队里的好人缘,男生之间的关系又简单,一场球赛一餐饭的功夫就进入了对方的群体之中,叶辞晚进门一群人呼应着喊“叶神来了”。看郁辞暮坐进角落,又有人挤着跑到他面前,把麦克风塞进他手里。
“郁哥,心情不好吗?”男生是叶辞晚那边的,混熟了跟着自己人一起管他叫“郁哥”。
“没——”他话还没说完,手里就被塞过来一个麦克风,“来唱歌,唱首歌就没事了!”
荧幕上出现喜羊羊与灰太狼的画面,字幕滚动着:“大白菜鸡毛菜空心菜油麦菜……”
郁辞暮一下就笑了,转头问,“你们这是打算搞个回忆场吗?”
“是啊。”周围很吵,要扯着嗓子才能听见说话的声音,“下一首奇迹再现。”
“你们可以的。”郁辞暮竖了个大拇指,霸着麦克风硬是把大家一起喜羊羊和奇迹再现都给唱完了才让位。其实这两首歌都不怎么需要歌唱的技术,盯着歌词照着念都能唱出来,更别提全场都会唱,大合唱的声音把他麦克风的音量都给淹没了,郁辞暮唱了什么根本没人在意。
他扔掉麦克风,缩进角落里,抱着胸开始玩手机。
叶辞晚不知道什么时候挤到他身边来的,递过来一瓶冰啤酒。刚从冰箱里拿出来的酒冰凉刺骨,叶辞晚轻轻贴了一下他的腿,把他的神智唤回,“喝点东西吗?两首歌就把你嗓子唱哑了。”
“我陪你喝点?”
“我自己喝吧,你喝水就行。”郁辞暮接过,单手抠开罐子,“我看你晚上胃不舒服,别喝酒了。”
叶辞晚的笑容僵了一下,他很快缓过神,“好。”
郁辞暮其实没有看上去的那么大大咧咧,他无意讨好任何人,大部分时候只是习惯性的顺手的关心他人。他会无意识地记住周围人说过的话,然后在不久之后给予一点力所能及的帮助,并不会令人抗拒,反而会让人记住他的好。
要是林清霁在,肯定又要说他们像了。
叶辞晚想。
郁辞暮喝了一瓶酒,不知道是醉了还是困了,他窝在夹角的缝隙里,垂着头昏昏欲睡。
叶辞晚靠过来跟他说话,声音很轻,“喝醉了吗?还是困了?想睡觉的话回宿舍睡吧,我送你回去?”
“不回。”郁辞暮声音闷着,听上去不太开心,“宿舍没人,不想一个人呆着。”
他喜欢热闹的环境,喜欢被人群簇拥,喜欢在喧嚣中寻找寂静,喜欢躲在角落里听取来自这个世界的声音。
这实在是别扭。
“走吧。”叶辞晚忽然笑起来,拉着他起身,贴着墙根往外走,边走边跟他说,“带你去我们宿舍,让t大学生体验一下f大的宿舍。”他笑着,“周末没人查寝,没关系的。”
“我们宿舍有人,就算没人,也有我在。”
叶辞晚顺口接话。
郁辞暮猛地转头看着他,扭过头盯着窗外,一言不发。等到了宿舍里,到了亮堂的环境下,叶辞晚才发现他眼睛鼻子都有点红,猜想他刚才在车上哭了,但没拆穿。
“洗个澡吗?”他从衣柜里翻出干净的衣服,“内裤是新的,睡衣睡裤是洗过干净的。”浴室在走廊的尽头,叶辞晚收拾好了自己的换洗衣物,陪着他一起过去。
他洗完澡回来发现宿舍里还有个人,郁辞暮走在前面,他刚推门进去,那人就扬着声音招呼:“叶神回来了啊,今天有没带什么……”没等郁辞暮反应过来,落后了半步的叶辞晚打断了他的废话,“你认错人了。”
叶辞晚和郁辞暮长得本来就像,相似的眉眼、身高身材,洗完澡刘海软趴趴的垂在额前,遮了眼睛,认不出来很正常。两个人穿着同款类似的衣服站在一起,像是分身,把男生唬得一愣一愣的。
叶辞晚从他手里接过脏衣服,扔进脏衣娄里,转身介绍,“大鲲,叫大鱼儿也行。”没等他说话,那人就急着反驳了,“叶神你能不能不要四处传播我外号。”
“这谁啊?”他后知后觉的问。
叶辞晚一揽他脖子,将人拉过来,“我弟,像不。”
“弟弟好。”男生不疑有他,跟着叶辞晚叫。
“行远跟球队的人晚上网吧包夜不回来,我晚上睡他床,跟他说过了。”他说,又转头看向郁辞暮,“你睡我床行吗?这是我床铺,”他拍了拍靠着门的位置,又指了一下后面的位置,“我晚上睡那。”他靠近郁辞暮,用气音低声道,“离你很近,不用不自在。”
他这话说得暧昧,郁辞暮愣了一瞬,很快回过神,低声回了声“好”。
郁辞暮偷偷打量叶辞晚的座位,书桌很整齐干净,东西不多,除了书柜被塞满了以外只有桌上的笔电和粘在柜子上的笔筒,里面放了几只笔和一把剪刀。
“我是图书馆党,一般不在宿舍自习,所以东西不多也很整齐。”叶辞晚看他一直盯着看,主动解释。“去睡吧,我看你晚上都打瞌睡了。”
1
叶辞晚的被套是干净的黄灰双色,非常强迫症的换了一整套,然后同色朝上地摆放整齐。一般来说床品这种东西,只要多了两套替换装,就很容易出现枕套床单被套是不同风格的搭配,但叶辞晚没有。
他的被窝里也带着一股清香好闻的洗涤剂的味道,不多余,不刺鼻,闻着觉得舒心惬意。
郁辞暮看了一眼睡在另一头的叶辞晚,忽然掀开了蚊帐的压边,把脑袋凑过去,声音又低又轻,“叶辞晚……你好像和别人不太一样。”
叶辞晚用鼻音回应他,没睁眼,但也没睡着。
过了许久,郁辞暮已经躺了回去了,他握在手里的手机微微震动一下——辞暮,我们才认识两天。
郁辞暮没反驳,在心里叹口气。
承认自己对同性有意思这件事并没那么好接受,郁辞暮平常不怎么喝酒,他过敏源众多,拿着酒精过敏当借口,队里也没人灌他酒。晚上才喝了一瓶就已经上头了,他对自己的酒量有认知,肯定不止这么点,但他还是醉了。站在叶辞晚面前的时候,他第一次体会到心跳过速的感觉,鼓起勇气给了一点若有似无的暗示,却被人委婉地推拒了。
叶辞晚比他成熟的多,想得也更深。
郁辞暮正在年纪,热血沸腾,恣意洒脱,面对爱情有种头脑发热的冲动,他觉得自己对叶辞晚有感觉,酒精状态下迷糊着说了。他只看眼前,并不放眼于未来。
未来如何他不想顾忌,只希望获得眼前的美好。
叶辞晚承认自己对他也有特殊的情感,和身边这帮朋友略微有些不太一样,更加亲昵、更加熟稔,甚至会有一些不知从何而来的默契。可是他们明明才认识了两天。
他比同龄人要早熟的多,对待恋情也认真专一,他会在开始前就谋划未来的生活,想父母的态度,还会想他们能不能永远相爱。如果对象是郁辞暮,又多了一项他们在一起后众人的目光。
后来他跟郁辞暮辩白时说了这件事,少年枕在他的臂弯里,带着困意含糊不清的呢喃,“周星驰在《大话西游》里说,爱如果有期限,那他希望是一万年。”
“但谁又能活一万年这么久呢……”
他动了动身体,换了个姿势,方便能够仰起头看见叶辞晚的脸——即使从他这个角度看去,看见的更多的是他的下巴,男生下颌线清晰分明,显得成熟可靠,已经初具男人模样。
他把手搭在叶辞晚的手臂上,拇指很轻的摩挲着他的手臂,停顿了一会儿,又继续说,“没有什么爱是永恒的,我不敢保证我会永远爱你,但我会爱你爱到我不再爱你的那一天。”
“那我呢?”叶辞晚低声,他总控制不住自己往深了想,“如果到了你不再爱我的那天,你选择放手了,但我还是很爱你,该怎么办。”
郁辞暮在他怀里沉默很久,久到叶辞晚都放弃了等他的回答了,他才开口,声音轻得几乎听不见,“我不知道。”
“真到了那天,我希望你不要难过。”他说,伸手摸了摸叶辞晚的脸颊,感觉到他好像在咬着牙,下颌骨绷紧,他摸到那块骨头,手顿住了,很快挪开,装作无事发生。
“但是好像不太可能。”两个人同时说这句话,一个开了口,一个则在心里默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