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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原来是颗珍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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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望淮的手掌在我眼前晃了晃,把一个袋子递给我。
「没去医院是因为我家里有医生,他帮你检查的时候说你心脏和支气管可能有点炎症,你抽时间还是要去医院仔细看看」
怪不得走几步就能喘起来,我还一直以为是我体力不好。
他家的绿化很好,鸟喳喳叫着,空气里是淡淡的桂花香气,我处在这种鸟语花香的环境里反应都有些迟钝。
「这是一些维生素什么的,对身体好,你看看你瘦的,要多补补啊」
夏望淮看出我不太想接他手里的东西,他直接把袋子挂在我手心,告诉我如果我不收下就不理我了。
我接过夏望淮手中的袋子,很幼稚的话,对我来说却很受用。
我不喜欢被孤立,不喜欢当透明人。
即使在学生时代,被孤立的时候我也会选择不反抗,同学聚在一起使唤我做任何事情我都会照做,我知道我这样会换来他们变本加厉,可我不喜欢一个人待着,身边空荡荡的,他们对我不好又能怎样。
我觉得比所有事情都在我背后做,一看到我来立马闭上嘴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要好一点。
我好像很久没有反抗过自己不想做或者是不喜欢的事了,依稀记得上一次是在我五六岁。
我看着手里沉甸甸的袋子,往里面看是各种药品,我就那么站在那里,夕阳西下,耳边是夏望淮的声音,有一股股暖流久违地汇入心口。
我道完谢从夏望淮家出来,他不放心我一个刚刚晕倒过的人,想开车送我回家,我婉拒了。
和他待一起的时间有点长,要趁着我身上的坏运气传染给他之前赶紧离开。
那个和我一模一样的声音没再出来,像是从来没有发生过一般,我想我可能是太累,出现幻觉了。
这种奇特的经历我很快就能适应,我甚至感到快乐。
我不是孤独的一个人,有人陪我说话。
林淳的生日很快就要过去,我也要加把劲调理好身体,说不定赵程这几天会来找我,心态什么的暂且先放一边,我想在阳光正好的时候好好看看赵程的脸,牢牢记住那一刻。
我不喜欢费力撑开眼皮,忍着浑身的酸痛转过头看到身边是冷掉的位置,如果我早一点醒过来,看到赵程睡着的模样,会有多幸福,他睁开眼看到眼前的我,会不会给我…一个早安吻?
天快要黑掉,黑沉沉没有一丝光亮,晚高峰时段,我避开人流比较多的地方,抄近路去快递站。
这条街上人不多但也算不上少,好大一部分是林淳的粉丝,她们在拍对面大楼的显示屏。
在这里打卡也在意料之中,这个位置正巧能看到全景,还不用人挤人。
前年跨年我和赵程来过,他在这里告诉我,有一天也会给自己喜欢的人投放,我当时听完心脏怦怦直跳,脸颊爬上红晕,默默期待着那一天的到来。
我把围巾拉高盖住半张脸,鼻尖的桂花味散去,取而代之的是苹果香。
我总会做一些不切实际的梦,我紧紧攥着手,指甲快要嵌进肉里,痛感袭来,我才清醒认识到,那个人不会是我。
赵程日常非常喜欢喷青苹果味儿的香水,我讨厌一切关于苹果的东西,却认为赵程身上清新的苹果味儿并不难闻。
埋在他腰腹间替他疏解时,闻着那股若有似无、微酸的苹果香,能转移我大部分注意力,让我的口腔和喉咙不那么难受。
赵程用的那一款香水很贵很贵,不是我这种无钱无权的人能拥有的。
我买了很多比较便宜的香水的小样,一个个闻遍也没找到平替,只好选了一个相对来说最接近的,连喷好几下让家里充斥这种令人安心的味道。
直到赵程来我家。
一进门赵程就开始紧皱眉头,他说你家里怎么这么难闻,我连忙打开窗通风,无措站在那里。
我忘了,我的毕竟是替代品,赵程身上的香味层次很丰富,最明显的要数后调馥郁的红玫瑰味,我这个比不过的。
替代品果肉迸溅汁水的甜腻感是比不过正品成熟到接近发酵的微醺感。
就像我无论怎样努力,都无法吸引赵程的心为我停下驻足片刻。
后来我不会在家里喷,但是我会在阳台把洗过的衣服喷上些许,然后迅速叠起来塞进衣柜,不让家里有一丁点味道。
我会经常钻进狭小无光的衣柜里,把自己整个人关在里面,嗅着鼻尖的苹果香,想象这是赵程的怀抱,睡一个非常幸福的觉,既温暖又安全感满满。
满足的醒过来后快速去洗澡,生怕晚一点赵程就会突然按响门铃。
要想洗掉全身对赵程来说是难闻的味道,必然要用另一种赵程觉得好闻的味道盖过去,我用的是薄荷味儿的沐浴露,林淳同款。
很可笑吧,谁能想到我一个那么讨厌林淳的人会买林淳上节目推荐给粉丝的同款,不过他当时没说具体是什么味道的。
很多粉丝猜是樱花味儿,很符合林淳的人设和给人的感觉。
我选择薄荷味儿,我的直觉告诉我是薄荷味的。
那次赵程来我家,我正在洗澡,裹着浴巾出来看到赵程的表情,我就知道,我选对了。
赵程来找我的时候,我会换好另一个衣柜提前备好的睡衣,好多人都管这类衣服叫“战袍”。
我觉得很有意思,捏着衣角想要分享给赵程,听到他手机里传来林淳的声音,我苦笑。
赵程不讨厌话多的人,也不会觉得分享欲太旺是件不好的事。
他单纯是讨厌我,但凡换个人,比如对方是林淳,赵程就不会觉得烦,他会认真听着林淳一句句话说出后,嘴唇勾起笑着回应林淳,周身的浓浓爱意很难掩盖。
上午吃的药效到现在似乎已经不剩什么,后腰的钝痛让我头脑变得混沌,有点看不清路。
我顺着导航找到快递站,赶在他们下班前取走了快递。
「还好赶上了,赶紧回家!我饿了!我要吃饭!」
声音再次出现,我四处张望,路上行色匆匆,并没有什么异样。
究竟是谁呢?我不敢出声问,我怕别人会觉得我是神经病。
我捏着的快递的手指紧了紧,闭上眼睛打算在心中询问,我想和对方交个朋友的,无话不说的那种,我激动起来。
「我是谁我也不知道,诶呀!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快跑起来,我要回家!我要吃饭!」
我不觉得他说的哪里不对,我只听到他说要吃饭,赶紧加快脚程往家的方向走,我知道饿的滋味不好受,幸好现在的我已经逐渐适应,饿一点对我来说没什么感觉。
他知道我要问什么,就说明他很了解我,他说他不知道自己是谁,我猜,他另一个我。
我尽量放快脚步,走到到路灯旁边,有个石头子儿与我的鞋底相互摩擦,我差点滑倒。
我低头抬起脚望着那颗规则的球形,在路灯下闪着细碎的光,我扶着路灯杆慢慢蹲下去。
说实话,我视力下降不是一星半点,瞳孔蒙着一层黑雾,我要眨好几下眼睛才能看清。
我捡起来差点让我滑倒的那颗小球,擦干净放在手心里。
原来是颗珍珠。
我问这颗珍珠,怎么孤零零的躺在这里,他不回答,我猜他是和家里人走散了,因为他身上有打通的孔,这是他们珍珠项链家族的标志。
我把他放在我的口袋里,拍了拍,告诉他以后就跟着我了。
家里的胡萝卜哥哥身上有一个透明的小袋子,里面有很多闪片,以后那里就是小珍珠的家,小珍珠再也不会孤独。
美食街的香味扑鼻,突然想到很饿了,我要赶紧回家给他做饭。
我很久以前就没了吃晚饭的习惯,一般饿了直接洗漱一下躺床上酝酿睡意,睡着了就不会饿。
既然他说想吃饭,那我一定要给他做。
手机震动,我有些不敢相信,来电显示是赵程,我颤抖着按下接听。
「你发个位置,我让人去接你」
他没等我回答,说完就挂掉电话,我捧着手机看着通话记录,心中有种说不出难受。
我想去,因为他是赵程。
我不想去,因为他是赵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