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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明代官方女医背景 ...

  •   洪武朝后期,宫中的女官制度逐渐完善,形成了“六局一司”的结构⑦。在尚食局中,就设有司药司,负责后宫中的医疗事务,其中“设司药二人,正六品;典药二人,正七品;掌药二人,正八品;女史四人。司药掌医方药物、典药、掌药佐之,女史掌执文书。”⑧
      司药司所设立的司药、典药、掌药六人,都属于服务于宫廷的女性医疗从业者。对于这些女官的选拔,在明初多选择未有婚配的良家子女充任。如洪武十四年,朝廷下谕旨,令“苏松嘉湖及浙江、江西有司,民间女子十三岁以上、十九岁以下,妇人年三十岁以上、四十岁以下无夫者,原入宫备使令”①。
      永乐以后,宫廷女官制度逐渐废止。为了解决宫中女性的医疗问题,宫廷也经常在民间征召有经验的医婆进宫,提供医疗服务。万历年间,文人蒋一葵记述道:“民间有精通方脉者,由各衙门选取,以至司礼监御医会选,中者名籍以待诏,妇女多荣之,名曰‘医婆’”②。
      在当时的宛平县令沈榜所著的《宛署杂记》中,我们也可以见到相同的记载。沈榜本人还曾经选取过一名医婆,“年仅十五六,而考其医业,则应对有条,即大方脉家不过焉。”③此处的医婆,应当不同于“司药、典药、掌药”一类宫廷女官,宫廷女官一般都被授予品级,年老方可放归,而这些医婆则“事竣皆得出”,且并没有被授予官阶的记载。明代也有征召民间已经成名的“女医”进入宫廷的案例。如永乐年间的无锡女医陆氏,因为医术精良,精通方脉而被征召入宫,年老方得放归,并得到丰厚的赏赐④。
      一般,这些民间女性进入宫廷服务,都会得到皇室的礼重,并给予重赏。嘉靖年间,就有民间医妇李氏奉诏入宫,侍奉皇太后、后妃以及诸皇子多年,世宗皇帝念其“效劳日久”,奖励其家人以“锦衣卫正千户带俸世袭。”的爵位。⑤

      另从明代《长安客话》中可略窥当时选拔宫廷女医的一斑:先由地方官署从民间挑选精方脉的妇女,然后送往“司礼监”,经御医会试,录取后载入名册,待命入宫,明朝万历年间(1573-1619)的一位彭姓妇女,就是这样经御医会试后入宫为宫廷女医的。彭氏专为太后治病,颇得太后的喜爱。究竟这种女医考试制度从何时开始,尚待考察。

      万历年间,慈圣太后患眼疾,也曾征召民间医婆刘氏进宫诊治,当时与刘氏一同入宫的医婆彭氏,因为贪图宫中丰厚的赏赐,隐瞒了自己已经怀孕的情况。入宫后,彭氏在“宫中封夫人彭金华女处,夜产一子,于便桶中即淹死”。后来事败,被宫人告发,明神宗本欲重罚彭氏,慈圣太后念其辛劳,仅将其“打三十逐出”。⑥

      ①(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补遗》,卷 1<采女官>,中华书局,1959 年版,第 805 页。
      ② (明)蒋一葵:《长安客话》卷 2,<皇都杂记>,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1982 年版,第 36 页。
      ③(明)沈榜:《宛署杂记》,<三婆>,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1980 年版,第 83 页。
      ④(清)斐大中等纂:《无锡金匮县志》,卷 26,《艺术》,日本早稻田大学藏,光绪 7年本,第 22 页
      ⑤《明世宗实录》,卷二百五十一<嘉靖二十年七月壬子>,收录于《明实录》第 44 册,第 5037 页。
      ⑥(明)刘若愚:《酌中志·见闻琐事杂记》,北京古籍出版社,1994 年版,第 202 页。
      同时期所著的《万历野获编》中,也有对这一事件的记载,不过,沈德符记载中,为慈圣太后医治眼疾的是民妇彭氏,并说彭氏能谈“市井杂事”颇得慈圣欢心,并未见有关刘氏的记载。
      ⑦((明)李东阳:《李东阳集》,<记女医>,长沙:岳麓书社,2008 年版,第 61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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