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4、004 ...
-
午餐有燕麦粥,三片烤吐司,煎烤金枪鱼,火腿,一份果酱。
丹尼斯盘起腿,先用吐司醮果酱,再搭配一片火腿,喝几口粥后再吃酥香的金枪鱼。手与大脑意识配合完美无暇,相信体力的恢复与去掉借用身体的认知,用不了多少时间都会做到。
如果意识等同于魂魄,他这是借身还魂,但这个过程比较小说及剧本里的就太失败了。他很好奇这具原身的魂魄上哪了,已经魂归地府,还是同他这般去了别的地方。
值得探讨的问题太多,与身体的无法运用自如不同,大脑运转起来从不会卡壳。忽然,他感觉舌头上好像出现了问题。
吐司硬了不是一点,燕麦粥还不及他在家乡用十来块煮的味浓,那果酱原以为是香甜的,但他感到那味道实在是淡,有点像水,水里涌出点比苦味淡些,比涩味要松驰点的怪味,细细一琢磨,昨天似乎在哪尝到过。
只有金枪鱼,比他吃过的味道更细腻美味。
他看着鱼与果酱,再看粥,想知道问题出在哪里。对于人类的食物,他记不清有多久没有吃过,但可以肯定时间不算长。
“咚”门响,“我可以进来吗?丹尼斯少爷。”
“进来。”丹尼斯放下勺子,挺直背脊,让自己看起来更有精神些。
腰间仍挂着宝剑的少年走进来,见到他俏皮而笑,“怎么样,坐地板上的感觉不错吧?我相信你并不需要帮忙,因为没有你的坚持,莉莲不会把少爷你扔地上不管的。”
一副自来熟又伶俐鬼的样子,丹尼斯不多问来找他是否有事,问,“吃了吗?吃的什么?”他后知后觉先前该看看他们买的补给。
吉迪没作声,因为他正低头盯着餐盘挪不开眼,嘴角不自觉曳动,就差口水掉出来了。
丹尼斯将餐盘推了推,“如果没吃就坐下来吃吧,我已经用好了,这些除了我动过的粥,其他你都可以用。”
吉迪腼腆笑了笑,蹲下,一样盘膝坐下,放光的眼睛盯在金枪鱼上,“我也爱金枪鱼。……丹尼斯少爷跟以前一样仁慈有爱。”
丹尼斯露出温和微笑,坦然接受夸奖。
“本来我想受伤后的你是不是已经忘了我们的友情,不会再同意午餐时跟我分享食物,说实话我真的很担心以后都吃不到牡蛎和金枪鱼,我要努力练剑,消耗的体力太大,你说过的这需要大量营养食物,特别是蛋白质。”
说完人真也不客气,好像又捡回以前的熟络友谊,用叉子叉了鱼块,用手拣着吃。
对于这位自来熟朋友与自己的友谊,丹尼斯一点也想不起来,自然也不记得自己向他说过什么,那就由这位活泼的朋友自己来帮他慢慢回忆与复习。
没一会儿,吉迪又央求将剩下的粥也喝了,“唉呀,实在饿,我每天挺辛苦的,而我又那么勤于练剑,有头羊在这我也能吃下。”
“以后中午你都可以来我这,我现在坐着,一天消耗不了多少食物。”
“哦,那不要太好,还是和以前一样。”吉迪眼睛亮了,是失而复得的高兴,横了手肘准备擦嘴,但又停下,自嘲发笑,“这都是罗杰压迫的结果,我们以前跟贵族家的小姐一样优雅干净,现在他规定要过流浪汉那样野蛮的生活,我们都成了街上的乞儿那样,再没有新制的衣服与手帕,……可是不擦嘴不舒服呀,用什么擦呢。”他还是用袖子擦了。
丹尼斯微微一笑,鄙视罗杰的脑回路。
吉迪不在意这些,“他们说你五天后要向罗杰学剑术,是真的?”
丹尼斯点头,“我的目的是打败他,将庄园恢复到正常的秩序生活。”
“哦,你想打败他,而找他学剑术?这听起来怎么这么奇怪。”
“不奇怪,想要打倒敌人就得先了解敌人,是不是这样?”
“嗯,好像是这样,但是,我认为想学手艺的徒弟该找技艺高超的师傅。他的剑术……”吉迪像点着的炮仗跳起来,“其实他的剑术并不怎么样,不过神壤阶,碰到归虚不值一提。他能在这作威作福,是因为我们以前从没有人修炼剑术。如果给我一些时间,我一定会将他打败!”
丹尼斯倏地惊抬眼,“你说什么?你们剑术分阶段?”
“是的,好几个呢,有金丹,神壤,化神,归虚,归虚最厉害,目前还没人见过,据说达到这一阶层的就跟神明一样能力非凡。但我想我只要练到髓醒,就可以打败罗杰……”
热血少年又噼呖啪啦说了一堆向往的未来顶级剑修者横扫四方的霸气愿景,丹尼斯只当耳旁风听到一些,他在回想他离开京市时正在拍摄的那部剧的原著小说,小说里的修真境界阶级设定里就有金丹,化神,有练虚而不是归虚。
总算有点有趣的发现了。
三天后,面对同样的午餐,丹尼斯先听到粗鲁的骂声,“不要命的,来!”接着是兵刃相交的“当当当”。
他正坐在书桌前,一眼就看到草地上的人群,再撑起身体坐到桌案上,果不其然看见中间挥剑抵挡攻击的吉迪。
罗杰似娴熟的老厨师大刀切菜瓜,刀刀勇猛暴烈,吉迪是倔强的小牛犊,又似砧板上滑不溜秋的鳝鱼,用剑堪堪挡住攻击,身子左扭一下躲剑,右溜一下从剑锋下滑出,勉勉强强刀下脱险。
“狗杂种,不知好歹的猪。”
“不服气是吧,老子今天就杀了你!”……
罗杰嘴一点也没闲着,耐心眼看要耗尽,突然臂膀一震,他手中的剑就像滴入水中的墨汁泛起青烟,剑身模糊了,但攻击的速度更快更猛,粗略一望,吉迪像被一根没有火星的烧火棍的幻影在攻击。
这让丹尼斯想到某个杨门女将,但拿罗杰来跟她比,好像辱没了她。
吉迪更招架不住,体力不支倒在地上,最后剑也挡不住剑锋的逼势,“咣”一剑压下,“嘶”剑锋朝他扫去。
丹尼斯心跟着缩一下,如果刺中,正好是从吉迪脖子间划过,八成的机率非死即伤,那伤口不言而喻一定比普通伤口的毒性复杂。
为活泼的小朋友正捏把汗时,突然模糊里滚出团长影,呼吸稍松,但又见烧火棍一扬又下,“罗杰!”怒吼声凭空飞去,
再怎么说他才是这的真正主人,他有义务制止一场厮杀。
烧火棍停在空中,罗杰朝窗口这边望过来,先是双眼一瞪,后玩谑一笑,“哦呵,亲爱的堂弟,你在凶我吗?”
丹尼斯坐在桌子上微抬下颌,眼神睥睨,不作声。
罗杰像陪人耍了一次剑招,慢慢收了剑,“那就给柔弱的堂弟你这次一个人情,但下不为例。”他用剑拍拍吉迪,“听见了吗?你这头猪,是你亲爱的少爷朋友求我手下留情,还不快起来谢谢你的主呢人去。”
完了他又转向楼上,“丹尼斯,记得还有一天,你记得要站起来,我等着你……”但见丹尼斯转身下了书桌,好像根本没听他在说话。
他也摆起风度,不动怒,仰头撅嘴吹起口哨,“回去,回去,继续把神明的恩赐吃完。”
门开,吉迪一手捂着脖子,一手拿着扎手的麸皮面团恹恹走进来,一副吃了败仗的颓废,丹尼斯坐回轮椅在壁炉前等他,餐盘已放在一边的置物小架上。
说这个世界不是英伦城吧,但它的季节气候没有不像的,漫天的雾和湿哒哒的潮气,没有阳光的普照,不缺哪一个。这让人不由得喜欢起壁炉,以前在京市的冬天,丹尼斯熟知的壁炉可能大多是用来给屋子的风格做修饰或者给主人增点西方情调。阳光是过日子的必需品,这里没有,温暖的火也就必不可少,壁炉极像他在这个世界的浮木。
吉迪一脸委屈,满身的怨气,低头吃着金枪鱼,也不像前几天咋呼,看那样子像极了是他让他去挑战罗杰。
丹尼斯见了想发笑,眼扫过他颈间的黑色线条忍住了,黑色线条即是伤口,迎着闪动的火光上有淡淡的湿意,一段不同于正常伤口的伤痕,伤口不可能这么快结痂成黑色,吉迪还是遭到剑锋的创伤。
他问:“罗杰是哪个阶段?”
“嗯,你说剑术?……其实我了解的不全面,我没有一个真正的剑客朋友,我认为他是神壤。”
丹尼斯了然,就说那段级名不伦不类有问题,“那你呢?”
“我,我哪个也不是,以前会的也和现在一样,耍耍剑招而已。”完全没了勇士的气息。
“也就说你的剑锋不会起烟雾?”
吉迪抬眼看人确定他不是开玩笑,点头说是,练剑的人都叫它剑气,他听说越强者越暗,暗中看不见剑身,使对手看不清剑式,取胜机会更高。
“你的伤口需要处理吗?”
吉迪沉默了半会,摇头,“三年前有一次我与约翰上城里买补给,不小心就被酒鬼剑客划破过衣服,有过几道一样的伤,看见是黑色我们都很担心,但疼几天后它就落痂后好了。我想这次也不会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