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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CHAPTER 12:小我四岁的男人 人传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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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传说分手以后,第一个看见你眼泪的男人,和你会有一段情感交集。
那日我魂不守舍的回到家,第一个看见的人,是时晓晰。
屋子里的灯亮着,想必琳琅已经回来了,我开门走进去,低着头,用长发遮住自己红肿的双眼,换了鞋径直上楼。
突然撞在一个高高的身躯上,对方轻呼:“啊,小心!”
显然不是琳琅,我惊恐的抬起头,只见时晓晰两只手高举着盘子,同样惊慌失措的表情,“你回来啦?油渍有没有弄到身上?”
我摇了摇头,把路让开。
“是卢苇回来了吗?宝贝儿你把汤端出来,叫卢苇过来我们开饭。”
“好的!”时晓晰像个大小孩一样手忙脚乱着,边往餐桌上摆盘子,边应着琳琅派下的差事。
他走过来叫我:“你回来的正是时候,琳琅我俩刚把晚餐准备好,去看看,可丰盛了!”
见我一直低着头,他愣了一下,随即发现我的异常,“怎么了?你……出什么事了吗?”
“没事。你们吃吧,我上楼休息了。”
我转身上楼,留时晓晰一个人不知所措的站在原地,带着那种有点无辜的,不懂又极力想做些什么的表情,他穿着我那件粉色蝴蝶结的围裙,样子乖巧而天真。
琳琅从厨房走出来,正看到我沮丧的样子,于是心领神会,不再多留,只淡淡的说着:“我们先吃了,你好好休息。”
我们一直都懂彼此,女人之间的心意相通,从一个表情一个眼神就能了解对方真正的感受,尽管我不久前才打过电话告诉她我和齐陌关系的好转,但此刻我的表现,她一定猜到齐陌给的那束光,不过是决别前的回光返照。
痛经的毛病还是依然顽固,我倒在床上,蜷缩起来,腹痛如绞,手里依然攥着电话,自欺欺人的试图再次听到齐陌接听的声音。他为什么说走就走了呢?为什么重来没有把心里的想法摊出来共同解决?为什么不问问我想要什么?为什么可以想当然的替彼此安排了这样的结局?爱到无能为力时,这种爱就渐渐积成了怨,有些事我不能理解也不会强迫自己去理解。
昏昏沉沉不知道过了多久,只听到有隐隐的敲门声,应该是琳琅送了客上来看我了,实在难以打起精神,只弱弱的说了句,“请进。”
停了一会儿,却不见她说话,我揉揉眼睛,却看见时晓晰静静地立在门边,目光看向我。
“吵醒你了吗?”他轻声问。
“没有。”我勉强撑起身子坐起来,想到自己此时的样子太过失态,匆忙拢了拢耳畔的散发,“我还没睡。”
“我看你像是病了,端了生姜红茶上来。”他端着茶盘,脸微微有些羞涩的红晕,见我不接,赶紧补充道:“哦,那个,琳琅让我送的。”
男人的纯真与老练完全展现在他的脸上,涉世未深的单纯少年,表情是真实而坦白的,丝毫没有任何修饰和伪装;而相反如果他成熟老道,你将永远不会从他的表情中看到羞涩和不安。男孩成长为男人的第一课,想必是先学会如何隐藏自己真实的感情,宠辱不惊,学会怎样倾心占有于是再狠心放弃。
像是雪中送炭,我的确需要这杯茶,于是伸手接过,轻声说:“谢谢你。”
他好像有些意外的欣喜之色,不忘嘱咐道:“病了要记得吃药,好好休息。”
我点了点头,突然看到他拿着茶盘的手,多了一层纱布,“你手怎么了?”
“没,没什么。”他赶紧把手背到身后,红着脸说:“不小心烫了下,不要紧的。”
这样的家世出身,一定养尊处优,从小十指不沾阳春水吧,现在却被琳琅驯服的这样妥贴,甘心为她学这些家务,被使唤来来去去端茶做饭。看着他独有的那种,不加任何掩饰与伪装的表情,总会觉得他乖顺的像一只小兔,而且极容易受惊不安的样子,让人心中没来由的生出些许怜爱。
茶杯幽幽冒着热气,暖暖的沁人心脾,这个年轻而体贴的情人,但愿琳琅能够真的珍惜。
果真病了两天,等感觉好些去社里上班的时候,收到了C大举办青年作家见面会的邀请函,许多知名的畅销书作家都应邀携新书参加。C大是著名的以传媒见长的高等学府,出过很多著名的主持人和新闻工作者,当然还因盛产帅哥美女而充满神秘感。见面会在C大一座礼堂里举办,容纳四百人的座位座无虚席,因为人多加之天气不好快要下雨的缘故,散场时的情况有些混乱。我被主办方安排晚些从后门离开。
第一次来C大,很想四处逛一逛,今天应景的穿了简单的帆布鞋和牛仔裤,依然自欺的觉得自己可以混在学生堆里不着痕迹。C大并不是很大,较之普通的大学校园,似乎更添了一点雅致和艺术气息,一个人走到操场再从另一条路走回来,遇到一个个鲜活的身影一张张生动的脸,突然忆起自己的大学生活,我们都曾如此年轻繁盛过。天阴了半日,终于淅淅沥沥下起了小雨,一向出门没有带伞的习惯,这个季节的雨不大,滴滴滋润而微凉。
走到教学楼旁,突然听到有人似乎是在叫我:“呃……那个,卢苇?是你吗?”
我转过身,看到一个年轻的男孩从教学楼出来,跑向我。
“晓晰?”我露出惊诧的神色。
他撑起手中的伞帮我遮雨,“你怎么在这儿?连伞也不带!”
“我四处走走看看而已,你呢?你怎么在这儿?”
“这是我学校呢!”他提了提肩上的背包,对我笑道。
“哦,好巧。”我礼貌的笑笑,看向他撑伞的那只手,突然想起来问:“你的手……好些了吗?”
“挺好的。早就没事了。”接着,还不等我开口,他马上格外兴奋的岔开话题:“你就是元夕!原来《怅之怅然》出自你手?我今天回学校是专程来参加见面会的,没想到,原来我已经认识元夕本人了!“
“你看过我的书?”
“何止是看过!是忠实读者加超级粉丝!太过分了,琳琅居然没告诉我你就是元夕。”
我笑起来,“没什么特别需要说明的,我就是我,不过是个卖字的。”
“啊?”他呆呆的看着我,一时语塞,无论他平日怎么努力怎么扮演,很多时候,仍旧是那个单纯乖巧的小男孩。
两个人并肩走到校门口,他突然想起什么一样,“该晚饭时间了,我请你吃饭怎么样?”
“我还不饿。”我实话实说。
他的眼光一下子暗了下来,有些失望。
“那样吧,我请你。”
他开心的几乎跳起来,“好呀好呀,我们去哪?”
我掏出手机开始给琳琅打电话,想告诉她她的小男友在我这儿,等下下班直接来和我们会合。
“不用打了,她这几天很忙。”时晓晰仿佛已经习惯了被冷落。
电话打过去,果然是关机,应该还在开会,她习惯在重要工作的时候把手机关掉,专注而严谨的工作态度。
“你想吃什么?”我问。
“必胜客。”他脱口而出,几乎不假思索。
“呃……好吧。”必胜客倒是离他们学校挺近,我们步行过去,看他在我身边撑着伞也闲不住地走路一跳一跳,我突然有种替琳琅看小孩的感觉。
他点了一堆七七八八的东西,各种盘盘碟碟铺了一桌子,上餐的时候,还不忘抽空从背包里掏出两本我的书,硬要我特别签给他。
我坐在他对面喝着饮料,看他一个人挥舞着叉子颇有技巧的去剔披萨边缘的软心,边吃边玩不亦乐乎,硬要我尝他的抹茶蛋糕,舀了满满一勺递到我嘴边,“张嘴!”
我伸手要接,他执意不肯,非要我就着勺子吃下去,自己却自顾自玩的开心。
“我要是有你样的弟弟就好了。”我叹了口气,“我们那个时代计划生育那叫一个严,我父母又是严格执行国家号召那种,即便有机会有个弟弟妹妹,也被计划掉了。”
“为什么要像我这样的?”他好奇的问我,“我什么样?”
“长的帅,个子又高,还是那么招人喜欢的播音员,领出来多有面子!”我打趣他。
“切,”他把一堆虾仁都塞进嘴里,咕哝着说:“我才不当你弟弟!”
“那你把吃我的吐出来。”我装模作样的逗他,总觉得他像个小孩子一样好玩。不过,说完之后我就后悔了,上次我吃他的扇贝不是也没吐出来么。
他还真气性大,“腾”地从沙发上站起来,径自去找服务员结账。
“时晓晰,你干嘛!”我追过去拉住他,“你这孩子还真是倔。”
他回头很认真的,一字一句的对我说:“芦苇,我不是孩子。你和我,是同一个时代。”
我有些尴尬,眼前这个被我一直当小男生的时晓晰,严肃起来竟有种让我退却的凛然。我讪讪的叫服务员结账,生怕他真来劲起来,又让我下不来台。
“干嘛?我又没说我吃完了。”他转身往位置上走,留我自己拿着钱包不知所措的站在原地。
真的是拿他没有办法,不是说三年一个代沟么?我和他还真隔着一个三年,而琳琅呢?三年又三年,为什么她就可以把时晓晰驯服的如此乖顺,他们之间难道就没有任何分歧和差异吗?
我只得陪他坐回到座位边,还真是个少爷,干脆不紧不慢的细细品味起来。
“大胃王。”我低着头小声嘀咕。
没想到他居然听见了,目光向我直直的对过来,“就是大胃,你怎样!”
……
一顿便饭居然被他磨掉两个多小时,才终于肯心满意足的站起来说:“我该去电台做节目了。”于是不顾推辞执意把我送到家,临下车的时候,时晓晰突然问:“你晚上不忙吧?”
我点了点头,想到手上几个被编辑不断催促的稿件,而后又摇了摇头。
“要是……要是累的时候,闲下来的时候,能听听我的节目么?”他似央求道。
“嗯,一定。”我笑笑,与他告别,转身下车。
找出钥匙开门,进房间换鞋,换衣服,泡茶……用二十分钟例行完到家的一连串动作后,走到床边拉窗帘,蓦地看见楼下他的车仍停在原地,我看到他的目光朝着我所站的卧室方向,似乎刚刚才看见我,然后车窗缓缓合上,渐渐驶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