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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心跳很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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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晨星和莫南江约好,要拍摄他的刺绣工作室。
她特意嘱咐莫南江,普通日常的穿着就好,不要搞得太隆重了。
来到莫南江的工作室,见到莫南江本人,蜀晨星舒了口气,他真是个听人劝吃饱饭的乖宝宝。
今天穿的这身,是和蜀晨星初次见面穿的那件。
蜀晨星心情好极了。
没等她上前和莫南江打招呼,莫南江就自己介绍了起来,“我今天穿的是自己设计的外套,衣服上的刺绣也是我自己绣的,其实我不喜欢华丽的图样,这上边绣的是墨竹,袖口还有祥云纹样。”
蜀晨星上前去看,莫南江自己绣制的衣服,比归陇里挂着的那些刺绣看起来高级多了,优雅淡然,很符合他本人的气质。
“这个好好看!”她发自内心称赞道。
莫南江面前的绷架上,挂着一副巨幅的陇绣作品,目前只完成了大半,蜀晨星一眼认出了那是幅百鸟朝凤。
底稿是莫南江一贯大胆鲜明的画风,巨大的凤凰璀璨耀眼,展翅高飞,身后五颜六色的飞鸟一呼百应,紧随其后,有种震慑人心的魅力。
“好漂亮……你工作室里的这些刺绣,和归陇里挂着的都不一样诶,这些,感觉更像是你的作品,归陇里的那些……”
那些真的很土。
蜀晨星不敢这么说,她怕被陇绣狂热粉丝莫南江轰出去。
“那些,很传统。”想了半天,文科生蜀晨星想到了一个委婉的词语,紧接着又找补道,“但你的画还是一如既往的好看!”
莫南江低头淡淡一笑。
蜀晨星微微一怔。
这个笑容蛊到蜀晨星心里去了,她偷瞄了一眼单反,确认相机还在工作。
“确实是传统的。”莫南江面上带着淡淡的笑意,耐心地给蜀晨星科普,“我昨天不是跟你说过吗,归陇侧重于宣传传统陇绣,陇绣脱胎于香包绣制,最初是驱邪、避灾、祈福的东西。”
昨天说的,根本记不住嘛。
蜀晨星在心里不好意思地想。
莫南江没注意,继续说,“西北嘛,黄土高坡,一眼望去都是灰黄,老乡他们天然会对大红大绿的、高饱和的色彩产生向往,这种色调明快活泼,充满生命力,让人感受到希望,一般人会觉得土,但其实是陇绣的特点所在。”
“说起中国刺绣,陇绣肯定是绕不过去的,它虽然没有中国四大名绣有名,但早在南北朝时期,甘肃的佛像绣,就已经把刺绣从实用品转化为了一种欣赏品。”
蜀晨星托着腮,静静听莫南江说话,不舍得打断他。
昨天还觉得枯燥乏味的内容,今天开始有点儿听进去了。
莫南江说起陇绣时,身上散发的热情和认真,比起他的神颜,更能打动人心。
那是一种,为热爱和梦想闪闪发光的能量。
是咸鱼蜀晨星,只想得过且过的22年来,身上从未出现过的能量。
人总会对自己没有的东西充满向往,蜀晨星心跳得有多快,只有她自己知道。
。
前一天去见莫南江的师父马银花时,老太太觉得自己的穿戴不够隆重,没好意思让蜀晨星摄像,让她第二天再过去,据马银花自己说,她要把放在儿媳妇那边,过年才穿的袄子穿上,这样面对“记者”才更隆重。
莫南江有工作要处理,让蜀晨星先一步去了马银花家,马银花一开门,蜀晨星整个人愣在原地。
这师徒二人还真是如出一辙的默契,面对隆重场合,穿得跟母子装似的,虽然蜀晨星幼小的心灵已经被震荡过一次了,看到马银花的这身装扮,她还是吓了一跳。
但好在马银花上了年纪,年长女性穿饱和度如此高的服饰,活泼又喜庆,看久了还怪好看的,在镜头下衬得人很精神。
马银花是土生土长的庆阳人,方言口音很重,蜀晨星无法独自与她沟通,只能靠她儿媳妇翻译。
据她儿媳说,老人家一辈子最远的地方,只去过兰州,连甘肃省都没有出过,她没有上过一天学,十五岁时就和同村人结了婚,第二年就生了孩子,一生基本上都是在这座小村子度过的。
“那个人对她不好的,”儿媳说,“他喜欢喝酒,好吃懒做,一喝酒就要打我婆婆,我婆婆嫁过去第十个年头上,那个人喝酒喝死了,我婆婆就带着我男人和我小姑子,一个人把他们拉扯大,再没有嫁人。”
那一定是非常漫长难熬的十年,可都被马银花三言两语,笑着带过了。
而马银花那时最主要的经济来源,就是绣陇绣。
她是村上手最巧的人,针线活做得非常好,一开始会接一些缝补的活,后来帮人置办嫁妆,绣被套、枕套、鞋垫、鞋面,还帮小婴儿绣制虎头鞋、虎头帽。
“只要是能赚钱,我都会干,”马银花眯着眼睛,笑着说,她总是一副笑颜,自带亲和和温柔,“陇绣对我来说,就是谋生的手段,而且它很好看,用它的人、绣它的人,每天看着它,心情好。”
马银花的儿子考上初中后,女儿也到了要上学的年纪,家里非常缺钱,于是她跑遍了相邻的村子,接下他们的针线活单子,分给村上其他的绣娘们,大家一起干,在别人的针线活里,马银花会抽一小部分提成,当作介绍费,没几年几年,她就让自己的村子,成为了远近闻名最大的“陇绣工厂”。
蜀晨星忍不住惊叹道,“马师傅,您好有商业头脑啊!太厉害了!”
“我婆婆可会做生意了,小莫总是说,要是她托生成大城市的人,说不定公司都上市了!”儿媳在一旁附和蜀晨星。
马银花捂着嘴笑起来,摆摆手道,“不行不行,我就是做小买卖,这些年也不行了,手绣不如机绣快,还是机绣卖得更好。”
而在手绣被机绣逐渐取代时,马银花又发现了手绣陇绣的艺术价值,可奈何她文化程度有限,普通话也不会说,没法把陇绣推广出去,让更多人发现。
“还好小莫回来了,要不是他,我婆婆也不会成为陇绣代表性传承人,也不会有人上门来采访她。”
。
那个让马银花赞不绝口的“小莫”,却一直到晚饭都还没有出现。
“明明说好,下午就过来的……”蜀晨星小声嘟囔着。
采访结束后,马超按照莫南江的吩咐,在归陇招待蜀晨星和马银花她们。
蜀晨星吃着排骨垫卷子,眼睛忍不住往餐厅外瞟着,马超给她介绍美食,她也听得心不在焉。
马银花看着蜀晨星,抿嘴偷笑,凑到儿媳的耳边说了几句什么,儿媳也注意到了蜀晨星在开小差,看似不经意地说了一句,“马超,你给小莫留菜了吗?他喜欢的搅团和茄辣西,多弄上些,厨子下班了,别没得吃了。”
听到“小莫”两个字,蜀晨星的眼睛亮了一下,目光重新回到了饭桌上。
“留了,我们吃完,我给他送过去。”马超说。
“给多放些肉。”儿媳说。
“我去吧,”蜀晨星下意识说道,“明天采访的台本,我找他去对一下。”话一说出口,蜀晨星的心脏心虚地剧烈跳动了起来。
因为心虚,她没有注意到马银花和儿媳意味深长的眼神,儿媳点点头,语带笑意,“那让星星去吧,小莫这些日子一直在忙着绣他的百鸟朝凤,一忙起来就没有时间概念,估计现在连水都没喝上一口,你过去陪他一起吃吧。”
说着,她夹了些没动过的菜,给蜀晨星打包带走。
蜀晨星带着打包好的饭菜,去了莫南江的工作室。
门虚掩着,蜀晨星敲了一下就自动开了,她蹑手蹑脚地走进院子,进了屋里,只见莫南江侧对着自己坐着,面前是一架巨大的绷架,百鸟朝凤就绷在架子上。
莫南江手捏银针,在明亮的白炽灯下一针一针刺绣着,他太过集中注意力,没有发现蜀晨星已经走近了。
全神贯注的莫南江盯着自己的作品,嘴唇抿成一条线,绣针稳稳落入布面里,手又稳又快,他的手指修长白皙,绣针上下翻飞穿梭,很赏心悦目。
蜀晨星静静看着刺绣的莫南江,不忍心打扰他。
绣完一只喜鹊后,莫南江这才抬起头,动了动僵硬的颈椎和干涩的眼睛,这时终于看到了立在一旁的蜀晨星。
他微微怔了一下,旋即淡淡一笑,“你怎么来了?”
“马师傅他们让我给你来送晚饭,他们说你肯定连水都没喝一口,让我陪你吃,监督你。”蜀晨星把保温饭盒放在书桌上,一层层打开。
莫南江朝窗外看了一眼,“天都黑了?我还以为刚过下午。”
“谁让A大你太专注呢?先吃饭吧。”蜀晨星把筷子递到莫南江手里。
莫南江意犹未尽地看了看绷子上的作品,长舒了口气,“也好,你这么一说,我还真的有点儿饿了。”
“刺绣这么有意思吗?有意思到你都忘记吃饭了。”蜀晨星原本是想这么问的。
可话刚要出口,就觉得多余了,莫南江忙了一天还亮晶晶的眼睛,已经告诉蜀晨星答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