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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绯红之篇 ...
“你要看吗?”他把书递给我,是《八墓村》,我接过翻开。
“假期过的好吗?”他问,声音还是轻轻的。
“没什么好不好的。”
“我发现你是个有点木讷的人。”
我挑高眉,“你才知道?”
他笑了。“可你偏偏长了副阳光开朗的外表。”
“世上哪有真正表里如一的人存在啊。”
“是啊。”他低下头。
我们的聊天次数渐渐多了,他和我同岁,22岁。原本在北京一所著名大学学习绘画,因为身体的原因,去年辍学回家。在家呆着实在无聊,又喜欢看书,所以考到明大图书馆当上了管理员。
“为什么来我们学校?”明大地点偏,校园小,人又多,每天到食堂吃饭简直就是在打仗。
他不告诉我。“这是我的秘密。”
生活在继续,我重复着借书,看书,还书的日子。
图书馆的男孩像我大学生活中的坐标,因为喜欢书,我们被联系在了一起。
一天,我们坐在靠窗子的老座位,他整理着书,我坐在他对面,翻着一本他介绍给我的书江户川乱步《黄金假面人》。“你爸妈一定很有文化。”
“为什么?”他抬起头好奇地问我,长发被梳成马尾,意外地不显得娘,大大的纯黑色瞳孔让他看起来纯真无比。我觉得给他穿上中世纪欧洲贵族服装,他简直就是个忧郁小王子。
“因为你叫天骄啊,多霸道的名字啊。他们肯定希望你长得像成吉思汗那么男人。”我当时只是信口胡说,开他的玩笑。
“我觉得这个名字比较适合你。如果可以,我想送给你。”他露出我早已熟悉的温暖笑容。
我冲他露齿一笑,继续低头看书。
“你知道吗?”过了一会,天骄突然说。
“什么?”我还没从书里的情节里解脱,埋着头闷闷地问。
“我以前站在这里看到过你。”
我抬起头,看着背光的他,看不清他的表情,只知道他在看着我。
“你背着书包慢慢从宿舍里出来,绕过运动场,走进图书馆,很快来到这里,在书架间穿梭着,像来觅食的小狗。如果没找到你要找的书,你就会很快离开,有点气冲冲的。如果找到了,你就舒服地找椅子坐下,看很长时间。我那时一直都很好奇,你都不用上课吗?”
“你干嘛那么注意我。”我开始假装冲他瞪眼睛,被一个男孩子关注可没什么让人高兴的。
“因为你和别人不同啊。”他笑咪咪的,一付好脾气的样子。
周日的阳光总是那么好,我窝在舒服的被窝里,手机大声地响个不停。小新用力拍着我的头,“快接电话。”转身又睡了。
“喂。”好容易找到手机。
“是我。”天骄的声音很有精神,“懒虫,你还在睡觉啊?”
“是啊,昨天很晚才睡。”我打了个哈欠,打扑克到熄灯,然后是卧谈会侃大山。
“都10点多了,快起来,今天天气很好呢,上次你要的书已经回来了,我在你寝室楼下,你快下来。”
“哦。”我答应着,挂掉电话。不太情愿地爬起来。小新和大单还在蒙头大睡,打着呼噜。东子昨天又一宿未归,迟早被查寝抓到。
天骄一身白色,微笑着站在寝室楼门口等我,手里拿着一本书。
“你怎么来这里了?”我问,揉着眼睛,还没来得及洗脸。随便套了件衣服,穿着拖鞋就下来了。
“今天休息。”他把书塞到我手里,“我们去校外玩好吗?”
“好啊。”基于他以往的多次照顾和帮助,我答应了。
回去简单洗漱了下,换了件黑T恤牛仔裤,穿上球鞋,抓起顶棒球帽扣在脑袋上,五分钟重返楼下,他笑着看我,一脸的兴奋。
我们去了游乐场,电影院,去逛街,动物园,我想到的能和未来女朋友去的地方,我们都去了。不过,他胆子好小,很多游乐项目都不敢玩。
“好累啊!”我们坐在冷饮店里,他满足地说,象一只小猫。
我们两个大男人坐在一起喝冷饮,让我觉得有些别扭,敏感地发现有小情侣不时看这边。
我看了下表,“都4点多了,我要回去了。”
“怎么这么急?”
“我晚上有选修课,艺术名画欣赏。今天的专题是法国印象派对油画发展的主要贡献。”我排了好久才选上张教授的课。小时候我曾经学过一阵子绘画,不过没有坚持下去,虽然没有灵巧的手去持画笔,但我还有欣赏美、追求美的眼睛。呵呵。
“你还真怪。”他支着下巴看我,“你专业课老逃课,却坚持上选修课。”
“因为喜欢嘛。”在我的心里,只要喜欢,就什么都有可能。我将橙汁一口饮尽,“我回去了,你呢?”
“我还要坐一会儿。”他微微笑着。
他脸色不好,比平时更白了,显得一向浅粉的唇色更浅。“你没事吧。”离开前我问他,有些不放心。
“我会有什么事啊,快走吧,别迟到了。”他装做不耐烦似的向我挥着手。
在咖啡店门口我又回头看了他一眼,他低着头不知在想什么,仿佛融进了阳光里,整个人像是透明的,惊人的单薄。
不知为什么,我又走回了冷饮店,重新坐下。
天骄惊讶地看着我,眼中慢慢升起喜悦,“你……”
我又要了杯芒果汁,“突然觉得外面好热。”
第二天,他送给我一本书,作为陪他玩了一天的谢礼。我原以为是我喜欢的小说,还挺高兴的。回到寝室打开包装,竟然是本诗词合集,中间有一页被插入了一张书签,我好奇地翻开。
今夕何夕兮?搴洲中流,今日何日兮?得与王子同舟。蒙羞被好兮,不訾诟耻。心几烦而不绝兮,得知王子。山中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越人歌》
皱着眉头,我慢慢念了一遍。小新从上铺探下脑袋,“怎么?有人给你写情诗了?是中文系的吧。”
我挥了下手里的书,天骄怎么把书签放在了这页。
他收回头,“如果是我,我更喜欢这种。”他清了清嗓子,“假如我来世上一遭,只为与你相聚一次,只为了亿万光年里的那一刹那里所有的甜蜜与悲凄,那么就让一切该发生的都在瞬间出现吧。我俯首感谢所有星球的相助让我与你相遇,与你别离,完成了上帝所作的一首诗,然后,再缓缓地老去。”
我目瞪口呆地趴在床头看着一脸严肃的他,“你还好吧?”
小新叹了口气,抹了下虚无的眼泪,“怎么样?我好不容易才背下来,准备追中文系的小文用的。”
“那罗溪呢?你和她分手了?”小新他爸是农场的场长,每年年底分红加奖金二百多万,就这么一个独生子,宝贝得不得了。小新他一周的花销超过我一个礼拜的,抽烟只抽进口烟,什么贵买什么。不过,他人不错,除了烟瘾大,比较花心,没什么坏毛病。罗溪是他的现任女友,经院的出名才女。小新追了她一个月,天天鲜花礼物加情诗,好不容易才追到手。
“腻了。”小新点了根烟,夹在手指间,递给我一张纸,示意我看。
我匆匆扫了一遍,不知道他在哪里抄来的。
致我最爱的小溪:爱情,也许在我的心灵里还没有完全消亡,但愿它不会再打扰你,我也不想再使你难过悲伤。我曾经默默无语、毫无指望地爱过你,我既忍受着羞怯,又忍受着嫉妒的折磨,我曾经那样真诚、那样温柔地爱过你,但愿上帝保佑你,另一个人也会象我爱你一样。
“牲口。”我把分手信甩给他,将天骄给我的书放在书架上,不再多想。
7月盛夏是我一年里最讨厌的时节,在这个月里我是超乎寻常的没精神。
民法课下课后我在教室里坐着没走,想等太阳没那么毒时再走。
“你怎么还没走?”筱静不知何时站在我面前问我,她是我的同班同学,是个风云人物,在院学生会当文艺部部长。个子有173,长的也挺漂亮,是个绝对的第一眼美女。会拉二胡,学习成绩也很好。
“外面太热。”我看着她精心修饰的漂亮脸蛋,难怪小新他们天天在卧谈会上YY她,的确非常不错。一身亮粉色连衣裙,身材很有料。不过我对她这型女孩没什么兴趣,我更喜欢可爱娇小的。
“刑事侦察学的实验小组已经分好了。”她盯着我,莞尔一笑。果然明眸皓齿,万分动人。
“是吗?”我对什么实验更没兴趣。和谁一组都好。
“我们一组。”她从包里掏出一份实验报告递给我,包是LV的。我妈迷这些奢侈品,成天给我启蒙教育,家里到处是时尚杂志,她想让我成为一个又帅气又有品位的男人,抱歉,我让她失望了。
“哦。”我放在一边,眼神飘向窗外。外面的树都没以前那么绿了,日头好大。
“喂,你都不问我时间和地点吗?”她提高了些声音。
女人啊,真是麻烦的代言词。特别是美女,异性片刻不对他们进行目光膜拜,就会顿觉不被重视,转而不满。我把头转了过来。仔细看,她也没那么漂亮,至少皮肤就没天骄那么白皙无瑕。“你不觉得有些多余吗?你明知道我不会去参加什么实验。而且也不会有人管我有没有参加,不是吗?”
“你这个人真的很讨厌!”她转身就走。及腰的长发在我眼前一晃。一种幽香飘入鼻子里。香水不错,估计是什么CHANEL、DIOR的。不过在我看来,味道不刺鼻、不甜腻就是好香水。
这章里的三首诗是我最近读到后很感动,所以放在了小说里,郑重声明:是引用别人的。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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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绯红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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