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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在场证明 ...

  •   “拾荒老人死了。”陈不凡挂了电话,从教室外的小阳台走回来,坐回座位。

      “什么?!”明明说好放学后一起去亭梅路看看,没想到收到这个消息。漆枫玥手一抖,手中的勺子跌落在餐盒里。

      陈不凡眼神复杂地看向她,看了很久,才移开目光,吃着自己餐盒里的饭。

      西蓝花,不爱吃,胡萝卜,也不爱吃,餐盒里可圈可点的也就龙虾一位了。

      漆枫玥反应过来,压低声音道:“你不会怀疑是我干的吧?”

      “我可不是把游戏等同于现实生活的笨蛋。”陈不凡看了眼监控,咬牙切齿吃下一朵西蓝花,在嘴里咀嚼,后悔没囫囵吞枣地吞下去。

      “怎么死的?”漆枫玥道。

      “你确定要在吃饭的时候说这些?”陈不凡咽下西蓝花道。

      “我有些吃不下了......”漆枫玥道。

      陈不凡拿起一块橡皮,抬高又落下。

      生动形象地演绎了拾荒老人的死亡方式。

      “畏罪自杀?”漆枫玥问道。

      “谁知道呢。是畏罪自杀还是他杀,都不重要。这城市天天在死人,他是个举目无亲的老人,谁在乎。”陈不凡置身事外道。

      “你哥他怎么说?”漆枫玥道。

      “没说什么,”陈不凡又痛苦咽下胡萝卜,“你还是吃饭吧,下午还有体育课,你不会又大姨妈驾到,不跑步吧?”

      漆枫玥心情复杂,她都已经在脑海里过了几节课的要问的问题了。结果问题再也问不了了。

      太可恶了。她很讨厌这种事情不受掌控的感觉。

      闭上眼睛,想到的是魏书雪结婚那天所穿的婚纱,她美丽得像洋娃娃。

      漆枫玥睡不着了,环顾四周都是在教室里午休的同学,蹑手蹑脚出了教室,上了天台。

      是夏天,天台没有空调,幸好有风,也不是那么的炎热。

      她打开手机,梳理起事情的来龙去脉。

      魏书雪是三年前的冬天,十二月二十日失踪的,现在是五月十三日,已经过去了快三年。

      其间一点消息也没有。

      三年后,魏书雪突然出现,报案说的是被拾荒老人囚禁,囚禁了三年。

      报案第二天,拾荒老人死了。

      具体死亡时间不知道,死亡地点也不知道。

      这些东西上网肯定搜不到的,因为过段时间兰雪市有领导要来,这事十有八九会被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了了之。

      那么真相也就无处可寻了。

      一个拾荒老人死不死,并没有什么利益纠葛。

      亭梅路就那一个拾荒老人,也没有人怕他抢生意,那个老人漆枫玥有过接触,不是蛮横无理的人。

      抛开魏书雪的因素,漆枫玥对老人的客观评价是老实忠厚,与人为善。

      那么,如果是他杀的话,嫌疑人只能是白怀仁这种为了魏书雪杀人的人了。

      三年前,白怀仁是一穷二白的穷小子,如今却事业小有起色,虽然与魏书雪家不能相提并论,一年几百万也是有的。

      会是他吗?

      老人死了,不知家里东西还在不在。

      说不定有线索。

      漆枫玥一有了这个念头就再也控制不住自己,打定主意要去,就逃了学。

      凭着记忆打车、走路到了老人住的地方。

      还没靠近就看到一个中年男人一副自己踏踏实实做事,勤勤恳恳做人,为何老天要如此对他的悲愤。

      和来访的警察小声说些什么。

      哦,那是拾荒老人的房东。

      警察没有看出所以然,看了看,在本子上写写画画就走了。

      那房是平房,附近有小超市,超市外有监控。

      漆枫玥若有所思几分钟后,大步流星走到超市里,怅然若失对收银员小妹道:“姐姐,我东西在附近丢了,我能看看监控吗?”

      收银员小妹大概第一次听到过这样的要求,看漆枫玥是学生模样,颇有些漫不经心,眼睛再也不离手机屏幕道:“报警啊。”

      收银员小妹在看电视,几乎目不转睛。

      漆枫玥翻了个白眼,从包里摸出几张软妹币,道:“我就看一眼。”

      收银员小妹看了眼钱,叹了口气道:“不是我不想给你看,而是监控是坏的。老板没有换。”

      “坏了为什么不换呢?”漆枫玥百思不得其解,监控不就是摄影的吗?都没有功能了,还不换,好奇怪啊。

      收银员小妹露出一副你不食人间烟火,不知柴米油盐贵的表情,“没钱。”

      虽然超市不大,但不可能没有钱吧。

      只能是老板一毛不拔。

      “这里治安不怎么好,你东西要是很昂贵,被人拾了去,就再也回不来。”收银员小妹上下打量了一眼漆枫玥,“这附近又没有学校,你好端端地跑这来干嘛呢。”

      漆枫玥一时感到耻辱,是的,耻辱。

      她好端端地为什么跑这来呢?

      是脑袋浸水了吧!

      漆枫玥失魂落魄地出了超市,那房东还在如丧考妣,扔着东西。

      漆枫玥漫不经心地经过,赞叹道:“这茉莉花开得真灿烂,叔叔是你养的吗?”

      房东抬头,看见是个很漂亮的小姑娘,笑逐颜开道:“不是,你要喜欢就搬去吧。”

      漆枫玥笑道:“我可养不了花,养啥死啥,伺候不了这样金贵的植物。”

      漆枫玥低头看见一个本子,疑惑道:“叔叔你要搬家吗?”

      “这些东西不要了。”房东道。

      一望无际的街道,没有几个人在行走,也看不到扔垃圾的地方。

      “叔叔我摘几朵花,帮你扔垃圾。”漆枫玥笑眯眯道。

      房东看漆枫玥穿着粉红色长裙,精致又美丽,道:“弄脏衣服可不好。”

      “我不能白拿叔叔的花。”漆枫玥道。

      “好吧。麻烦你啦。”房东道。

      漆枫玥逃了一下午的课,拿回了一本日记,一个发夹。

      那发夹是很朴素的透明发夹,如今已经泛黄了,不昂贵,是白怀仁在街边买来送给魏书雪的,魏书雪婚礼那天带着。

      漆枫玥记得一清二楚。

      日记是拾荒老人的,玫红色的外壳,是上世纪的审美。

      里面记载着他的心事。

      很矫揉造作,但的确,是记载的拾荒老人的心事。

      拾荒老人也有心事,太贻笑大方了吧。

      那样的人,不应该没有什么思想,只记挂着下一顿吃什么吗?

      漆枫玥翻看的时候就有这样的感慨。

      她从未设身处地地了解过这样的边缘人物,她周围都是房价10w及以上的同学、朋友。

      二零xx年十二月二十日晴

      是一个很冷的冬天,但这一天晚上,我捡到了我的新娘。

      她穿着婚纱,昏迷在山脚下。

      没有意识,不会说话。

      这应该是电视剧里的植物人。

      不过不一样,躺在床上的她,不是一动不动,偶尔她会蹙眉,偶尔她会笑。

      她好漂亮。

      婚纱沾染了血和泥,我只能扔掉。

      她没有戴首饰,只有一个塑料发夹,我会挣钱买三金送给她。

      漆枫玥一目十行这些偶尔错字偶尔带着拼音的文字,停留在这一页。

      晴天吗?漆枫玥记得那天明明是狂风骤雨,一整天都乌云密布、大雨倾盆,何来的晴天呢?

      是她记错了吗?还是这本日记本就是谎言?

      她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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