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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hapter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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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晨星第一次见她是毕业后一次KTV聚会。
他像往常一样坐在角落看社牛同学们又唱又跳,心情好就附和一下,一般的话就只是吃吃喝喝,反正他不觉得有什么可尴尬的,也没有人会因此说他。
说起来他们脱单的速度还挺快。看着眼前不下五对情侣他如是想着,伸手就要去拿桌上的草莓慕斯。
这时一只指节修长骨节分明的手先他一步端走了蛋糕。
嗯?他下意识看向手的主人,她就坐在他的斜对面,此时端着小碟子就要下叉子。
没见过的美女。这是路晨星的第一印象。
她脸上好似没化什么妆(路晨星觉得这应该不太可能,他认为是化妆技术高所以很自然),一头长而微卷的长发随意披散在肩上,乌发雪肤红唇,在KTV那暧昧的灯光下对比很强烈。
似乎是注意到了他的动作,她手上动作一顿,那一双幽眸就这么直直对上他,两颊发间似乎有什么东西在亮。
哦,是两个大圆耳环,随着她转头的动作闪了几下。
就在他有些走神的时候,对方直接把蛋糕递到他面前放下,还冲他笑了一下。
路晨星承认他被美貌晃到了,以致于居然忘了回应人家。
他本来应该推辞的,话到嘴边变成了一句“谢谢,你也喜欢甜食?”KTV包厢里面有几个人霸着麦唱周董的歌,唱得不怎么样,甚至让他有些烦。
好吧他就是在推卸责任,明明刚刚还可以就着歌吃零食。
“一般,只是太久没吃了心血来潮。”美女唇边带着几分笑意,幽眸如潭,说话间黑色短裙下线条优美的大腿随意交叉叠着,裙摆微微后撤,看起来离腿根不过一掌多距离,本人似乎也不怕春光乍泄。
似乎是某种暧昧的暗示。
虽然对方应该是穿着安全裤的,但这不影响路晨星自己想象。
在她腿动的时候路晨星好像瞥见了裙摆遮盖边缘若隐若现的刺青。
文在那种地方还挺……别致?路晨星自己身上也有刺青,但是在腹部,原因是他这个位置有一块难看的胎记,青黑的,就像很严重的瘀伤。
他索性挑了一个青面獠牙的图案,颜色和胎记本身颜色相近,但是有线条有花纹的总比一片乌青要强。
一不小心跑偏了,他还是礼貌性地和美女聊了几句。不是他不想和美女多聊,而是他本身就不是话多的人,也不太会找话题活跃气氛,大多数时候他都是听别人滔滔不绝地讲。
他之前谈过的女朋友蒋雯就不喜欢他这一点,说这样就是死板,就是不解风情。天知道他对她可是有求必应,要Parada就Parada,要Gucci就给Gucci,还有大大小小的一些五星酒店费用,就差给她房子车子了。
大学的时候蒋雯是他们系出了名的系花,风头直逼校花。他就是很纯粹的视觉动物,一开始也算是见色起意,于是主动出击,对方跟他推拉了俩月才答应。
路晨星有一双业界传奇的父母,又没有兄弟姐妹,是现实版太子爷,那家业就是他彻底躺平也能耍到下辈子。他的父母也很开明,他的很多决定都是自己做,几乎不怎么干涉。只要他不赌不毒不嫖,随他怎么耍。
路晨星深知凡事总要有个底线,所以他确实没有什么不良嗜好。当然也是因为他实在瞧不上公交车,可不想不慎染上脏病。
而且他自小随父母出入各种上流场合,也算阅人无数,是人是鬼他心中自有一面明镜。
蒋雯或许是有一点真心,但应该不多。只要她不惹恼他,他舒心了也乐意对那些小聪明视而不见。其实如果追一个这样的人超过两个月还没有一个明确的答复,他大概就彻底失去了兴趣,然后直接走人。
但半年不到他就腻了,甚至是厌了,因为新鲜劲已经过去了。
好聚好散,他也懒得计较蒋雯背着他搞的小动作,随手几个包就把人打发走。好在那女人也不是个傻的,没有跟他闹,拿了好处就撤。
思绪回到现在,他正在思考着要不要发展一下的时候,才想起自己连对方名字都还不知道。
“青晏,青龙的青,海晏河清的晏。”对方主动伸过手来,他愣了一下,这才握上去,青晏?不多见的姓氏,“路晨星,路西法的路,光耀晨星的晨星。”
不等他开口解释,对方似乎饶有兴致道:“希伯来神话?”
“是的,我小时候看过关于希伯来神话的介绍,最喜欢耶和华身边那个光耀晨星。”见她似乎有些兴致,他也就不卖什么关子。
路晨星,路西法,光耀晨星,也许冥冥之中自有一番因果。
“你是指路西菲尔?”
居然还知道路西菲尔,路晨星有些意外, “确切地说,我喜欢堕天之前路西菲尔的光明圣洁和之后路西法的傲慢不逊。”
路西菲尔意为“光耀晨星”,但人们听得更多的是路西法和撒旦,有的人也许并不知道光耀晨星没有堕天之前其实不叫路西法。堕天之后,他便舍弃了耶和华赐予的尊号,背弃了曾经信奉的七美德戒律,自此九重天便少了一位光耀晨星。
周围依旧是吵闹的,但这会儿路晨星觉得并不影响。
“我猜你不喜欢弥赛亚。”
“嗯,还有耶和华。”
这是真的,在他心中光耀晨星是九重天最高贵的天使,亚当不过是一个人类,耶和华封他为“弥赛亚”就算了,居然还要让天使跪拜他。路西菲尔不愿意对处处不如自己的弥赛亚面前低头屈膝,既使是耶和华的命令他也还是违抗了。
一旦违命,就无法回头。
他承认自己真心不喜欢耶和华,既使他是上帝,是世间的神,他也不应该让他的光耀晨星蒙受如此委屈。
“是嘛……我也是呢。”
后来亚当的故事大家都知道,被耶和华赶出了伊甸园。
“但是谁不想拥有耶和华的力量呢?他毕竟是世间唯一的神。”说着路晨星有些沮丧。
但他无比赞同路西菲尔那句“宁在地狱称王,不在天堂为奴”。
“我觉得你不是光耀晨星。”青晏冒出这么一句,脸上笑意不达眼底。
路晨星注意到她说的不是“像”,也不在意,“我只是喜欢他而已,世上没有人像光耀晨星。”
“但你是傲慢原罪。”
嗯?路晨星直视她的双眼,对方岿然不动,只那幽眸沉沉,跌进去也许再也爬不起来。
也许连路晨星本人都很难察觉到,他其实是个极度傲慢的人。
他可以和人谈笑风生,可以与人为善,可以道歉道谢,但打心底里轻视着所有人。这份轻视无关身份地位,也无关相貌品格。
认识他的人都说他脾气好,也许只是因为人不会和路边蝼蚁计较。
此等傲慢,必非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