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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辩论的特征 (1)立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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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立场鲜明
辩论者要维护的利益,阐明的观点,坚持的基本立场,在说话中不仅要据理、据实、据情达到自圆其说,而且要驳斥对方讲话内容的偏颇、错误之处,诘问对方。这就要求说话者在据理的基础上,言语措辞针锋相对,尤其是原则问题上,不得含糊不清、转弯抹角、模棱两可。不然,就容易造成歧义,达不到明确的目的。这是辩论语言和与之相近的讨论问题时的怨言相区别的最明显的特征。如在法庭辩论中,立场、态度不鲜明的语言,是不能作为论据的;在经贸谈判中,双方要维护自己的利益,也必须鲜明地表达各自地立场。例如:中日双方一次就FP汽车质量问题进行了谈判。我方首先表明“FP汽车有质量问题”,对方则避重就轻,用模糊语言进行搪塞,说:“有的车子车架偶有裂纹……”我方反驳:“不是裂纹,而是裂缝和断裂……”并拿出照片给对方。日方忙改口:“偶有一些裂缝和断裂”,我方紧逼:“请不要用“偶有”、“一些”。”对方不得不承认FP汽车有质量问题。要使辩论语言立场鲜明,一般应做到:
一是多用已知道理、事实、数字说话。俗话说:“事实胜于雄辩”。如上例,我方将照片递给对方,表明了不容置疑的事实。
二是不用或少用概括性、抽象性、模棱两可的词语。如自己说自己“理由充分、事例真实、论证有力”等抽象肯定的语言,反而只能说明自己理屈词穷。
三是要在目的明确、准备充分、策略得当的情况下,有意识地使用少量模糊语言。模糊语的使用只是一种辩论技巧。技巧的使用是为了鲜明地表达己方立场服务的。
(2)辩答巧妙
辩答巧妙,是指辩论不是平淡的申明或反驳,而是选取比较新颖的角度进行答辩。如1986年亚洲大学生辩论会上,在中国内地大学生同香港大学生争夺第一名的决赛中,香港学生的论题是“发展旅游事业好”,问内地学生是否赞同。若直接赞成或反对,都不能取胜。因为,如果赞成就意味着认输,而硬说“发展旅游事业不好”,反对的理由又不充足,容易被认为是诡辩。内地学生选择了一个取得最佳效果的角度:“如果不分时间、环境,盲目地发展旅游事业则是有害的”。内地大学队出奇制胜,巧妙地击败了香港队。
(3)逻辑严密
一个哲人曾说过一句话:雄辩是熊熊烈火燃烧的逻辑。辩论中强调逻辑严密,不仅要求做到自己观点的阐述具有条理性,还要运用逻辑武器,进攻对方的立论、论据、论证,掲其荒谬避其锋芒、挫其锐气、扬己命题,充分展示语言的雄辩性。’
(4)用语精炼
用语精炼,是指辩论者必须用简练明快的语言击中对方的要害,甚至达到“一语中的”的程度。也就是说,一方的辩论时间越短,对方考虑辩驳的时间也就越少,给对方造成的困难也就越大。倘若一方语言冗长,必然留给对方更多的回旋余地,使对方获得充分的思考时间,并较容易抓到突破口而获胜。
(5)言语攻击
辩论的主要目的是造成“你错我对”的结果,从而战胜对方或说服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