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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辩论三要素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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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辩论中存在着持着不同意见对的双方或多方。有不同意见对的双方或多方存在才能实现思想碰撞,也就是脑力风暴。一个人不可能自己同自己辩论,一个头脑中几种方案或做法的权衡和比较,那是思考或思辨而不是辩论。
(2)辩论必须针对同一事物或问题,即存在同一论题。如果各方讨论的论题不同,这场辩论也就没了意义。例如:一个人说:“法律是有阶级性的”,另一个人说:“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由于两个人所认识的对象不同,因此两个观点不能构成辩论。只有个人认为法律是有阶级性的。另一个人认为法律是没有阶级性的。这样两个判断所认识的对象相同,又是互相对立的思想,即两个判断至多只能有一方为真,不可能他同时为真,也就是高中政治学的不能同真,必有一假。。
(3)辩论的诸方有或多或少的共同认识或其他共同承认的前提,如思维的同一律、不矛盾律、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以及正确的推理方法等,以及如社会公理科学规律等是非真伪标准和价值取向。爱党爱国爱人民,不辱骂对方辩友等等。
哲学上看,辩论的诸方是一种对立统一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