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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番外·吾心匪石 我叫岑子宴 ...

  •   我叫岑子宴。更准确地说,我叫岑荻。

      但我不喜欢“岑荻”这个名字,就像我不喜欢我“魔尊”这层身份。

      我是如何堕入魔道的呢?那是很多很多年前的事情了,我早已记不清。我应该活了很多很多年,我也早已记不清。

      我记忆的起点是一片荒芜,那应该是我堕入魔道的日子,我的本命剑断成了两截,是的,我很了解本命剑断折是什么感受,因为我最初也是一个仙门剑修,都说“剑在人在,剑毁人亡”,我本该死了的,可是我不甘心,那种不甘心直到现在我都记得,可能这就是我堕入魔道的其中一环吧。

      魔界的日子很无聊,这里的人……这里的魔都疯疯癫癫的,好像没有脑子,实在是不想与它们为伍,我便整日研究怎么能重新修回正道。

      不过魔界一个稍微正常的魔君说堕魔是不可逆的,我的身心魂魄皆已异化,除非回炉重造——回炉重造什么意思,就是让我死了重新去投胎——我还不想死,遂放弃。

      我开始兢兢业业学习当一只合格的魔。

      当魔也不容易,也要勤勤恳恳地修炼,低阶的魔很容易失控,像一个只会发狂的野兽,十分有辱斯文,与我理念不合。既然下定决心要当魔,我就必须当高阶的魔,我要掌控我自己,我要当一个能自己思考的魔——在魔界这已经是最高的要求了,因为大多数魔都不能够拥有一个正常的脑子,所以很少有魔能自己思考。

      当了魔我才知道,为什么魔那么喜欢去人间为非作歹,一部分低阶魔不知道该如何提升修为,只能去人界讨口吃的维持那可怜又可悲的生命,一部分中阶魔想要快速提高修为,所以想要去人间走捷径,还有一部分无限趋近于高阶的魔纯是脑子有病,因此孜孜不倦地为人间话本提供丰富素材,更以找仙门的麻烦为荣。

      但是话说回来,当魔当久了,脑子的确容易犯糊涂,不然正道为何会把偏轨的修炼称作“走火入魔”呢,那是因为魔的心性的确偏执、阴鸷,极易受杂念、心魔所扰,集世间阴邪为一体的魔,是害怕暴露在阳光下的,这是不争的事实。

      我还是变成了我讨厌的样子,我能克制自己不去滥杀无辜,可我克制不了我自己内心的阴暗邪念,我只好把这些念头转化为向上爬的动力,为了不受七情六欲影响,我还顺手拔了自己的情根,打起架来也的确更无顾忌,后来我爬着爬着就爬到了魔尊的位置,成为了万魔敬仰忌惮的魔界尊主。坐在高高的王座之上,我再无处可去。

      无趣。

      就这样不知道过了多少年,我一个不留心遭宵小偷袭致使魂魄逸散,成了一只孤魂野鬼,还是因为不甘心,又碰巧魔生无趣的那些年我看了些上不得台面的禁忌之术,于是几番游荡之后,我夺了一个灵魂至纯至净的胎儿的身体,即是世人口中常说的“夺舍”,我便取而代之重新来到这个世间。

      实在是无耻,我不能为这件事有什么辩解,但身为一只魔我也不会为此感到抱歉,我只是想活下去而已。

      魔尊岑荻的记忆被短暂压制,我成了坊间一个普通人家的孩子,名唤狗蛋。坊间都流传“贱名好养活”,我也深以为然,并不觉得叫狗蛋有什么不好,只是内心仍不太愿意冠上陌生爹的姓,逢人只说我姓“岑”。

      内心有很强烈的、想要修仙的欲望,一为报仇,二为更好地适应这具本不属于我的躯体,三为圆我重修仙道的痴人说梦,这对“生”养我的父母虽然不舍,却也支持常人眼中兴盛门风的决定,所以我毫无负担地背着行囊离开家,踏上了去往仙山的道路。

      我知道自己无论如何都脱不去魔的身份,属于魔的元神总有一天会重新归位,与这个新身体融为一体重塑新生,这本就是我涅槃的必经之路,是以打从一开始我就只把这一切当作是一场特殊的游历,毕竟作为魔界至上尊者的生活实在是太过无聊,总要找点乐子粉饰一下我那荒诞不经的人生。

      那时的我懵懵懂懂,虽比寻常孩子多了一点魔尊岑荻的记忆,却也脱不了孩童的天性,当然这在我看来更易隐藏,我便没有刻意压制那稚子心性。由于这具躯体中至纯至净的魂魄完全驱散了我当魔时的阴邪之念,我开始频繁地忆起千百年前还是仙修时的光风霁月,我本该如此,我本该如此啊。

      惋惜,我怀着无比惋惜的心情进入了仙山的试炼场,同时也非常振奋,我想我会万分珍惜这次来之不易的机会,就当我是重活一次。

      只是体内的一些异动让我不得不暂时离开试炼山道调息,本以为这地方杳无人迹,却没想到在一棵槐树上碰到了一个人。

      那人一身云水色的长袍随意地垂落下枝头,漆黑的长发如流如瀑,他熟睡着,睡颜安静淡然,一只手搭在身上,一只手随意地垂在树下,我猜应该是睡着以后滑落的,只见那只骨节匀称修长的手微微蜷着,光滑的手腕内侧经络清晰可见。薄暮的天光晦暗,浅淡的夕晖透过枝叶的缝隙漏洒在他的身上、脸上,一切的一切都恰到的刚刚好,美得像一幅工笔白描的画卷,无论是景还是人。

      本该离开的,还是忍不住上前抓住了他的衣服,我想看看他到底是真人还是幻象。

      他是真人,却也是我可望不可及的幻象。

      一念之差我利用了他,此后我向他走的每一步,都仿佛带着算计与阴谋,以至于我对他千般真心万般真意都要被曲解为别有用心。

      他将我带上仙山,玉灵君为我取名“子宴”,我顺理成章地成为了仙山弟子,在仙山修行的日子常常让我忘记自己其实是一只魔,师尊的教诲,师姐和师兄的关爱,还有他对我惯常的纵容与悉心的爱护,都是我从不曾拥有过的,我不禁想如果我能摈弃前尘,只做一个普普通通的潇洒剑修也未尝不可,我承认,睚眦必报如我,也曾有一时半刻奢望放下、放过。

      可是他为了我,只剩一半的本命剑也毁得彻彻底底。那一刻我知道,如果我只做一个普普通通的剑修,纵是再天资卓绝,也无法阻挡那些卑鄙无耻的恶徒一次次的暗袭。我的仇当然要报,伤害他的人我也绝不会放过一个。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成了我的执念,也许是他沉眠地谷的十二年。我在这个世上游荡了数不清的十二年,却从没有哪个十二年是这样的漫长难熬。

      后来这种执念逐渐演变为——我想得到他。

      自我有记忆以来,我想要什么东西从未失手过,我坚信只要他能看到我对他的好,他就会来到我身边。

      但我千算万算,没算到玉灵君竟也对他有意,而他的目光,好似从未落在过我身上。

      他喜欢玉灵君,这个认知让我忮忌又愤恨,他对我一而再再而三的推拒更让我心生怨怼。

      我承认我有赌气的成分,我默许了关烨的所作所为,我装作一个无辜的受害者,冷眼旁观着一切。我知道关烨给他下毒,我也知道关烨要当众揭他伤疤逼他离开仙山,我更知道他会因此受伤心灰意冷。

      但我不在乎,我只要结果。

      我深谙人心最不可控,所以我毁了靥蝶毒的解药,只为能掌控他。

      他俨然成了我的心魔。

      把他囚在魔宫的那些天里,面对他的疏离和指责,我甚至想过杀了他,缚住他的魂魄,让他永生永世都只能困锁在我身边。

      他不知道有多少个夜晚,趁他熟睡之时我将他拥在怀里,尽管他总是乱动,但我并不用费多少力气就能紧紧圈住他。我的手轻而易举便握住了他缠着纱布的脖颈,只要我收紧手掌,他脆弱的脖颈就会在我手中断折,既而靠在我胸前的头再也不会偏动半寸。但我的手掌下他的颈间脉络有力地搏动着,每一下都像是在用生命亲吻我的掌心,他该多相信我,才能在我用强硬手段把他锁在身边时也毫无防备地向我坦露着一切?

      明明我让他受了那么多伤,明明我让他那么难过,可他每次看我的眼神除了无可奈何的气闷,还带着我看不懂的悲恸与垂悯。

      我不禁想,我的坚持真的对吗?我真的要眼睁睁地、一次又一次地将他置于险境而不顾吗?

      婚宴高台上他性命垂危之时,我又记起他为我舍命折剑倒在血泊里的样子,终究是我欠他一条命,我当真能看着他去死吗?

      但他比我想象中的要刚硬千百倍,他有他自己的尊严和坚决,他毋宁死,也不愿意向我妥协半分。

      那场我引以为傲的婚宴是一道抽在我脸上无比响亮的耳光,我疼得歇斯底里,也终于彻底明白过来,这个世上没有人能强迫他,我不行,仙山不行,玉灵君也不行。

      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他的选择,他生或死,都是他的选择。

      这场荒唐的闹剧,还是由我亲手结束吧。

      阴差阳错之下,魔界盛传我杀妻证道,拥护我的魔音一浪高过一浪,我从没想过有一天,我会踩着他的鲜血再上高楼,他又一次成就了我。

      可我也把他推向了最遥远的彼端。

      和离那日,漫天飘雪,寒风彻骨,已经很多年没感受过隆冬的酷寒了,但那个冬天似乎格外冷,冷到我的魂魄都是冰的。

      他问我是不是恨他,我当然恨他,可是,比起恨他,我更爱他,爱到下定决心拔除情根,临到最后,又舍不得不爱他。

      我放过了他,却再难放过我自己。

      他说的对,这个世间不只有情爱,我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我没有多少空闲去思考感情之事,爱也好恨也好都是身外之物。

      但相思已入骨,纵我无意,残损的情根却仍旧记着他、念着他、想着他,爱着他。

      千思万绪皆是他。

      然而这思念却早已遥遥无期。

      我不知道我此生还能不能忘却他再爱上其他人,可如果真叫我忘了他,我想,我这情根也无甚作用了罢,那还有什么需要呢?

      后来我也问过自己很多次,我后悔吗?

      遇见他、爱上他,我后悔吗?

      我也不知道,我没有答案。

      直到渭南之行再见到他时,他说他从未怪过我,他说仙山永远都是我的家,过年是要回家的。

      那一刻积压的思念险些倾颓,他明亮的笑容和多年前那个黄昏中温和似梦的笑好像没有任何分别,他待我也不曾有过半分变化,所以我才不舍得放下他,我又怎么能那么轻易地不爱他了呢?

      我恍然明了,我不后悔,我从不后悔遇见他,更不后悔爱过他。

      我从不是一个豁达的人,相反我自私狭隘,私欲泛滥,可唯独对他,我只能道一句“得之吾幸,失之吾命”而已。

      如今世人皆道魔界尊主木石心肠、无情无义。

      我无心去争,也无意去辩,只愿有朝一日我能将这二十八年的朝朝暮暮妥善置之。待到我不再画地为牢的那一天,我还能泰然自若地对他说一句:

      吾心匪石。

      ……也罢,且做释之。

      【完】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48章 番外·吾心匪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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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公告
-噗噗小剧场- 噗(惆怅):怎么都行色匆匆的,票都没发出去几张。 喻(同款惆怅):可能是我们演的太难看了吧。 噗(拍桌):不可能,绝对不可能!我们班底戏这么好,只能是咱妈写的不好看! 喻(汗颜):这么说不太好吧,咱妈会伤心的。 噗(摆手):无须担心,咱妈能写出这段抽象的玩意说明精神状态非常良好。 喻(无语凝噎):算了我还是背剧本吧。 噗(哼):看来只能卖笑求荣了。都给俺笑啊咧咧!
……(全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