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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春秋战国时期的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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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列国纷争
1.春秋争霸战争
(1)背景:①平王东迁以后,王室衰微,开始出现礼崩乐坏的局面;
②分封秩序遭到破坏,诸侯国开始为争夺土地和人口,互相征伐;
③诸侯国间政治经济发展不平衡;
④北方狄戎南下,南方楚人北来,与中原诸侯国产生冲突。
(2)概况:①齐桓公首霸——前7世纪中叶(前651),齐桓公打着“尊王攘夷”的旗号,号召诸侯在葵丘会盟,周王室也派代表参加,确立霸主地位。
②齐桓公之后,晋楚争霸,晋文公和楚庄王先后称霸中原,“楚王问鼎”说明楚国的争霸行为。
③春秋晚期,主要是吴越争霸,吴国称霸后,越王勾践卧薪尝胆,打败吴国,出兵中原,是最后一个霸主。
2.战国兼并战争
(1)背景:礼崩乐坏,小宗取代大宗的现象不断发生。前403年,韩赵魏三家分晋,后来又发生了田氏代齐。这说明新兴地主阶级逐渐兴起并掌握政权,被王室认可为诸侯。
(2)概况:战国的兼并战争主要围绕魏齐秦三国进行,最为著名的是前260年的长平之战,秦军获胜后坑杀赵国40万人,是战国时期规模最大杀伤最多的战役,为秦国统一全国奠定了胜局。战国时期的兼并战争形成了战国七雄——齐(都临淄)楚(都郢)燕(都蓟)韩(都郑)赵(都邯郸)魏(都大梁)秦(都咸阳),后期逐渐转化为封建统一战争,传统政治秩序完全被破坏,周王室也在公元前256年被秦国吞并,前221年秦最终统一全国。
3.对春秋战国时期的战争的认识
各国争相掠夺土地、人口和财产,给人民造成了巨大灾难;各国为争取胜利,竞相变法,对发展经济、制度进步和国家走向统一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战争也促进了民族间的交融。
(二)华夏认同下的民族交融
1.春秋时期,中原各国自称“华夏",在民族交往中,相邻的戎狄蛮夷等民族产生了华夏认同观念。
2.进入战国后,戎狄蛮夷逐渐融入华夏族。
3.战国时期,戎狄蛮夷逐渐融入华夏族。华夏族更加稳定,分布更加广泛。 (三)战国的变法运动——商鞅变法
春秋战国是中国历史上的大变革时期,铁器的使用和牛顿的推广,使社会生产力得到进一步发展,生产关系处于急剧变动之中,这一时期兼并战争不断,各诸侯国为了适应社会变动,实现富国强民,纷纷推行变法。战国时期魏国的李悝、楚国的吴起、秦国的商鞅都进行了变法改革,其中商鞅变法是持续时间最长、涉及面最广、改革最为彻底的一次变法。
1.背景
(1)时代背景:春秋战国是中国历史上的大动荡、大变革和大发展时期。
①经济上:铁犁牛耕出现并逐步推广,生产力发展,井田制瓦解,土地私有制确立。
②政治上:新兴地主阶级形成且力量日益壮大,要求掌握政权,发展封建经济,改革成为社会的主要呼声。
③军事上:春秋争霸,战国兼并,诸侯割据混战。
④思想文化上:文化繁荣,百家争鸣,其中法家学说最合乎当时社会发展的需求,成为各国改革变法的思想理论武器。
(2)具体原因
①各国纷纷变法,以实现富国强兵,在兼并战争中取胜。
②秦国落后于其他国家,要求通过变法以增强国力。
③秦孝公决心发愤图强,实现富国强兵。
④商鞅的变法宣传和改革精神。
2.措施
(1)政治①废除世卿世禄制,奖励军功,实行军功爵制,禁止私斗。②建立什伍组织,实行什伍连坐制度,互相纠察告发。③建立县制,主要官员由君主任免。④规定轻罪重刑,强化法律意识。
(2)经济①废井田、开阡陌,在法律上承认土地私有,允许买卖。②重农抑商,奖励耕织。③颁布标准器,统一度量衡。
(3)文化:焚烧诗书,加强思想文化统治。
(4)习俗:禁父子兄弟同居一室,推行一夫一妻小家庭政策。
3.影响
(1)积极作用
①政治上:打击并瓦解了旧的血缘宗法制度,健全了封建国家机器的职能,为中央集权制度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②经济上:从法律上确立了土地私有制,确立了新的生产关系,激发了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
③军事上:达到了富国强兵的目的,提高了军队战斗力,为秦国的下一步战略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2)历史局限
①轻视教化,刑法严苛,鼓吹轻罪重刑,容易造成统治者暴政。
②什伍连坐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广大人民所受的剥削与压迫。
③文化高压政策不利于思想文化的发展。(
四)制度与社会治理
1.从宗法分封制到中央集权制的诞生。春秋时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宗法血缘关系的瓦解,贵族等级分封制度开始解体。战国时期,为适应社会变化的需要,各国在政治上进行了重大改革,君主权力加强,郡县制、官僚制等封建政治制度产生。
2.选官制度:尚贤思想兴起,各国为争霸图强,纷纷鼓励举荐有才能的人为官,或依据军功大小授予官职。
3.法治与教化:春秋时期,郑国的子产“铸刑书”制定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成文法。引发了最早的德治与法治之争。
春秋战国时期,德治与法治之争在思想界体现为儒家与法家之争。儒家认为人性善,主张德治,代表人物是孔子和孟子。孔子提出,统治者要“为政以德”“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不要过度消耗民力。孟子建议统治者“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法家认为人性恶,主张法治,代表人物是商鞅与韩非。商鞅在秦国颁行了一系列法令,保护新兴地主阶级的权益。韩非提倡君主不要谈礼义,而要以法、术、势驾驭臣下;君主赏罚分明,则臣民必能守法奉令。为保证法令畅通,韩非主张“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4.户籍:国家大规模编排民户,制定户籍,始于战国时期。公元前375年,秦献公“为户籍相伍”即以五家为“伍“的办法编排户口。《商君书》说:“四境之内,丈夫、女子皆有名于上,生者著,死者削。”这是指无论男女,都在政府的簿籍上有登记。
5.社会救济与优抚政策:已经出现社会救济的观念。孟子尖锐批评了统治者“途有饿莩而不知发”的行为。《墨子·七患》说:“仓无备粟,不可以待凶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