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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序(上) ...

  •   下午三点,我坐在威尼斯游艇甲板,撑一柄白色的太阳伞,享受美妙的三文鱼还有那起伏的蔚蓝色温柔海浪,接到了我的助手的电话。她还是一个小姑娘,一个刚从大学毕业在我这里谋到第一份职业的谨慎生涩的年轻女人。
      她握着听筒,用她那带着点局促的声音说,有人要见我,那不勒斯来的,没有报姓名,希望晚餐之后见到我。我嘱咐她收拾好我的书桌,将钥匙放在邮箱里,今天就可以下班了,她对我表示几句感谢,挂断了电话。那不勒斯来的?谁会专程来见我,也没有留下姓名。我这几年声名鹊起,事业蒸蒸日上,书写的作品畅销意大利各地,前不久收到了电视台邀请函,请我分享小说创作的经验,我知道我的作品广受欢迎,收获了一批忠实读者,也许是哪位读者慕名拜访,这几年这样的事并不少:匿名送来的鲜花,不知寄件人与寄件地址的快递,塞满邮箱的信件,前些年我还会一封一封仔仔细细拆开,阅读之后小心夹在书里,当作赞赏,珍宝,抚慰,失去勇气后用它重鼓斗志,也将它视作非凡的证明。这两年我却对这些事疏淡了,邮件全权交由助手处理——前一个助手辞职了,离开时用悲哀的眼睛看着我,我不得不重新招一个。维克托来消息约我参加晚上的文学聚会——咱们几个小聚一下——他在信息中这么写。于是我停止了对来访者身份的思考,吃完我的三文鱼,口感像生脆的果冻,又滑又糯,懒洋洋地晒会儿太阳。下午五点,游艇开始靠岸,人们簇拥着下船,涌进岸边丛立的小饭店,我也离开了游艇,去往维克托留给我的地址。
      维克托定的是一家外墙漆成白色,一道大理石拱门,店门两边贴墙摆放了一排时令鲜花:此时的威尼斯正值夏季,玫瑰开得很是艳丽茂盛的酒店。维克托在门口等我,穿着他一年四季如一的那套衣服:领子浆得很硬的白衬衫,腰部收窄的贴身马甲,直挺挺的金属光泽的烟筒裤,脚下是双有些老旧的方头皮鞋。西装外套教他从中间对折,整齐地搭在手肘上。他带着庄重的热情与沉稳的风度和我握了握手,那双基督徒的蓝眼睛温柔平和。
      进入饭店后我发现座位上还坐着两个人,见到我就站起身来,热情的同我握手,手劲很大,抓着我的手直摇晃,我认出他们分别是爱德蒙与布莱克,我还没有成名时的伙伴,那时候我们年轻气盛,一身清贫投身文学梦,以严肃的姿态,愤世嫉俗的批判在一个又一个小咖啡馆做着文学美梦,站起来批判当下文坛的腐朽,读者的日渐庸俗时,立在我们面前的仿佛是古希腊的辉煌,整个人类熠熠生光的伟大与不朽。我们四个人只点一杯咖啡。一丝不明显的皱纹已经爬上他们脸颊两边,爱德蒙用黯淡的棕色眼睛看着我,邀请我过去坐,布莱克则一言不发。上菜之前的间隙,布莱克突然夸张地谈起了文学,他随便批判了一句读者的庸俗,话头转到我身上,他夸赞起我的作品,称它语言柔腻,结构丰富且富于变化,他还说了很多话,用了很多专业词汇,说话的时候灰色的眼珠小心翼翼看着我,用一种谨慎的恭维将赞美之词从灰色八字胡下的嘴唇说出来。
      服务员推着餐车过来,将一盆汤放在桌子中央,他一下子陷入尴尬的沉默,低下了头。维克托把四只碗挪到了自己跟前,一一盛好汤递给我们。
      "喝汤,喝汤。"爱德蒙大笑着,就着面前的碗沿喝了一大口,发出稀里哗啦的声音,布莱克也终于用勺子尝了一口汤,埃德蒙马上仰起脸啧啧称赞,"这汤劲,上了那么多家饭店,我看就这家最好,够劲。"
      沉默了一会,布莱克问我们最近的写作状况,维克托说自己忙于教授语言学课程,已经很久无心于写作。
      "还教法文吗?"埃德蒙插嘴。
      "不,这一次是拉丁文。"维克托回答。
      "拉丁文?中学我们也学过,对你维克托大教授来说,完全不成问题。"埃德蒙咂着嘴。
      "中学那点拉丁文已经不管用了,大学课程要求的更严格深刻,但我不熟悉拉丁文,不得不做很多准备工作,这占用了我大量时间。"维克托用银勺子舀了一勺汤递到嘴唇边吹了吹,"说实话,每次为拉丁文课程做准备工作,我就想起少年时期遇到的一个人,我总是想,如果这份工作是交给他,肯定不会像我目前所感受到的这样痛苦,而是像一支舞,一首歌那样轻松愉悦。"维克托喝下了那勺汤。
      "他现在怎么样了呢,彻底失去联系了吗?"我问。
      "他去了法国,在那边念大学,后来听说退学了,我们通过信件断断续续联系过几年,再后来就没有了消息。"维克托盯着面前的汤,眼神空茫,似乎陷入了过去的记忆。
      这个话题陷入绝境,安静一会儿之后布莱克将眼睛转向埃德蒙:"你呢,埃德蒙,你最近写了什么?"
      "我?别提了,哪有什么功夫写作,我家才托关系给我在街办事谋了个差事,一天到晚迎宾送客,端茶倒水,还要用打印机打印文件,回到家天已经黑了,只想往床上一躺,连吃饭这点需求都是匆忙打发掉的。"埃德菲叽哩瓜啦吐出一堆苦水。
      布莱克微微笑了一下,才把目光移向我,语调柔和又小心:"你呢,安布洛乔?"
      "说来惭愧,布莱克。"我迎上他真挚的目光,感到有些羞愧,"我最近也懒散了,遇不上合适的题材,很久没有动笔。"
      他点点头,以轻柔的声音谈起了自己最近的写作,说他想到一个好题材,一个好方法,一个可以表达现代社会经验的写作手法。他接着又说起为什么表达,文学究竟是什么,我们的语言应该扮演什么角色。他说得动情而激烈,两瓣单薄的肩膀随着他的话语微微颤动,那双沉寂的眼睛里贲发出光,还藏有一丝隐秘的骄傲。
      他关于文学,关于语言的长篇大论,另外两个人兴致缺缺,维克托打量起了手表,埃德蒙则用汤勺击打碗。我始终目光平静,坚定地注视着他,尽管他的用词我早已听不懂,那些早年我们共同商议,敲下定义,用来描绘我们的文学理论的词汇在他那里不知道更新到多少代,又扩充了多少容量,在我们这里却丢进记忆的仓库积灰,但我仍要看着他,向他传递我的友善与力量,如果文学于我们而言只是青春的头昏脑胀,我只是恰巧乘上它的东风,那于他而言,文学是生活,生命,追求,永远到不了的彼岸,它从他身体里长出来,植根他的骨头,遍布他的皮肉,已经长成他本身。我知道这些年他孜孜不倦地向所有报社投寄他的文稿,也知道没有一家给予回音。他没有结婚,没有孩子,还住着家徒四壁的出租屋,仍然笔耕不辍,他每天要写一两万字,第二天修改,又写,又修改,他穿着朴素,一年四季只有一件黑外套,像个一言不发的清苦修士,向文学的神灵殉道。
      他的演讲落下最后一个字母,服务员推着餐车过来上正菜:一道海鲜汤,可乐鸡翅,四份烩饭,两份提拉米苏和一份巴马干酪,一份潘纳库塔。我们又沉默了,心满意足的布莱克尝了一份提拉米苏,埃德蒙舀了一大勺烩饭送进嘴里,维克托尝了一点巴马干酪,皱起眉头摇摇头,我继续喝海鲜汤。
      晚餐时间就这么溜走,埃德蒙不停打着哈欠,肿着一双眼睛向我们告别,布莱克慢吞吞地站起来,鞠了一躬,走向与埃德蒙方向相反的小路,不一会儿消失在夜幕中。维克托付完钱后走到我身边,我们俩家在一个方向,他的西装仍旧搭在手肘,另一只手垂下,脚步在昏暗的灯光下有些拖沓。
      我们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
      "你说起少年时期认识的那个人,神色有些哀伤啊。"
      "是吗?"他有些意外地转过脸。
      "想必是志同道合的朋友。"
      "说不上。"
      "什么说不上?是说不上志同道合,还是说不上朋友?"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你。"他忽然盯着我的眼睛,"你的描述并不准确,无论是志同道合,还是朋友。"
      "那么……"
      "语言是能指游戏,只能描述可以描述的,不能描述的东西我们只能沉默。"他说。
      我没有再将对话进行下去,并肩走了一会,他接到一通电话,简单说了两句之后他与我道了别,转身走进另一条我看不见尽头的路。
      回家的路上只剩我一个人。
      我打算绕到屋后的花园,看看我养在瓷花盆里的玫瑰,再从走廊走到前门的邮箱取钥匙打开房门由玄关处的楼梯爬上二楼书房,我正准备抄邻居家的小路翻进我的后花园时,瞥见了客厅正亮着灯,灯光洒了一小片在窗户外的长廊上的沙发。
      我改变了主意,轻手轻脚靠近我的房子,从那扇亮着光的窗户往里看,发现我的助理在客厅的长桌边整理文件,她还没有下班,这个二十一岁的小姑娘,扎着土气的麻花辫,戴一副厚厚的宽边眼镜,低着头整理我的文件。我绕到前门摁敲门铃。
      "先生,您回来了?"她喜出望外又有些担忧。
      "你早该下班了。"我说。
      "是这样的,先生。"她蠕动着两瓣嘴唇,有些不安。
      "发生了什么?"
      "那通电话……那通要求要见您的电话……"
      "怎么了?"我瞥了一眼壁炉上的钟,时针指在九往十的方向偏一点,分钟刚好压在数字三。
      "我觉得很不安,打电话的人说自己从那不勒斯来,一定要见到您,我问姓名,电话已经挂了,我再打回去……"
      "结果怎样?"
      "是空号。"她怔怔地望着我,"先生,打电话的人不像善类,我们报警吧。"
      不等她说完,我已经不由自主地拿起手机,手指颤抖着解开锁屏,点击了屏幕左下角的电话图标。那不勒斯,神秘莫测的人,是空号的电话……职业小说家善于联想的天赋已经让我将这三条信息拼凑在一起,得到一个完整的画面——黑手党。
      我哆嗦着输入三个数字:112,食指一点点靠近绿色的电话筒标志。最后一刻,我还是停住了。他们要在晚餐之后见我,必然提前做了准备,也许现在就藏身哪个角落盯着我的房屋,警察赶到我家需要二十分钟,这段时间里他们若是察觉到不对劲,马上就能要了我的命。没有人愿意赌克莫拉的心情。因此我按下手机侧边的锁屏键,将手机揣进西装裤袋,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
      "这没什么大不了,电话因为一些乱七八糟的原因打过去是空号也很正常。你可以下班了,助理小姐。"
      "真的没有问题吗,先生?"她还是一脸担忧,"您明明已经拿出手机……"
      "完全没问题。"我故作轻松地耸了耸僵硬的肩膀,"我的朋友们常常和我开这样的玩笑,让我想想这一次又是谁。"
      她走到玄关柜换鞋,我在后面对她说:"今天真是辛苦你了。"
      换好鞋之后她又回过头:"真的没问题吗,先生?"
      "没问题。"
      她两脚一前一后踏出门槛,转过身冲我忧心忡忡一笑,将房门合上了。
      门与门框碰在一起,发出一声脆响,我意识到这幢二层的白漆小别墅里只有我一个人了,不安从空荡荡的黑暗角落里涌上来,我尽量平复乱跳的心脏,三步并作两步跃到窗户边将客厅淡黄色的刺绣窗帘拉上——也许玻璃外边那看不清的黑漆漆的矮树丛里正有一只眼睛盯着我。
      我强迫自己深呼吸一口气,冷静思考。如果克莫拉准备杀死我,何必费一通电话,他们可以在任何地方,以任何方式,将我杀死。我回忆起前半生,我出生在工人家庭,念社区里免费的公办学校,成绩一直不错,最后申请助学贷款进入一所普普通通的大学,三年前才终于获得如今的名声与地位。我以前住在那不勒斯。但我一直与人为善,规规矩矩,遵循我父母的教导生活,我十分确信,我不可能与克莫拉有任何交集,即使生活贫苦,父母只是工厂的工人,我也是生活在社会中,属于社会这个大组织,不可能与社会之外的黑暗产生交集。我这么想着,心情缓和了一些,心态也开始转向乐观——也许确实是哪位读者与我开玩笑——我并非没有收到过读者寄来的刀片,装在粉色盒子里,还系上了漂亮的镶金边纱质丝带——在我为书中的人物安排避无可避的命运之时。
      我还是不敢完全放松,从窗户两扇并非完全合拢的玻璃里吹进来的风拂动垂下的淡黄色窗帘,我完全有理由相信窗帘背后正等着一支枪管,随时准备伸进来。我坐在沙发上,观察家里的布局,客厅过去是餐厅,靠墙立着片壁橱,里面摆满了我收藏的名酒,还有一套从高到矮排列的水晶高脚杯,再过一扇门是有白色壁橱的厨房,厨房正对门方向有一扇大窗子,克莫拉有可能从这里爬进来,但前些天让布恩太太钉死了。
      我感到大腿一阵冰凉,想起手机还揣在西装裤袋里,我掏出来看一眼时间:9:30。我盯着屏幕上的112看了又看,最后把2改成8,并将手机锁屏,重新揣进口袋。
      如果我遭受意外,可以在克莫拉离开现场后第一时间拨打急救电话。我已经完全平静,坐在沙发抱着手臂,像丛林里的猎手那样盯着对面的大钟,看着时间一分一秒流逝。

  • 作者有话要说:  序章一不小心写太长,为了避免阅读疲劳,分为上下两个部分。作者文字比较繁琐啰嗦,目前全是自己的人物,请大家不要心急,你们期待的主角很快会豋场。向所有看完本章的读者道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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