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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十二章 摸螺蛳的人 ...

  •   傍晚的时候,Morick被杜先生开车来带走了。杜先生看着他哥哥那一身泥痕皱了下眉,然而却没说什么。车正要拐角的时候,我奶奶骑着车恰好迎面驶过,她从老姐妹家回来。Morick打开车顶和她打招呼,他热情洋溢地挥手,不过我奶奶听力不太行,她听到声音环顾四周,却始终没发现是身旁开过的轿车顶那边发出的声音。
      “奶奶,你回来啦。”我们三个在家门口目睹了这一切。“嗯,刚才是不是有人喊我啊?”我奶奶显得十分困惑。“没事儿,你听错了。哪儿有人喊你啊?”奶奶依旧困惑:“怪了啊,我刚刚分明听见有人喊我来着。”
      “嗯?你们不留下来吃晚饭吗?”奶奶对阿正和小葉两人说。“不了,奶奶。我家的店我都没看就来你们家玩了,回去收拾下东西。”
      “是啊,我也要去乐队排练啊。”阿正骑上摩托车,“要不要我送你一程?”他转头面对小葉。“不用了,走个几分钟就到了。”
      “那我就先走了啊,不然要迟到了。”他闭上头盔的面罩。“你慢点啊,我就不送了。”我靠着墙面一副没劲的样子。
      “那我也走了啊。”“好好,拜拜拜拜。”阿正的摩托车引擎声远去之后,小葉也要归家了,我和奶奶目送她离去的那几分钟里,有了如下对话。
      “你们今天玩得可高兴啊?”奶奶背着手站在我身前。“还不错啊。”
      “晚上想吃什么啊?”“随便吃点吧。”
      “你今天晚上不上哪里去吧。”“去哪儿干嘛?”“不去啊,不去就呆在家里吧。”
      等到小葉走到拐角的地方,奶奶转身准备回家了,我依旧靠在石灰刷成的白墙旁。“你别靠墙上啊,你看身上都弄的白灰。”然后她就把我从墙边拽过来,拍打着我沾染白灰的衣服。我不说话,就让她在我身上拍打。“好啦?”“嗯,好了。”又可以回到楼上了。
      “你等会儿下来吃饭吗?”“你留点菜给我吧,我也不知道我吃不吃。”“嗯,好。”

      从那天以后,Morick就经常来我家玩,我倒是无所谓。阿正有乐队的事要忙但是也会下午来找我吃炸鸡打游戏,小葉在她家的杂货铺里当小掌柜,只是偶尔会放着自家店不管或者是从家里随便拿东西出来和我们分享。我们有时候下午一起在桥洞下、稻田旁喝着茶或者品尝夏季的果实。奶奶种的香瓜大受好评,尤其是在它们进入熟成之后,简直让人欲罢不能。小葉家的桃子也很美味,其中有一棵油桃树,今年结的果子又甜又脆,咬上一口就听见果肉“咔”得一声裂开了,跟沙窝萝卜的口感类似。
      Morick试了奶奶的小铁丝篮,他捞出来一些小螺蛳,虽然已经不是吃螺蛳最好的时间了,我们那里有清明吃螺蛳可明目的说法。不妨碍奶奶做一桌好菜款待我们,其中包含一道韭菜炒螺蛳的菜。听这说法也就是家常菜,但做起来还是要费些心力。先是要捞到足够份量的螺蛳,太小的放走,其余的必须得在水里养几天,把土腥味爬掉才行。螺蛳爬过的水盆底留着一纹一纹的泥渍,得勤换水。等到觉得差不多干净了的时候,再起锅烧一锅开水,把螺蛳放进去烫熟,再然后就是比较费心的活计了,要把那一大盆螺蛳的肉用针给挑出来,螺蛳的盖帽也得挑净了,免得一口吃进嘴里惹得不快。自我有意识起,就有邻居和女性亲戚,坐在小凳子上,靠着门,脚跷在门槛上挑螺蛳肉的记忆。我大概是觉得好玩所以干过这事,所以螺蛳壳上水草被煮出来的河腥气印象一直都很深。这道工序很是繁琐,但我小时候很喜欢吃螺蛳肉,所以每天中午桌上都能见到一盘韭菜炒螺蛳。似乎曾有人告诉过我,螺蛳的身体构造,但我差不多是不记得的,只记得螺蛳的卵,是像一颗颗半透明白色的小正方体被包在白膜里。我们炒菜的话,卵是不要的,就揪下来扔掉,不扔的话影响口感。还有我记得说螺蛳的尾巴和长鱼的头不能吃,我倒是不管的,螺蛳尾巴的味道有点发苦。
      后面炒韭菜的事倒是平常,拿镰刀上田里割两把,回来在井边挑干净,洗了切再和螺蛳肉一炒,这菜就做好了。韭菜的纤维感和螺蛳肉的嚼劲在牙齿间迸发,让人毫不迟疑地下筷子,份量十足,可绝不是那种在韭菜里找螺蛳的小心眼的菜。油是自家榨的菜籽油,每年春天那油菜花黄灿灿地开了,等到收成之后,去油坊里头榨。油坊天还没亮就开工了,从里边儿就聚着一股子喷香,香得你忍不住停下来多闻上两口。榨完油留下来的菜籽饼再掰碎了扔进田里当做施肥,但是太香了,有一回我问爷爷这东西能吃吗,他说当年家里穷没东西吃的时候也吃,能吃就是没味道,闻着香。他说的是对的,我尝了几回。
      再说回螺蛳的事吧,有一道炒螺蛳,只是单纯的炒螺蛳加上佐料加以烹制,和路边摊那种说起来是一样的。就是螺蛳捞上来爬两天,然后把螺蛳壳上的水草和纹路都拿刷子刷得干干净净,再用老虎钳子把螺蛳屁股一夹,让螺尾留个洞。这个洞也很有讲究,留得太大没有压力光吸风,留得太小则吸不动,得合适的地方地断尾才行。再就是炒了,银海靠海,这里的吃不惯辣、甜辣,最多的便是鲜。我也不是很清楚奶奶的炒螺蛳调料,约莫是加了豆瓣酱还有酱油和一点点调味增加食欲的辣酱。炒过后的螺蛳,被盛入大碗甚至是碗盆里,一家人在饭桌上撸开袖子捉住了“呲溜”一声,弹滑爽脆的螺肉便从壳里钻进口中颤动着,极其鲜美。这时的螺蛳处于育卵期,有的卵已化出小壳,一嚼能感觉到小脆壳在齿间破裂的声音,有的卵则还是半透明的小方块状,与白水煮文蛤的汤汁一般颜色,口感有些弹牙,是另一种风味。
      Sam和Natalie对于我们经常在一起玩耍表示十分惋惜,他说如果不是因为兼职生活太繁忙,必定也要加入我们的行列中来,小葉说那一定要找个机会大家在一起开心地玩一整天。

      这段日子里我偶尔去画室,给顾客画几幅画然后和潘先生聊几句,他很关心他的老朋友Morick过得怎么样。我说他每天都很开心,跑出来和朋友们一起玩,然后又有人接他回家。潘先生突然停下泡茶的动作,回想起来。“嗯?我记得Morick曾经提过他有个弟弟,在银海开了一家酒吧。”“是啊,是我另一个赚钱养家的地方。”潘先生看着我微笑不语。
      “好了,快来尝尝我泡茶的手艺有没有长进。”我端过欧洲骨瓷茶杯里澄红的茶抿了一口,潘先生小眼睛里期待的目光透过金丝圆框眼镜发射出来。“不错,比以前有进步。”“嗯。我可是很努力地跟茶艺老师学了。”
      “我要走了哦。”“哦,你让Morick记得回来看看,有了新朋友也别忘了我啊。“嗯好。””
      我推开办公室的门离开了。走廊上一个人都没有,静悄悄的,只有墙壁上的人物画像像泡沫块一样扭曲在那里。Morick在小葉家有教我泡茶,所以茶艺精进了一些。我很喜欢格雷红茶,也叫作伯爵红茶,这种有着佛手柑香气的茶让我想起夏日里凉席上散发的清香,熟悉又陈旧,带着人情味儿。我记不得潘先生的茶,他泡的并不是我能记得的茶的味道,不是太好喝或者太难喝的那一种,所以我关上门就差不多全忘掉了。
      走在街上,今天的阳光很灿烂,亮的发白,街道两边的梧桐树叶子间透露出些许光斑。我走走停停,目光时不时被路边的小吃摊、拉二胡的老大爷和开着音响舞起来的阿婆吸引。
      今天也没什么事,真好。
      在某一个角落,在我回去的那一条路上,看见了一个熟悉的人的背影。虽然不是很了解,但是那个人的特征很明确,于是我走上前去拍拍他的肩。“诶?你怎么在这?”他转过头来,依旧是那张白瘦到相近透明的脸,叼着只笔,银发稍微褪了点色,轻落在眉间。
      “又遇见你啦?上次在公园不好意思喽,我害怕又被抓到嘛,就早点跑啦。”他脸上泛出少年特有的害羞和孤傲同时蕴含的笑容,拿着小铲子的手放下来摸了摸头发。
      “没事啦,我也没被抓到。你在这儿干嘛啊?”
      “工作啊。有好心人给了我一份工作,让我到街上来清理小广告,还包我吃住,一天有五十块哦。”他有点骄傲起来,“等我拿到工资就请你吃饭怎么样?”
      “好啊。”
      “你想吃什么?”他脸上的笑容很绚烂。
      “都好啊。”我突然间想起了什么,“可是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啊。”
      “我叫修让。你咧?”“我是阿洵。”终于互相了解了对方的姓名。
      “你要不要吃烧饼?我请你。”我望着对面的小铺子里传出烧饼的香气,烫烘烘的。
      “那不好吧,我刚说完要请你的啊。”他有点踟蹰。
      “没关系,今天我请你下次你请我不就好了?”“也行。”
      我去烧饼铺子买了几个甜烧饼,其实也有别的选择,但是我有一种预感,他和我一样都喜欢甜烧饼。等我从对面回来的时候,看见他在角落边不知所措。蹲下不是很合适,靠着墙也不好,他因为害羞试探这个世界的样子,被透明地飘浮在空中,整个街道都是少年飞过的痕迹。
      “来,你的。”“谢谢。”他接过烧杯,腼腆地说了句。
      “那你就这样跟我一起走啊?”我见他想跟我并排走,所以提醒他。“没关系啦,那个老爷爷只是说让我清除小广告,也没有说是哪一块啊。”
      “嗯?怎么这样啊?”“对啊。他看我整天没有事做,在街上游荡,就让我清理街道上的污痕。”
      “那你一般都怎么做?”“看我去到哪里,走到哪儿就清理哪儿啊,反正世界上的街道电线杆和墙面撕下来又会有新的东西贴上去,只负责一块地方干净,那不就相当于是守在那儿了吗?我不要这样子,想去哪里我就去哪里咯。”
      “那也挺好啊,像个游走在世界的侠客。”“嗯,对!守护街道的圣洁就交给我吧。”
      说到底,我是打心里为修让感到高兴的,毕竟他是好久以来再一次听到过我真心话的人。他比第一次和第二次遇见的时候都快乐了很多,银色的头发长了点,挡住了原本孤寂冷漠的眼睛。身材依旧纤瘦得像花茎,骨节细长而分明,因为太久营养不良导致的白皙皮肤,也就更显得那些疤痕可恶惊悚。他今天心情不错,我也是,不提那些难过的事情,我们就像普通年轻人一般并排走在水泥石板铺成的小路上。许是错觉,偶尔觉得在白昼的照耀和笑容的渲染里,他的伤疤淡了一些。

      那天傍晚的时候,我又一次去了酒吧,在这众人的欢声笑语里,感受不到任何寂寞,我感到自己略微放纵了,甚至喝了点酒,然后一个人离开了。
      阿正到底和那个女孩子怎么样了呢?James最近是有什么忧心的事吗?Sam的兼职做得还顺心吗?……诸如此类的,身边的每个人,我都在心底为他们担心着加油着。大家都没有告知彼此生活的另一个世界,我想那该是有理由的吧,毕竟除了偶然碰见的修让以外,我也没有对别人说起过内心的思考啊。这种感觉,应该是害怕吧,害怕被人知道风险、软肋,也害怕被完全看透。人类是应当自私的,对于自己想要掩藏的东西就该闭口不谈,对于别人不想让你知道的东西也要学会察言观色。我不相信任何的关系之间都没有秘密,双方对彼此任何事都知情的状况,也必定是不存在的。
      啊,又到这里来了。
      我慢慢放缓了脚步,心跳有点空旷,在胸腔里发出“嘡嘡”的声响。已经有好一段日子没见过灵卉了,不知道那只猫过得怎么样。傍晚来酒吧的路上,明明还是暗遮的窗,现在已经亮起了灯。我不禁感慨人类发明创造物的神奇,仅是一处暗角的昏黄,就能让人以诸多想象。
      她为什么不总是在酒吧呢?她是去哪里和谁见面了呢?她是否有在和别人交往着呢?
      不在通往侧门的时间里,我总会想起这些无聊的问题,自行肯定再加以否定,反复猜测不断推翻,揣度精神层面的本性。
      那么既然她现在在这里,我为何不去见她一面呢?踟躇不已,却没有绝对的答应或者是拒绝。我清晰地感受到内心的变化,这才是真正危险的地方。我常有预知事情发展趋势的能力,取决于是否是真的毫不在意。
      但我还是去了,推开门的瞬间我就想,也不曾后悔过。
      “晚上好啊。”她侧靠在精致家具的边缘,圆滑的线条柔和了方框的边缘。“嗯,晚上好。”我有些不好意思了,看着她目光之下的位置,那张嘴唇微微开着,吐出的话语像混杂了某一种花的香气。
      “对不起,这么晚还来你这里。”她示意让我走近些。“没关系,你来我这里,我很开心。”她穿着质地仿佛丝绒一般的红色长裙,身边落着柔和绚丽的光,那盏灯在她上方,照亮了一隅的阴暗,而我离她越近,她的体温和心情也更加令人捉摸不定。
      “我路过这里很多次,你都没在,过得还好吗?”不想让她觉得我好奇她的事情,只是开了个口,平凡的问候。“还可以哦。你呢?你怎么样?”“我很好啊,都是跟朋友一起工作一起玩。”而她不太想让我知道,或许是不想让任何人知道她的事情,只是浅浅略过,扭转局面,把问题还给我。
      “是啊,跟朋友一起玩挺好的啊。”她用手托住下巴,细长的手指染着黑色的指甲放在耳边,眉眼流光里分不清是温柔还是玩弄的笑意,“你看上去比以前开心了很多啊。”“嗯。”“下次也带我一起玩吧。”“嗯。”“就和你一起吧。”“嗯?嗯,好啊。”这可真是令人意外啊,她知道我不会拒绝的,事实上,我并没有可以实际拒绝的理由。不过后来回家的时候一想,也许这是女人的客套话呢,只是在逗我玩,在意的可能也唯有我一个罢了。
      “那只猫呢?”我想起来此行的目的。“在后院的某个角落呆着吧。”她对着我微笑,唇角的弧度勾勒出意味不明的友好,我突然发现她有小小的酒窝,倒是显得有点可爱了。
      “你有想过给它取名字吗?”我坐在离她不远处的地方垂下头。“名字?还没有哦。”她眼中困惑,“为什么要取名字呢?”“取了名字之后,它就会知道是你在叫它了。”没有名字的话,就无法形成印象,无论是猫还是人,会容易和别的同类混淆。
      “那么,就叫它碳碳好了。”她笑着倒在面前的吧台,目光在我脸上流连,却不像是在看我。“嗯,挺好的。”我举起了面前的杯子,里面是一点兑了冰水的西班牙苦艾酒,红色炽热的液体光是看着就令人无法拒绝。
      那天晚上我记不得每一个细节,因为她红色长裙上泛起的褶皱,也因为她柔顺得像黑色缎带一样的头发。那道酒红色泛着银光,好长一段时间,我都在想,是黑夜的花朵还是果实?依照人类的根性,是在明知有毒也欲加尝试的边缘游走。

      几天后的清晨,Morick跟阿正一起出现在我家楼下,他们的影子落在庭院里很长很长,像两棵树。不同的是,Morick的头发是有点卷的金色,看上去更像是开着花的树。他们面带愉快的微笑,感染了银杏树叶在风里歌唱。
      “阿洵,起床啦!”“嗯?你们两个怎么今天一起啊?”我推开了窗,“等我一下。”
      “阿正说,这附近有可以划船的地方诶。阿洵,我们今天一起去好不好?”Morick凑到洗脸池边,我拿过洗脸巾擦了把脸。
      “好是好啊,不过小葉去吗?”我回头望着他们。
      “当然我们要一起去啊,所以先来把你叫醒,然后你再去把小葉喊过来啊。”
      既然这样,那我就去把小葉喊过来吧。和他们一起走到小葉家门口,阿正就和Morick一起在院落阴凉的地方等候。楼下的杂货铺里,小葉的爸爸在给花浇水除草,一看见我来了他停下手里的动作。“阿洵,今天又来找我们家小葉一起玩儿?”
      “是啊,叔叔。”我停下脚步回答他的话。
      “行啊,上楼去吧,小葉在楼上呢。”
      “好的。”说着这话,我就到了她家楼梯口,那道窗还是透着外面,照着墙壁上泛着冷意的光。
      “小葉,起床了吗?”我拉起珠帘,敲了敲她的房门。
      “在的,等我一下。”从里面听到她的回答,牛头不对马嘴,我挑了下眉。在门外静候了几分钟后,她打开门。
      “进来吧。”今天的她,也是这么的有活力啊,被她的明媚照耀的我,在心底这般想着。
      “今天我们去哪儿玩啊?”我进入房间,这里的味道亲切又让人舒缓,混合着香草和牵牛花,以及一些草本植物的芳香因子。“Morick说想去划船,你知道是在哪里吗?”我走近窗台,粉色牵牛花开得正好,从阳台爬到了旁边的衣架上。
      “不知道啊,你说我今天穿什么衣服比较好?”她打开衣橱,里面的衣服看得我有些晕眩,于是我沉默了三十秒,脸部朝下倒进了她的凉席里。“哎,你给我个建议啊。”头顶传来小葉气呼呼的声音。
      不想了解,随便穿一穿吧,你是最好看的,美女。我闭上了眼睛,进入休眠状态。
      等了些时间,我睡了个回笼觉,再睁开眼时,小葉已经把自己收拾好了。她问我感觉怎么样的时候,我回答说“我好想吃糖炒栗子啊。”然后她就皱着眉有点跳脚的样子。“这大夏天的,栗子不才从树上长出来呢么?”她说这句话的时候感觉最可爱了。
      我们决定先去吃早茶,然后再到租船的地方。离这边不远的街市上,有很平凡但好吃的东西。冒着滚滚的水雾,热腾腾的,这一天的清晨,坐在街旁来上一碗小馄饨、一笼汤包,再配上豆浆,在风微起的树荫和伞底下,简直快活。
      不过我本身是更喜欢牛奶的,泡得很浓的那种,能感受到奶香的浓郁。如果不厚重的话,就无法感受到纯滑的鲜香,我时常为喜欢浓郁风味的人们找不到合适的牛奶而难过,买奶粉不是就可以了吗?可以随你喜欢哦。
      跟小摊子的老板娘要了两根油条加一碗牛奶,让她把两份奶粉都倒在一个碗里,这奶粉是高蛋白,直接用热水泡会结块,得先用温水搅和开了再加热。我就慢慢搅着,闻见空气里头慢慢漾起奶香味儿来。奶现在还太烫了,暂时还入不了口,倒是没关系,另有法子。常人都是豆浆配油条的,实际上那是一种中和的吃法。油条是炸出来的高碳水,外皮酥脆内里筋道,口感微咸泛着谷物的甜。豆浆是由黄豆制成,入口平淡,不加糖时我个人是觉着有点豆腥味,但底下的沉淀很有趣,很像是碎芝士。这两个搭配,既能解了油条的腻,也能丰富豆浆的寡淡。但对于我这样喜好浓郁口味的人来说,油脂的鲜美得吸收奶味才最让人满足啊!油条当属热腾腾的时候最好吃,酥得齿间留香的皮子里面是细软绵长的内馅,冷了的话就如同油馓子,即便是再度加热,风味也失了大半。再说牛奶,一口喝下去不能回味到奶香的可不行哦,既然发明了奶粉,那就应该好好利用起来吧。牛的生乳据说会因为季节的变化而口感味道不同,夏日的腥味会大上一些,我是没有喝过,附近只有养水牛的人家,那水牛看上去很凶我也不是很敢靠近。奶粉的话,我还是会选择全脂,至于为什么呢?因为奶的精华就在油脂里面了。低脂奶粉失去脂肪的同时,也失去了浓郁的风味,这样泡出来的牛奶,怎么能跟被油炸膨胀的精品战士油条相提并论呢?得打起精神才行,所谓牛奶油条这样的搭配,主打的就是令人满足的浓郁口感。
      顺便说一下我的牛奶油条吃法吧,把刚起锅的油条放进热牛奶里面泡,可不要一下子就丢进去哦,是拿着油条一下一下泡进牛奶,然后把被牛奶泡得充实的部分一口咬下来品味的。油条和牛奶的滋味,大家必定都了解吧,但这两者同时碰撞,简直让人欲罢不能。言语过于匮乏,只能用浓郁这词来形容。
      也不是经常这么吃,一方面确实很令人上瘾,另一方面我姑且也要注意下身材。可能是热量炸弹的缘故,每回吃完这一顿,我背后都要出上一层热汗。
      平日里估计都是面包牛奶这般饮食的Morick,似乎也没在这样的小馆子里吃过饭。西式快餐固然是吃了很让人满足,但中国的饭菜必然是比之健康一些的,油条等炸物或许是该另当别论。
      Morick也不知道该点什么,就随着小葉一起点了小馄饨。汤底很清亮,漂着点小油花,白白嫩嫩的馅皮就裹着鲜肉堆在碗底。随个人喜好加辣酱、酱油、香菜、小葱、蒜末等等都是可以的。这其中对于陈醋的,在冬天御寒的时候加上一些,相信是有抗寒的效用的。其余时刻,我个人还是爱喝鲜香的汤汁,配上香菜和蒜末。芫荽独特的香气和蒜末的微辣混合,略显严肃的风味,却不失特色。Morick的话,随他吧,每样调料加馄饨来一口,还怕找不到他喜欢的味道吗?
      我慢慢吃着油条泡牛奶,心里却惦念着阿正的酸奶——若是此刻有老窖的馒头,蘸上芝士酸奶,那可别提有多幸福了,浓厚又不失清爽,谷物和奶制品的另一种绝妙搭配。那也可不是所有馒头都能这样搭配的,非得是要嚼劲、酵母风味、混合青蒿或艾草,才能领会这样搭配的奇妙效果。但因实际的条件,便将其中要求降低成只需满足其一,但就算是怎样,往往也难买到想要的食物。

      吃完早点后,我们便去往能够租船的地方。租船的师傅是个五十出头的中年人,头发倒也未见白,平常的发型,戴着顶草帽,缝隙里有些黑灰。他撸起的胳膊,肌肤黑红,我这才觉得早上涂好防晒霜是很重要的事。船整齐地扣在岸边,我们要了两艘,阿正和我一船,Morick和小葉乘一艘。
      两位男士划船,而我们只负责坐在船上看风景。倒是不担心阿正,我打心眼里相信他,即便是不小心翻了船,他也必定会舍身将我救上岸的。Morick对小葉打着包票说不必担心,他十几年前便学过如何划贡多拉,但中国的船只毕竟与那种在威尼斯河道中的代步工具有所不同,小葉是很想她自己来划的。
      我们在宽阔的河面上感受着,微微吹拂的风令河堤两岸的杨柳垂落着的枝条稍稍动起,平静的水面随着青年人的船桨泛起波纹。夏日的清晨有虫在鸣叫着,太阳不大,河的拐角处树的阴凉落进水里,再到前面,我们即将渡过一道灰白色桥的下方。
      时间长的沉默不经常在年轻人之间出现,过不了多久,话题开始传播,这是只有风和河水才知道的我们的想法。“阿洵,你觉得Monet的《睡莲池与日本桥》这副画作,和我们途中偶然经过的那些河段是否有些相像呢?”“那是自然了,东亚的各处平常景物都是有些相像的,这河上的荇菜、薢荣和檀木叶,开出的花朵虽不大,但是远观也能姑且当作是睡莲。”“那你觉得它们之间有何不同呢?”“出于各地的风土人情吧,中式建筑喜欢加上古老的神兽来图个祥瑞,日式建筑往往偏爱素净雅致,各有各的风情。”“不过最让人佩服的是,Monet是在吉维尔尼小镇建立了一座属于他的梦想中的花园。”“是啊,艺术家的归宿总是在水边的花园。”Morick不禁稍稍停下手中划桨的动作,感到赞同。阿正也停下来擦了擦额头的汗。
      但我和小葉两人可是有点按捺不住了,从小便是一起偷船出去航河的人,怎么能今日装起淑女呢?“你们累了吧?那我和小葉来划一会儿好了。”阿正二话不说把桨给了我,那边的Morick还是想让小葉坐在船上,他本着绅士的礼仪希望能为这位看上去娇柔可爱的小姐做点什么。然而这位姑娘可是在澳洲和袋鼠朝夕相处了好几年的,可不能够小看她哦。
      略微说了几句之后,Morick把船桨递给了小葉。他穿着休闲衬衫,划了一会儿船之后,大约出了点汗,皮肤上的浅金色绒毛散发出日光的质感,细腻又炽热,他松开脖颈和手腕的纽扣,锁骨从领口边显现出来。阿正坐在我对面的位置看风景,我的好哥们一直是这么不爱讲话,他今天穿了黑色的衣服,整个人显得又木讷又阴沉,但对于我这样的熟人来说,就只有一个问题想问他:到底热不热啊?
      起初得先练练手,已经好几年没有划过船了,万一在这边不小心翻船,那必定会遭到好友的耻笑。年纪长了一些之后,我反倒是觉得桨变重了,难道说女生的力气是会越来越小吗?但总归是能划得动的,低头安心划水,却反而听到Morick在喊我的名字。“阿洵!阿洵!快点啊!快赶上来!”一抬头发现小葉已经到了前面更远一些的地方。
      我望了阿正一眼,用眼神质问他问什么不提醒我,阿正双手抱臂,斜挑着眉看我,仿佛是在说:你划船这么慢你难道自己没有感觉的吗?我摇了摇头,开始蓄力追上他们的船,阿正不再看我,他低头望着四周被阳光浸透的河面,偶然有不怕船桨的鱼浮上来,呈现出灰的半透明的样子,很像是会游动的化石。
      事实上,我似乎很期待这一天,这一天的来临、告别,以及最后在我脑海里变成回忆的录像。我十分希望能够拥有这样难得的回忆,自从某一天偶遇了Monet停靠在水边的绿色小船那幅画之后,我一直忘不掉对于船的印象。
      在那之前的船,落着帆,停靠在石灰色的桥边,在橘红色余晖下面见证夕阳下沉的画面,好像幼年时的我,在那里陪着古旧的船一直在等待某个人的到访或者是来信。不过,净是秋风吹动帆布落寞的呼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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