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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举目无亲终成寡,真心却不比诛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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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后,老平昌侯去世了。
可笑,先前来探病的人少的可怜,如今来参加葬礼的人却很多。
汪挽髻是最后一个走的。
从此赫连樗就要每隔隔五天上一次早朝了。他虽然弱冠只后就袭了爵,却并无实职,朝会却还是第一次参加。
开朝一柱香后。
“各位爱卿,还有事吗,没事就散了吧!”
赫连樗着实被皇帝的作风吓了一跳,眼看着大臣们一一散去。
“陛下今天怎么拖了那么久才下朝,我家那刚满月的小闺女肯定想我想哭了。”
“你别吹了,刚满月的小孩只认得奶。不跟你废话了,回去晚了我媳妇又得骂我。”
刑部尚书还来安慰他:“当今大聍就是这派自由自在的风气,侯爷会慢慢习惯的!”
赫连樗的嘴角抽了抽。
先帝聍策王勤俭,治国安邦,实行的是隔日朝会。当今圣上号聍霸王,名字里都透着昏庸。五天一次还是内阁老臣苦口婆心,一再妥协的结果。
幸好宦官不得势,宠臣不作妖,老臣舍命管,边境不来扰。先帝打下的江山虽不能日益繁荣,好在可以保持现状。
至于他为什么能当上太子,看看其他皇子就知道了。
先帝身体不行,只生出来四个儿子,还有三个闺女。
老二喜欢唱戏,常常逃学出宫去市里的戏班子,把太傅气的半死。在那个汪挽髻对赫连樗心动的中秋宴会上,给了父王一个惊喜。太监高喊:“接下来有请二皇子为大家献上自编戏剧《抚她袖》。接着二皇子扬着水袖风情万种走进来了。
“曾记,郎君牵我手……”
陛下全程扶额低头,一根筋直脑袋只会打打杀杀的大将军还拍手叫好。
老三纯爱战神恋/兽/癖,他风流俊朗,曾有无数少男少女为他痴狂。内阁老的孙女鼓起勇气向他表白,他却从身后掏出一只养的白胖可爱的兔子,用鼻尖蹭了蹭它柔软的毛:“我只喜欢阿白。姑娘哪里有它乖顺可爱。”
老四太偏激,谁敢反他他就杀谁,手下冤魂无数。俗话说得民心者得天下,让这样的人继承皇位,必定会激起民怨,亡国指日可待。
这样一想,大皇子只是懒了点,才华少了点,智商低了点,都是可以借助良臣辅佐的。还是挺适合做储君的,但也不过是“时无英雄,使竖子成名。”
回到府里刚刚辰时,京阳城三月初的天气还是有些冷的,便想回房睡个回笼觉。
他不喜旁人近身,认为有手有脚穿衣脱衣自己就行了,走到床边看见枕头上有一根浅棕色的长发,脱外袍的动作顿了顿,捏起头发有一丝不易觉察的失神。
想从手上甩下去,头发却像粘在手指上一样掉不下去,再用右手把它扔下去,头发又粘在他的右手上了。
他愤懑无比:“来人!给孤换一套床褥!”进来的丫鬟见赫连樗一脸怒色,从橱柜里拿出新床褥换好后忙不迭告退了。
房里恢复了一片寂静,新换的床褥却散发着江有汜身上那股清茶加玫瑰的味道。江有汜不喜俗香,只用自己配的独一无二的香,于是把卧房和橱柜里的熏香都换成了这种香。
赫连樗之前也喜欢闻,闻习惯了不觉得什么,现在回想起来,只觉厌烦。怪不得前几日汪挽髻还问他用的什么熏香。
他现在睡意全无,穿上外袍去书房散心。进了书房发现还是是这种香味。
心口堵塞,拿家仆撒气:“你们要鼻子有什么用?府里的味道有多难闻你们闻不到吗!我午睡之前必须换上安息香,让我闻出一点别的味道,你们的头就别要了。”
江有汜啊江有汜,你怎么那么阴魂不散。赫连樗咬牙切齿,指节发青。
要不是江家,他父亲,他唯一的亲人也不会那么早就离他而去。
此时的江有汜。
“老板,来点绿茶粉和玫瑰粉。”
“客官您拿好。”
江有汜拿着香料喜滋滋的继续赶路,把两种粉放在一起摇匀放进一个白布胆里,再放进香囊里挂在腰间就行了。
他摸着香囊,想起来从前赫连樗送给他的那个,他放在匣子里珍藏,现在应该被扔掉了吧。
每念及此,鼻子都会酸一阵子,找个地方蹲一会或坐一会。除去吐到站不稳的时候,他都是蹲着,因为这样可以把脸埋进膝间,就没人看到他哭了。
明明两人相隔千里,却总有某个东西告诉他们,彼此的生活都有对方来过。
傍晚,江有汜要去找歇脚的客栈了,但是人生地不熟的走到了乡下,打算向附近的农家问路。
他轻叩柴扉:“有人吗?”
开门的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
江有汜问道:“叨扰了,请问去城里的路怎么走?”
男人发觉他是外地人,语气顿时热情热情起来:“这个时候了,公子去城里做什么?”
“去找客栈。”
男人眼里的笑意更加明显了:“公子还没吃晚饭吧,从这到城里估计要走到天黑透呢,晚上又不安全,不妨在寒舍留宿一晚。”
虽然江有汜闻言是有些害怕,但他脸皮薄,委婉拒绝了。这男人却不肯罢休。
“公子,我媳妇去世两年了,膝下无儿无女,每天就盼望着有人能陪我说说话,你就在这住一晚吧。”
江有汜听完他一席话也不怕麻烦人家,就答应了。
那个男人给他拿来碗筷,请他坐下一起吃饭。江有汜很久没和别人聊过天了,两人边吃边聊,津津乐道。
聊到身世,家庭,亲人,气氛不免又黯淡下来。
江有汜把很多事都隐去了,淡淡的说:“我家也只剩下我一个人了,所以才要好好活着。”
殊不知,这个男人心里的鬼算盘打的更快了。
吃完饭消了会食,江有汜顺着男人指的路去客房休息了。
他一双色眯眯的眼睛在江有汜雪白的脖颈和腰臀间流离。
江有汜脱的只剩里衣,熄了灯早早就睡了。他不想再麻烦别人一顿早饭了,明天一早就要走。
半睡半醒间,们突然开了,江有汜惊坐起来:“谁!”
进来的是那个男人,他表情称得上是要把他给吃了。
江有汜虽然不如女人娇小,但比一般男人都要纤细,更何况还是个务农的男人,他个文弱书生肯定无力反抗。
那个男人压在他身上,在他脖子上乱啃,邋遢的胡渣刺的他难受。
男人小产比女人容易的多,肚子是碰不得的,更何况一个少说一百四十斤的男人压着。
江有汜渐渐感觉到腹部微痛,怕伤到孩子不敢再挣扎了,嘶喊道:“你放开我!我是有身孕的!一尸两命我看你怎么办!”
那男人令人作呕的呼气在他耳边游离:“看你的穿着打扮也不差,应该是他不要你了吧,要不然怎么会让一个有身孕的人独自出来找客栈?我憋了那么久可管不了那么多。”
江有汜试图用腿踹开他,双腿却被他用膝盖抵住,疼得就快要断了。
他实在挣脱不开,只能狼狈不堪又无奈的的哭喊:“他没有不要我!我是平昌侯夫人!我们拜过天地的……”
男人见他不再乱动,越来越放肆,手开始乱摸。此时他整个人被欲望充斥,根本懒得管江有汜是否有小动作。
更何况他长得跟娘们儿一样,能奈何得了他?
乡村莽夫就是乡村莽夫,蠢得让人可怜。除了力气大真的是一无是处。
江有汜长相再怎么样,也是出身不凡,灵魂也是受过十八年诗书滋养陶冶。
他悄悄拔出头上的银簪,朝着蠢物的脖颈刺去,极端的局面逼出了江有汜的凶性,他只想置对方于死地,力气大的惊人。
这蠢物吃痛分神片刻,又被江有汜占了空子,他顾不上腹部的疼痛,迅速起身把他压在身下,猛地用力,一根银簪把这蠢物的脖颈刺穿了。
血溅了他一脸。
他先前怕尖锐器物伤到自己,没有别的发簪才留下的银簪关键时刻还救了他一命。
江有汜刚从危险中脱身,还没回过神来,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拖着身子找一个有些安全感的墙角蜷缩着。
他浑身打颤,疯癫了一般反复重复着一句话:“我杀人了,我杀人了,我杀人了……”
他是什么人啊,他芝兰玉树,读的是诗书礼易,修的是清正廉洁。杀人这种事他以为他一辈子都做不出来。
他不敢扭头,扭头就会看见床上还有余温的尸体,可那根亮的刺眼的银簪好像故意闯进他的余光。
他快要疯了。
他现在不是个干净的书生了,他手上沾了人命。
他把头埋进膝间,雪白的里衣却粘上了脸上的血,眼泪像珍珠一样啪嗒啪嗒落在血渍上,他用力搓啊,用力揉啊,可是血渍被晕染的越来越大。他终于忍不住说出了那句深埋心底的话:“赫连樗,我恨你。”
是啊,不要他就算了,为什么还要给他一个孩子折磨他。
要不是为了孩子,他怎么会经历这些。
眼泪像断了线一般,划过脸庞,又湿润了已经干掉的泪痕:“可我还是最讨厌自己……”
腹部一阵突如其来的剧痛让他叫出了声,身体已经无力支撑他站起来了,拼命伸长胳膊去够桌上包袱里的保胎药。
用尽最后一丝力气把一整包药末倒进嘴里,噎的他干呕不止,竟不觉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