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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我第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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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踏上这艘驶向神秘国度的商船,我的老伙计约翰跟我透露,他的发财梦马上就会因此实现了!
约翰是一个杰出的青年,与他父亲相比是的。
夜里,他拿出一张契约摆在我面前,是和隔壁葡萄牙的青年刚签订的。
那伙计不知道通过什么方法,居然在亚美利哥上划分了一块土地。
约翰眼馋了好久,今天他终于搞到了。
现在,我们将驶向阿非利亚,约翰跟我说,那里是个落后愚昧的地方,一块面包钱就能买一个黑人奴隶。
夜里,临近赤道,大西洋的海水翻涌地越发平静,我躺在约翰特意为我留的房间里。
我的母亲是一位东方女子,我生命中的前13年都是跟她在华国生活的,那里是一个富饶的国度。
我阅读了最近流传的《马可波罗行记》,里面的内容属实夸张。
在那个国度里,穷苦的人在乡野饿死无人问津,门阀官宦在酒池肉林里醉倒迷离,钟鼎玉食好不快活。真是令人不解,偌大的王朝,贫富分化竟然如此之大。
我是被打架声吵醒的,大概夜里十二点,我们到达了阿非利亚。
推开门,我看见外面甲板上跪着一群黑人,他们手脚被绑住,旁边站着几个水手拿着捕鱼才用的银叉,约翰手里还拿了一个灼热的铁棍。
我好奇地走近了他们,一群低着头的黑人,听见声音瞬间抬头望向我。
我不知道怎么描述我的感觉,他们眼里有愤恨,有失望,还有什么就更难以言喻了。
只有一个黑人没抬头,或许称他作黑人不太准确,他的肤色好像比他们浅些,但在夜里还是看不太清。
我在征得约翰同意后,走到离他两米开外,试着用英语唤他。
“嘿!”
他抬头的时候把我吓坏了。
那副面孔怎么会是黑人!我透过他竟回想起我们国家的一位公主!
我笑了笑自己这怪异的想法,黑夜又能看清什么呢。
那人抬起头,他的眼神与其他黑人有所不同,不是那悲戚与绝望,而是在看到我的那一刻,眼里突然放光。
“……艾瑞……克斯。”
我不知道怎么也就接受了他措不及防的英文介绍。
“您好,我叫希德·艾德森。”
自我介绍之后,他没有任何反应只是直勾勾地盯着我。
说实话,在甲板上,海面吹来一阵阵咸风,上帝保佑,我确实被他盯得发怵。
点头致意了一下,我回到房间里,这时我才察觉到,我居然没有把他同其他黑人同等对待。
不过,他确实与众不同,硬挺的鼻梁与略薄的嘴唇,我甚至怀疑他身上那不深的肤色都是酱汁染上的。
只有体格格外高大,跟其他黑人一样。
对待黑人奴隶,我本人是没有鲜明立场的,首先我并不觉得这是有利可图的事情,其次我并没有从奴役人类这种低级趣味上获得快感。
威廉,也就是我那位贵族父亲说,我被华国的儒教教坏了,上帝是不认可我的,那是愚蠢的思想。
不过他还是在14岁将我接回了英格兰。
大抵他遇到大麻烦了,急需一个有血缘的人。
长时间的漂泊,让睡意无处遁藏,再醒来时,就是一位水手来送午餐的时候了。
我与约翰相识也是巧合,起初是我借了一大笔钱给他经商,他这个人除了好财也没什么大缺点,我就拿他当了朋友。
船上的伙食比不了岸上,几块发硬的面包和奶酪,凑合着吃下,胃里涨的难受。
外面风平浪静,我们大概是要在这处港口停歇一会再返航。
我与昨夜的那位艾瑞克斯先生又相遇了,是在约翰房间里。
两个人好像是要交流,不过我觉得似乎没有任何进展。
艾瑞克斯先生看向我的时候,我朝他笑了笑,问了句午安。
约翰以为我能和他交流,便嘱咐我说服他把自己部落里的原住民卖给他们。
不过明显他们已经把人边抢边绑起来了,却还是要走个形式,为自己这非正义的行为冠上一个正当的称号。
在我看来,是真的拙劣。
不过,艾瑞克斯先生好像真的有话跟我说,但又不方便的样子,我把人领到了自己的房间里。
这时,我恍然发觉昨夜不是梦,这个黑人真得长得英俊,浓黑的野生眉尾上扬,深邃的眼眶里目光如炬。
此刻空气中弥漫起了一丝微妙的尴尬。
我看着近乎□□的艾瑞克斯先生,有点羞耻地别过头,给他找了一身衣裳,将他半推进房间里的浴室。
等他出来的时候,我才发现他真的不是黑人,那些身上的黑色物质想被搓洗掉了,肤色变成了黄棕色,有点像东方人的肤色,不过比他们肤色更深。
他注意到了我观察的目光,双手搓了一下,然后就单膝跪地,对我说:
“兰瑟……”
我想扶起他,不过他真的太重了,我踉跄了一下,竟然跌倒在他怀里。
我的衣服对他来说,就是穿了件异常贴身的里衬,我被他身上的温度烫到了。
“叫我希德就好。”
他的嘴唇动了动,貌似在仔细斟酌这个名字。
凑近一看,这张脸绝对是他们国家里王子的面孔,我看得痴了。
艾瑞克斯先生将我扶了起来,僵硬地吐出了我的名字,如果不是我仔细分辨了几秒钟,大概以为他在叫别人了。
我意识到,他们国家可能并不使用英语,我被迟钝的自己逗笑了。
艾瑞克斯先生在我的房间里一开始还有些不自在,后来就自己走到了我桌子旁边,拿起了一本英汉词典,我苦恼地笑了一下。
真不幸,一开始我的英语确实用过那本词典,现在已经用不到了,只是一直放在身边。
艾瑞克斯拿着书打开放在我面前,他也许是翻找了很久,才找到这本我们可以交流的文字。
他笨拙地用宽大的手掌托着书举到我面前。
上面有许多单词,他又用手指了指,
“queen?”我不解地读到。
他拿手指了指我,又指了指书。
在一刹那,我明白了他的意思,我觉得他疯了,或者这是他仅知道的单词了。
我试着翻了个单词给他看。
“English。”他点了点头。
我貌似发现了交流的方法。
经过一上午的交流,我大致了解了,他读过一本英文单词书,但是不会发音。
我试着教他说了几句日常用语,他学得很快。不过就是有一个问题,他总是叫我“兰瑟”,虽然我的名字不好听,但是也不至于这么被嫌弃吧。
期间我又被约翰叫了出去,他问我交流的怎么样,我如实说了,他把一张契约塞进我手里,说让那位艾瑞克斯先生按个指印。
真是荒唐。
我注视着契约上的内容,他们用一百个面包钱买了一百个黑人,我对他摇了摇头示意自己不同意。
我的好伙计约翰好像也了解我,走过来揽着我的肩膀。
“亲爱的,别再散发你那幼稚可笑的怜悯了,瞧,我们已经要返航了。”
说着,我们真的出发了。
在意识到这所谓的奴隶可以买卖的时候,我冒出的第一个念头就是买下艾瑞克斯。
虽然这么说很不尊敬他,但是我没办法。
我跟约翰商讨时,他好像开始不高兴了。
最后他跟我的要价居然是比一斤极好的东方茶叶还要贵,这个黑心的商人!
我收回之前评价他是杰出青年的话。
最后我还是答应了,约翰有一丝惊讶,不过最后又露出匪夷所思的笑容,祝我好好享受。
回到房间里,我跟艾瑞克斯说明了他们现在的处境,和我自己的立场,不过解释的过程实在艰辛。
等到他明白理解后,他的头垂得更低了。
我故作轻松地跟他说:“嘿,伙计,我把你买下来了。”
我猜他可能会很反感,因为这种被当做商品的滋味确实难受。
令我诧异的是,他牵住了我的手掌,然后虔诚地亲吻了我的手背。
这时候我也已经猜到了,这个动作大概也是跟一些登陆的航海家冒险家学得。
这场航行还需漂泊一两个月。
在此期间,我都跟艾瑞克斯先生在一起,他就睡在我床铺的旁边,虽然我几次邀请他,可以不必睡在冰冷的木板上,但都被拒绝了。
被艾瑞克斯照料的这几日,我发现了,艾瑞克斯除了语言不通之外,他的生活习惯还是近乎于我们的,这让我对之前落后愚昧的评价产生了质疑。
艾瑞克斯是个细心的人,大概由于船上水土不服,我经常一天会晕船吐两三次,艾瑞克斯这时候会端出热水给我擦脸。
甚至吐得趴在了地上,他也会绅士地将我抱起放到床上,虽然这个动作让我有一丝的不适,但是我对艾瑞克斯确实是极度纵容的。
如果艾瑞克斯是个女人,我大概早就迷上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