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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进入深山 ...

  •     傅家所在的村庄坐落在连绵起伏的老鹰山脉之下,山中不乏湖泊水潭,通过山溪湍湍流到山脚,汇聚成一条长河从村子的东边穿过。靠山临水的村落,有一个形象的名字,唤作山水村。
      依山傍水的地理位置带来了丰富的生存资源,但同时也伴随着诸多危机。老鹰山脉野兽众多,据说十几年前干旱的时候还有过老虎下山吃人的事情。就算是风调雨顺的年份里,野猪下山糟蹋庄稼也是时有发生的事儿。
      也是因为山脉中猛兽盘踞,因此村民都在山林外围活动,即便是结群的猎户,也不敢深入山林最深处。
      吃完午饭已经差不多未时了,为了今晚能有口好饭吃,傅晨风收拾了一身衣物,扛着锄头背着背篓,趁着刘氏不注意偷偷溜进了屋后的竹林。
      傅晨风此番准备上山,一方面确实是想要弄点吃的回家,但最重要的还是想要给原主立一个衣冠冢。
      自己顶替原主重生的事情这一辈子都不能被别人知道,这衣冠冢自然不能立在会有人去的地方。而在山水村,只有这老鹰山脉的深山腹地是绝对没有人敢去的地界儿。
      傅晨风的身体是穷尽八级木系异能改造过的,虽说现在没了异能,但身体机能远非常人能比。无论是体力、脑力、还是身体敏捷度、柔韧度都被提高到常人难以企及的水平。尤其是力量,毫不夸张地说,傅晨风如今的力气勉勉强强也算是跟初级力量系异能者差不多的样子。
      一般人花一个下午都未必能走到的山脉深处,傅晨风不过半个时辰左右就到了。当然,别人都是沿着常规的路走。而傅晨风则是遇水淌水,遇崖爬崖,只走直线绝不绕路。
      山林腹地具是参天大树,阳光被树冠遮挡,昏暗的林中充斥着阴冷潮湿的腐殖质气味。这样的地方过于阴郁,又如何配得上清风朗月般的原主呢,傅晨风心想。
      傅晨风又循着水流的声音来到一条小溪边,光线还是不够敞亮。于是他又沿着溪流往源头走,他就是想找一个清净明亮的地方埋葬原主,这样才能让山风明月与他作伴。
      傅晨风沿着溪流行至一处开阔的平地,此处倒是没有太多高大的树木,植被虽也茂盛,但多是些低矮的灌木。
      忽然,他的耳朵不自觉动了动,这附近有东西在刨土!他循着声音放轻脚步声小跑了过去,原来是一只长满了尖刺儿的豪猪正在挖洞。
      豪猪可是个好东西,上辈子末世前的豪猪就是保护动物,吃一口那得牢底坐穿。市面上都是养殖的豪猪,售卖时都被处理过,难辨其貌。不过傅晨风小时候随外公外婆住在农村,有幸见过野生豪猪在冬天下山,到农民家地里拱白菜的场景。
      这种猪个儿不大,成年个体也就十几二十公斤左右的样子,肉质细腻鲜美,更是因为低脂高蛋白的特性,价格要远高于普通的猪,通常要卖七八十块钱一斤。
      囿于上辈子末世病毒的心理问题,傅晨风是不吃野生动物的,总觉得那些动物身上会携带一些可怕的细菌病毒。但这个世界远没有达到上个世界的工业化水平,原始的农耕打猎是正常的生产生活。况且这城中富贵人家对野物向来颇为追捧,所以这小小的心理问题并不妨碍他靠打猎赚钱的决策。
      傅晨风距离豪猪大概有四五米的样子,正在专心刨洞的豪猪还没有发现躲在草丛后边的他。举起锄头,傅晨风瞄准豪猪的头,用力一掷。铁质的锄刃重重砸在了豪猪小小的脑袋上,一只看起来二十多斤左右的成年豪猪应声倒地。
      随便拔了一团野草,傅晨风将豪猪流血的头部随意擦了擦。怕放进背篓会弄脏原主的衣服,便用茅草搓了根绳子捆住豪猪的脖子,一路拖着走。这些都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傅大少在五年末世中摸爬滚打学会的技能,如今到了和平社会也还能用上。
      寻寻觅觅,傅晨风终于找到了一个满意的地方,是一个悬崖底部的盆地。他站在崖顶朝下边望了望,看到下边有湖,有竹林,有松树,还有迎风招展的小野花。景致不错,过高的悬崖能够保证不会有人轻易踏足,宽大的湖泊阻止了植被的笼罩,保证阳光和月光能够常常倾泻而下。
      傅晨风攀着藤蔓,来到崖底,找了一棵俊秀挺拔的松树,然后在树下挖了个大坑。待他将衣物埋好,又去湖边捡了不少石头,垒在坟包上,以免坟包被雨水冲散。最后又找了一个比较光滑的长石板,一半埋进坟包前的土坑里,一半露出来。
      傅晨风又在石板上写上“傅氏子,晨风之墓”这几个字,原主的衣冠冢就建好了。
      他跪在坟前,郑重地磕了三个响头。一是悼念逝去地原主,二是感激原主借身之恩,三便是对原主地承诺。
      承诺今后以原主的身份活下去,绝不作奸犯科以污原主清清名,绝对孝顺原主父母代原主偿还生育之恩,绝对待团团犹如己出为原主尽父爱职责。
      至于原主的妻子,傅晨风没办法做出任任何保证。他想,以后会找机会跟对方友好协商合离事宜,如果对方同意,那自己便尽量在物质上多补偿对方。
      但若对方死活不同意,那傅晨风也没办法硬逼着她同意。只能保证自己今后不会娶妻纳妾,给予她应有的尊重体面,给足她物质享受。
      做完一切,已经快酉时了,太阳西斜,巨大的红色圆盘颤巍巍地挂在山头,随时准别落下去。
      傅晨风迎着晚风,飞快地在山林间穿梭,嘴角尽是上扬的笑意。
      欢快的笑声回荡在林间,激起一群群归巢的鸟儿。五年了,心中从未如此开怀过,放下沉甸甸的过往,傅晨风真正迎来了他的新生。
      从深山出来,傅晨风走到一处崖口,这里能俯瞰整个山水村。看这漫山遍野的盎然绿意,感受这傍晚微拂的撩人夜风,鼻尖是自然而清新的草木香,山下是安宁的万家灯火。
      傅晨风想,就这样吧,没有吃人的丧尸异兽,没有人与人之间的互相残杀,也没有物资匮乏的饥寒交迫,甚至连末世前的学术互卷都没有呢。虽然是穷了点,但这闲云野鹤,悠然自得的田园生活,想来也是美妙极了。
      今后,就做个隐居乡野的农家子吧!
      “救命啊~”
      “有没有人啊~”
      正沉浸在对美好生活憧憬中的傅晨风隐隐约约听到林子里传来了微弱的呼救声。
      依着声音的指引,傅晨风来到一个大坑边。这是个大概三米深的大坑,应该是附近村落的猎户用来困住中大型野兽的。不过,想来已经废弃许久了,不然光陷阱中的尖竹片就能教那坑中的少年有来无回。
      是的,陷阱中困住的是个小小少年,看起来也就十六七岁的样子,身材娇小,皮肤白皙,在黄昏的微弱光线下一张小脸白净透亮。
      不过这小少年想来是被困已久,只能机械地重复着虚弱的呼救。
      “小兄弟,你还好吗?”傅晨风朝下面问道。
      陷阱中的李佼兮闻声,突然来了精神,倏地一下昂起了小脑袋。迎着落日余晖,一抹如明月清风般的身姿映入眼帘,在暖橘色的光辉下像是闪着细烁的光。其实李佼兮的视线早就被泪水糊得看不清了,可他依旧认为那是一个晴朗俊秀的发着光的人,像天神一样伫立在哪里。
      呜呜呜呜,等了一下午,终于有人来了。李佼兮忍不住哭出了声,但也不忘可怜兮兮地请道:“这位大哥哥,你救救我吧!”
      “你稍等一下。”傅晨风说完便拿起锄头转身朝不远处的草丛走去。
      草丛间爬满了粗细不一的葛藤,葛藤韧性好,足够结实,正好用来救人。傅晨风翻找出一根较粗的老藤,顺着藤蔓找到根部,一锄头下去葛藤就从根部断开了。
      拿着葛藤回到大坑边,傅晨风将藤蔓一头丢了下去,冲小少年喊道道:“小兄弟,你还有力气抓住藤子吗?”
      看着眼前的粗藤,李佼兮摊开自己细嫩的小手。但本该光滑如玉的手,此刻却在手心与手指交接处磨起了几个小水泡,手背上也添了几道新鲜的划痕。
      “手疼,握不住了,腿也疼,能套在腰上吗?。”李佼兮委委屈屈地弱弱问道。
      李佼兮也觉得不好意思极了,别人已经尽力帮助了,可自己太没用了,连基本的配合都做不到。可是,手真的好痛呀,那个藤子那么糙,磨起来会更疼的吧。想来自己也是得陇望蜀之辈,之前只想着有个人来帮自己,就算只是报个信儿也好。可现下又觉得,要是这个人能直接把自己拉上去就好了。
      “要是你力气没……”
      “那你套紧点!”
      李佼兮知道单靠坑外的人直接拉自己上去是非常费力气的,还得要求对方的力气足够大才行。那位大哥一看就文质彬彬的书生样,怕是拉不住。还是配合着借个力,靠自己从坑壁上爬上去吧,李佼兮心想。可话没说完,对方就答应了,还嘱咐他藤子拴紧点!
      啊啊啊啊啊,好开心,他真是个大好人!
      李佼兮笨手笨脚地将藤蔓套紧在腰部,傅晨风一个用劲儿,刷一下人就被拉上来了。李佼兮尚未反应过来就到了地面上,由于拉得过快,坑壁上被蹭落的泥土还掉了不少在李佼兮那没来得及闭拢的嘴巴里。
      “呸呸呸,噗噗噗……”李佼兮摇晃着小脑袋,吐着口中的泥土。
      傅晨风此刻才看清这位小兄弟,哦,不对,这哪是小兄弟呀,这是个小哥儿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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