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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第十六章 ...

  •   第二日一大清早,我正盘算着要带哪些东西回鬼域。因着能回家的心思,我的心情十分的愉悦。
      珏命不请自来。这回人多,所以层层叠叠的见礼、通报,等到我收拾得差不多了,珏命才出现在门外。
      他进来时看到我把屋子都收拾得整洁妥当,几不可查的皱了皱眉:“怎么做些下人做的活计?”
      我甚愉悦的回答他:“自然是准备一番要回家去。提前就拾掇好,也免得到时候手忙脚乱。”
      他说:“你就这么归心似箭?结盟只之好要连贺十日,你至少也要十日后才能起身离开。”
      我说:“提前弄好,剩下就只用搬着指头数时日了,岂不甚好?”
      他说:“妖域就这样没有一丝令你留恋的?”
      我说:“不是啊,这里许多都令我挺留恋的。这儿的小吃还是好吃的,这儿的姑娘还是漂亮的,这儿的故事也是新奇的,就算民风有那么些开放过了头,但总的来说还是个好地方。只是我还是想回去,在这儿白天过的忒不自在。“
      他说:“只是因为不自在?”
      我说:“嗯,而且这里不是鬼域,终归不是我待的地方。”
      他沉默。
      我问他:“一大早来有什么事吗?”
      他温和的笑了笑,说:“没有。只是终于得闲了,想与你一同出去逛逛,你来妖域两个月总还是没有尽过地主之谊。”
      难得他良心突然发作,我很欣然的允了他。
      同他一同出游,行至宫外还是按老规矩各自捏了个化形的诀。
      他撇了撇嘴:“你为什么不化个女身?”
      我答他:“女子行事有诸多不便。”
      他说:“这又不是人间。”
      我顺口就说:“但也一样不能逛花楼。”
      他晕了一晕:“你倒真是潇洒非常。”
      我后知后觉地默默羞愧。
      但在羞愧中我还是很不知耻地开口说:“那个……我要去雪舞林。”

      在饱受珏命异样目光的艰难步行中,我和珏命还是来到了沸合最奢侈的这间风月场。虽然名叫雪舞林,但却是琼楼玉宇,直接霄汉。这里晚上是歌舞升平,莺歌恰恰,但白天却是相对正经的一家豪华酒楼,虽然酒水价钱贵,可菜式却是最全最新最可口的,是以白天还有很多生意。
      不过即便这样依旧没有什么女性敢明目张胆的来这,毕竟这儿白天再干净也是个花楼,处处弹唱小曲儿的姑娘们还是有的。
      我之所以拉珏命来这倒不是一大清早就要吃东西或是找花娘,而是我也约过了人。不怕珏命不认识,就是妖族御甲将军庶出的天才大儿子——炎阳。
      这名头一听起来很威风,毕竟妖族除了妖王,有兵权的就只有御甲将军和有自己属地兵马的玄逆王了,那御甲将军的大儿子可想而知该有多受人景仰。但只是可惜,他是个庶出的儿子,母亲只是一介普通的柳妖,在家中的地位不见得要比嫡出的小儿子好上多少,再加上那庶民的母亲死的又早,其个人作风又有些孟浪,是以御甲将军对这个大儿子也不见得有多热情,纵使,他是个使刀的天才。这些也是我后来才知道的。
      说起我和炎阳的相识么,是在半个月前。

      又是某一日,本尊我劳累了一天,正准备寻处地方好好慰劳一下自己。是以,动身去了雪舞小林,准备很偶尔的穷奢极欲上一把两把。
      这晚上,雪舞林的娇美花魁要接第一个恩客,所以气氛很是热闹。我闹中取静,专心于精美的佳肴。
      待到我酒足饭饱抬头看时,已经到了噱头闹完,娇滴滴的花魁犹抱琵琶半遮面,千呼万唤始出来之时。
      这花魁的嗓音生的倒是极好,曲儿弹得也动听,看身形也是难得的窈窕。
      其实你要是试过了就知道,心情愉悦地吃饱了饭,再看什么事物都是要好上三分的。是以我十分的陶醉于这花魁动听的小嗓子。
      正准备一掷千金请了这花魁给我弹一宿轻曲,奈何这天籁听在我耳中是天籁,听在别人耳中亦是天籁,有一红袍敞襟的醉酒少年也动了要这花魁的心思。
      那晚算得上就我两人在那抬杠般的出价,从最初还在接受范围之内的万两白银、千两黄金到后来贵胃们也难以接受的良田美玉、名马高宅,那花魁是赚足了面子。更何况那时我化的是副清俊少年的模样,而那红袍敞襟的醉汉也生的是一张风流脸庞,对那花魁来说更是件很有面子的事。
      最后的结果是那红衣小子先沉不住气,张口就要开打,浑身的酒气冲天。我是谁?我是九掣鬼尊!自然不能与这般毛头小子一样见识,遂转身欲走。没想到这看起来十分不中用的纨绔子弟功夫其实了得,追了我一路,把我逼到了某个黝黑的小树林。
      暗暗替雪舞林的妈妈可惜了一番即将到手的金山银山,我发现这块地界居然是青林。又是青林!可见我与这青林十分的有缘。
      当时月黑风高,是谓天时;青林幽僻,是谓地利;我与他二人都无援兵,是谓人和。天时地利人和齐聚,我与他酣畅淋漓的打了一架。
      怎么说呢,本尊法术擅长,只手可唤天雷,但是蛮力不佳。而这位红衣纨绔与我恰恰相反,提一柄长刀,膂力过人,但是术法却差得很。不过看身法,他在妖域的刀术也该是数一数二的了。
      就这么一来,善于单打独斗的蛮攻显然要比利于群殴的术法有优势,本尊就算身法迅捷,却也没讨到多少便宜。
      战况是——僵局。
      正僵着呢,没想到这纨绔却突然弃刀,仰天大笑:“好俊的功夫,这酒就算我赠你,与我同喝吧!”说完就像料定我不会动手一样,仿若无人地纵身一跃,跳到棵高耸结实的树枝上,其动作之熟练让我很是怀疑他是否经常干这档子事。
      人看上去不大,架子倒端的不小。我自是又不与他计较的,从善如流的接过那壶一眼就知道是价值不菲的欢州美酒,也纵身一跃腾上了枝头。我发现近来越发的喜欢酒水了,真是又多了一件风流习性。
      这一喝再一谈,惊喜的发现与他极其投缘,且他明显也是这么觉着的。越聊越投机,越喝越畅快,虽然我与他都有些半醉,不过我比他还略好一些。
      到后来他手一挥,十分大手笔的说:“小子,以后,以后在沸合,爷我罩着你了!我是堂堂,堂堂御甲将之子——炎阳,炎阳少将是也!你要,你要有什么难处,尽管,尽管来将军府,找我炎阳就是!”
      我自十分不屑,醉笑道:“嗤,你一个小小,少将,也敢说罩着,我?想我堂堂,九掣鬼尊,哪轮得到你,这小孩儿,说罩着我。”
      他木讷了好半晌,终于反应过来,利索又讶然地对我说:“那九掣鬼尊,可是个女的!虽说你长的也挺清秀,但人家,是个十成十的大美人,你说这话也太瞧不起我了。”
      我又扑哧一笑,去了那诀:“本尊,就是你说的那,十成十的大美人。”
      他哐当一声栽落了枝头。
      待到后来我与他混的熟络了,也就知道了他的妖龄——三万零九百年整。
      诶哉诶哉诶哉哉!与本尊竟是同岁!可怎么看上去这么小,就跟个十七八九岁的纨绔少年样的。我如实打击他,他亦打击我,说我看上去也不过十七八九。我很正色的告诉他,本尊身死那年才十六岁,如今容貌能被认成十七八九已属不易,他却不通教诲,真是朽木不可雕也。
      但是等到我两关系好得已经到称兄道弟预备结拜的时,却发现了一个大问题:到底谁是兄,谁是弟?我坚持姐弟说,他坚持兄妹说,可奈何我两是同年同月同日生,有缘至此,已经分不出谁长谁幼。最后不得已,我们都直呼其名。
      旁人结拜时都要说上一句“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在我与他结拜时却是“已得同年同月同日生,还求同年同月同日死”,真是,说不出的独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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